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343

香蕉君诶嘿嘿
首页 > 江苏自考 > 江苏自学考试改革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还有谁没吃

已采纳

江苏一年有四次自考机会,分别在1月、4月、7月和10月,其中1月自考报名时间已过,4月自考报名时间预计为3月,7月自考报名时间预计为5月,10月自考报名时间预计为9月份。 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的优势 1.就业 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2.工资定级 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如在苏州、上海、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上班,上岗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500元以上是正常的,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都比专科相对多一些,当然也有部分企业部分岗位,尤其是一些未成型的企业,并不以学历定岗,只考虑为其创造了多少效益。 3.人事改革 许多单位(尤其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即使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却没有竞选资格,机遇摆在面前却抓不住,在职人员若在规定年限拿不到本科及以上,在人事改革中会直接导致下岗,即专科以下即使找到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 4.考研 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或专科毕业满5年报考统招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机会渺茫。 5.考证 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在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许多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什么专业都有。而如果只是专科,不管是哪个专业,也不管毕业于哪个学校,也不管个人有什么背景关系,就一生永远做不了公务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了。 6.考公务员 根据我国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规定,许多岗位要求报考公务员考试的学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部分地区对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学历,具体的报考条件考生可咨询当地招生办。所谓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也包含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即已经取得专科文凭的学生通过自考本科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生是可以持该学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7.留学 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非常高,世界上二十几个主要发达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高一级学历。 8.职称评定 如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上没有机会,许多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当主管领导的机会,而没有本科,又会丧失评高级职称的机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36 评论

周小米jiang

江苏省自考每年考四次,分别是1月、4月、7月、10月,1月和7月为江苏省增考,正常情况下每年的12月1—12月4日和5月25—5月28日,是自考免考登记、毕业申请、特殊自考业务办理的时间,错过就要等到下一期。不是所有专业都是一年四次,比如行政管理是跟着全国卷走,也必然是一年两次了,汉语言文学一年4次。

没有获得免考资格的公共课,专业课和基础课都是必考科目,每个专业中的公共课不完全一致,所以说没有具体的必考科目。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其中的必考公共课,无论什么专业都需要考这三门的。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102 评论

百年帝国

简 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分数成绩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中高考统招收学生相同。 中文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文名:Higher self-examination 简称:自考 教育形式: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教育 领导机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管理机构: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分享 自考制度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对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门槛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资料。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门槛,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 管理机构编辑 国家考试机构 (一)全国考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二)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学材料,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地方考试机构 (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二)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四)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际操作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 自考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不准随身夹带文字资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

280 评论

相关问答

  • 江苏成人自考改革

    简单来说,自考改革对18年以前的考生的影响有2个方面。第一个,改革后专业核心课将不能再进行学分互认,如果专业核心课没有考完的小伙伴只有自己硬考啦。第二个,改革后

    倾城闸北摄影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3
  • 江苏省自学考试改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80年代初创立的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开放式社会化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

    熊大熊二喜羊羊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3
  • 江苏省自学考试改革了吗

    会的,将推进考试管理和组织方式的改革,加速自学考试的标准化、管理信息化进程。 要积极推进考试管理和组织方式的改革,加速自学考试的标准化、管理信息化进程。全国考委

    猴子kami 5人参与回答 2024-06-04
  • 江苏省自考改革

    自考教育改革了些啥? 1、报考条件更严格 目前已经有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在报考本科之前就要拿到专科学历,报读大专需要提供中专及高中文凭,否则不能报名,例如湖北省的报

    最後放縦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4
  • 江苏自学考试下半年改革

    2022年,教育部针对成人学历发布了一系列整改措施,预计在今年将会得到落实。目前从整个自考大环境来看,自考本科政策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6个方面。已经报名的同学争取

    神经女大王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