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过关条件
李大胆yao一起吧
4424 次浏览
赞 342
最新回答
莉莉安c 2小时前发布 赞 510
根据《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通过考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会计中介机构连续执业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可免于参加全国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按照职称评审要求和有关程序规定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上海: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上海市试点允许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且累计注册执业满2022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申报时其会员关系应当属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要求和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
湖北:
根据《湖北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湖北2022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条件规定: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安徽:
根据《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安徽2022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视同具备中级会计师资格满5年,在符合其它条件的情况下,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可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综上,一定条件下,山东、上海、湖北考生可免试参加高会评审;安徽注册会计师资格可抵中级会计师,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及评审。目前仅山东、上海、湖北、安徽有此政策,相信未来会有更多地区出台类似政策!
纵横四海2000 10小时前发布 赞 654
不过你要是想从事会计工作基本上都是要求有从业证 这个是国家规定
以下是注册会计师的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南宫亦忆 12小时前发布 赞 832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22年会计师相关考试课件、视频,欢迎登陆高顿部落进行下载。
2022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4月30日,至于报名的具体安排包括报名条件等事项,请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的《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目前报名简章还没有发布,因此,还不知道2022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是什么。不过,根据历年报名要求,报名条件很少发生变化,可以参考2022年的报名条件。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中对报名条件的要求是这样的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从上述报名条件来看,很多人都可以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门槛并不算高,但是考试难度不低,为了通过考试,在复习备考的时候,大家应该买考试教材、辅导书和网校课程。有了教材,才知道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考哪些内容;有了辅导书,才能更进一步地学习各科目的知识点,把握重点内容,做配套练习题;有了网校课程,在老师的指导下复习,有所侧重地学习,可以更容易把握重点难点内容,可以学到解题、答题的方法,当然也就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精力。
希望高顿网校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更多注册会计师相关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万有引莉 12小时前发布 赞 953
在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中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这两项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报名注册会计师考试。
不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关于学历要求最低就是专科,就已经满足注册会计师考试学历要求了。
蔡蔡7878 12小时前发布 赞 394
(一)申请条件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2)有十名以上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包括五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
(3)注册资本为三十万元以上;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对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和注册资本的数额,作出不低于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的具体规定。
2、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三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2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4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事务所执业,并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3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4、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主任会计师由发起人担任, 有关推选程序和具体条件,由事务所章程规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1、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
(1)有二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为合伙人,以合伙人聘用一定数量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有能够满足执业和其他业务工作所需要的资金。
2、申请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的公民;
(2)持有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有效证书,有五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道德记录;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谋取工资收入的工作;
(4)至申请日止在申请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只出资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业务的人员;
(2)超过国家规定职龄的人员;
(3)不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
(4)有《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十条、第十三条情形之一的人员。
4、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合伙人委员会,由若干主要合伙人组成。委员会推举其中一名合伙人担任负责人。委员会负责人即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不设立合伙人委员会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可由全体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重大问题集体作出决定,并推举主任会计师一人担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会计师必须由合伙人担任。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 财会协字〔1998〕55号(第五、六、七、八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93)财会协字第110号(第四、五、七、八条)
(三)申请方式 书面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1、申请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发起人向门递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事务所章程草案;
2发起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3出资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4出资人协议书;
5拟任主任会计师人选的有关资料;
6出资证明;
7其他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8其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9事务所内部制度草案;
10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事务所章程草案、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2、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合伙发起人向门递交申请书并附送下列文件:
(1)合伙人协议书;
(2)各合伙人姓名、简历、住址、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及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时间、有关业绩及职业道德的证明;
(3)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章程;
(4)合伙人出资和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
(5)其他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姓名、简历、住址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年检记录以及助理人员有关情况的说明;
(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的证明;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示范文本: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
关于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
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注册公司法》、《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财会协字[1998]55号的有关规定, 由注册会计师××、××、××、××、××做为发起人,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经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首任主任会计师由发起人之一××担任。
本事务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本会计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注册会计师承诺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注册会计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保密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质量。全体发起人签名:
××××年××月××日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
关于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
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合伙企业法》、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财会协字[1993]110号的有关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做为合伙人,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为××万元。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首任主任会计师由合伙人之一××担任。
本事务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本会计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注册会计师承诺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注册会计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保密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质量。全体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有关事务所设立的申请材料及相关文件请链接到北京会计网首页会计师事务所查询。
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岗位及职责
岗位:财政局会计处
职责: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材料不齐的一次告知并制发相关文书;3、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
三、
(一)标准:是否符合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 财会协字〔1998〕55号(重点第五、六、七、八、十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93)财会协字第110号(重点第四、五、七、八、十条)。
(二)依据:依据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 财会协字〔1998〕55号(重点第五、六、七、八、十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93)财会协字第110号(重点第四、五、七、八、十条)。
(三)岗位:会计处
(四)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决定
(一)审定标准 :是否符合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 财会协字〔1998〕55号、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93)财会协字第110号文的有关规定。
(二)岗位及职责: 会计处
岗位:北京市财政局
职责:1、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出具相关文书。
(三)结论及送达 :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决定。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并向申请人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申请人,书面中应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送达时限 :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批准文件或书面送达申请人。
五、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报审批机关备案。
六、检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