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尾巴
非法放贷抓住的判刑为:1、非法放高利贷,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观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4、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主体。综上所述,违法发放贷款罪是银行从业人员最易触犯的罪名之一,但该罪名往往不为银行从业人员所重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近年来,银行从业人员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案件数量也越来越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幽花零落
根据公开报道,白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白城农行”)原行长李润和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18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此外,李润和还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润和案是白城市金融领域的一起大案,该案涉及金额高达亿元人民币。据报道,李润和在担任白城农行行长期间,多次收受贿赂,涉嫌挪用公款,以及违规发放贷款等行为,导致白城农行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了该行的稳定经营。经过法院审理,李润和被认定犯有上述罪行,并被判处严厉的刑罚。这一判决表明,我国法律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金融监管的力度也越来越强,将进一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法律分析:银行工作人员常见犯罪主要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
盗取泄露客服资料,盗取客户资金,作假资料等等
法律分析: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4、隐瞒境外存款罪5、私分国有资产罪6、私分罚没财产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商业银
农村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罪名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洗钱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信用卡罪等等。《刑法》第三百八十二
农村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罪名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洗钱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信用卡罪等等。《刑法》第三百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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