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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江苏自考 > 扬州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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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小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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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117,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生活校区:荷花池校区(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瘦西湖校区(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文汇路校区(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江阳路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江阳路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扬子津校区(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为校纪委、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评议专家组,对需要评价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集体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及派驻监察专员办、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 )、“扬大招办”微信公众号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传的官方渠道,学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关信息(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成绩查询、信息公示、工作进程等)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及时发布。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计划下达规模和计划编制指导原则,统筹考虑学校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八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参加大类专业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外语语种及成绩要求: 英语类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80%。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所在生源地组织口语测试的,口试成绩须良好(或B级、合格、70分)及以上。 5.江苏省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山西省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 河北省音乐类考生、河南省音乐舞蹈类考生、贵州省音乐舞蹈类考生、湖南省音乐舞蹈类考生、湖南省摄影摄像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和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均合格。 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摄影类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⑵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考机构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 山西省考生:对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河北省、贵州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考生统考(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⑶摄影摄像类专业 湖南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摄影摄像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摄影摄像类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6.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7.我校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招生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录取,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扬州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扬价费〔2012〕144号、扬价费〔2014〕68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扬子津校区1500元;江阳路南、路北校区按1500元预存,荷花池校区按1400元预存,其他校区按1200元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第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体育艺术类新生专业能力复测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或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会适时进行校区功能和院系专业调整,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院或专业有可能会发生校区变动。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 监督电话:(纪委),、(招办) 学校网址: 本科生招生网: 电子信箱: 微信公众号:扬大招办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烹饪与营养教育对口单独招生考生、内地班考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录取规则与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不符的,则执行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如果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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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兔吃土

招!!!你可以联系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工作的内容及程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一种国家考试,由国家授权的权威考试机构管理实施。我校是江苏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之一,学校自学考试工作归口“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挂靠成教处)。该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外联络、对内管理的工作,其工作内容和程序如下:一、申报主考专业1、申报时间:每年2次,4月和10月份2、申报材料:(1)该专业开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意义、社会需求、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条件等内容);(2)该专业考试计划(含培养目标、基本要求、考试课程及学分、开考计划、课程介绍、实践性环节及要求、教材选用等);3、程序:(1)专业对口院系在规定的申报日期内将申报材料送校自学考试办公室;(2)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后报分管校长审批,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学校行文上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二、编写或修订开考专业的教材及大纲1、编写(或修订)的时间:每年7月、12月。2、选聘教师:根据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要求选聘教师(一般应选聘熟悉专业、工作负责、副高以上职称者)。3、程序:(1)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接到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后,立即与院系联系。(2)院系接到通知后选聘教师,布置任务。(3)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教材及大纲文稿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三、命题1、命题时间:(1)每年1月、6月、12月;(2)不定期。2、命题类别:(1)新开考课程的命题;(2)老课程试卷修订、补充;(3)外省协作课程命题。3、选聘命题人员:一般应选聘熟悉专业课程、工作作风严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4、程序:(1)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后,可直接选聘或由院系推荐选聘命题人员。(2)命题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试卷送交自考办,经审查、密封后送至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四、阅卷工作1、阅卷时间:每年两次。上半年4月底至5月中旬;下半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2、阅卷要求:(1)学校阅卷领导小组,召开阅卷工作会议。(2)课程阅卷领导小组,集训教师。(3)组织教师进行试评,拟订标准答案的补充意见。(4)按照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要求评阅试卷。(5)组织教师对有关课程的阅卷质量进行评估。3、程序:(1)成立校阅卷领导小组,负责部署阅卷工作。(2)院系负责选聘阅卷人员及课程阅卷领导小组成员。(3)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提供阅卷场地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4)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接卷、收发、保管试卷。(5)院系负责试评、阅卷、复核、评估等工作。(6)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开展抽查、核分工作。(7)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试卷送交、阅卷总结和经费结算工作。五、实验和实践性环节考核:每年组织两次有关专业的实验和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1、考核时间:由院系在每年的4月和10月提出考核时间,由省自考办在自考报名期间向社会公布。2、程序:(1)由院系组织考生按实验实践考核大纲进行。(2)给考核合格者发加盖扬州大学印章的考核合格证书。六、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1、时间:每年的5月中旬和11月中旬。2、程序:(1)由院系提供选题参考目录,并按照考生的选题方向确定指导教师;(2)由指导教师进行论文指导;(3)院系组织论文答辩领导小组,报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备案,并确定论文答辩时间及相关规定;(4)组织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发给合格证。七、毕业生审定工作每年6月底7月初,12月底次年1月初,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具体要求,审核毕业生登记表,并做好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八、学位申请自考学生申请学位,按照江苏省学位办、江苏省自考办及学校学位办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其工作程序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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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智好儿童

有是有!!看 你是属于什么形式的自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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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ilove726726

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属于统考,所以各主考院校的报名时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2023年扬州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要报考2023年扬州大学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扬州大学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当地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进行公布。2023年扬州大学自考专升本报名流程如下:1.报考(1)网上报名(2)线下报名流程:携带身份证原件、大专毕业证原件、一寸、两寸蓝底登记照各4张及电子照(可现场拍摄),到当地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报名。2.选择专业:如果说报名是门槛,毕业是结果,那么中间选专业的这一步,是决定整个自考的价值所在。从自考的目的看,不管你是为了就业、考研、考公,还是出国,都离不开你选的专业;从毕业快慢看,选对专业,部分高校最快一年甚至还能提前毕业。3.报名需要哪些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截图也可)3.两寸蓝底照各四张以及电子照片自考本科(专升本)一般就是2-2.5年就能拿到毕业证,时间长短,主要还是取决于考生的个人情况。2023年扬州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始了,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扬州市,是哆嗦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关于扬州市自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扬州大学自考预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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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扬州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

    扬州大学自考本科是不错的。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

    悠悠lvying 6人参与回答 2024-05-17
  • 2021扬州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

    失忆看星星 7人参与回答 2024-05-17
  • 2022扬州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

    自考还有全日制啊?

    clover2011 6人参与回答 2024-05-18
  • 扬州大学全日制自考

    坐标扬州市1、扬州大学有自考本科,是江苏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扬州大学是正规公办大学!2、自考本科是成人高等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无固定

    雁塔陶瓷001 4人参与回答 2024-05-17
  • 扬州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

    坐标扬州市1、扬州大学有自考本科,是江苏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扬州大学是正规公办大学!2、自考本科是成人高等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无固定

    小肥羊洋阳 3人参与回答 2024-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