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在职研究生包括条件
最新回答
贵州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根据贵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贵州大学2022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00名,包括硕博连读计划、普通招考计划(含“申请-考核”制和公开招考方式)、少数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贵州大学现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贵州大学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术型,招生专业为:
1、哲学
2、法学
3、数学
4、化学
5、地质学
6、生物学
7、生态学
8、机械工程
9、材料科学与工程
10、电子科学与技术
11、土木工程
12、软件工程
13、作物学
14、植物保护
15、林学
16、管理科学与工程
17、农林经济管理
2022贵州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313名
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
1、报名方式:由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现场报名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和用人单位人事处<科>室。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由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请考生与招聘单位联系。
3、资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市直事业单位共拟引进高层次人才313名。其中:引进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263名;铜仁学院80名、铜仁职业技术学院80名、铜仁幼儿高等专科学校70名、市委党校1名、卫生引进高层次人才34名、教育引进高层次人才24名、其它引进高层次人才24名。
6、考试面试评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8日至29日
地点:“第二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期间,各用人单位将在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进行现场招聘。
详情参考:华图网校
研究生考试的B类即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结束阅卷工作后,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标准,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这个要求成为考研国家线。
而考研国家线根据地区的不同进行了差异化的设置,国家按照一区(A类)、二区(B类)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其中:
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扩展资料
以上所指的一区二区,指的是报考院校所在地。相对于一区来说,二区的分数线稍低,在分数上对考生有所照顾,也是因为二类地区多数处在边远地区,报名竞争激烈程度小于一类地区。
对于报考一区但是没有达到国家线标准的考生来说,向二类地区调剂也是一个选择。但是选择时应当考虑学校与原来意向学校的差距、所属地区的经济发展条件、毕业就业条件等因素。
国家线中还有一种优惠仅限于二区考生,即享受少数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公布的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公布的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照顾政策,分数线适当降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考研国家线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参考:2022国家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2年10月**日至2022年10月**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2022年10月**日以后出生);注:**代表2022年国家考试报名开始当日。
(三)拥护中华人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更多招考信息,你可以到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包括其他事业单位,政法干警等公职类考试的发布时间,备考技巧等详细的资料。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1、评定对象:2022级、2022级全日制学历教育计划内非定向及自筹经费研究生中非在职研究生(其中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的非在职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参照学校评定办法自行组织评定)。
2、评定条件:符合《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22]59号)规定条件。
二、评定原则及要求
1、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评定程序、评定结果。
2、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22]5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培养单位应建立健全机制,在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广生的,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如有弄虚作假、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评定比例、等次及额度上报拟评定研究生名单。
5、奖学金奖励发放参照《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不重复享受奖励的》(贵大发[2022]84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