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私刻造价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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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公章,轻点来说,违反了《中华人治安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严重点,私刻公章已触犯刑法,需判刑的了,根据我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照“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扩展资料
私刻公章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
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国家治安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字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机关实行治安。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在认定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治安的治安案件中,要注意与伪造、变造、私刻公章罪相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刻字行业,还包括其他有伪造、私刻或者仿造其他单位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人。
前者只是没有按照刻字业的规定承制公章,有的是因为一时的疏忽,或者主观认为,不会发生问题,存在侥幸心理。
按照《中华人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的规定。
对于刻字业违反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私刻公章罪
相关法律知识:
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国家治安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子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机关实行治安。在承接业务中,作了下列规定:单位承制公章含业务部门公章和各种专用章必须按公章底样制版,铸造钢印,火印等,都必须凭委托单位上一级领导机关出具证明文件;工商企业承制公章还应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当地机关核准,刻字业的职工、个体刻字户,必须严格遵守法规,不得仿印、仿造、伪造、私刻公章。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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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假章并使用是私刻公章罪,在认定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治安的治安案件中,要注意与伪造、变造、私刻公章罪相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刻字行业,还包括其他有伪造、私刻或者仿造其他单位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人。前者只是没有按照刻字业的规定承制公章,有的是因为一时的疏忽,或者主观认为,不会发生问题,存在侥幸心理。 按照《治安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治安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刻公章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
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
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国家治安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字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机关实行治安。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扩展资料:防止私刻公章的措施:
1、提高公章的制作技术含量,制止私刻或伪造,可以采用类似的防伪技术,使私刻十分不易。
2、严格控制公章制作单位的数量和技术设备数量,从源头上杜绝私刻行为。
3、加大打击私刻公章的力度,定罪、量刑方面从重从严处罚,建议对私刻公章进行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4、使用“盖章+签字”的方法双重防范措施,防止私刻犯罪行为的得逞,借鉴外国的做法,在经济交往中不但要求盖上单位公章,而且要求代表人签字,否则引起的风险由交易双方分担。
5、利用新技术发明“文字条码章”,把单位的条形密码加上去,因为单位的条形码一般情况下不容易被仿造。
6、加大交易过程中的义务,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实施签章前的确认、核实程序。
7、健全法制,降低法人准入门槛。因为有些犯罪行为正是利用法人单位的资格而达到非法目的的。
8、完善法律体系,建立诚实信用的法律与惩罚机制。
9、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个人和全社会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