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可以入户东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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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与积分入学的区别:定义不同、政策不同、申请条件不同。
1、定义不同
积分入户: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积分入学:指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
2、政策不同
积分入户:户籍落户到东莞,小孩可以入读公办学校。
积分入学:户籍不变,通过积分让小孩入读公办学校。
3、申请条件不同
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未有违法犯罪记录
(3)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增城、从化市户籍人员除外)
(4)在广州市正常缴纳社保并达到4年(包含)以上
(5)与注册地在广州市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期或以上劳动合同
(6)办理了就业登记或用工备案
(7)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8)年龄20-45岁
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一)基本资料:
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出具的计生证明;学生本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二)积分佐证材料:
1、申请人由本市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2022年之前为《暂住证》)。
2、申请人社保卡、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适用于缴纳社保人员)。
3、申请人由本市人社部门认可的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适用于中级及以上)。
扩展资料:
市正式发布《202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中,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门槛”再次降低。
亮点1:积分入学项目分值调整
虽然,新办法的积分入学项目基本不变。但是,部分项目分值所占比重有所调整。譬如,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可积70分。此前,该项只算60分。
在莞参保年限的分值上,也看涨。新办法规定,在东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5分。而2022年的旧版办法是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积1分。
此外,在莞居住时间上,增加一个项目。已申报居住登记的,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新莞人服务部门申报居住登记的,可积10分。
申请小学班和初中的,在莞接受教育积分中增加1个项目。新办法规定,在我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7年义务教育,有学籍的,积24分。旧办法的积分只算到小学6年级。
亮点2:计生处罚不用再满5年
新莞人积分入学制实施以来,计划生育关被认为“最难过”的。新办法直接把“5年年限”去掉了。新莞人家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接受处理完毕,并符合其他必备条件的,其子女均可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亮点3:跨镇班转学可“积分互认”
新办法规定,已通过积分制被公办学校录取的新莞人子女,因其父母服务地变化需要转学到其他镇街公办学校的,可以凭其在原镇街申请时核定的积分,向转入地门提出非起始年级班申请。
转入地门根据当年非起始年级提供的学位数以及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且,班申请实行积分互认,家长无需重新提交积分材料。
申请步骤:
1、公布学位:每年四月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镇街提供给新莞人子女的学位和学校名单。
2、提交申请:时间:每年9月1日~来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各镇街新莞人服务部门。
3、审核评分: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4、计算积分:由积分制入学信息计算生成。
5、查询积分:申请人凭姓名和受理回执编号登录东莞市新莞人服务局网站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6、提供名单:各镇街新莞人服务中心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学生名单,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7、安排学校: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生入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积分入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积分入户
会计网提醒你,您若想在东莞包括中级会计师,须有所在地户籍或者居住证明。
有没有东莞房产,并不是影响入户的关键,只是会影响入户地址。一般来讲是这样,东莞有房产后入户,房产地址可以登记为入户地址;通过人才入户或者两个五年入户,入户相当于是集体户,相关部门分配入户地址。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其中,东莞住建局提到几项重要问题。
其中关于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问题。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在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同时,关于“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具体如何认定的问题。
东莞住建局表示,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即夫妻在2022年2月27日或之后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时,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夫妻在2022年2月27日之前离异的,按原政策执行。
关于“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新入户”及“第一套商品住房”如何理解的问题。
东莞住建局表示,新政中的“新入户”是指户口本登记入户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或之后。在2022年2月27日前入户的,按原政策执行。
“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是指2022年2月27日起入户我市后购买的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形:在东莞市入户前其家庭在本市没有商品住房的,2022年2月27日起入户我市后购买的第一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需符合“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双半年”)的要求。如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为二手住房,则不受“双半年”限制。
在东莞市入户前其家庭在本市拥有一套商品住房的,2022年2月27日起入户东莞市后购买的第一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也需符合“双半年”的要求。新政后入户东莞市时其家庭在东莞市拥有2套或以上商品住房的,则暂停向其新建商品住房。
另关于居民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但在外市有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在本市购房可以贷款问题。
东莞住建局称,如居民家庭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东莞市无住房:若是有1套住房贷款记录未结清的,在东莞市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如有2套住房贷款记录未结清的,在东莞市购房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