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计直接报告
最新回答
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价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期报表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这种业务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直接报告业务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如在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从层(责任方)获取其对内部控制有效的评价报告(责任方认定),或虽然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该报告,但预期使用者无法获取该报告,注册会计师直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鉴证报告,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该鉴证报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的信息(鉴证对象信息)。这种业务属于直接报告业务。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的区别:
(1)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对象信息的方式不同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预期使用者可以直接获取鉴证对象信息(责任方认定),而不一定要通过阅读鉴证报告。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可能不存在责任方认定,即便存在,该认定也无法为预期使用者所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有关的鉴证对象信息。
(2)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不同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可能是责任方认定,也可能是鉴证对象。此类业务的逻辑顺序是:首先,责任方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形成责任方认定,注册会计师获取该认定;然后,注册会计师根据适当的标准对鉴证对象再次进行评价和计量,并将结果与责任方认定进行比较;最后,注册会计师针对责任方认定提出鉴证结论,或直接针对鉴证对象提出结论。
(3)责任方的责任不同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由于责任方已经将既定标准应用于鉴证对象,形成了鉴证对象信息(即责任方认定)。因此,责任方应当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责任方可能同时也要对鉴证对象负责。例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层既要对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负责,也要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鉴证对象)负责。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无论注册会计师是否获取了责任方认定,鉴证报告中都不体现责任方的认定,责任方仅需要对鉴证对象负责。
(4)鉴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不同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鉴证报告中的引言段通常会提供责任方认定的相关信息,责任方仅需要对鉴证对象负责。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说明鉴证对象、执行的鉴证程序并提出鉴证结论。
1、注册会计师对自身的审计行为及其结果负责,承担的是审计责任;一般而言,负责审计活动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审计行为和结果负责,即审计过程应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
2、在审计报告中签名的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活动的结果负责,并对外承担全部或主要的审计责任;
3、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加盖公章,需以法人身份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活动的行为及其结果负直接责任;同时,在审计报告中加盖事务所公章是主任会计师的职权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并且主任会计师承担三级复核中的最后一级复核,因此应对事务所的全部审计活动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4、主任会计师对其签名的审计报告结论负直接责任;受聘参与审计活动的专家及助理人员应就其相应的工作承担责任。
如果你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等业务,如常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上会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同时会附带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从证书的复印件内容一般就可以判断对方注册会计师身份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