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工资多少
偷吃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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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在学厨 4小时前发布 赞 329
计算机信息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部临时资质)
部临时资质: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原则上企业成立一年以上,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信息工程监理二年以上,企业不从事信息集成业务;
企业主业是信息工程监理,信息工程监理收入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
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近三年信息工程监理收入总额超过300万元;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信息工程监理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失误以及因监理不当造成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损失引起的重大投诉,没有重律诉讼。
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工程监理项目个数在9个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投资总值1000万元以上或5个投资总值400万元以上项目,且这些项目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至少包括实施阶段监理;
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工程监理项目投资总值超过1亿元注;
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合同总额超过400万元,其中包括实施及验收阶段的监理合同额应占70%以上;按合同要求已完成的监理项目,须取得业主单位、信息工程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针对集成项目的验收);
企业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建立了有效的信息工程监理工作体系,有明确的信息工程监理业务领域,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完善的监理技术规范;
建立了完备的企业质量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
已建立较完备的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已建成较完善的企业信息并能有效运行;
有与开展信息工程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能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检测分析等工具软件和仪器设备对信息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可借助第三方测试机构)。
从事信息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5名(其资格证书暂不考核);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信息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有熟悉主要业务领域业务的高级专家或有良好的外部技术协作体系(包括专业技术专家库),能够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信息工程监理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具有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立合理的人力资源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计算机信息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省市)临时资质)
(省市)临时资质: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原则上从事信息工程监理一年以上,企业不从事信息集成业务;
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经济状况良好
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工程监理项目个数在6个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投资总值300万元以上或4个投资总值150万元以上项目,且这些项目至少应包括实施阶段监理;
按合同要求已完成的监理项目,须取得业主单位、信息工程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针对集成项目的验收);
已建立企业质量体系和体系,配备专门人员,并能有效实施;
有与开展信息工程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能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检测分析等工具软件和仪器设备对信息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可借助第三方测试机构);
从事信息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6名;(其资格证书暂不考核);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信息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3年,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具有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重律诉讼及重大投诉;
注:项目主要指信息网络、信息应用和信息资源,但不包括不含信息的建筑工程中的弱电项目、通信工程项目、机电设备安装项目,也不包括未对工程实施监理的工程咨询项目以及关联项目(即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集成企业和设备供应商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柏拉图ing 4小时前发布 赞 432
报考条件
信息监理师属于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中的一个级中级资格考试。考试不设学历与资历条件,也不论年龄和专业,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选择合适的级别合适的资格,但一次考试只能报考一种资格。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考试办法。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笔试安排在一天之内。上机考试将分期分批进行。
报考时间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在每年第二季度(5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日)和第四季度(11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星期日)举行。上半年考试与下半年考试的种类不尽相同,所以,大多数类别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的考试安排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布的本次考试安排。
考试大纲说明
考试要求: (1)理解信息、计算机技术、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软件与软件工程基础知识; (2)掌握信息项目与监理的基本知识; (3)掌握信息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信息、安全和组织协调的方法,以及信息网络和信息应用监理中的应用; (4)掌握信息工程监理中的测试要求与方法; (5)熟悉信息主要应用领域的背景知识和应用发展趋势,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等; (6)掌握信息工程监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7)熟悉信息工程监理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8)正确阅读并理解相关领域的英文资料。 通过本考试的人员能掌握信息工程监理的知识体系,完整的监理方法、手段和技能;能运用信息技术知识和监理技术方法编写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文档;能有效组织和实施监理项目;具体工程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本考试设置的科目包括: (1)信息工程监理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选择题; (2)信息工程监理应用技术,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问答题。
felicity03 5小时前发布 赞 863
《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办法》
2022-1-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依据《信息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所指的信息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
第三条 监理单位资质工作,由计算机信息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条 监理单位资质各相应等级基本条件如下:
(一)甲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0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制度,有通过认证的质量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12个以上信息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1个5000万元以上或者6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
(二)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制度,有完备的质量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9个以上信息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1000万元以上或者5个400万元以上项目)。
(三)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制度,有较完备的质量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6个以上信息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300万元以上或者4个150万元以上项目)。
第三章 资质申请、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 资质评定按照评审和审批分离的原则进行。申请单位应先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再按程序提出申请,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六条 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申请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的评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所在行政区域内申请丙级资质的评审。没有设置评审机构的可以委托授权的或其他省市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
第七条 申请评审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表式附后);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本单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第八条 评审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
(二)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
(三)出具评审报告,签署评审意见。
第九条 经评审合格后,申请单位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其中:
甲级、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审批。
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报备案。
第十条 申请资质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资料;
(二)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
第十一条 获得监理资质的单位,由统一颁发《信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信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由统一印制。
第四章 资质
第十二条 各等级监理单位监理相应投资规模的信息工程。
甲级:不受投资规模限制。
乙级:投资规模1500万元以下。
丙级: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 《信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届满四年更换新证。超过有效期30天不更换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原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 信息工程监理资质实行年检制度。甲级、乙级资质由负责年检;丙级资质由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并将结果报备案。
第十五条 年检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法表、人员状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制度等。
第十六条 年检不合格的监理单位,按照年检要求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资质的处分。
第十七条 丙级和乙级监理单位在获得资质两年后可向评审机构提出升级申请,资质升级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变更法表或技术负责人以及因分立、合并、歇业、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应当在其发生上述各种情况取得具有法律性的文件后30日内向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不得伪造、转让、出卖《信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不得转让或越级承接监理业务。对违反本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取消资质的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计算机信息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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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饭无范儿 10小时前发布 赞 448
《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办法》
2022-1-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依据《信息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所指的信息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
第三条 监理单位资质工作,由计算机信息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条 监理单位资质各相应等级基本条件如下:
(一)甲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0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制度,有通过认证的质量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12个以上信息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1个5000万元以上或者6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
(二)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制度,有完备的质量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9个以上信息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1000万元以上或者5个400万元以上项目)。
(三)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制度,有较完备的质量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6个以上信息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300万元以上或者4个150万元以上项目)。
第三章 资质申请、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 资质评定按照评审和审批分离的原则进行。申请单位应先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再按程序提出申请,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六条 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申请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的评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所在行政区域内申请丙级资质的评审。没有设置评审机构的可以委托授权的或其他省市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
第七条 申请评审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表式附后);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本单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第八条 评审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
(二)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
(三)出具评审报告,签署评审意见。
第九条 经评审合格后,申请单位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其中:
甲级、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审批。
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报备案。
第十条 申请资质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资料;
(二)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
第十一条 获得监理资质的单位,由统一颁发《信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信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由统一印制。
第四章 资质
第十二条 各等级监理单位监理相应投资规模的信息工程。
甲级:不受投资规模限制。
乙级:投资规模1500万元以下。
丙级: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 《信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届满四年更换新证。超过有效期30天不更换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原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 信息工程监理资质实行年检制度。甲级、乙级资质由负责年检;丙级资质由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并将结果报备案。
第十五条 年检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法表、人员状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制度等。
第十六条 年检不合格的监理单位,按照年检要求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资质的处分。
第十七条 丙级和乙级监理单位在获得资质两年后可向评审机构提出升级申请,资质升级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变更法表或技术负责人以及因分立、合并、歇业、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应当在其发生上述各种情况取得具有法律性的文件后30日内向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不得伪造、转让、出卖《信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不得转让或越级承接监理业务。对违反本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取消资质的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计算机信息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