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引进人才计划
红颜一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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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小没 1小时前发布 赞 432
一薪酬待遇
凡被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艰苦边远地区标准执行。凡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硕士、博士毕业生,符合政策条件的可分别享受3万元、5万元补贴资金按五年平均支付;被认定为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硕士、博士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2022元补贴,在西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安家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作满3年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
二落实编制
市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引进手续,落实相应事业编制。
企业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的思路,利用现有事业编制周转池,为通过人才引进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实事业周转编制。在企业服务5年期满,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放弃事业周转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办理落入相关事业单位编制手续,从事业编制周转池中退出。
三考核管理
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市、县市区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协议。
四培养使用
加快培养培训锻炼。将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培训分别纳入相关教育培训整体规划,统筹谋划、分类实施,做到当年引进当年轮训。推行导师团制度,由县处级班子成员、组织人事、业务骨干组成导师团,建立人才成长档案,通过“多师带一徒”的方式,制定培养计划、定期谈心谈话,随时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疑惑,促进人才快速成长。
搭建施展才干平台。对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直接纳入市级年轻储备库,符合相应条件、表现优秀的,在职数限额内落实正、副科级职务或相应职级待遇。对于特别优秀的,特别是专业紧缺的优秀人才可破格提拔,在全市范围统筹交流使用。
拓展专业发展空间。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无需评审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引进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引进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本科毕业生初级定职后、统招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中级定职后,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直接予以聘用享受相应待遇。
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积极解决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需求。对从域外引进到事业单位或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可优先对应安置。子女在我市就读中小学的,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或意愿学校。
rememeber24 11小时前发布 赞 695
春天的玉米粒 11小时前发布 赞 546
从2022年1月1日起,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22年11月21日以后),淄博市企事业单位(含驻淄高校、科研机构、及省属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当层次人才分配。
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按照研究生学历招录的人才,经认定后,可参照相应的研究生学历申请人才公寓。
在淄博新区(规划调整后)的市属(含)以上企事业单位,以及注册地在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淄博新区的“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和“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市级人才公寓。
下一步,淄博市将继续强化人才服务保障,修改完善人才公寓服务指南,建立健全人才公寓申请审核服务流程,公开公正做好人才公寓分配工作,切实满足来淄人才的住房需求,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ID换了又换 11小时前发布 赞 722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是平等的,所以可以人才引进。
研究生是国民教育的一种学历,一般由拥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开展,研究生毕业后,也可称研究生,含义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
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研究生包含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推荐免试、申请考核等方式来进行招生。
在职人员读研在2022年以前指的是在职研究生,主要通过十月联考、同等学力申硕等方式进行招生,传统在职研究生不具有研究生学历仅有学位证书。
ilovefoood 11小时前发布 赞 587
一、10类人才可直接入户:
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珠海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0、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经评定为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享受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还可申请200万元、14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或选择按与各占50%的比例,分别购买16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珠海市连续工作满2022年可获赠产权份额。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第六条申请引进的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