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汇总错报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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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更正的错报包括己经识别的具体错报和推断误差。
推断误差,也称“可能误差”,是注册会计师对不能明确、具体地识别的其他错报的最佳估计数。
可能错报总额一般是各财务报表项目可能的错报金额的汇总数,但也可能包括上一期间的任何未更正可能错报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扩展资料
评价未更正错报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一、考虑单项错报
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每一单项错报,以评价其对相关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影响,包括评价该项错报是否超过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水平。
二、考虑对错报的抵销
1、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某一单项错报是重大的,则该项错报不太可能被其他错报抵销。
2、对于同一账户余额或同一类别的交易内部的错报,这种抵销可能是适当的。
3、在得出抵销非重大错报是适当的这一结论之前,需要考虑可能存在其他未被发现的错报的风险。
三、确定分类错报的影响
1、确定一项分类错报是否重大,需要进行定评估。
2、即使分类错报超过了在评价其他错报时运用的重要水平,注册会计师可能仍然认为该分类错报对财务报表整体不产生重大影响。
是正确的。因为明显微小的错报无论单独或者汇总起来,无论从规模、质或其发生环境来看都是明显微不足道的,对审计意见没有影响,所以不需要累计。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需要累积识别出的错报,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事实错报
(1)被审计单位收集和处理数据的错误。
(2)对事实的忽略或误解。
(3)故意舞弊行为。
判断错报
(1)层和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估计值的判断差异。
(2)层和注册会计师对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的判断差异,由于注册会计师认为层选用会计政策造成错报,层却认为选用会计政策适当,导致出现判断差异。
推断错报
(1)通过测试样本估计出的总体的错报减去在测试中发现的已经识别的具体错报。
(2)通过实质分析程序推断出的估计错报。
另外,该准则第19条至第23条,列举了评价审计结果时对重要应加以考虑的种种情形,但笔者认为,准则中的考虑仍有不完善之处。从表面上看,准则似乎概括了所有方面:注册会计师在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汇总已发现但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以考虑其金额与质是否对会计报表的反映产生重大影响。
注册会计师在汇总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时,应当包括已发现的和推断的错报或漏报,并考虑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处理。
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超过重要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扩大实质测试范围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以降低审计风险。
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会计报表或扩大实质测试范围后,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仍超过重要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接近重要水平,由于该汇总数连同尚未发现的错报或漏报可能超过重要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调整已发现的错报或漏报,以降低审计风险。
既定的重要水平成了评价审计结果的唯一标准,但实际上,重要水平的数值应随着审计具体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特别是当一个公司处于盈亏临界状态或实际盈利与预测盈利只距一步之遥时,只需一项小的错漏报就可使公司达到目标。这时应当从对报表整体造成影响的角度确定重要水平,而在准则第11条判断重要水平应考虑的五个因素中,并没有提及错漏报对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中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要暂时停牌,假设一家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第三年只与盈亏平衡相差3%,那么它很有可能制造一些小错误去补足这个差距,而如果注册会计师用5%的重要水平衡量错漏报,则这3%的小错误是不重要的,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这样的报告多多少少会诱导一些投资者作出错误决策。
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审计准则的完善,因此理论界应加强对准则的研究,为建立逻辑连贯、结构清晰、明确具体、作强的审计准则提出建议,使其不断完善,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外,该准则第19条至第23条,列举了评价审计结果时对重要应加以考虑的种种情形,但笔者认为,准则中的考虑仍有不完善之处。从表面上看,准则似乎概括了所有方面:注册会计师在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汇总已发现但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以考虑其金额与质是否对会计报表的反映产生重大影响。
注册会计师在汇总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时,应当包括已发现的和推断的错报或漏报,并考虑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处理。
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超过重要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扩大实质测试范围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以降低审计风险。
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会计报表或扩大实质测试范围后,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仍超过重要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接近重要水平,由于该汇总数连同尚未发现的错报或漏报可能超过重要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调整已发现的错报或漏报,以降低审计风险。
既定的重要水平成了评价审计结果的唯一标准,但实际上,重要水平的数值应随着审计具体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特别是当一个公司处于盈亏临界状态或实际盈利与预测盈利只距一步之遥时,只需一项小的错漏报就可使公司达到目标。这时应当从对报表整体造成影响的角度确定重要水平,而在准则第11条判断重要水平应考虑的五个因素中,并没有提及错漏报对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中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要暂时停牌,假设一家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第三年只与盈亏平衡相差3%,那么它很有可能制造一些小错误去补足这个差距,而如果注册会计师用5%的重要水平衡量错漏报,则这3%的小错误是不重要的,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这样的报告多多少少会诱导一些投资者作出错误决策。
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审计准则的完善,因此理论界应加强对准则的研究,为建立逻辑连贯、结构清晰、明确具体、作强的审计准则提出建议,使其不断完善,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