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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自学考试巡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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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巡视自学考试工作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予以调整,现将《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专业调整工作涉及面广,专业变化大,政策内容多,各地、有关高校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尤其要加强专业调整的宣传及解释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科学发展。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附件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满足学习者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证质量为核心,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成才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为宗旨,以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为目的,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合理把握人才培养标准,为学习者提供切合实际需要的服务。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扎实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情况,将调整内容和要求及时告知考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稳妥有序原则。为避免短时间内专业计划频繁调整,本轮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期间,在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以下简称《专业规范》)公布前,现行专业计划暂不予调整。经主考学校研究确需调整的,按现行《专业规范》要求,在总体标准框架内按调整程序进行。待新的《专业规范》出台后,再根据我省社会经济需求,调整现行专业。 (三)科学规范原则。专业调整期内,原则上不开设新专业。对现行专业中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直接收尾,力争将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总数控制在70个左右。 (四)分类调整原则。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应用型专业和“专接本”专业不同类型分别调整。 (五)分步实施原则。以全国新的《专业规范》出台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对现行专业进行归类、登记、过渡;第二阶段主要按照新《专业规范》制定新的专业考试计划。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开始实施,2021年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满足个人多样化学习需要的专业体系和科学规范的自学考试教育、评价服务体系,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2018年起,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开考专业登记工作,同时着手升级软件系统以适应专业管理的新变化。 (二)2018年7月30日前,公布全部现设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调整和有关专业停考的通知。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考学校开展自考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正面引导。 (三)2021年6月30日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全部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调整。2021年6月30日之后《专业清单》外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 (四)逐步实施新《专业规范》下专业考试计划的制定、发布等工作,实现新旧专业无缝对接,力争于2023年底完成专业调整工作。 专业调整主要内容 (一)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方案 我省目前面向社会开考专科专业8个、本科专业21个,共29个专业(见附1)。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29个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如下: 1.调整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不作调整,按现行计划安排考试。 3.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所有考生均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报名。 4.考生均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的调整。计划调整后未毕业考生可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替代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二)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方案 经过清理,目前面向社会停考了专科专业12个、本科专业6个,共18个专业(见附件2)。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这18个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停考专业过渡期,在此期间,原专业计划中的考试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考生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转入相应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 应用型专业调整方案 根据《专业清单》整理后,我省应用型专业目前开考专科专业9个、本科专业43个,共52个专业(见附件3),对此52个应用型专业调整如下: 1.调整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不作调整。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科专业和经济法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建筑工程、环境保护与管理(应用化学方向)、护理学(社区方向)、现代农业管理等6个独立本科段专业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转入调整后开考专业。其他专业考生均按调整后专业名称申请毕业,原专业标有方向的,全部取消。 3.2018年秋季招生,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注册新生。 4.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的调整。计划调整后未毕业考生可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替代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应用型停考专业调整方案 应用型专业经过2017、2018两年的清理,停考专科专业23个、本科专业42个,共65个专业(见附件4),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此65个应用型停考专业调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原专业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考生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专业计划中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转入相应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 “专接本”专业调整方案 截止目前,开考11个“专接本”专业,均按照只调整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原则进行。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表 2.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表 3.应用型专业调整表 4.应用型停考专业一览表

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结合省情和我省四年来“特岗计划”实施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和范围通过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两基”攻坚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10年,我省拟在以下43个县(市、区)(全部为“两基”攻坚县、国扶贫困县、地震重灾县和少小民族县)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环县、镇原县、宁县、合水县、华池县、清水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张家川县、甘谷县、武都区、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成县、徽县、会宁县、夏河县、碌曲县、迭部县、玛曲县、舟曲县、临潭县、卓尼县、积石山县、东乡县、永靖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临夏县、临洮县、通渭县、漳县、岷县、陇西县、渭源县、静宁县、庄浪县、肃南县。全省计划招聘农村特设岗位教师3079名,聘期3年。各县(市、区)拟聘人数以4月份已上报省教育厅的计划数为准(见附件1)。二、基本原则(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二)特岗教师的安排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搭配。(三)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四)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对象和条件(一)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必须为甘肃生源,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中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者为辅,并招收少量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必须为2006年暨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五)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四、实施办法(一)报名时间及方式1、为切实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教育部开通“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先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日—6日。2.通过网络报名的省内高校应往届毕业生,于2010年6月7日至6月11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进行现场报名。再由各高校于6月15日前统一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进行集体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其现场报名由甘肃政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办和省自考办共同负责,报名时间:6月7日至6月14日。联系电话:。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证明)、《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附件2)一式四份(附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制并免费向毕业生发放,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由毕业生登录甘肃教育信息网()自行 下载。报名表由考生、现场报名的高校、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留一份。没有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否则,通过考试者也不予聘用。3、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允许在其生源地所在市(州)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不作调剂。4、相关高校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进行信息汇总,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上报省教育厅,该表数据结构以省自考办规定的格式为准。(二)资格审查毕业生资格初审由负责现场报名的高校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考试成绩公布后,与面试工作一同进行,由相关市(州)和县(市、区)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三)考试(笔试)组织 1.省自考办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负责特岗教师选拔考试(笔试)的具体组织。准考证由省自考办安排制作,经相关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毕业生凭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的高校自行领取。相关高校要会同当地自学考试机构,认真做好考试(笔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笔试)程序严格、严肃、严谨、有序进行。整个考试(笔试)工作由省教育、人社等部门巡视监督。2.考试(笔试)内容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50分,总分3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大学思想政治课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考生报考的任教学科,分文科综合(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综合(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语文、数学及本专业)三类分别命题。3.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2010年7月3日上午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7月3日下午2:00—4:30,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地点:现场报名的高校,兰内考点将适当集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四)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省教育厅将划定参考分数线,依据各县(市、区)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学科需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按照市(州)教育、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音体美学科按各县(市、区)招聘计划的120%掌握,其他学科按各县(市、区)招聘计划的110%掌握。面试满分100分。各县(市、区)拟聘用人员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和学科需求确定,并由县(市、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2010年7月20日前将审核同意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汇总(附件4)上报省教育厅。(五)岗前培训与上岗各地要安排拟聘特岗教师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国家规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特岗教师在秋季开学时持证上岗。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上岗情况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9月底前报省教育厅。五、保障政策(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可纳入特岗教师管理。(三)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再列入本项目管理,自主择业。(四)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经市(州)教育、人事部门同意,由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合格的,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县(市、区)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省上不再行文。(五)服务期满后,岗位考核不合格和不愿留在志愿服务地学校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六、资金安排“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依据实际在岗教师人数据实核拨。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市、区)政府承担。特岗教师工资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分本科、专科,月最低收入为国家年人均拨款标准的1/12。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笔试等工作费用,由省财政负担,面试费用由相关县(市、区)负担,不得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七、其他事宜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相关县(市、区)和学校,要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相关市(州)教育局商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本方案的实施细则,并于2010年5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本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附件:1.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需求表2.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3.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4.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联系方式有以下3个:

(1)计划助学科:

(2)考务科:

(3)考籍科:

扩展资料: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

(2)负责制定、发布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和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报名、制卷、评卷等工作;

(4)负责自学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定、电子注册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远程助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投诉

甘肃省自学考试巡视工作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二)报考流程(三)报考时间1.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6日24:00。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含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考课程):3月3日00:00至3月9日24:00。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上半年举行。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安排包括2022年下半年不重复的考试科目,确保考试科目全覆盖。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和4月22日至23日,请考生根据自身需求在4天8个时间段选择考试科目。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逾期不予补报。(四)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1号)。上传照片要求:(1)本人身份证照片是考生使用手机等照相器材对含有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一面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要求:①存储为“jpg”格式;②图像大小在2MB以内。(2)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规定,本人标准照片要求如下:基本要求①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②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③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拍照要求①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②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③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④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⑤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照明光线①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②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电子图像文件①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②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按程序报名报考。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4.我省网报采取按课程报考模式,考生报考界面中显示本次所有开考课程,请考生报考时务必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进行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老考生也可以使用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时可申请毕业。5.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考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9.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10.已停考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和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一顶一”的原则选择通用课程顶替未通过课程。因教育部专业计划调整推迟,原定于2022年下半年之后停考专业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的政策推迟一年,2023年下半年之前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11.英语(本科)专业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一律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至9月9日,考试时间为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联系人:胡志军,联系电话:。三、实践性环节考核(一)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各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甘肃省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考学校一览表》中查询。(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四、电子转考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五、收费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四)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五)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六、注意事项(一)凡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若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五)新生和网上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本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所有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考试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须在指定位置等待指令有序离开考点。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八)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联通116114。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十)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shop196032519.taobao.com/)购买自学考试教材。此外,考生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在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023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含2022年下半年延考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予以调整,现将《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专业调整工作涉及面广,专业变化大,政策内容多,各地、有关高校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尤其要加强专业调整的宣传及解释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科学发展。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附件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满足学习者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证质量为核心,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成才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为宗旨,以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为目的,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合理把握人才培养标准,为学习者提供切合实际需要的服务。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扎实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情况,将调整内容和要求及时告知考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稳妥有序原则。为避免短时间内专业计划频繁调整,本轮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期间,在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以下简称《专业规范》)公布前,现行专业计划暂不予调整。经主考学校研究确需调整的,按现行《专业规范》要求,在总体标准框架内按调整程序进行。待新的《专业规范》出台后,再根据我省社会经济需求,调整现行专业。 (三)科学规范原则。专业调整期内,原则上不开设新专业。对现行专业中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直接收尾,力争将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总数控制在70个左右。 (四)分类调整原则。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应用型专业和“专接本”专业不同类型分别调整。 (五)分步实施原则。以全国新的《专业规范》出台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对现行专业进行归类、登记、过渡;第二阶段主要按照新《专业规范》制定新的专业考试计划。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开始实施,2021年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满足个人多样化学习需要的专业体系和科学规范的自学考试教育、评价服务体系,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2018年起,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开考专业登记工作,同时着手升级软件系统以适应专业管理的新变化。 (二)2018年7月30日前,公布全部现设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调整和有关专业停考的通知。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考学校开展自考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正面引导。 (三)2021年6月30日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全部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调整。2021年6月30日之后《专业清单》外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 (四)逐步实施新《专业规范》下专业考试计划的制定、发布等工作,实现新旧专业无缝对接,力争于2023年底完成专业调整工作。 专业调整主要内容 (一)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方案 我省目前面向社会开考专科专业8个、本科专业21个,共29个专业(见附1)。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29个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如下: 1.调整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不作调整,按现行计划安排考试。 3.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所有考生均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报名。 4.考生均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的调整。计划调整后未毕业考生可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替代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二)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方案 经过清理,目前面向社会停考了专科专业12个、本科专业6个,共18个专业(见附件2)。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这18个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停考专业过渡期,在此期间,原专业计划中的考试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考生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转入相应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 应用型专业调整方案 根据《专业清单》整理后,我省应用型专业目前开考专科专业9个、本科专业43个,共52个专业(见附件3),对此52个应用型专业调整如下: 1.调整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不作调整。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科专业和经济法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建筑工程、环境保护与管理(应用化学方向)、护理学(社区方向)、现代农业管理等6个独立本科段专业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转入调整后开考专业。其他专业考生均按调整后专业名称申请毕业,原专业标有方向的,全部取消。 3.2018年秋季招生,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注册新生。 4.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的调整。计划调整后未毕业考生可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替代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应用型停考专业调整方案 应用型专业经过2017、2018两年的清理,停考专科专业23个、本科专业42个,共65个专业(见附件4),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此65个应用型停考专业调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原专业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考生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专业计划中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转入相应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 “专接本”专业调整方案 截止目前,开考11个“专接本”专业,均按照只调整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原则进行。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表 2.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表 3.应用型专业调整表 4.应用型停考专业一览表

中国甘肃网5月14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奔流新闻·兰州晨报教务老师武永明)教务老师5月12日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4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将于5月13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成绩。1.声讯台查询:移动用户通过1258096查询,电信用户通过16887811查询,联通用户通过116114查询;2.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模块下点击“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络查询;3.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查询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之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甘肃省巡视自学考试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对考生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费用低,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可以申请毕业,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合格者准予申请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4月14日,省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史百战对2018年4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天水考区的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史百战先后深入考点、试卷保密室和天水市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检查指导,对天水考区自考组织工作、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给予了充分肯定。巡考工作间隙,史百战一行还组织召开了由天水市及秦州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招生办、市教科所、天水一中、天水三中、秦安一中等教育行政管理、招生、教研、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参加的“新高考改革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即将到来的新高考改革的思考和意见建议。史百战对天水新高考改革的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天水进一步提高认识,及早谋划,尽早部署,先行先试,争取走在全省前列。天水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招委会主任宫辉一同巡视检查考试工作。供稿: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报考 (一)网上报考 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 (二)报考流程 (三)报考时间 1.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9月3日00:00至9月6日24:00。 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9月3日00:00至9月9日24:00。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时间进行了调整,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 (四)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在押劳 教劳 改人员经司法劳 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 (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 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1号)。 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身份证照片是考生使用手机等照相器材对含有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一面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要求:①存储为“jpg”格式;②图像大小在2MB以内。 (2)本人标准照片是考生须上传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照片要求:①白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像素为320×480(宽×高),图像大小15KB-20KB;⑥存储为“jpg”格式。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 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 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按程序报名报考。 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 4.我省网报采取按课程报考模式,考生报考界面中显示本次所有开考课程,请考生报考时务必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进行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老考生也可以使用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时可申请毕业。 5.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 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考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9.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10.金融(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科段)、新闻学(基础科段)、机电一体化(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农学(专科)、兽医(专科)、经济学(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政治学(独立本科段)、数学(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18个专业于2018年上半年停考。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和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一顶一”的原则选择通用课程顶替未通过课程。因教育部专业计划调整推迟,原定于2021年下半年之后以上停考专业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的政策推迟一年,2022年下半年之前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11.英语(本科)专业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一律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至9月9日,考试时间为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联系人:胡志军,联系电话:。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各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甘肃省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考学校一览表》中查询。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 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 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 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 四、电子转考 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 五、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 (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 (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 (四)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五)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 六、注意事项 (一)凡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 (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若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 (五)新生和网上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本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所有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 (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考试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 (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须在指定位置等待指令有序离开考点。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3,联通116114。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 (十)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购买自学考试教材。此外,考生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在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 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甘肃领导巡视自学考试

甘肃自学考试难度怎么样? 难与不难要看站在谁的角度。对于那些基础好、有良好学习习惯的人来说可能就不难,对于基础不好又没有良好学习态度和习惯的人来说一定很难。“有人一次通过8门课,有人八次没有通过1门课”。所以,对这个问题,如果想从别人口中得到符合自己情况的答案是不可能的。 尽管如此,如果在客观的角度上,这个问题还是可以回答的。总的来说,自考有一定的难度,但又不是很大。 自考就是考委指定一本教材,考生自己买自己学,然后考委出题考试。从形式上看,这与各种证书考试没区别,比如教师资格证、人力资源师、司法考试、会计师、经济师、建造师、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等都一样。自考每本教材的字数大多在35万到55万之间,要把这几十万字的大多数内容看完、看懂、学会,才能通过考试。这只是一门课程,自考一个专业大约15门课程左右。所以这么看自考是有难度的。 自学考试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甘肃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16日和4月22日—23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出校门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制度简介: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甘肃自学考试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甘肃自学考试自考专科对学历没有要求,自考本科报名是对学历没有要求,毕业时需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毕业证书。 甘肃自学考试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限制报考专业和证书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护理学、公安管理学、中药学、药学等委托开考专业,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限行业在职人员报考。 报考自考本科专业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交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自考命题标准 1、自考试卷大多是参照普通全日制高校的水平层次来命题,为的就是考验考生是否达到同等知识水平。命题和考试大纲比较接近,考验的是学生的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和全日制的合格分数线相同,严格按照全日制考试来要求考生。 2、自考的命题范围 自考命题一般不会超过考试大纲和教材,为的就是让每道题考生都有能力答出来;只是看你的复习是否到位。 3、自考试题类别 自考试题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两种类型。客观性试题有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主要的考验考生知识的掌握;答案都是固定的;都是教材有的知识点。 自考毕业生待遇 对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等方面国家有以下政策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甘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视

2022年4月甘肃自考报名即将开始,你知道怎么报名了吗?一起来看看2022年4月甘肃自考报名网上报考系统怎么进吧!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上半年报考简章》知悉,2022年4月甘肃自考报名时间为3月3日开始。1.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7日24:00。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12日24:00。点击进入:2022年4月甘肃自考报名入口:年4月甘肃自考怎么缴费?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zkwb.ganseea.cn或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注册、报考。新生在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照片后须点击“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按钮,完成缴费工作。考生选择课程后,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或网上银行在线支付,完成报名过程。考生选择的课程只有缴费成功后才算报考结束。考生若想要报考2022年4月甘肃自考,可以提前进行备考,通过购买“自考教材”+“课程视频学习”+“试题题库训练”进行系统全面的复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4月甘肃自考成绩将在考后一个月出,也就是5月中旬左右公布。甘肃自考的考试时间在4月15日-16日,考生查完成绩后,如果对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自考成绩复核。2023年4月甘肃自考成绩什么时候出根据甘肃省往年自考成绩公布时间预测,2023年4月甘肃甘南自考成绩预计于5月中旬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甘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自考成绩查询。甘肃自考考生对考试成绩存有异议的考生,需要及时申请成绩复核。自学考试每门课程的合格分数线都是60分,而满分为100分。甘肃自考成绩查询方式有哪些网上查询第一步: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第二步:进入自考管理系统页面后,点击“考生入口”进入个人主页。第三步:按照自考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第四步:进入到管理系统个人首页后,点击左边系统功能分类列表“报考”项里面的“查看已通过课程”。自学考试学制是几年甘肃自学考试没有固定的学制限制,报考自学考试最快毕业年限为2.5年,考生几年考完几年毕业,两年考完两年毕业,三年考完三年毕业。甘肃自考课程主要以必考和选考两类课程为主,课程总数在12-16门左右,按照一年考2次,一年考8门全部通过来计算,理论上也需要2年以上才能毕业,如果考试不及格或者当次考试报考不满4门,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上半年报考简章》知悉,2022年4月甘肃自考报名入口于3月3日开通,考生可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报考。点击进入:2022年4月甘肃自考报名入口:年4月甘肃自考报考办法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1号)。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考生若想要报考2022年4月甘肃自考,可以提前进行备考,通过购买“自考教材”+“课程视频学习”+“试题题库训练”进行系统全面的复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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