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满可以考教师资格证吗
吃那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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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悟空harrywang 2小时前发布 赞 535
bamanai119 4小时前发布 赞 324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之中的执行措施。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参加司法考试缓刑不属于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但是,只是刑罚的一种制度,因此完全是可以在缓刑期满后报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教师法》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土豆0207 9小时前发布 赞 512
大熊是个小太阳 11小时前发布 赞 356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的特点:
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缓刑不是一种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有关缓刑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王小金Fighting 12小时前发布 赞 689
交通肇事罪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