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造价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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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职能职责
(一)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贯彻实施。
(二)承担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工作。拟订全县棚户区改造政策并指导实施、督导检查,组织编制全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县住宅产业化实施工作。
(四)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省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制度。贯彻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政策并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商品房预(销)售、房产测绘及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并执行。指导房屋产权等工作。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2022年10月21日
1、建设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2、住建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和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事业、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建设科技推广运用、城建监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性质不同
1、建设局:住建局是市人民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2、住建局:通常属于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为市工作部门,由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归口联系。
三、内设机构不同
1、建设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治处等。
2、住建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信访科)、勘察设计和科学技术科(建筑工程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安全科等。
《城市建设节约能源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组织部属、地方城建行业科研、教育、设计单位,开发研究城市建设节能先进技术和应用设备,推广节能科技成果,开发节能技术市场,为各城市提供服务。
第二十四条地方城建节能部门,应根据行业节能技术政策,编制城市建设节能改造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列入国家和地方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限额以上的项目,应报审批。
根据国家节能技术政策,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易于推广的节能示范项目。
住建局的全称是中华人住房和城乡。住房城乡主要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工作。
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报批和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执行,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部分地方房管局都是建设局下设单位,城管局或城管队也是。只有少部分地方房地产局和城管局了,和住建局平级,但是极少。
房管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建设局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报批和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制度,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政策并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执行。
6、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制度,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使用和安全,住房公积金信息。
12、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房管局登记需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当事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5、施工许可证
6、工程状况的书面说明及房产测绘报告
7、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文件决议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房地产评估报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管局,百度百科-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