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医师资格证 > 李跃华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吗

李跃华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吗

最新回答

sweetdream8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西安乡卫生院女医师李华珍,于19年6月至2022年7月20日受聘于柳州航运总公司职工医院。2022年7月19日李华珍在该医院下属的河西门诊行医时,一病人因发热求医,李华珍给予青霉素输注,输药前李华珍医师依常规为病人做了青霉素过敏试验。该病人在输完药回家后一个多小时亡。期间李华珍应患方要求出诊,常规观察未发现异常。半小时后李华珍再应要求出诊时,病人已“心跳微弱”经抢救无效病人亡。病人的因经局法医尸检
  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均认为可能于青霉素过敏。
  病人亡的第二天李华珍就被柳州市柳南区分局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刑事拘留,后被逮捕并一审判处10年徒刑,经李华珍上诉二审撤消了原判。2022年9月25日柳南区人民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回起诉并在两天后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李华珍在被羁押435天后释放。
  2022年5月10日李华珍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9月26日李华珍再次被捕。
  根据上述事实,我认为:
  一、 李华珍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该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仅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如果是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根本不存在非法行医罪的问题。从现有资料看李华珍系“柳州市柳城县西安乡卫生院”医师,说明李华珍有从业资质,故李华珍不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二、李华珍是否遵守执业注册的地点、范围仅是行政违法与否与犯罪无关
  《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也做了相同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执业医师除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外应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从现有材料看,李华珍是乡卫生院的医师,其注册地点可能在其乡卫生院,但从19年6月至事发的2022年7月19日李华珍“受聘于”柳州航运总公司职工医院。由于从现有材料无法看出李华珍是否进行了变更注册,因此有两种可能:
  其一、李华珍已从乡卫生院变更注册至职工医院,则李华珍的行为完全是合法的,理应受到《执业医师法》的保护。
  其二、李华珍未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李华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但李华珍却一直在执业,故李华珍的行为违反了该《暂行办法》、《执业医师法》,其行为是一个违法行为,理应受到行政处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违法与犯罪有着截然不同的内涵,现代刑诉的理念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要求严格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因此即便是李华珍未依据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行医也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所以我们说不管李华珍的执业注册地点在哪里,其行为均不影响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本案中李华珍不应因执业注册地点不同而被认定为“非法行医罪”。

  三、 李华珍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本案中2022年9月25日柳南区人民决定对李华珍不起诉,根据《中华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我国现行不起诉分为三种:法定不起诉、酌量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上述三种不起诉的情形中只有法定不起诉(即构成犯罪但在特定条件下法律不再追究)不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其他两种情形均可要求国家赔偿。从现有材料看李华珍不属于“犯了罪但因有法定情形法律不予追究”这种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故李华珍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四、 再次逮捕问题
  一个被不起诉的人可不可以因原来行为再次被逮捕,答案是肯定的:可以!但条件只有一个:发现了新的事实和证据足以原来的决定!
  本案中李华珍的再次被捕是不是有这种可能呢?可能性是有的,但我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理由是:
  本案是一个案情和证据都比较简单的案子,影响本案成立的最重要的条件只有一个:李华珍是不是执业医师。若李华珍是执业医师则其不构成非法行医罪(但若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病人亡则可构成医疗事故罪);若李华珍不是执业医师则2022年9月27日就不应释放李华珍!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释放李华珍时本案案情应当已经查清,不应再以涉嫌“非法行医罪”逮捕李华珍,因为本案简单的案情已经经过了机关的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的批捕→检察机关的起诉→提起公诉→一审的庭审,尤其是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抗辩→一审对事实的→一审做出判决→二审在上诉审中的,如此漫长的阶段均未考虑李华珍及其律师对事实的陈述和调查取证,仅是公、检、法机关要经过的层层“关卡”,在这一关一关的中这么简单的案情早就应当查清了,因此本案不大可能存在对于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又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问题。
  李华珍是不是可能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逮捕呢?唯一的可能是病人的因有新的说法“李华珍大夫在执业中严重不负责任”,但一个急性低热病夫诊疗未见特殊异常给予青霉素治疗且做了皮试很难说得上“严重不负责任”,李华珍在每次病人要求出诊时均予以了处理也很难说得上“严重不负责任”。
  李华珍为什么会再被逮捕呢?
  都是要求国家赔偿惹得祸——我个人认为!
  综上所述,我认为李华珍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李华珍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再次逮捕李华珍没有道理!
  医师落难之时,将是人民生命健康得不到保障的开始!
  是为医生的时候了!
panasoniccz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西安乡卫生院女医师李华珍,于19年6月至2022年7月20日受聘于柳州航运总公司职工医院。2022年7月19日李华珍在该医院下属的河西门诊行医时,一病人因发热求医,李华珍给予青霉素输注,输药前李华珍医师依常规为病人做了青霉素过敏试验。该病人在输完药回家后一个多小时亡。期间李华珍应患方要求出诊,常规观察未发现异常。半小时后李华珍再应要求出诊时,病人已“心跳微弱”经抢救无效病人亡。病人的因经局法医尸检
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均认为可能于青霉素过敏。
病人亡的第二天李华珍就被柳州市柳南区分局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刑事拘留,后被逮捕并一审判处10年徒刑,经李华珍上诉二审撤消了原判。 2022年9月25日柳南区人民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回起诉并在两天后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李华珍在被羁押435天后释放。
2022年5月10日李华珍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9月26日李华珍再次被捕。
根据上述事实,我认为:
一、 李华珍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该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仅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如果是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根本不存在非法行医罪的问题。从现有资料看李华珍系“柳州市柳城县西安乡卫生院”医师,说明李华珍有从业资质,故李华珍不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二、李华珍是否遵守执业注册的地点、范围仅是行政违法与否与犯罪无关
《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也做了相同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执业医师除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外应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从现有材料看,李华珍是乡卫生院的医师,其注册地点可能在其乡卫生院,但从19年6月至事发的2022年7月19日李华珍“受聘于”柳州航运总公司职工医院。由于从现有材料无法看出李华珍是否进行了变更注册,因此有两种可能:
其一、李华珍已从乡卫生院变更注册至职工医院,则李华珍的行为完全是合法的,理应受到《执业医师法》的保护。
其二、李华珍未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李华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但李华珍却一直在执业,故李华珍的行为违反了该《暂行办法》、《执业医师法》,其行为是一个违法行为,理应受到行政处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违法与犯罪有着截然不同的内涵,现代刑诉的理念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要求严格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因此即便是李华珍未依据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行医也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所以我们说不管李华珍的执业注册地点在哪里,其行为均不影响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本案中李华珍不应因执业注册地点不同而被认定为“非法行医罪”。

三、 李华珍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本案中2022年9月25日柳南区人民决定对李华珍不起诉,根据《中华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我国现行不起诉分为三种:法定不起诉、酌量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上述三种不起诉的情形中只有法定不起诉(即构成犯罪但在特定条件下法律不再追究)不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其他两种情形均可要求国家赔偿。从现有材料看李华珍不属于“犯了罪但因有法定情形法律不予追究”这种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故李华珍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四、 再次逮捕问题
一个被不起诉的人可不可以因原来行为再次被逮捕,答案是肯定的:可以!但条件只有一个:发现了新的事实和证据足以原来的决定!
本案中李华珍的再次被捕是不是有这种可能呢?可能性是有的,但我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理由是:
本案是一个案情和证据都比较简单的案子,影响本案成立的最重要的条件只有一个:李华珍是不是执业医师。若李华珍是执业医师则其不构成非法行医罪(但若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病人亡则可构成医疗事故罪);若李华珍不是执业医师则2022年9月27日就不应释放李华珍!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释放李华珍时本案案情应当已经查清,不应再以涉嫌“非法行医罪”逮捕李华珍,因为本案简单的案情已经经过了机关的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的批捕→检察机关的起诉→提起公诉→一审的庭审,尤其是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抗辩→一审对事实的→一审做出判决→二审在上诉审中的,如此漫长的阶段均未考虑李华珍及其律师对事实的陈述和调查取证,仅是公、检、法机关要经过的层层“关卡”,在这一关一关的中这么简单的案情早就应当查清了,因此本案不大可能存在对于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又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问题。
李华珍是不是可能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逮捕呢?唯一的可能是病人的因有新的说法“李华珍大夫在执业中严重不负责任”,但一个急性低热病夫诊疗未见特殊异常给予青霉素治疗且做了皮试很难说得上“严重不负责任”,李华珍在每次病人要求出诊时均予以了处理也很难说得上“严重不负责任”。
李华珍为什么会再被逮捕呢?
都是要求国家赔偿惹得祸——我个人认为!
综上所述,我认为李华珍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李华珍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再次逮捕李华珍没有道理!
医师落难之时,将是人民生命健康得不到保障的开始!
是为医生的时候了!
黑白配late

姓名:朱毅

性别:男    19年06月01日

依照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吉林省卫生厅

签发人:李殿富

证书编码:2022221203203231906012810

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6日

西安指纹锁

姓名:朱毅

性别:男    19年06月01日

依照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吉林省卫生厅

签发人:李殿富

证书编码:2022221203203231906012810

反正日期:2022年12月26

可爱多O

姓名:朱毅

性别:男    19年06月01日

身份证号:3203231906012810

依照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吉林省卫生厅

签发人:李殿富

证书编码:2022221203203231906012810

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6

相关问答

李跃华执业医师资格证是谁发的

在我看来,不管是用了什么方法,李跃华医生依靠自己的能力救了十几个人的命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我们生活的节奏,让我们看到了人间大爱,看到了无私奉献的人们。也看到了这个特别的医生李跃华,有人觉得他是能人,能够自己研制出特有的治疗方法,也有人觉得他是神棍,能够救活几个人只是靠运气,治疗……

毓毓baby

华侨能考执业医师资格证吗

摘要职称资格考试与执业资格考试并轨,考取执业资格便具备职称资格。咨询记录·回答于2022-04-27我有执业助理医师证和医士证在专十二级岗位上已经工作满三年能进十一级吗考执业医师证吗未考得执业医师证要考的执业医师证吧确定吗?职称资格考试与执业资格考试并轨,考取执业资格便具备职称资格。希望得到您的赞,……

qingqing829

李方江有执业医师证吗

咨询记录·回答于2022-12-04江西省中医专长医师证可以用乡村执业医师证换领吗?你好!江西省中医专长医师证不可以用乡村执业医师证换领,没有相关政策搜索了一下,做答:《医师执业证书》,是由当地卫生局发的,表示允许你在某个医院行医,并规定了你的行医范围,这是一个行政方面的认可。如果你犯了什么问题,可……

飞鸟鱼虫菲菲

李平珍有执业医师资格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西安乡卫生院女医师李华珍,于19年6月至2022年7月20日受聘于柳州航运总公司职工医院。2022年7月19日李华珍在该医院下属的河西门诊行医时,一病人因发热求医,李华珍给予青霉素输注,输药前李华珍医师依常规为病人做了青霉素过敏试验。该病人在输完药回家后一个多小时亡。期间李……

Incana1992

李跃华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吗

在我看来,不管是用了什么方法,李跃华医生依靠自己的能力救了十几个人的命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我们生活的节奏,让我们看到了人间大爱,看到了无私奉献的人们。也看到了这个特别的医生李跃华,有人觉得他是能人,能够自己研制出特有的治疗方法,也有人觉得他是神棍,能够救活几个人只是靠运气,治疗……

ritafanf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