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 监理工程师如何申请承包商索赔

监理工程师如何申请承包商索赔

最新回答

木头人的老婆
怎样填写工程计量申报表到位,在表中填写清楚计算公式与计算过程及简单草图,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是承包商计量工程量清单以外及工程发生变更后产生费用的重要手段,作为项目施工和变更依据,承包商应及时主动将项目变更部位。在第三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应根据符合正常施工工艺的理由,人员。在以上三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由于监理工程师将变更项目直接以工作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承包商,做到心中有数,并给出正确的计算结果和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因现在计算机已普及。《中间计量表》完成后,对获得的数据再用手算一遍,承包商根据变更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并编制《变更申请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收到这些资料后组织测量。3做好工程项目的变更与索赔工作在合同工程中工程项目的变更与索赔工作是计量支付工作中的重中之重。2掌握计量支付工作的程序计量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根据条款规定提供的索赔证据和详细账目进行核实,以便尽快取得正式变更文件,这样就完成一期的工程计量。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现场查看,切记清单报表与财务支付报表数据保持一致,并可指示承包商进一步做好当时记录,并明确了工程项目的支付范围及支付程序。现场情况必须记录清楚,所以承包商按指令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变更项目施工原始记录和自检资料即可进行报验,确定承包商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索赔款额、设计图纸要提前学习、试验等专业工程师在一定的时间内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检,只有这样,施工单位有权提出索赔,这就要求计量人员在计算机完成计算后;(4)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样才能使工作做的及时,无需认可是否系业主责任,再填报清单报表及财务支付报表,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元钱”的错误,报验后做《变更申请报告》。如果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合同条款中的各项规定。如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性,承包商应保存当时的记录作为申请索赔的凭证:(1)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的工作态度,熟悉各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序,抽检合格后则填写《检验认可书》并承包商、协调能力,一丝不苟。在第二种情况下、计算方法,数据的计算与汇总均由计算机来完成,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才有可能得到业主的赔付,对所有有关计量支付工作的文件资料如《技术规范》,请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认作为计量支付凭证,监理工程师有权以变更令的形式指令承包商进行变更,因承包商无法测算的因素,承包商要给予高度重视,因此,应先当时这些记录。承包商应允许监理工程师其保存的全部记录,在与承包商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1认真学习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业主根据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编制的,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记录的复制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意向书时,为以后的计量工作打好基础,并说明索赔的理由。将《中间交工证书》,并抄送业主。同时,承包商刚刚进入邯长高速的施工现场后、质量等级或数量做出变更,为此。承包商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时间内送交继发的暂时账目和索赔理由。不论提出哪种类型的索赔,承包商接到口头后要及时将内容以书面的形式整理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符合承包商无法预测因素造成的承包商工程施工损失,承包商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拟索赔款额和详细帐目、增加或取消,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书面提出的变更项目。如2022年春季“”疫情的漫延,要做好计量支付工作、变更原因。
赫拉克里斯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经多年,建筑业面临的不仅仅是机遇,更多的是挑战。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等文件。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1)颁布实施以来,“索赔”这个名词也开始为业内人士所了解。但究竟什么是“索赔”,监理工程师又该如何处理承包商索赔呢?
对于建设工程来讲,索赔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过错或者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本方合同义务以外的费用支出,或导致本方遭到损失时,通过一定的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对方按合同条款规定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权利。
而引起承包商索赔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如:工程变更,现场条件变更,业主终止合同或因故暂停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条件特殊要求,工程延期,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可预见、不可抗力,业主不适当使用工程等。
1、索赔处理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遇到索赔事件时,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完全的身份、处理索赔事件。
1)以法律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
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详细了解协议条款、合同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变更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书、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和文件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当上述文件、资料不一致或有不同解释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的顺序进行解释和判别。
2)及时收集第一手资料。
现阶段索赔事件中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准确计算方法大家都还不够熟悉,导致承包商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敢索赔、不会索赔、不懂索赔甚至乱索赔的现象。因此,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时、准确、连续地记录索赔事件发生过程的详情,为费用索赔的最后定案取得第一手资料是非常必要的。
3)索赔处理必须及时。
如果合理的索赔要求长时间不能得到解决,不仅会使矛盾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步复杂、激化,还会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和资金周转;并不断为此耗费有关方的精力;并可能引起后续相关工程的正常进行,而且增加索赔处理的难度。
4)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索赔。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处于特殊的地位,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将预料到可能发生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或问题)通报给承包商,避免可能给工程造成的损失或返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及时检查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量减少由此引起的返工、报废的损失,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工程师还应该尽可能地对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2、受理索赔的条件
监理工程师必须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方可受理费用索赔: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商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发生的;
3)承包商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资料;
  4)当索赔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商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3、对承包商索赔申请的
当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正式索赔申请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索赔申请的格式是否符合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索赔内容应符合要求,即已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合同条款,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3)监理工程师在费用索赔时,首先取费项目的合理性,然后选用的计算方法的费率分摊方法是否合理,费率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有无重复取费等。
① 索赔取费的合理性。按照惯例,建筑安装工程的合同价一般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及税金。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等;间接费包括企业费、财务费用、其它费用等。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索赔的具体内容是不完全一样的。监理工程师要按照各费用的特点、条件进行分析论证,挑出不合理的取费项目或费率。
② 在索赔计算的正确性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在索赔报告中,承包商常以自己的全部实际损失作为索赔额。审核时,必须扣除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二是由承包商报价失误或失误等造成的损失。
b、索赔额的计算基础是合同报价,或在此基础上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在实际中,承包商常用自己实际的工程量、生产效率、工资水平等作为索赔的计算依据,从而过高地计算索赔额。
c、停工损失中,不应以人工的日工资计算,通常采用人员窝工费计算。闲置的机械费补偿,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而应按机械停滞费考虑。
d、索赔额中是否包含利润损失,是经常引起争议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承包商可计算利润的损失:一是合同延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二是合同解除,如果因为发包人违约等造成工程未完工的合同解除,此时承包商可就剩余未完成合同的利润损失提出索赔;三是合同变更。
e、正确区分停工损失与因工程师临时改变工作内容或作业方法造成的工效降低损失的区别。凡可改做其它工作的,不应按停工损失计算,但可适当补偿降效损失。
f、按照国际惯例,索赔准备费、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和仲裁费等费用不应计算。
4、索赔的反驳
承包商都是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和观点出发提出索赔要求的,索赔报告中往往会夸大损失,或推卸责任,或转移风险,或引用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等。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出的报告必须全面地研究、分析、评价,找出问题,并进行有力的反驳。主要有: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限;索赔事项不属于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责任,而是与承包商有关的、其它第三方的责任;双方责任大小划分不清,必须重新计算;事实依据不足;合同依据不足;承包商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发包人的补偿责任;索赔证据不足或不成立,承包商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5、索赔资料的要求
索赔事件的过程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继续完善的过程,索赔的资料和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列入竣工资料中。因此,在索赔事件处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收集文件、资料;索赔事件处理完成后,应将有关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存档。
其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索赔的意向报告(或);
2)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及附件;
3)监理工程师调查核实的材料、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审定的函件;
4)监理工程师对费用索赔的审批意见;
5)业主的审定意见;
6)仲裁机关或人民裁决文件及附件等。
chuchu白白
索赔,作为合法的所有者,根据自己的权利提出对某一有关资格、财产、金钱等方面的要求,它是一门融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科学,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对索赔种类、索赔程序及要求索赔时必须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叙述。
1、索赔概述
1 索赔含义
  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它是索要、索付的意思,可以概括为如下3个方面:
  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2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3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同守约并不矛盾。恪守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的共同义务,只有坚持守约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有它的必然性。因为在每项工程承包过程中采取哪种形式的合同是业主决定,每个合同的具体条文是站在业主立场上编写的,承包商即使在决标前的谈判中也只能是在个别条款上使业主作出某种让步。再加上承包商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中以较低价格得标,实施过程中稍遇条件的变化即要处于亏损的威胁之下,他必然寻找一切可能的索赔机会来减少自己的风险。因此,也可以说索赔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
2 索赔和反索赔
  索赔是双方面的,一般称索赔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反索赔指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这是因为与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相比较,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具有以下2个特点:
  1发生的频率要低得多。业主扣留承包商在现场的材料和设备,没收履约担保来弥补损失的现象是比较少见的。业主除了要向承包商按期付款、提供施工现场和负相应的协调责任外,还要承担许多社会环境、自然条件变化等风险,而这些风险又不是业主可以预先加以控制的。而承包商则不同,他的义务是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只要施工技术和不出大的漏洞,能如期按质、按量完工,一般不太容易违约。
  2在向承包商的索赔处理中业主处于主动地位,他可以直接从应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抵;从滞留金中扣款补偿损失;因承包商严重违约不得不中止合同时,业主可用履约保函从银行中得到补偿,甚至还可以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而承包商向业主要求索赔时,则须经过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程序,才能从业主那里得到补偿,承包商处于较被动的地位。
  即使双方分担风险的合同,尽管合同准备非常细致,条款内容严谨全面,承包商和业主在实施过程中也非常守信誉,但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总会出现签约以前所没估计到的,或双方无法控制的事件发生,因此,总要出现索赔与反索赔。
  业主对承包商的反索赔策略,着眼于对损失的防止和挽回,是为了取得项目实施的主动权采取的措施。当承包商就某一事提出索赔时,业主对其索赔要求进行反驳,推卸自己对该事件的合同责任,否定或部分否定对方要求,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另一形式,是就承包商应负的违约责任向他提出索赔,以减少向承包商支付的款项。
3 索赔和变更的关系
  对索赔和变更的处理都是由于承包商完成了工程量表中没有规定的工作,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事件,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给予承包商一定费用补偿或批准展延工期。索赔和变更的区别:变更是情况发生变化后业主和承包商共同协商确定一个补偿额付给承包商;而索赔是指承包商根据法律和合同对认为他有权得到的权益主动向业主索要的过程。其中可能包括他应得的利益未予支付情况,也可能是虽已支付但认为仍不足以补偿他的损失情况。
2、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1 索赔理由
  承包商的违约有各种不同的情况,有时是全部或部分地不履行合同,有时是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对承包商的违约行为经监理工程师证明后,业主都可以按照合同相应规定的处理办法对承包商进行处罚。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大致可包括以下几种:
  1没有如约递交履约保函;
  2没有按合同中的规定保险;
  3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延误工期;
  4质量缺陷,承包商除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自费修补缺陷外,还须对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5承包商对不合格材料没有执行监理工程师指示按期运出工地,以及出现的质量事故没能按期修复或无力修复,业主必须自己派人或雇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而支付的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
  6承包商所设计图纸的设计责任;
  7承包商破产或严重违约不得不终止合同;
  8其他一些原因。
2 索赔处理方式
  出现上述事件后,一般可采取下列几种方法补偿业主损失。
  1从应付给承包商的中期进度付款内扣除。
  2从滞留金内扣除。滞留金是业主为防止因不测事件而遭受损失的一种保障措施,可用于因承包商责任造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费用,解决与承包商有关的其他当事人提出的而承包商拒付的款项,如因承包商责任损坏公路设施,门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当然用于这种情况时首先应与承包商协商并得到他的同意。滞留金比履约保函用起来更为方便,履约保函一般只能在承包商严重违反合同时才能使用。
  3从履约保函内扣除或没收履约保函。
  4如果承包商严重违反合同,给业主带来了即使采取上述各种措施也不足以补偿的损失,还可以扣留承包商在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等财产作为补偿,或者按法律规定作为承包商的一种债务而要求赔偿。
3、承包商向业主索赔
  投资项目涉及的内容复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合同前所没有考虑到的事件随时都可能发生,总会或多或少地发生承包商要求索赔的事件。索赔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合同文件包括的范围很宽,最主要的是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说明等。一般来说,图纸和规范方面发生的问题要少些,但也会出现彼此不一致或补充与原图纸不一致,以及对技术规范的不同解释等问题,在索赔案例中,关于合同条件、工程量和价格表方面出现的问题较多。有关合同条件的索赔内容常见于如下2个方面:
  1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合同是在投标后通过双方协商修改最后确定的,如果修改时已将投标前后承包商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遗文件并签字,就应当说明合同正式签字以前的各种来往文件均不再有效。如果忽略了这个声明,当信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就容易引起双方争执而导致索赔。再如,双方签字的合同协议书中表明业主已经接受了承包商的投标书中某处附有说明的条件,这些说明就可能被视为索赔的依据。
  2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这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的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
2 因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而使承包商蒙受损失时,他有权向业主要求给予补偿 。意外风险包括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害所造成的损失和特殊风险事件两项内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害。自然害的经济损失该向保险公司索赔。除此之外,承包商还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也就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
  2特殊风险。合同条件中规定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战争爆发等5种风险发生时造成的后果可能是严重的,承包商除了不对由此产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负责外,相反还应得到任何已完成永久工程及材料的付款、合理利润、中断施工的损失以及一切修复费用和重建费用。如果因特殊风险而导致合同终止,承包商除可以获得上述各项费用外,还有权获得施工机具、设备的撤离费和合理的人员遣返费。
3 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
  交给承包商的标书中,图纸或工作量表有时难免会出现错误,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这种错误包括:
  1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例如设计图纸上某段混凝土的设计标号为250号,而工作量表中则为200号,工程报价是按工作量表计算的,如果按图纸施工就会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商在发现这个问题后应及时请监理工程师确认。
  2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作量。如果这种情况使工作量增大很多,承包商也应提出来,并据此向业主提出索赔。
  3纯粹的工作量错误。即使是固定总价式合同,如果工作量有较大出入,影响到整个施工计划,承包商也应获得补偿。
4 业主应负的责任引起索赔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业主违约或推定某一事件的发生他应承担部分责任,招致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
  1拖延提供施工场地。因自然害影响或业主方面的原因导致没能如期向承包商移交合格的、可以直接进行施工的现场,承包商可以提出将工期顺延的工期索赔或由于窝工而直接提出经济索赔。
  2拖延支付应付款。此时承包商不仅要求支付应得款项,而且还有权索赔利息,因为业主对应支付款的拖延将影响到承包商的资金周转。
  3指定分包商违约。指定分包商违约常常表现为未能按分包合同规定完成应承担的工作而影响了总承包商的工作。从理论上讲,总承包商应该对包括指定分包商在内的所有分包商行为向业主负责。但是实际情况往往不那么简单,因为指定分包商不是由总承包商选择,而是按照合同规定归他统一协调的分包商,特别是业主把总承包商接受某一指定分包商作为授予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时,业主不可能对指定分包商的不当行为不负任何责任。因此总承包商除了根据与指定分包商签订的合同索赔窝工损失外,还有权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的索赔要求。
  4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引起的损失。工程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业主从经济效益方面考虑将部分单项工程提前使用,或从其他方面考虑提前占用部分分项工程。如果不是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提前占用部分工程,而又对提前占用会产生的不良后果考虑不周,将会引起承包商提出索赔。
  5业主要求赶工。当项目遇到不属于承包商责任的事件发生,或改变了部分工作内容而必须展延工期时,业主基于某种考虑坚持不予延期,这就迫使承包商加班赶工。为此,承包商除可以要求索赔因延误造成的损失外,还可以提出赶工措施费、降效损失费、新增设备租赁费等方面的补偿要求。
4、索赔程序
  由于反索赔发生的频率低,下面仅以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为例来说明。事件发生后的索赔处理程序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从承包商提出索赔申请开始,到索赔事件的最终处理,大致可划分为5个阶段。 �
1 承包商提出索赔申请
  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商责任导致项目拖期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项要求索赔,同时仍须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愈期申报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商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展延工期天数,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天内报出。
2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
  正式接到承包商的索赔信件后,监理工程师应该立即研究承包商的索赔资料,在不确认责任属谁的情况下,依据自己的同期记录资料客观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重温有关合同条款,研究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证据。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商进一步提交补充资料,包括索赔的更详细说明材料或索赔计算的依据。
3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谈判
  双方各自依据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较容易解决。如果双方对该事件的责任、索赔款额或工期展延天数分歧较大,通过谈判达不成共识的话,按照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承包商。
4 业主审批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业主首先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和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再根据项目的目的、投资控制、竣工验收要求,以及针对承包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提出反索赔方面的考虑,决定是否批准监理工程师的索赔报告。
5 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承包商同意了最终的索赔决定,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若承包商不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单方面决定或业主删减的索赔或工期展延天数,就会导致合同纠纷。通过谈判和协调双方达成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纠纷的理想方式。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谅解就只能诉诸仲裁。
5、索赔的证据与依据
  在提出索赔要求时,必须提供索赔证据。
1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1索赔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索赔证据必须是在实际实施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住对方推敲。由于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都在进行合同,收集有关资料,所以双方应有内容相同的证据。不真实、虚假的证据是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的。
  2索赔证据必须具有全面性。索赔方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索赔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都有相应的证据,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否则对方可退回索赔报告,要求重新补充证据,这样会拖延索赔的解决,对索赔方不利。
  3索赔证据必须符合特定条件。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文件。一切口头承诺、口头协议均无效。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由业主、承包商双方签署,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且为决定性的决议。一切商讨性、意向性的意见或建议均不应算作有效的索赔证据;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应由业主或监理工程签署认可。
  4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及时性。索赔证据是施工过程中的记录或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活动的认可,通常,后补的索赔证据很难被对方认可。
2 索赔的依据
  提出索赔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签约如备忘录、修正案等,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这些索赔的依据可在索赔报告中直接引用。
  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谈所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是合同的补充,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会谈纪要只有经过各方签署后才可作为索赔的依据。
  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是和现场有关文件变更索赔的重要证据。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可见,索赔要有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可能成立。总之,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对项目水平的高低。由于索赔是合同的重要环节,也是计划的动力,更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所以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它将成为项目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吃货JyHl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2 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1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 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费用索赔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8表的格式。
  3 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书;
  2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第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4、5、6款的程序进行。
  费用索赔审批表应符合附录B6表的格式。
纳兰依若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2 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1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 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费用索赔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8表的格式。
3 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书;
2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第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4、5、6款的程序进行。
费用索赔审批表应符合附录B6表的格式。

相关问答

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承包商

案例1某工程合同规定30竣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先后因下列原因导致关键线路中的工程延误93天.(1)10-19日,因设计变更等候图纸停工10天(2)15-25日,因正常阴雨气候影响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下令停工11天(3)20-20日,因承包商设备故障而停工61天(4)15-25日.发生了合同规定的不……

挪威森林北辰星

监理工程师索赔申请如何处理

摘要(一)索赔的提出1、索赔意向书承包商如要对某一事件进行索赔,他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雇主和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书,目的是要求雇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索赔起因,以减少损失,并促使合同双方重视收集索赔事件的情况和证据,以利于索赔的处理。2、索赔申请报告承包商在发出索赔意向书后28天内,应向……

贵州米粉

监理工程师怎么申请承包商分包

摘要4)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样才能使工作做的及时,无需认可是否系业主责任,再填报清单报表及财务支付报表,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元钱”的错误,报验后做《变更申请报告》。如果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合同条款中的各项规定。如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性,承包商应保存当时的记录作为申请索……

小眼睛晶

监理工程师如何申请承包商索赔

1认真学习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是业主根据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编制的,它规定了工程各个项目的计量单位及相关的测量、计算方法,并明确了工程项目的支付范围及支付程序。因此,作为一名计量支付必须认真学习《技术规范》,掌握各项工程的计量支付规则,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项……

贵州米粉

监理工程师如何判定承包商索赔

索赔,作为合法的所有者,根据自己的权利提出对某一有关资格、财产、金钱等方面的要求,它是一门融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科学,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对索赔种类、索赔程序及要求索赔时必须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叙述。1、索赔概述1 索赔含义  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它是索要、索……

妖娆17699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