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折旧额的计算在第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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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考虑的。
如有一设备为120万元,使用寿命为5年,残值为10万元。则:
第一年的折旧为:120*2/5
第二年为:{120-120*2/5}*2/5
第三年类推
最后二年的折旧是扣除残值后的余额在二年里平均分摊。
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尽管制度明确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恰当。
计算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2
扩展资料:
现行制度规定的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只是一种原则性的框架,对最后两年折旧方法的规定没有广泛的普遍性,尤其不能生搬硬套,而必须根据净残值估计水平的情况,既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最大可能地使用加速折旧法,同时也要确保净残值在最后年度留够。
因此双倍余额递减法最后年度折旧计算的处理实际上是加速折旧的基本原则与双倍余额递减的基本计算规则平衡的结果。双倍余额递减法应予修正的几种情形,可以总结如下:
一、当净残值率较大时,要注意最后年度出现负折旧,宜从早采取平均年限法。
二、当双倍余额递减能正常用到倒数第二年,且不影响净残值,同时整个年度满足加速折旧法,则宜将双倍余额递法用到最后,不必拘泥于“最后两年”的限制。
三、当最后两年改平均法计算的结果与加速折旧原则出现冲突时,应服从加速折旧要求,可以改为以前年度进行折旧方法的转换。
为此,在实务中应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我们应当对固定资产各期折旧计算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划,特别是在处理最后年份的折旧计算时,应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以上各种因素,妥善处理好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变形各修正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会计更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倍余额递减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计算公式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l-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10: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80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2022000件,预计净残值率为3 %,本月生产产品34000件。则该台机器设备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件折旧额=680000×(1-3%)/2022000
=0.3298(元/件)
月折旧额=34000×0.3298=11213.2(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初账面余额×月折旧率
例11:乙公司有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
=1440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360000-144000)×40%
=80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五年应提的折旧额=(1200-600000×4%)/2
=52800(元)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承例11,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各年折旧额如表1:
表1
年份 尚可使用寿命 原价-净残值 年折旧率 每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
1 5 576000 5/15 192022 192022
2 4 576000 4/15 153600 345600
3 3 576000 3/15 115200 460800
4 2 576000 2/15 76800 537600
5 1 576000 l/15 38400 576000
例:丁企业在2022年3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该资产原值为30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要求计算出2022年和2022年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需要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同时要注意折旧的年限一年与会计期间一年并不相同。
该固定资产在2022年3月购入,固定资产增加的当月不计提折旧,从第二个月开始计提折旧,因此2022年计提折旧的期间是4月到12月,共9个月。
2022年计提的折旧额为:300×(1-5%)×5/15×9/12=25(万元)
2022年计提的折旧额中(1-3月份)属于是折旧年限第一年的,(9-12月份)属于是折旧年限第二年的,因此对于2022年的折旧额计算应当分段计算:
1-3月份计提折旧额:300×(1-5%)×5/15×3/12=75万元。
4-12月份计提折旧额:300×(1-5%)×4/15×9/12=57万元
2022年计提折旧额为:75+57=75万元。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如:某企业一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
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0%=4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 000)×40%=2 4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 000-2 400)×40%=1 44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旧额=(10 000-4 000-2 400-1 400-200)/2=980(元)
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 0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 000 000×40%=400 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 000 000-400 000×40%=240 0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00 000-240 000×40%=144 000元
从第四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年、第五年的折旧额=[360 000-144 000-4 000]/2=106 000元
最后两年也就是第四年和第五年。计算到月的时候用年折旧额除以12即可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如:某企业一固定资产的原价为5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你题中预计净残值应是200元,否则不合理)
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5000×40%=2022(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5000-2022)×40%=12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3000-1200)×40%=720(元)
第四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旧额=(5000-2022-1200-720-200)/2=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