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怎么强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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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微信公众号转发了人社部即将取消第四批职业资格的,并提示执业药师基本确定位列取消名单之中。霎时间医药界可谓人心惶惶,该文章也被点击破十万。
那么,执业药师真的要取消了吗?
取消的职业资格名单剑指地方职业资格
据媒体报道,人社部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完成第五批的取消。届时,取消的职业资格的量占到职业资格数将超过1/3。毋庸置疑,自从2022年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评价人才的制度,且被写入劳动法以来,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应运而生,考证热蜂拥来袭,造成考证的人不少,工作的人不多的不良现象。那么,被人社部大批取消的“职业资格”,究竟是指哪些呢?
据人社部副部长汤涛介绍,“地方职业资格2022年底统计时有1800多项,其中90%以上都是应该取消的”。很明显,人社部取消的职业资格名单是剑指地方职业资格的,当然,也包括、、等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的证书。其中包括执业药师证吗?
首先,我们来看看人社部对取消职业资格的标准设定:
1、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
2、部门设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
3、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
4、地方各级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
接下来,我们看看对于执业药师的解释。
执业药师是从业资格,指经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该考试由国家人社部、药监共同负责。该证书由国家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和药监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注册执业药师是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通过P或GSP认证的必要条件。
很明显,执业药师完全不符合以上4个取消标准。而某公众号指基本确定会被取消的“执业药师”,赛柏蓝认为其实是指省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一般简称“药师证”。该资格证是属于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正高四个级别。是药监的药师证,由省级人设部门组织考试,目前主要用于药店工作。
未来省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将被淘汰
总所周知,近年来医药行业快速发展,企业对于药学专业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于药师证、执业药师证挂靠的现象也见怪不怪。近年来,随着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的不断增加,许多药店为了专业人员配备上达到GSP要求,应对GSP检查,只能通过租赁的形式寻找挂靠药师。
其实早前,业界已经在传省级的药师证可能会被取消,所以现在药店挂靠药师证所签的协议也从原来的三年、五年直接削减指三个月、半年,因为用证单位担心签的时间过长,一旦药师证正式被取消,会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且新版GSP要求中并未提及必须要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所以我们可以认为,省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被取消,将指日可待。
执业药师需求还将上升
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GSP国家食品药品令第13号,要求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根据新版GSP规定,在2022年底前,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方。也就是说,到2022年1月1日,药品经营企业如果没有配备执业药师,就得停止营业。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各地药店已经突破46万多家,而到今年6月30日,全国注册执业药师达192414人,其中零售药店较5月增加10054人,说明大限将至,众多零售药店都在争抢执业药师,应对新版GSP的检查。
然而,目前全国执业药师数量是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今年会议上,全国代表谢子龙还提出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建议,可见,新政将带来执业药师刚性需求,执业药师是不可能取消的,大家还是好好复习,争取今年成功通过考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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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那么,执业药师具体在什么性质的单位注册呢?
根据目前我国的现行规定,执业药师一般是在药店注册。可能过两年,医院药房也可以注册执业药师了。在此,不得不再次提及“十二五”规划—— 2022年发布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在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方面作出了重大部署——“自202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执业药师最多可以注册几个药店?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确,《注册制度》第五条明确说明——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医院工作的药师证可否再注册到药店?
药师证不存在注册的说法,只是一个职称证书,有药师证可以在药店上岗,作为普通的药学负责相应的咨询售药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国发[2022]5号)的指示精神,会加快推进实施执业药师制度。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认证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强化对公众合理用药的指导,《规划》首次明确提出了在药店和医院药房配备执业药师的刚性要求。即,自2022年开始,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2022年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规划多次强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与国际接轨,这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