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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应有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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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一、一般原则 1、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 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 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二、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1、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3、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4、注册会计师执行业时,应当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5、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6、注册会计师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 7、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9-23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分为几个层次?各+层次的侧重点是什么?各层次之间有 您好,一、一般原则 1、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 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 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二、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1、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3、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4、注册会计师执行业时,应当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5、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6、注册会计师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 7、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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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应遵循、客观、公正、廉洁等基本原则 ; 注册会计师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 注册会计师应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方面的技术守则注会计师既要对社会公众负责,也要对委托单位负责;业务承接中的职业道德。
1、客观公正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审核和审阅等鉴证业务,应当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 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当识别出损害的因素时,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
2、较强业务能力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勤勉尽责。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不得宣称自己具有本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不得提供不能胜任的专业服务。
3、遵守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的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其向鉴证客户提供的非鉴证服务与鉴证服务是否相容做出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或扰等方式招揽业务。
4、对客户负责
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这一保密责任不因业务约定的终止而终止。注册会计师不得利用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穿跑鞋的公主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对社会对公众利益承担责任。社会公众利益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之服务的人土和机构组成的整体的共同利益。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一个肩负重大社会责任的行业,应当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根本目标。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强化道德意识,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注册会计师在职业道德方面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即、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职业行为,技术准则。
一、、客观、公正
  鉴证业务是指为被鉴证对象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既定的适当标准提供高度或适度保证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的三个重要的概念,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
  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因为注册会计师要以自身的信誉向社会公众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真实与公允的。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它鉴证业务,应当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于委托单位和其它组织。实质上的,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意见时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专业怀疑;形式上的,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情形,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第三方推断其公正、客观或专业怀疑受到损害。
  二客观
  客观原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事项的调查、判断和意见表述,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应当力求公平,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愿望,也不为委托单位或第三者的意见所左右;不得因成见或偏见、利益冲突和他人影响而损害其客观。在分析、处理问题时,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或成见、偏见行事。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在确定哪些情况和业务尤其需要遵循客观的职业道德规范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注册会计师可能被施加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损害其客观;
  列举和描述在制定准则以识别实质上或形式上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客观的关系时,应体现合理;
  应避免那些导致偏见或受到他人影响,从而损害客观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有义务确保参与专业服务的人员遵守客观原则;
  注册会计师既不得接受,也不得提供可被合理认为对其职业判断或对其业务交往对象产生重大不当影响的礼品或款待,尽量避免使自己专业声誉受损的情况。
三公正
  公正原则是注册会计师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应当将社会公众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无论提供何种服务,担任何种职务,注册会计师都应维护其专业服务的公正,并在判断中保持客观。公正还有公平交易和真实的含义。
  客观原则和公正原则实际上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各种专业服务,而不仅仅局限于鉴证业务。
  二、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一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的工作。“专业胜任能力”既要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又要求其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如果不能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就难以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事实上,如果注册会计师缺乏足够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提供专业服务,就构成了一种欺诈。当然,注册会计师依法取得了执业证书,就表明其在该领域具备了一定的知识,。一个合格的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能力,对自己充满信心,更重要的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的不足,不承接自己不能胜任的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承接了难以胜任的业务,就可以给客户乃至社会公众带来危害。注册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士,在许多方面都要履行相应的责任,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就是其中之一。
  二应有关注
  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并且随着业务、法规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应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在一定水平之上,以确保客户能够享受到高水平的专业服务。应有关注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职业谨慎,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并对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
三公正
  公正原则是注册会计师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应当将社会公众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无论提供何种服务,担任何种职务,注册会计师都应维护其专业服务的公正,并在判断中保持客观。公正还有公平交易和真实的含义。
  客观原则和公正原则实际上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各种专业服务,而不仅仅局限于鉴证业务。
  二、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一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的工作。“专业胜任能力”既要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又要求其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如果不能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就难以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事实上,如果注册会计师缺乏足够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提供专业服务,就构成了一种欺诈。当然,注册会计师依法取得了执业证书,就表明其在该领域具备了一定的知识,。一个合格的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能力,对自己充满信心,更重要的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的不足,不承接自己不能胜任的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承接了难以胜任的业务,就可以给客户乃至社会公众带来危害。注册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士,在许多方面都要履行相应的责任,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就是其中之一。
  二应有关注
  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并且随着业务、法规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应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在一定水平之上,以确保客户能够享受到高水平的专业服务。应有关注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职业谨慎,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并对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
三、保密
  注册会计师能否与客户维持正常的关系,有赖于双方能否自愿而又充分进行沟通和交流,不掩盖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只有这样,注册会计师才能有效地完成工作。如果注册会计师受到客户的严重限制,不能充分了解情况,就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同时,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沟通,必须建立在为客户信息保密的基础上。因此,注册会计师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应当书面承诺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这里所说的客户信息,通常是指商业秘密。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利用,往往给客户造成损失。因此,许多国家规定,在公众领域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除非有法定的或专业的披露权力或义务。在未经适当或特别授权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不得使用或披露任何相关信息。同时,还应确保协助其工作的业务助理人员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信守保密原则。
  四、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应符合本职业的良好声誉,不得有任何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这一义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对社会公众、客户和同行的责任。
shuijing217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第 1 号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 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 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 ,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本守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 护公众利益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诚信,客观和公正原则,在执行审 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保持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保持应有的 关注,勤勉尽责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 密信息保密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声誉,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 诚信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 守信
  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业务报告, 申报资料或其他信息存 在下列问题,则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一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的陈述;
  二含有缺少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
  三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 注册会计师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应当采取措 施消除牵连
  第九条 在鉴证业务中,如果存在本守则第八条第一款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依据执业准则出具了恰当的非标准业务报告, 不被视为违 反第八条的规定

  第三章 独 立

  第十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 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 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
  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 务所和项目组的

  第四章 客观和公正

  第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公正处事, 实事求是, 不得由于偏见, 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第十三条 如果存在导致职业判断出现偏差, 或对职业判断产生 不当影响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第五章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 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 持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 技术和实 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确保为客 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第十六条 在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 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 职业判断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关注, 遵守执业准则和职 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 确保在其领导下工作 的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和督导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必要时应当使客户以及业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

  第六章 保密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客户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向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 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
  二利用所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拟接受的客户或拟受雇的工作单位向其披露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二十二条 保密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在社会交往中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警惕 无意中的可能, 特别是警惕无意中向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员 的可能
  第二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措施, 确保下级员工以及提供 建议和帮助的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 在终止与客户的关系后,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以前职 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如果获得新客户,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以前的经验,但不得利用 或披露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情形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披露涉密信息:
  一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客户的授权;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 证据,以及向机构报告所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四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 询问和调查;
  五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在决定是否披露涉密信息时,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涉密信息 下列因素:
  一客户同意披露的涉密信息,是否为法律法规所禁止;
  二如果客户同意披露涉密信息,是否会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 益;
  三是否已了解和证实所有相关信息;
  四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
  五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七章 良好职业行为
  第二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避免发生任何 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介自己和工作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不得损害职业形象
  第三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二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守则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与食俱进a
[单选] 关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

A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B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新闻媒体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
C 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不能胜任的专业服务
D 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答案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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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应保持

注册会计师应遵循、客观、公正、廉洁等基本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注册会计师应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方面的技术守则注会计师既要对社会公众负责,也要对委托单位负责;业务承接中的职业道德。1、客观公正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审核和审阅等鉴证业务,应当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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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守则。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本守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第三条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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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应有关注

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可以降低执业风险,保持,做到公正、公平,更好提供执业服务水平。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执业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质决定了其对社会公众应承担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客观、公正是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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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关注

一、诚信  诚信原则要求会员应当在所有的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中保持正直和诚实,秉公处事、实事求是。  二、  原则通常是对注册会计师而非非执业会员提出的要求。在执行鉴证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  包括实质上的和形式上的:  实质上的是一种内心状态,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提出结论时不受损害职业判断的因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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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未保持应有关注

摘要您好,一、一般原则1、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客观、公正的原则。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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