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网上申请执业药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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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的,当执业药师证书遗失后须向颁发证书的人事局申请挂失,补办证书或可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面查询自己的证书并提出补办申请,部分地区的网站是开通了查询功能的,如果网站无法查到的,可拨打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询问查询的具体方法。
在补办执业药师资格证之前,需要先在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方可补发手续。
补办执业药师资格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书面申请要写清楚: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证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等。
提交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遗失证书申请人须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含持证人的姓名、所持证书的名称、专业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原证书上的红色印刷号码;更换证书的,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原件。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附遗失声明模板:
遗失声明
本人张三,身份证号45xxxxxxxxxxxx1111遗失xxxx年取得的XXX职称证书,证书编号:xxxxxx,现声明作废。
注:具体补办材料和注意事项请以当地人事考试网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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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证书挂失或补办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本人先登报申明,原执业药师证书作废。
2、本人将登报的原版报纸及补证的申请报告,按属地将取得执业药师的文件,由主管部门及市人事局盖章后一起交省人才中心。
3、带上带地公众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原件、遗失补办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彩色、黑白照片各1张到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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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1、《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412号)
2、
国家人事部、国家药品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3、
国家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22]156号)
4、
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22]298号)
5、
国家食品药品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22]342号)
6、国家食品药品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22]1号)
7、《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辽宁省人民令第166号)
二、申办条件
1、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在药品生产、零售、批发、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3、
身体健康。
三、网上注册申报流程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登录(初始密码:111111)
-->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
-->
网上填写申报表
-->
网上提交申报
-->
网上打印申报表
-->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
-->
网上注册许可
-->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8、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9、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二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2022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单位有变化的,需提交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三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2022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
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四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注册证》(2022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5、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执业药师本人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辽宁省食品药品局行政许可受理办提交注册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受理。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书。
3、决定。按照《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合格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发给《执业药师注册证》。不合格的,作出不同意注册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许可文本制作及送达。省局受理办制作、送达《执业药师注册证》。
六、审批、送达时限
审批时限: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7个工作日。
送达时限:自作出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执业药师注册证》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
省食品药品局行政许可受理办
受理时间:周一、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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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补办执业药师资格证之前,需要先在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方可补发手续。
补办执业药师资格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书面申请要写清楚: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证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等。
提交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遗失证书申请人须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含持证人的姓名、所持证书的名称、专业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原证书上的红色印刷号码;更换证书的,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原件。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