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委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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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处,人民团体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 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如下:
一、时间要求
(一)2022年度北京市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备案等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承担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验收。
二、专业实务考试要求
(一)因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排在每年第三季度实施,请相关专业参评人员在申报年度之前提早参加考试。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请提供2022年-2022年专业实务考试合格证书、2022年年底前取得的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2022年的外语成绩。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按原要求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其电子版可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网址:/download);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须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经初审通过后,用申报生成并打印申报表(网址:/bjpta
)。
(二)申报人员打印申请表时,均须使用A4纸,建议双面打印,多页申报表须加盖骑缝章;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业绩证明资料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印章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职称评审或考试机构。
四、委托评审要求
(一)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经本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可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
(二)北京市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2022年度翻译系列职称评审的,须经单位初审推荐,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委托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负责评审;对于正在援藏援疆的申报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和论文答辩等要求,直接申报并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或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函后,参加援助地职称评审。
五、其他要求
(一)按照《关于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的》(京人专技发〔2022〕300号)精神,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和考试工作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取评审和考试费用,请各评审、考试服务机构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标准公示工作,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物价部门的、检查。
(二)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和考试工作采用新的信息,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具体政策及申报工作可咨询附件1—4中公布的相关评审服务机构。
(三)北京市职称评审专业分布及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以本为准,除此以外,未授权其他单位组织北京市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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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的范围、对象 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评审时间1、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陆续开始,各单位如有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须浏览省经贸委等相关网站,并及时与市经贸委人事科联系,领取评审表。申报材料于各专业报送截止时间提前15天报送市经贸委人事科。 2、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三、申报评审放宽的条件1、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考核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基础上,相应增加一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高一级技术资格。2、申报工程、经济专业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自身条件,根据申报评审条件,自主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的限制。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工作一年以上,符合工程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条件的,可通过现工作单位,直接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四、报送材料有关规定及要求:1、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的有关项目认真组织填报评审材料,《评审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工整、清晰。报送的评审材料需附目录1份,贴于材料袋背面(目录格式见附表四)。2、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主管部门职改办委托函一份;3、上年度曾被否决的,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4、申报材料的复印件经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代表作与其他文章复印件除外,复印件统一用A4纸)。5、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代表作必须是申报者撰写。正常晋升工程师职务人员不受是否发表限制;破格晋升的对象,需提交在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6、各单位在申报之前,应将《申报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七天以上(含七天)。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月X日止X月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7、申报的评审材料,各县(市、区)由经贸局审核并加盖公章;市直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的,材料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非公有制企业直接报市经贸委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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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条件:
一、学历与资历
1、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或硕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
2、大专或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
3、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以上,或博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可申报教授级高工。
5、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或硕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或博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
二、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教授级高工或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可以免考)。
三、中级职称资格申报者须有二篇论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资格申报者须在省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二篇论文;教授级高工申报者须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评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方法
其一是单位统一组织申报,这种最为省事省钱,但公司统一帮忙组织申报的情况较少。
其二则是自行申报。好处就是同样省钱,也是唯一的好处。因为尝试过自行申报的人就会知道,职称申报的流程有多么繁杂以及严格。
第三种就是委托有经验的职称评审机构协助申报,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基本上不用怎么麻烦到你,流程会有人帮你处理,材料方面也能给你专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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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安排。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12月底前完成。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时间,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评委会组建单位确需要延期评审的,应在11月底前向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书面申请。
考试时间安排。国家实行的考试,统一执行国家时间安排。省、市实行的“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职称考试,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
山东省申报范围
1.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或者通过人事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机构申报,各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驻鲁单位和外省委托我省评审高级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驻鲁单位委托函办理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规定执行。
4.(含列入参照法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5.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山东省申报评审条件
1.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发布。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各行业人才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职称标准条件制定修订工作有关问题的》要求,加快推进现行各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的修订工作。要破除“唯论文”等不合理倾向,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结合行业人才特点,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作为评价内容,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申报职称评审时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
申报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要求,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