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政策过度

  • 回答数

    6

  • 浏览数

    300

么么哒哒啦
首页 > 金融从业证书 > 证券从业政策过度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花花绿绿2014

已采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是严禁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如果有违反类似规定的,应该予以处罚,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处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四条,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五条,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 评论

小涛涛偶巴

1、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应当向投资者介绍证券交易基本知识,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有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活动;采用诋毁其他证券公司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投资者等。2、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话开展营销活动的,应当通过专门的技术系统,根据投资者意愿设置禁扰名单与禁扰期限,明确内部追责措施,防止因电话营销等业务活动对投资者形成骚扰。3、证券公司要将投资者区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根据投资年限、投资经验等因素进一步细化普通投资者分类并提供针对性的交易服务。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特定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可以拒绝提供相关服务。4、证券公司应当落实账户使用实名制、适当性管理、资金监控、异常交易管理等要求,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核实投资者账户使用是否实名、适当性是否匹配、资金划转与交易行为是否异常。5、证券公司收取的交易佣金应当与代收的印花税、证券监管费、证券交易经手费、过户费等其它费用分开列示,并按照规定与约定提供给投资者。6、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证券交易佣金,不得存在收取的佣金明显低于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不得使用“零佣”、“免费”等用语进行虚假宣传。7、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转户、销户的,证券公司应当在投资者提出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8、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分配机制,将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合规性、服务适当性、投资者管理履职情况和投资者投诉情 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不得简单与新开户数量、业绩表现直接挂钩,禁止以人员挂靠、业务包干等承包方式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以其他形式实施过度激励。

124 评论

jason1920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是严禁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如果有违反类似规定的,应该予以处罚,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四条,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五条,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这些都只是明面上的(蚊子)!!

估计连写这段文字的人都不相信这些()话!

不是有句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126 评论

乐乐冰儿

法律分析: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因此证券从业人员不能够买卖股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339 评论

喵星的哚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应答时间:2021-04-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243 评论

yuanxia6636

1、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市场有关规章制度;2、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4、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准确、及时执行客户指令,保守客户秘密;5、要热情诚恳,文明礼貌,树立“客户至上”职业道德风尚;6、要服从管理,规范服务,忠于职守,维持证券交易中的正常秩序;

326 评论

相关问答

  • 证券从业补贴政策

    证券从业资格证可以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领取条件和标准:1、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证等)的劳动者,将按规

    19870629侠女 4人参与回答 2024-05-19
  • 证券从业新政策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依法从事证券业

    winnie1103 3人参与回答 2024-05-19
  • 证券从业资格政策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

    穗宝儿yz 3人参与回答 2024-05-19
  • 证券从业货币政策

    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主要职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设立货币政策委员

    小小小文er 6人参与回答 2024-05-20
  • 基金从业政策变化过程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盛行于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取代了英国成为世界经济的新霸主,一跃从资本输入国变为主要的资本输出国。随着美国经济运行的大幅增长。

    艰难之旅 6人参与回答 2024-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