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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刑事处罚考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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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盐儿橙子
摘要 律师执业,根据《律师执业条例》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二条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从事律师职业,虽有过失犯罪例外规定,但在实际作中,都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即使过失犯罪,也难以从事律师执业。 2、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 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 年的; (四)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 满五年的; (五)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受到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满五年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注册资格,如果取得资格也先注销,刑满五年以后重新实习两年,这基本上断了一个注册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19 坐过牢的能够进城投吗? 您好,很高兴您选择我们平台,我们是律临的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如有问题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问题,我这边方便为您解答! 受到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满五年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注册资格,如果取得资格也先注销,刑满五年以后重新实习两年,这基本上断了一个注册 城投是什么公司,如果是律所的话是不行的
可爱的giraffe
限制如下:
1、律师执业,根据《律师执业条例》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二条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从事律师职业,虽有过失犯罪例外规定,但在实际作中,都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即使过失犯罪,也难以从事律师执业。
2、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受到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满五年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注册资格,如果取得资格也先注销,刑满五年以后重新实习两年,这基本上断了一个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前程。
3、大型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也会刑事犯罪记录,甚至买房子女入学也会对有刑事犯罪记录明里暗里设定限制条件。
4、如果子女要入伍考军校,父母的犯罪记录对他们的政治都有一定影响。
5、、警察、事业单位、银行等单位对用人的招聘也十分严格,对具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也是限制极大。
6、证券行业,比较特殊,尤其是是从事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技术的人员要求就更严格,很多证券股票的商业机密一旦泄露后果可想而知。因此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技术规范(试行) 明文规定:禁止录用有犯罪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人员从事证券行业计算机工作。
Kiwi琪薇

法律分析:就业有限制。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从事律师职业(过失犯罪除外);申请注册会计师受时间限制;、警察、事业单位、等单位招聘时受限制;证券行业就业受限制,子女要考警校、军校,父母的犯罪记录对子女的政治有影响。


法律依据:《律师执业条例》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注册会计师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中华人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二)拥护中华人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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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被判刑的人三年后还会不会有污点”

所谓“污点”法律叫前科被判刑或劣迹行政拘留

《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应当报告,报告了可以签定劳动合同;没报告的,查出后,可以退伍或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属于不可用的职务;

:《录用的规定(试行)》第17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中华人法》第24条规定:“列人员不得录用为:(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的其他情形的。”(本条涵盖很广,包括党政机关、机关、机关、党派机构、社会团体、参照系列单位)

  法官:《中华人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人民书记员:《人民书记员办法(试行)》第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尚未作出结论的。”

  人民陪审员:《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

  检察官:《中华人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人民员:《最高人民关于实行人民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员:(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二)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警察:《中华人人民警察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律师:《中华人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法》第1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考试或者申请考核:(一)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二)被开除公职的;……。《关于刑满释放人员不能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批复》:“对于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已领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件的,应当认定其《法律服务执照》无效,其所在的法律服务应当予以辞退,收回其《法律服务执照》,并报核发执照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公证员:《公证员执业办法》第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

  司法鉴定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登记办法》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12)《中华人公证法》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外交人员:《中华人驻外外交人员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规定》第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申请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行政执法人员:《呼和浩特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19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教师:《中华人教师法》第14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幼儿园:《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第31条规定:“幼儿园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一)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二)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的人员;(三)曾因违反治安受过行政拘留的人员。”

  执业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15条规定:“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予注册。第16条规定:“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二)受刑事处罚的;……”乡村医生也有相应的限制,《乡村医生从业条例》第11条规定:“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不予注册。”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中华人总署(第28号)》第12条:“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四)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会计:《中华人会计法》第40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10条规定:“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满五年的,受理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期货从业人员:《期货从业人员办法》第10条规定:“机构任用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三)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等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或者人员,禁止参与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工作:(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起诉;(二)涉嫌严重违法正在被行政部门立案稽查;……”

  企业破产人:《中华人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保险精算师:《中国关于中国精算师(非寿险方向)认证资格考试的》:“二、报名条件,参加本次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未受过刑事处罚与金融处罚。”

  保险经纪机构高级人员:《保险经纪机构规定》第74条规定:“拟担任高级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提交说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不报的,中国对该拟任高级人员的任职资格不予核准:(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规定》第11条:“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拍卖师:《中华人拍卖法》第15条规定:“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被开除公职或者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典当行业从业人员:《典当条例》第16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直销:《直销条例》第19条:“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记录。”

  专利人:《专利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报名参加专利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专利条例》第15条规定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利人资格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证券从业人员:《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办法》第10条规定:“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一)已被机构聘用;(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第10条:“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职业证书:……(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

  导游:《导游人员条例》第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中华人公司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基金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基金会条例》第23条规定: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

  民用保障物品的生产、、购买、运输和爆破人员:《民用物品安全条例》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物品的生产、、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办法》(已失效)第10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三)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注册测绘师:《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23条规定:“因在测绘活动中受到刑罚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测绘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和人员:《天津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办法》第16条规定:“技防产品的生产和单位,技防的设计、安装、维修单位,禁止雇用无身份证件或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规定》第12条规定:“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一)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未受过刑事处罚。”

  锁具修理经营者:《辽宁省锁具修理业规定》第7条规定:“锁具修理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县级机关办理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二)从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外地从业人员同时提供机关发放的暂住证);(三)县级机关出具的从业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机关应当在备案时提取锁具修理从业人员的指纹、掌纹等信息,并对备案的锁具修理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编号。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保安人员:《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条例》》第15条规定:“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指:旅馆、印章刻制、印刷、旧货、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和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场所)聘用的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三)未受过刑事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

  保安:《杭州市保安服务办法》第13条规定:“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品行良好,自愿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二)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45周岁;(三)未受过刑事处罚;(四)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资格。”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第7条第2款规定:“申领《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六)申请前三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办法》第5条规定:“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罚,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时止未满2年的。”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中华人安全生产法》第91条第3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拒绝护照签发:《中华人护照法》第14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一)因妨害国(边)境受到刑事处罚的;……”

  综上所述,被判刑的人永远有“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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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2022年《中华人刑法》第100条的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是刑法中的设置的前科报告制度。此外,在大量的法律法规中,对曾经违法犯罪的人员设置了重重职业和行为的限制,列举如下:
:《录用的规定试行》第17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中华人法》第24条规定:“列人员不得录用为: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的其他情形的。”本条涵盖很广,包括党政机关、机关、机关、党派机构、社会团体、参照系列单位
法官:《中华人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人民书记员:《人民书记员办法试行》第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尚未作出结论的。”
人民陪审员:《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
检察官:《中华人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人民员:《最高人民关于实行人民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员: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二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警察:《中华人人民警察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律师:《中华人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法》第1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考试或者申请考核:一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二被开除公职的;……。《关于刑满释放人员不能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批复》:“对于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已领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件的,应当认定其《法律服务执照》无效,其所在的法律服务应当予以辞退,收回其《法律服务执照》,并报核发执照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公证员:《公证员执业办法》第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
司法鉴定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登记办法》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12《中华人公证法》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外交人员:《中华人驻外外交人员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规定》第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申请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行政执法人员:《呼和浩特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19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教师:《中华人教师法》第14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幼儿园:《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第31条规定:“幼儿园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一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二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的人员;三曾因违反治安受过行政拘留的人员。”
执业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15条规定:“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予注册。第16条规定:“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二受刑事处罚的;……”乡村医生也有相应的限制,《乡村医生从业条例》第11条规定:“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不予注册。”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中华人总署第28号》第12条:“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四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会计:《中华人会计法》第40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10条规定:“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满五年的,受理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期货从业人员:《期货从业人员办法》第10条规定:“机构任用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三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等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或者人员,禁止参与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工作: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起诉;二涉嫌严重违法正在被行政部门立案稽查;……”
企业破产人:《中华人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保险精算师:《中国关于中国精算师非寿险方向认证资格考试的》:“二、报名条件,参加本次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未受过刑事处罚与金融处罚。”
保险经纪机构高级人员:《保险经纪机构规定》第74条规定:“拟担任高级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提交说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不报的,中国对该拟任高级人员的任职资格不予核准: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规定》第11条:“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拍卖师:《中华人拍卖法》第15条规定:“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被开除公职或者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典当行业从业人员:《典当条例》第16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直销:《直销条例》第19条:“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记录。”
专利人:《专利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报名参加专利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专利条例》第15条规定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利人资格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证券从业人员:《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办法》第10条规定:“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一已被机构聘用;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第10条:“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职业证书:……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
导游:《导游人员条例》第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中华人公司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基金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基金会条例》第23条规定: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
民用保障物品的生产、、购买、运输和爆破人员:《民用物品安全条例》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物品的生产、、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办法》已失效第10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三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注册测绘师:《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23条规定:“因在测绘活动中受到刑罚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测绘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和人员:《天津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办法》第16条规定:“技防产品的生产和单位,技防的设计、安装、维修单位,禁止雇用无身份证件或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规定》第12条规定:“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一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未受过刑事处罚。”
锁具修理经营者:《辽宁省锁具修理业规定》第7条规定:“锁具修理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县级机关办理备案。

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二从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外地从业人员同时提供机关发放的暂住证;三县级机关出具的从业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机关应当在备案时提取锁具修理从业人员的指纹、掌纹等信息,并对备案的锁具修理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编号。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保安人员:《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条例》》第15条规定:“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指:旅馆、印章刻制、印刷、旧货、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和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场所聘用的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三未受过刑事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
保安:《杭州市保安服务办法》第13条规定:“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品行良好,自愿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二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45周岁;三未受过刑事处罚;四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资格。”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第7条第2款规定:“申领《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六申请前三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办法》第5条规定:“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罚,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时止未满2年的。”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中华人安全生产法》第91条第3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拒绝护照签发:《中华人护照法》第14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一因妨害国边境受到刑事处罚的;……”
除了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明确加以规定的以外,很多企业、事业单位招聘条件中大多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条件,如国家电网招聘中就明确规定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这对很多国有单位而言,基本上是通例。单位人事部门会进行严格的政治,如果一位在校大学生有了受到过学校的纪律处分乃至违法犯罪记录,估计他再有本事,招聘也会泡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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