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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现场复印件会存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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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德卢衣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
建市[2022]23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的有关企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令第154号),我部组织制订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司联系。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

中华人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令第15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申请材料内容

(一)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初始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6、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证明的复印件;
7、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证明及从事工程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8、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9、工程招标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10、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二)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升级申请,需提供本实施意见第(一)条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2、工程招标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委托合同、中标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的复印件。
(三)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延续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4、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证明的复印件;
5、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证明及从事工程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6、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7、工程招标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委托合同、中标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
8、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确认工程招标机构在资格有效期内市场诚信行为信息档案情况。
(四)甲级工程招标机构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负责办理。机构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有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甲级工程招标机构其资格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需报核准后,方可办理。
(五)工程招标机构改制、重组、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格的,除提供(一)、(二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招标机构改制、重组、分立、合并情况报告;
2、上级部门的批复(准)文件复印件;或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改制、重组、分立、合并或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复印件。
(六)甲级工程招标机构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应向拟迁入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除提供(一)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招标机构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格变更的书面意见;
2、资格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格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办理。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机构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七)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括《申请表》及相应的附件材料;《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业绩证明材料应成册),并注明总册数和每册编号;
、附件资料应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的顺序排列,编制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复印资料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申请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3、附件资料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并逐页编写页码;
4、专职人员资料的排列顺序,除按照 “申请材料内容”的顺序排列外,《申请表》中人员表格中名单的排列也应与上述顺序相同;
5、工程招标业绩证明材料应当依照《申请表》中填报的项目顺序(按时间先后顺序)提供,同一项业绩的工程招标委托合同、中标书和业主招标人评价意见应当装订在一起,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6、甲级招标资格申请,应登陆网站(),通过建设工程资质审核专栏,填报申请数据,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程序
(八)受理
1、资格受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对招标机构提出的资格申请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资格初审部门应当对申报的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确认各项材料与原件相符,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印章;
3、资格许可机关可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资格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提出质疑的,招标机构应予配合,做出相关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许可机关对工程招标机构的申请材料、记录和意见、公示、质询和处理等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等应归档并保存五年;
6、甲级工程招标机构的资格在网站发布;乙级和暂定级工程招标机构资格的发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九)资格延续
1、工程招标机构应于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格许可机关提出资格延续申请。逾期不申请资格延续的,其工程招标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如需从事工程招标业务,应按首次申请办理;
2、甲级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延续申请,应当通过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招标机构在资格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认定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且业绩、专职人员条件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经原资格许可机关同意,可延续相应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许可机关不予资格延续。
(十)资格变更、改制、重组、分立与合并
1、工程招标机构改制、重组后不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当按其实际达到的资格条件及《认定办法》申请重新核定;资格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照变更规定办理;
2、工程招标机构分立或者合并的,按照《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执行。
三、资格证书
(十一)工程招标机构资格证书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编码,由审批部门负责颁发,并加盖审批部门公章。
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资格证书编号规则,各级别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十二)工程招标机构资格证书包括正本一本和副本四本,企业因经营需要申请增加资格证书副本数量的,应持增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最多增加四本。
(十三)工程招标机构遗失资格证书的,可以申请补办,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招标机构申请补办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3、在全国性建筑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四、
(十四)工程招标机构应当按照《认定办法》的规定,向资格许可机关及时、准确地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信用档案信息应当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完成的招标业绩情况、招标合同的履约、以及招标过程中有无不良行为等情况。
(十五)省级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通过核查工程招标机构资格条件、专职人员实际履职或执业情况、市场经营行为、招标服务质量等信用档案信息状况,充分运用网络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工程招标机构资格的动态。
(十六)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对下级资格初审或部门的审批材料、审批程序,以及招标机构的申请材料等进行检查或抽查。
(十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并完善机构信用档案信息的记录、汇总、发布等工作,建立跨地区的联动机制。工程招标机构出现《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后,将处罚情况记入工程招标机构信用档案,并将处罚情况通报相应资格许可机关,资格许可机关应对其资格条件情况进行严格核查。一旦发生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况,按照《认定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十八)申请招标机构资格的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2、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法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命。
(十九)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实收资本和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实际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为考核指标。
(二十)超过60岁的人员,不得视为机构的专职人员;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二十一)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甲级招标资格的机构,其注册人员的级别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乙级、暂定级资格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级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二十二)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部门颁发的机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及对帐单;或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的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
(二十三)人事档案证明是指国家许可的有人事档案权限的机构出具的资格有效期内的机构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名单和委托协议(合同)。
(二十四)工程招标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人事制度、工作规则、合同办法、财务办法、档案办法等。
(二十五)工程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上的工程总投资额,含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建安工程费等。
(二十六)招标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招标合同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和工程招标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2、工程概况与总投资额;
3、事项、权限和期间;
4、酬金及支付方式;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情况;
7、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
(二十七)工程招标业绩要求的“近3年”的计算方法:企业申报业绩的中标书出具日期至该机构资格申报之日,期间跨度时间应在3年以内。
六、分支机构备案
(二十八)工程招标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招标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本机构不少于2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
分支机构工作的本机构聘用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证明和从事工程招标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4、分支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5、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自有的只须提供产权证明);
6、机构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十九)分支机构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招标机构负责承接工程招标业务,签订工程招标合同、出具中标书。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招标业务、订立工程招标合同。
一天五吨饭

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胜利油田局基建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鲁建执字[2022]3号)及相关会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请严格按照附件4《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2年。

2.持有《中华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华人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相应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华人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2022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科目。

2、已取得《中华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2022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底。

三、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要求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报考人近期一寸(38mm×27mm)免冠照片(与网上上传照片同底版)。报名表经所在企业审核盖章,由企业统一持相关报名材料按属地原则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胜利油田局基建处进行。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胜利油田局基建处业务:

东营区:8237172

河口区、东营港开发区:3652871

东营经济开发区:8056711

广饶县:57704

垦利县:2890249

利津县:5621236

胜利油田:8555036

(二)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胜利油田局基建处对报名材料要认真把关,核查原件、复印件是否一致,所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在合格的材料复印件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承担责任。按规定时间将合格人员报名材料报至现场资格地点。报名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上述各部门、单位情况进行分析,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现场资格地点及时间安排。

1、现场资格地点: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六楼大会议室(东二路276号,8339309)

2、现场资格时间:

3月1日:胜利油田

3月2日:垦利县、利津县

3月3日:广饶县

3月4日:河口区、东营港开发区

3月7日至9日:东营区

3月10日:东营经济开发区

3月11日:报名信息核对、反馈。各相关企业及个人对照市级合格人员名单及缴费情况,将报名信息有误或缴费信息有误的情况于3月11日下午14:00前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四、申报材料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仅提交《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1份注:老考生报名表带档案号,免试相关科目的,需再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

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1份。

2、学历证书(或国家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为便于现场资格,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省厅会议要求,请一并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查询证明(如查询不到,须提供相关学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由考生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3、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5、中华人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报名表及复印件统一为A4纸,每人一份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企业申报须提供:

1、考生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按企业汇总表的考生顺序排序放至档案袋中,企业汇总表需从导出重新横向排版打印至A4页面加盖公章,其中:1份贴于本企业考生档案袋正面,1份放于档案袋内。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3、《企业及考生联系方式汇总表》1份;

注: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资源,各相关企业须严格按照现场资格日期,一次性申报本企业所有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重复申报,漏报错报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收费

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综函[2022]3号文件执行。考务费:综合知识考试每科61元,专业实务考试每科70元。

今年首次实行网上缴费,经网上缴费收进省级财政专户,缴费成功后不能退款,报考企业必须经资格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主管部门打印发票并发放给各报名单位(发票领取时间待定,请留意东营建设信息网)。

为方便发票的打印及发放,请各报考单位统一办理网上缴费(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一起缴费),并请各单位注意网上缴费截至日期,网上缴费时间截至后不能补交。凡未经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均不能打印准考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考试报名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本次报名工作。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胜利油田局基建处负责本地区所有相关企业的考试报名工作,及时做好报名、资格、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严格把关、认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将组成复核组到各市进行复核。各企业要对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等信息进行网上核查,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全市通报、记入信用不良记录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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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报送评审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领导说详情搜: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农经(会计、审计、统计、政工、工程、人力资源、教)师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等。
(一)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经省职改办资格合格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未经省职改办资格的材料,各高评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
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中级一式2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评审简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20份。中小学一级教师和工程系列中级各一式40份。
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市外调入我省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二)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报送的材料
非公单位申报人员,提交证明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聘用合同以及在当地交纳养老保险的交费单据等有效证明原件。
从机关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人员,提交原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人签字的复印件。
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实验师的人员提交1份实验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和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
普通本科院校(不含2022年及以后升格为本科的院校)申报教授的人员,在学校进行答辩。报送材料时,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
(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四)评委会承办部门接收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
好意萊傳媒
中级经济师证能补办,详细补办进程可以在外地人事考试中心那里征询补办。 带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团体信息去外地人事考试中心那里征询补办; 相关团体信息可以网上查询,由于中级经济师考试界当时,会在考试人的人事档案中存下记载,从那个下面可以查出证书的编号。
落跑蚂蚁
中级经济师证能补办,详细补办进程可以在外地人事考试中心那里征询补办。 带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团体信息去外地人事考试中心那里征询补办; 相关团体信息可以网上查询,由于中级经济师考试界当时,会在考试人的人事档案中存下记载,从那个下面可以查出证书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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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事考试网2022年经济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中,明确指出江苏2022年经济师现场审核时间各市自行安排。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20日—8月6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9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核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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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现场复印件能存档吗

一、评职条件评定职称是要在档案所在地的。职称评定永查威加(8277后+面9818)因为评审表必须有单位盖章,如果你单位是企业,无权保管档案,就要做人事的人才市场盖章。异地无法办理。你想转回单位,问题是你单位有保存档案的资质么,如果没有,就只能先在你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做,把档案转过来,再评定职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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