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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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
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
教研厅函〔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企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促进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促进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规范管理,2022年,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教研厅〔2022〕2号),明确自2022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强化就业权益保护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三、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信息,积极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需求,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推荐适合的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各地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完善招聘研究生的相关办法,为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办公厅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部办公厅办公厅
所以在认可度上面其实都是一致的,如果你是毕业没多久的学生并且希望能花时间学习的话,那么全日制可以考虑,如果你已经是工作在正轨上或者对于现在的职业发展方向很满意,那么在职的学习还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研究生管理工作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学位条例》《中华人高等教育法》以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22〕1号)相关规定和精神,现就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22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22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2022年起,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相关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22〕19号)执行。
三、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须明确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
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五、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调整现有的招生计划安排办法,规范招生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办公厅
2022年9月14日
据悉,该由、组织部、人社部、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
非全研究生教育是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为加强规范管理,2022年,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明确自2022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月14日,五部门在中明确,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有利于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强化非全研究生就业权益保护
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具体而言,各级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要求,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此外,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需求,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推荐适合的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以上是环球青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这几方面要与全日制平等的相关内容,希望同学们把握机遇,为考研不懈奋斗。
有网友2022年3月19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向海南省领导留言:2022年海南中学公开招聘中,某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前主动到海南中学办公室询问报考资格,得到将会根据报考的人数及学校讨论的结果而定回复,该同学顺利获得资格并经海南中学三次进入体检。
海南中学及有关部门未征得该同学同意、告知其有关权利,听取申辩,未经过复核程序,未制作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未依法送达被处理的应聘人员就取消了其资格,2022年12月30日发生的事情,两个多月都没有妥善解决,希望书记和有关领导了解情况,介入调查,谢谢了。
扩展资料
海南中学回应:
海南中学日前回复,该校招聘的条件明确写明是:全日制教育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信访当事人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了笔试面试环节,是相关的失误,已对其处分。
此外,海南中学还表示当事人反映的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歧视不存在。学校招聘的设计经学校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并报相关人事部门的同意后公布,与当事人提出的《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不属于同一领域的范畴。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网-非全研究生考教师被取消资格海南中学回复否认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