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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Pand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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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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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予以调整,现将《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专业调整工作涉及面广,专业变化大,政策内容多,各地、有关高校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尤其要加强专业调整的宣传及解释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科学发展。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附件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满足学习者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证质量为核心,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成才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为宗旨,以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为目的,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合理把握人才培养标准,为学习者提供切合实际需要的服务。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扎实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情况,将调整内容和要求及时告知考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稳妥有序原则。为避免短时间内专业计划频繁调整,本轮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期间,在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以下简称《专业规范》)公布前,现行专业计划暂不予调整。经主考学校研究确需调整的,按现行《专业规范》要求,在总体标准框架内按调整程序进行。待新的《专业规范》出台后,再根据我省社会经济需求,调整现行专业。 (三)科学规范原则。专业调整期内,原则上不开设新专业。对现行专业中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直接收尾,力争将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总数控制在70个左右。 (四)分类调整原则。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应用型专业和“专接本”专业不同类型分别调整。 (五)分步实施原则。以全国新的《专业规范》出台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对现行专业进行归类、登记、过渡;第二阶段主要按照新《专业规范》制定新的专业考试计划。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开始实施,2021年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满足个人多样化学习需要的专业体系和科学规范的自学考试教育、评价服务体系,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2018年起,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开考专业登记工作,同时着手升级软件系统以适应专业管理的新变化。 (二)2018年7月30日前,公布全部现设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调整和有关专业停考的通知。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考学校开展自考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正面引导。 (三)2021年6月30日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全部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调整。2021年6月30日之后《专业清单》外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 (四)逐步实施新《专业规范》下专业考试计划的制定、发布等工作,实现新旧专业无缝对接,力争于2023年底完成专业调整工作。 专业调整主要内容 (一)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方案 我省目前面向社会开考专科专业8个、本科专业21个,共29个专业(见附1)。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29个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如下: 1.调整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不作调整,按现行计划安排考试。 3.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所有考生均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报名。 4.考生均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的调整。计划调整后未毕业考生可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替代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二)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方案 经过清理,目前面向社会停考了专科专业12个、本科专业6个,共18个专业(见附件2)。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这18个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停考专业过渡期,在此期间,原专业计划中的考试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考生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转入相应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 应用型专业调整方案 根据《专业清单》整理后,我省应用型专业目前开考专科专业9个、本科专业43个,共52个专业(见附件3),对此52个应用型专业调整如下: 1.调整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不作调整。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科专业和经济法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建筑工程、环境保护与管理(应用化学方向)、护理学(社区方向)、现代农业管理等6个独立本科段专业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转入调整后开考专业。其他专业考生均按调整后专业名称申请毕业,原专业标有方向的,全部取消。 3.2018年秋季招生,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注册新生。 4.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的调整。计划调整后未毕业考生可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替代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应用型停考专业调整方案 应用型专业经过2017、2018两年的清理,停考专科专业23个、本科专业42个,共65个专业(见附件4),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此65个应用型停考专业调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原专业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考生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专业计划中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转入相应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 “专接本”专业调整方案 截止目前,开考11个“专接本”专业,均按照只调整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原则进行。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表 2.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表 3.应用型专业调整表 4.应用型停考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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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旦旭

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结合省情和我省四年来“特岗计划”实施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和范围通过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两基”攻坚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10年,我省拟在以下43个县(市、区)(全部为“两基”攻坚县、国扶贫困县、地震重灾县和少小民族县)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环县、镇原县、宁县、合水县、华池县、清水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张家川县、甘谷县、武都区、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成县、徽县、会宁县、夏河县、碌曲县、迭部县、玛曲县、舟曲县、临潭县、卓尼县、积石山县、东乡县、永靖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临夏县、临洮县、通渭县、漳县、岷县、陇西县、渭源县、静宁县、庄浪县、肃南县。全省计划招聘农村特设岗位教师3079名,聘期3年。各县(市、区)拟聘人数以4月份已上报省教育厅的计划数为准(见附件1)。二、基本原则(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二)特岗教师的安排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搭配。(三)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四)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对象和条件(一)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必须为甘肃生源,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中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者为辅,并招收少量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必须为2006年暨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五)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四、实施办法(一)报名时间及方式1、为切实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教育部开通“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先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日—6日。2.通过网络报名的省内高校应往届毕业生,于2010年6月7日至6月11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进行现场报名。再由各高校于6月15日前统一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进行集体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其现场报名由甘肃政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办和省自考办共同负责,报名时间:6月7日至6月14日。联系电话:。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证明)、《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附件2)一式四份(附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制并免费向毕业生发放,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由毕业生登录甘肃教育信息网()自行 下载。报名表由考生、现场报名的高校、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留一份。没有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否则,通过考试者也不予聘用。3、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允许在其生源地所在市(州)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不作调剂。4、相关高校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进行信息汇总,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上报省教育厅,该表数据结构以省自考办规定的格式为准。(二)资格审查毕业生资格初审由负责现场报名的高校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考试成绩公布后,与面试工作一同进行,由相关市(州)和县(市、区)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三)考试(笔试)组织 1.省自考办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负责特岗教师选拔考试(笔试)的具体组织。准考证由省自考办安排制作,经相关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毕业生凭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的高校自行领取。相关高校要会同当地自学考试机构,认真做好考试(笔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笔试)程序严格、严肃、严谨、有序进行。整个考试(笔试)工作由省教育、人社等部门巡视监督。2.考试(笔试)内容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50分,总分3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大学思想政治课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考生报考的任教学科,分文科综合(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综合(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语文、数学及本专业)三类分别命题。3.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2010年7月3日上午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7月3日下午2:00—4:30,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地点:现场报名的高校,兰内考点将适当集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四)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省教育厅将划定参考分数线,依据各县(市、区)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学科需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按照市(州)教育、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音体美学科按各县(市、区)招聘计划的120%掌握,其他学科按各县(市、区)招聘计划的110%掌握。面试满分100分。各县(市、区)拟聘用人员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和学科需求确定,并由县(市、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2010年7月20日前将审核同意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汇总(附件4)上报省教育厅。(五)岗前培训与上岗各地要安排拟聘特岗教师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国家规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特岗教师在秋季开学时持证上岗。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上岗情况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9月底前报省教育厅。五、保障政策(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可纳入特岗教师管理。(三)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再列入本项目管理,自主择业。(四)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经市(州)教育、人事部门同意,由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合格的,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县(市、区)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省上不再行文。(五)服务期满后,岗位考核不合格和不愿留在志愿服务地学校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六、资金安排“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依据实际在岗教师人数据实核拨。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市、区)政府承担。特岗教师工资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分本科、专科,月最低收入为国家年人均拨款标准的1/12。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笔试等工作费用,由省财政负担,面试费用由相关县(市、区)负担,不得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七、其他事宜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相关县(市、区)和学校,要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相关市(州)教育局商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本方案的实施细则,并于2010年5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本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附件:1.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需求表2.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3.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4.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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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精灵926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联系方式有以下3个:

(1)计划助学科:

(2)考务科:

(3)考籍科:

扩展资料: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

(2)负责制定、发布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和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报名、制卷、评卷等工作;

(4)负责自学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定、电子注册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远程助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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