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财管第三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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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应当提交的文件
由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投资协议书或出资证明文件;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
企业章程;(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十五条第三款)
各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证副本;《<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十五条第四款)
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投资的应附银行进账单,以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的应当提交经门合规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十五条第五款)
申办产权登记的申请;(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十五条第六款)
申办人填写的《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十五条)
出资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当提交门颁发的《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登记证》、《中华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行政事业单位)》及出资人上级单位批准的非经营资产转经营资产的可行研究报告。(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十五条)
(二)变更登记需要资料
有关部门或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的批准文件、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的书面决议;(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修改后的企业章程;(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出资人及本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产权登记证副本;(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二十三条第三、四款)
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投资的应附银行进账单;(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二十三条第五款)
出资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当提交门颁发的《中华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行政事业单位)》及出资人上级单位批准的非经营资产转经营资产的可行研究报告。(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二十三条第六款)
企业发生兼并、转让或减少国有资本的,应当提交与债权银行、债权人签订的有关债务保全协议;(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二十三条第七款)
经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转让国有产权的收入处置情况说明及有关文件;(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二十三条第八款)
申办产权登记的申请;(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二十三条第九款)
《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依照《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财管字[2022]116号第二十三条)
产权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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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习技巧
1、及时做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每学完一章,即听完一章视频课,就要做一章轻1习题,检测自己的掌握情况。切勿学完整本书,再来做习题,那时你也忘得差不多了。
2、错题总结
对于注册会计师考试习题中做错的题,首先争取尽量弄懂,弄清出错原因,归纳出错题对应的知识点。将该错题正解或知识点简要地记在笔记本上。
3、区分标记
在注册会计师考试讲义、习题、笔记本上的所有标记,建议分3种颜的中笔、荧光笔,根据重要程度及个人习惯区分标记。习题对答案改错请使用红笔突出标记;笔记本上的重点建议用彩笔或荧光笔标注。
二、提示
1若在职人士工作忙经常加班或应酬聚会很多,每天有效复习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较短,建议视个人情况提前1-6个月开始第一轮基础学习,并提前1个月开始第二轮复习。
2坚持。注册会计师考试第一轮学习是漫长且痛苦的,尤其是会计,请大家务必要坚持。若第一轮复习得很扎实,且进行了笔记归纳整理,后面的复习将会变得轻松、高效。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备考技巧和提示。希望能引起各位考生的重视,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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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均应发给由统一印制的证书。有关证书的发放事宜,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也可以委托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没有成立协会组织的,由财政厅(局)直接办理。
三、证书有如下3种:
注册会计师证书(订本式);
注册会计师证书(单页式);
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
四、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后,应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申领单(格式附后),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申领单连同其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副本,一并转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经同意后发给订本式和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
五、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证书后,将证书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加盖印章,交会计师事务所转发给注册会计师本人。
六、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每个年度需经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检验一次,并加盖检验印章。申请检验的时间和手续,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年度检验的内容包括:
是否仍在执行业务;
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培训要求;
如果是兼职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检验日以前的一个年度内执业时间是否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是否发生过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以及处理情况。
年度检验情况,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出相应记录。对于达到上述1、2、3项要求或虽有第4项情事,但情节轻微且已作了检查纠正的,视为通过检验,否则不予通过检验。
七、注册会计师转换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重新注册后,需办理变更登记。对于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变更内容和加盖变更登记印章。对于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需收回后另发新证。
八、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中遇有必要时,应向委托人和有关机关、单位出示证书。证书遗失,应当报告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于登报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新证。
九、注册会计师不再执行业务,应当缴还注册会计师证书。 注册会计师因不称职被撤销注册的,或因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被处以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分的,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回其证书。
十、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于主管的财政机关发出批准函件的同时,发给加盖主管财政机关印章的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因故被撤销或自行解散的,应当缴回证书。
十二、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编号并加盖钢印;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由各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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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均应发给由统一印制的证书。有关证书的发放事宜,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也可以委托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没有成立协会组织的,由财政厅(局)直接办理。
三、证书有如下3种:
注册会计师证书(订本式);
注册会计师证书(单页式);
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
四、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后,应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申领单(格式附后),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申领单连同其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副本,一并转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经同意后发给订本式和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
五、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证书后,将证书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加盖印章,交会计师事务所转发给注册会计师本人。
六、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每个年度需经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检验一次,并加盖检验印章。申请检验的时间和手续,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年度检验的内容包括:
是否仍在执行业务;
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培训要求;
如果是兼职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检验日以前的一个年度内执业时间是否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是否发生过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以及处理情况。
年度检验情况,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出相应记录。对于达到上述1、2、3项要求或虽有第4项情事,但情节轻微且已作了检查纠正的,视为通过检验,否则不予通过检验。
七、注册会计师转换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重新注册后,需办理变更登记。对于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变更内容和加盖变更登记印章。对于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需收回后另发新证。
八、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中遇有必要时,应向委托人和有关机关、单位出示证书。证书遗失,应当报告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于登报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新证。
九、注册会计师不再执行业务,应当缴还注册会计师证书。 注册会计师因不称职被撤销注册的,或因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被处以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分的,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回其证书。
十、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于主管的财政机关发出批准函件的同时,发给加盖主管财政机关印章的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因故被撤销或自行解散的,应当缴回证书。
十二、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编号并加盖钢印;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由各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号。
真诚回答,望采纳!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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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均应发给由统一印制的证书。有关证书的发放事宜,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也可以委托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没有成立协会组织的,由财政厅(局)直接办理。
三、证书有如下3种:
1.注册会计师证书(订本式);
2.注册会计师证书(单页式);
3.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
四、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后,应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申领单(格式附后),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申领单连同其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副本,一并转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经同意后发给订本式和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
五、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证书后,将证书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加盖印章,交会计师事务所转发给注册会计师本人。
六、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每个年度需经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检验一次,并加盖检验印章。申请检验的时间和手续,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年度检验的内容包括:
1.是否仍在执行业务;
2.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培训要求;
3.如果是兼职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检验日以前的一个年度内执业时间是否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4.是否发生过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以及处理情况。
年度检验情况,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出相应记录。对于达到上述1、2、3项要求或虽有第4项情事,但情节轻微且已作了检查纠正的,视为通过检验,否则不予通过检验。
七、注册会计师转换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重新注册后,需办理变更登记。对于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变更内容和加盖变更登记印章。对于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需收回后另发新证。
八、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中遇有必要时,应向委托人和有关机关、单位出示证书。证书遗失,应当报告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于登报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新证。
九、注册会计师不再执行业务,应当缴还注册会计师证书。 注册会计师因不称职被撤销注册的,或因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被处以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分的,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回其证书。
十、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于主管的财政机关发出批准函件的同时,发给加盖主管财政机关印章的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因故被撤销或自行解散的,应当缴回证书。
十二、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编号并加盖钢印;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由各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