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目标责任书怎么签
最爱串串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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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江湖之悟空 1小时前发布 赞 1000
审计工程时必须由此工程所在地的审计局委托并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审计时需要资料:图纸、预算书、甲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主要看合同签订时间,做工程造价是依据那年定额进行结算,签订的合同是不是包价
等等
--仔细阅读合同)、招投标文件(看投标总价、单价、投标时都投了些什么项目等)、变更资料(必须有甲方的盖章和签字)、中标书、还有其他的一些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必要时需实地丈量。
每个工程的审计人员至少两名或者以上。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做审计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千万不要见利忘律啊。
最真的poor 12小时前发布 赞 673
第二写责任,
第三逐级签名,表示完不成目标或出了问题谁承担,怎么处理。
小月半月月 12小时前发布 赞 1000
第二章 执 业
第四条(执业准入) 建造师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资质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或造价咨询企业的,可担任工程项目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必须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五条(专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载明的专业范围内执业,具体执业专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专业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专业范围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条(工程范围)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规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在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其他关键工作岗位并以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规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在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其他关键工作岗位并以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小型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不由注册建造师担任,但须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且有5年工程施工经历,其执业范围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第七条(地域范围)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并达到统一合格分数线标准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第八条(履行责任) 注册建造师应当取得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按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质量) 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计划,控制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安全) 注册建造师应当建立工程施工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施工责任。
第十一条(环保) 注册建造师应当遵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噪音、扬尘、遗撒、异味、垃圾的有效控制,减少对环境的,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保证职工工作、生活场所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最大限度保证社会公众利益,对环境保护承担施工责任。
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节地、节水标准组织施工,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第十二条(劳工权益)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第二项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
(三)因发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80天(含),并由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向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的,复工时施工企业可以另行选派其他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第十四条(更换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项目负责人:
(一)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二)发包方与承包企业经协商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三)承包方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72小时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变更企业)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或注册建造师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注册建造师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项目) 注册建造师可担任聘用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具有施工资质的,可按规定从事相关的施工活动并在相关文件上签章;聘用企业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可从事施工咨询服务活动。
第三章 签 章
第十七条(签章文件)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签章具体要求按《注册建造师施工签章文件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签字要求) 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及时、完成建设工程施工文件签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十九条(签字责任) 注册建造师对其签署的工程文件承担责任,没有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文件、或只有注册建造师签字或只加盖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文件无效。
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在不合格或者有弄虚作假内容的工程施工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十条(专业签字) 建设工程包含多个专业项目工程的,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专业范围内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他专业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分包工程施工相关文件应当由专业注册建造师签章。
西城桃乐蒂1126 12小时前发布 赞 887
到期未验审,造价员的资格证书就无效了。肯定过期了,造价员要求每三年一审的。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办法》第八条:
资格证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三年验证一次,由各机构和各专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1无工作业绩的;
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造价员取消了怎么办:
原造价员还能签字或盖章吗?
编制人、审核人不得不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担任,而造价员似乎无法再担任了;
突显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责
我们的造价成果报告会更突现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责任,其实很多时候,工程咨询成果报告由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三位造价人员盖章,一旦造价成果有问题,也很难界定是编制人、审核人还是审定人的工作责任。笔者认为,造价工程师也将会与律师行业靠拢,发展到由一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章或签字,突显了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人员的权责。
以心为马 12小时前发布 赞 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