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造价师印章年限
最新回答
1(1)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的形状为长方形,长为 78mm ,宽为 28mm;(2)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的字体为仿宋_GB2312 字 12号;(3)注册建造师执业印模的颜色为红色。2、执业印章校验码印章校验码由2位伯数字组成,表示印章遗失作废后补办印章的累计次数。初始注册时校验码为00,第1次补办为01,最多次数为99。3、注册专业简称建筑工程专业简称“建筑”;公路工程专业简称“公路”;铁路工程专业简称“铁路”;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简称“港航”;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简称“水利”;民航机场工程专业简称“民航”;通信工程专业简称“通信”;矿业工程专业简称“矿业”;机电工程专业简称“机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简称“市政”;各专业简称之间由顿号“、”连接,表示注有多个注册专业,如“建筑、公路”表示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4、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统一印制、核发。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和发放。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同为3年。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拟于2022年4月份邀请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来闽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水利专业人员培训及资格考试。为此,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 培训时间、地点
初定2022年4月在福州市举办培训班(具体时间待定);
二、申报条件
1、已取得2022年度《福建省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水利工程建设造价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均可参加报名,上述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后,将统一发放《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今后我省将不再发放《福建省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有证书将于2022年6月30日废止。
2、已取得《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未参加中国水利工程协会2022年举办的继续教育,可参加本次培训考试;
3、首次参加培训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本次造价员培训和资格考试:
(一)工程或工程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审计的在岗人员;
(二)其他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水利工程概预算工作满二年者。
三、提交材料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资格考试申请表(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三)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已取得《福建省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22)》和《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应在2022年3月10日前寄送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利大厦4层),我站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将另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
四、培训及资格考试
本次培训的主办单位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协办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培训及考试时间为8天。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老师进行培训和资格考试。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向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专用章。
五、其他
培训费为1200元/人(包括教材费、资格证书及从业专用章等费用)。培训及考试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 系 人:许 荔 陈文昭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水利大厦四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5492
网 址:福建水利信息网 WWWFJWATERGOV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培训考试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身份证号
民 族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 历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概预算工作年限
职 务
职 称
工作业绩
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册造价师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工学、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工学、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第六条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中华人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一级)》。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
第一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办法并执行。[2]
第三条 准予注册的,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予以发放《中华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会同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2]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五)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六)参加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四) 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五)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