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师考试能申请查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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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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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考生问到,一级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吗?
据悉,一级建造师每年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意:
1、在建造师延续注册开展前,建造师均不作重复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2、目前,住建部正在调整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现已全国范围内暂停了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新的建造师继续教育政策出台后会在网上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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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成绩是可以复查的。
二级建造师成绩是可以复查,具体方式每个省份略有差异,请以当地为准,具体如下:
成绩复查范围:
成绩复查仅限于《专业工程与实务》科目,客观题科目除“0”分,违纪、缺考外其余查分申请不予受理。
成绩复查须知: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6、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试卷的,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复查结果申请者。如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纠正。
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每年复查分数都有成功的,但很少。同一份试卷不同模块阅卷都是2个老师进行,如2个阅卷老师给的分有差异,会有第三个老师进行阅卷,因此,一般不会有大的出入。
如果有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一个月内,在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复查申请表,并在成绩查询单中指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
核查范围: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复查须知: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一级建造师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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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4、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5、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扩展资料:
上报要求
1、将所有专业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装订在一起,每个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企业)的顺序进行编号打包。
2、将所有专业申请人的申请表1份,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企业)的顺序排列,不用装订,放档案袋中。
3、对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注册的,要将每个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专业)的顺序进行编号打包。
4、所有申报企业均按企业所在地上报材料。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合格的人员材料,也要上报,将核验不合格的人员放汇总表最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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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电询该省的建设厅注册中心。或者查找该省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办法》,我这里只能参考。
问9:二级建造师工作和资格有效范围的问题。如:二级建造师是只有省内有效吗吗?二级建造师能跨省注册吗?二级建造师能跨省转注册吗?
答9:二级建造师是否能跨省注册和怎么跨省注册的讨论由来已久。根本原因是没有对跨省注册的问题给予明确说明,同时政策文件前后矛盾,目前因为二级建造师是归各省建设厅负责,所以各省又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对二级建造师都有一套自己的办法。能不能转入转出,怎么转入转出只有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能够给予准确答复,所以请电讯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人家的答复才是权威答复!我们这里回答的仅供参考。
文件渊源如下:
2022年12月5日发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行政区域内有效,同时张鲁风的讲话《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提到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这也是设立制度的初衷。但是2022年发布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办法(试行)》中又规定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义执业。注意是“参加全国统考”。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中华人人事部
中华人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
统一格式的《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
----原建筑市场司司长 张鲁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执业办法(试行)》
中华人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上海市:
(一)申请人应当取得由上海市人事局签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主项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指加考的增项专业),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暂不受理非在本市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
新疆:
注册对象,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一级或二级中华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符合注册申报条件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广西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七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办法另行发布。
宁夏
(七)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且该省(市)未使用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市)省级注册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浙江: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精神,非本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不予在本省内注册。
天津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八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福建
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省外向型企业所聘用注册建造师持非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需在本省注册的,可由省建设厅驻外办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