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工作辞职
张家阿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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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尔西爱吃鱼 2小时前发布 赞 886
说白了就是经济类的中级职称,级别相当于工程上的工程师,但在实际生活中稍弱些。在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和待遇挂钩,我记得以前高级职称好像是退休工资等同于正常工资;其他类型的企业,看自行规定。某些有级别要求的行业(如几级企业),要求有具有初级职称的诺干人,中级职称诺干人,高级职称诺干人(一般是1个)。有时会特别要求具有经济师职称的一人~~。辞职的话,是带走的,跟人走,不能留在原单位。
顺便说说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202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2022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黎明同台 12小时前发布 赞 955
兼任中国唯物主义学会、中国行政学会、全国政治学学会、中国发展战略研究会、中国未来研究会、中国诗歌学会。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中国俗文学学会、中国生产力学会、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会员等职。省、市青联委员。《中华儿女》、《中国社会报》、《法制日报》、《中华魂》、《当今农民》等报刊特约记者。中国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中国科学研究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社会调查中心特约研究员,武汉青年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先后被授予全国百佳新闻文化工作者、全国民政优秀信息员、山东省优秀信息工作者、济宁市新长征突击手,曾3次被济宁市委、市记功。先后被授予济南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济宁市优秀调研工作者称号。从2022年开始潜心理论研究,到目前,已先后在国家、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理论文章60余篇,其中《论与社会中介组织的职能关系》、《精神文明建设的生产力意义》、《最广泛的实践 》、《商业流通规律研究》等15篇论文先后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比、 国家级学会评比二、三等奖。主编、参编了《党员知识辞典》、《社会发展研究》、《经济协凋论》、《乡镇工作经验选萃》、《若干理论问题解答》等10余部理论书籍,分别由红旗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党员知识辞典》、《社会发展研究》等4部理论书籍获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比二、三等奖。先后在国家、省级文学刊物发表诗歌、小说、散文、报告文学、杂文160余篇,约60万字,《作家报》曾介绍过其创作事迹。先后在国家省级报刊发表新闻稿件400余篇,有10余篇获省、市新闻奖。
快乐花蛇 12小时前发布 赞 401
哆啦Y梦 12小时前发布 赞 610
☆时间充裕:
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最大难度在于需要记忆的内容很多,对于上班族考生来说,平时学习的时间很少,走出校园后记忆力也远不及从前,辞职备考可以给考生更多时间去巩固记忆知识点,增加熟练度。
☆规律性备考:
辞职备考可以让考生养成一个规律的作息时间,每天合理安排不同科目的复习时间和进度,没有工作的分心,精力也会相对集中。
辞职备考的风险☆心理压力加大:
对于上班族考生来说辞职备考也就意味着失去了经济来源,如果是有家庭的考生还需要肩负子女的花销,势必会大大增加精神压力。而辞职备考对结果的期待也会更大,这也很容易在考前导致心态失衡。
☆长线作战效率缺少保障:
二级建造师备考期很长,如果没有很好的自律性和毅力,备考过程很有可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毕竟,拉长战线最容易增加考生的惰性,懒懒散散反而还不如边工作边备考来得紧凑。
是否应该背水一战辞职备考原则上是不太建议大家辞职备考的,毕竟风险大也会给自己增加不少压力,就算你真的打算辞职也要认真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
虽然说边上班边备考一定会非常辛苦,但是每年也有不少上班族考生通过考试,这也证明了只要努力还是有希望的。
不管你是决定辞职全力备考,还是选择在职挤时间备考,考试100建议参战二建的小伙伴们在备考前制定一个详细且有执行力的学习计划,并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帮助自己提升的学习途径。
相信自己我能 12小时前发布 赞 750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暂行规定》的 人调发[1992]18号
第一条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人事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人员结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可以辞退:
(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五)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一)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期内的;
(三)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四)患绝症、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五)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第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 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第七条 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第八条 辞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被辞退后一年内,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工作,保留其全民所有制身份;被辞退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或被辞退后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身份。
被辞退人员人事档案的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其身份的审定工作。对保留身份的,应将《被辞退人员身份证明书》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条 被辞退人员由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接收的,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对再次被辞退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发放辞退费时,其工作时间从重新接收之日算起。
第十一条 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人调发[198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补充》(人调发[]11号)进行移交、接转和。
第十二条 被辞退人员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时,由接收单位向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被辞退人员接收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被辞退人员接收函》,向接收单位出具《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并将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转交接收单位。
第十三条 被辞退人员在没有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收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当地没有规定的,可按单位与个人签定的协议办理;未签协议的,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被辞退人员被辞退后不得泄露,不得损害原单位的经济权益和技术权益,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本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辞退工作,严禁单位负责人滥用辞退权。对借辞退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被辞退人员不得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伺机报复,违者按《中华人治安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工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辞退证明书》、《辞退费发放证明》、《被辞退人员身份证明书》、《被辞退人员接收函》、《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工资转移证》的式样附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人事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辞退证明书
辞退费发放证明
被辞退人员身份证明书
被辞退人员接收函
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
工资转移证
附件一
第___号
辞退证明书
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__款,经研究,决定辞退__同志。辞退从__年__月__日算起。
__年__月__日
注:此证明一式三份:单位留存一份;被辞退人员留存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
人事部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辞退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 人调发[199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我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人调发[1990]19)号(以下简称辞职规定)下发后,一些部门和地方提出了执行该文件的一些具体问题。为此,特作如下:
一、辞职规定所称辞职,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辞去所在单位工作,与所在单位脱离关系。
二、辞职的具体程序是:
(一)辞职申请人员填写《辞职申请表》,所在单位根据辞职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进行审核或审批。
(二)辞职人员所在单位将其《辞职申请表》及人事档案转交同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转当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辞职人员签定有关协议后,发给辞职人员《辞职证明书》,并将《辞职人员档案转递单》的《回执》退给辞职人员原单位。
(三)辞职申请人的情况符合辞职规定第五条,但超过三个月单位仍不给办理辞职的,辞职申请人可到同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辞职。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向辞职申请人所在单位调转其人事档案,并发给本人《辞职证明书》。
(四)辞职申请人的情况符合辞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如果个人与单位发生争议,经有关部门仲裁后,辞职申请人凭裁定辞职的仲裁文书,到同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辞职。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向辞职申请人所在单位调转其人事档案,并发给本人《辞职证明书》。
三、辞职人员辞职后一年之内,去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工作的,保留其全民所有制身份;辞职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或辞职后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身份。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辞职人员身份的审定工作,对保留身份的,应将《辞职人员身份证明书》存入本人档案。
四、辞职人员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时,由接收单位向保存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辞职人员接收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辞职人员接收函》向接收单位出具《辞职人员工作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并将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转交接收单位。
五、辞职规定第六条所指“聘用合同”,包括单位与个人签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服务期的书面协议。
六、辞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边远地区”是指《劳动人事部关于边远地区范围的》(劳人科局[1983]0号)中所划定的地区。
第(三)款“特殊行业、特殊工种”如何确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批。
第(六)款“规章”指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的规章。
七、在处理流动争议时,当地尚未成立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可由辞职申请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主管部门协调不了的,由当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调解或仲裁。
八、辞职规定第九条“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是指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人调发[198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补充》(人调发[]11号)。
九、辞职人员居住原单位住房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当地没有规定的,可按单位与辞职人员签定的协议办理;未签协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姟 ∈�⒋侵肮娑ǖ谑��酰�彩视糜诘ノ怀鲎室��娜嗽薄
十一、《辞职申请表》、《辞职人员档案转递单》、《辞职证明书》、《辞职人员身份证明书》、《辞职人员接收函》、《辞职人员工作介绍信》、《工资转移证》的式样附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
十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是否参照执行辞职规定和本。
附件:辞职申请表
辞职人员档案转递单
辞职证明书
辞职人员身份证明书
辞职人员接收函
辞职人员工作介绍信
工资转移证
2022年5月31日
附件一:
辞职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及隶属关系 工资情况 基础工资
参加工作年月 职务工资
职务
(职称) 文化程度 工龄津贴
外语水平 专业 其它
政治面貌 婚否 合计
家庭住址
本人简历
辞职原因及去向
辞职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或人才流动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辞职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五条,单位在“单位或人才流动机构意见”栏内填写辞职申请人的情况是否属实。
辞职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单位在“单位或人才流动机构意见”栏内填写是否批准其辞职。
辞职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第二条第(三)、(四)款,人才流动机构在“单位或人才流动机构意见”栏内,填写审核意见。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单位留存;报送上报主管部门;报送人才流动机构;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二:
第 号
辞职人员档案转递单存根
已将________________同志的档案材料共____册转往_________
发出机关(盖章)
签发人: 19 年 月 日
第 号
辞职人员档案转递单
____:
兹将____等 同志的档案材料转去,请按档案内所列目录清点查收,并将回执退回。
发出机关(盖章)
19 年 月 日
回执
____:
你处19 年 月 日转来的第__号辞职人员档案转递单中所开列__等 同志的档案材料共__册,我处已于19 年 月 日收到,经清点无误,现将回执退回,请查收。
收件机关(盖章)
收件人: 19 年 月 日
附件三:
第 号
辞职证明书
兹有______(单位)____同志,于__年__月__日,向该单位申请辞职。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__条第__款和《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第__条第__款,经_______(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审核(审批)、该同志从__年__月__日起辞职。
特此证明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书一式三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留存;个人留存;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四:
第 号
辞职人员身份证明书
兹有___同志,于__年__月__日辞职,现到______(单位)工作。根据《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经审定,保留其全民所有制身份。
特此证明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书一式三份:1给接收单位;2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留存;3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五:
第 号
辞职人员接收函存根
我单位同意接收____来工作,现向_________(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接收函。
(单位盖章)
签发人: 年 月 日
第 号
辞职人员接收函
______(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经研究,同意接收____同志来我单位工作,请出具《辞职人员工作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并将其人事档案转交我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第 号
辞职人员工作介绍信存根
______(单位)《辞职人员接收函》(__号)悉,现出具____同志的工作介绍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盖章)
签发人: 年 月 日
第 号
辞职人员工作介绍信
你单位《辞职人员接收函》(__号)悉,现将____同志介绍给你单位。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
第 号
工资转移证(存根)
姓名 性别 辞职前职称、职务
类别工资情况
基础工资 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 其它 合计
辞职前工资情况
档案工资情况
原工作单位
接收单位
备注
填发单位: 主管: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