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329

火山红虎
首页 > 湖北自考 > 湖北省十堰市自考办电话号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享奇闻怪事

已采纳

极目新闻教务老师 邹浩通讯员 沈考极目新闻教务老师1月6日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湖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4日至16日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0日9:00至2月17日17:00。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截图报名须知如下: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0日9:00至2月17日17:00。二、报名条件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4.自2022年起,我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三、报考流程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2)。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由主考学校完成集体报名缴费。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四、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前10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五、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1.成绩及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5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违规处理决定。2.申请成绩复核及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可在5月16日至18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的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是否有违规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六、其他注意事项1.考试当天,至少于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接受身份核验,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将不得进入考点。2.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3.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1)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3)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4.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5.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3。6.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核验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七、报名咨询电话(2月10日至17日)省教育考试院/68880259。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湖高新区。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338 评论

重庆渝祥居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电话:。

十堰,别称车城,湖北省辖地级市,被誉为中国卡车之都 ,武当山、汉江水、汽车城是十堰的三张世界级名片。

十堰地处中国华中地区、湖北西北部,汉江中上游地区,秦巴山区汉水谷地,北抵秦岭,南依巴山和汉江,武当山横贯全境,是鄂、豫、陕、渝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城市,秦巴山区三大中心城市之一, 全市总面积23680平方千米。

十堰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自古有“南跨荆襄、北枕商洛、东抚南阳、西掖汉中”之誉,和“南船北马、川陕咽喉、四省通衢”之称。

十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丹江口水库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区,被誉为北方的“大水井“  ,还是世界文化遗产著名道教圣地武当山、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总部所在地。

十堰是“中国第一、世界前三”的商用车生产基地,拥有千亿级的制造业存量资产和年产100万辆  汽车生产能力。 十堰因车而建,因车而兴,是东风汽车的“延安”、现代制造业高地、近代民族工业的摇篮。

十堰截至2021年,常住人口为320.9万人。十堰有着悠久的历史,距今一百万年前,这里就有古人类产生,“郧县人”的发现,改变人类起源的一元说。

十堰因利用水源在原郧阳府的原郧县十堰区神定河拦河筑出6条堰、黄龙区犟河拦河筑出4条堰而得名。 十堰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宜居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350 评论

深深哒瑷

自考报名没有条件限制,但自考的本科需要有大专的毕业证时才可以报考。自学考试流程:1、选择好想学的专业2、你可以登录当地的自学考试网查询报考简章栏目下:什么时间报名,需要考哪些课程、本次开考那几门课3、自考没有学历、时间、年龄、户籍的限制。每次考试都安排在双休日。4、4月和10月报考的同时可以预定教材,(现在网上也有)5、自考采取学分制,每门课程约70元(包括考务费和书费),可以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教材,也可以在网上购买,便宜些。6、第一次报名自考,需要到当地自考报名,准考证,以后就可以在自考网上报名了,当地自考的地址和电话在自考网上可以查询。

330 评论

石头脾气

十堰教育信息网上有十堰市教育局电话的,你可以去看下,网上还有十堰教育局地址的。十堰市教育局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北路15号电话:邮政编码: 4201十堰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拟订有关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现代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

168 评论

yuqian1004

报名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只接纳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2017年4月湖北自考报名时间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2月2016年3月(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222 评论

雁塔陶瓷001

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参加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上查询,学历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参加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课程,专科和专升本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5日;下半年为2017年 8月22日至2017年 9月10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3月7日,下半年为2017年9月12日。 二、报考联系方式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3590918;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8654349;恩施州:。 2.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5587561转6042,6035; 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7855505; 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2017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1-22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一至表八。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大纲供应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由湖北启源招生考试发行有限公司发行供应(咨询电话:)。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 七、考生报考须知 1. 2017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15-16日、10月21-22日;2017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和10月,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4.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学习考试。 5.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我省不再安排如下20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学习考试。专科段专业12个:通信技术(080706)、园艺(090104)、公关关系(050303)、小学教育(040103)、财税(020103)、基础教育(中文方向)(0401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餐饮管理(020118)、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1)、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19)、移动商务技术(080786)、嵌入式技术(080788);独立本科段专业8个:通信工程(080707)、计算机软件(0807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餐饮管理(020119)、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2)、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20)、移动商务技术(080787)、嵌入式技术(080789)。6.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7.护理学专业(专科N100701、独立本科段N100702)考试计划现已调整,已执行课改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详细情况咨询报考单位)。8.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企业财务管理(专科段、独立本科段)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新生到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办理注册报名手续。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须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入武汉理工大学重新办理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9.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030109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10.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11.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12.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全国考办批准的远程交互式网络助学平台,为学习者提供由主考学校开发的优质课件资源,集教学、学习过程控制和学习效果评价于一体,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的有机结合,采取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湖北财经专修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3. 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或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4.考试成绩由市、州、县(区)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15.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16.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试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3月1-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9月1-30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不受理。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17.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335 评论

相关问答

  • 十堰市成人自考办电话号码

    中专,大专都可以直接报本科

    小小骷髅 5人参与回答 2024-05-14
  • 十堰市自考办咨询电话号码

    到考试院查询,湖北没有官方的自考网

    古蒂guti 4人参与回答 2024-05-15
  • 十堰市自考办电话

    自考工作的重点。对此,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全省各市(州)自考办的监督举报电话,希望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所属地区举报电话 省教育考试院 武汉

    暖暖冬日小兔子 4人参与回答 2024-05-15
  • 十堰市自考办电话号

    到考试院查询,湖北没有官方的自考网

    摄氏三十八度 6人参与回答 2024-05-14
  • 十堰市自考办电话号码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湖北省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2443849;咸宁市:,8255

    jason86122 3人参与回答 202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