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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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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财务负责人存在其他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应付相应的民事赔偿或者是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1、依照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核算,定期清查,及时上报相关情况;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负责本岗位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财务负责人是会计负责人

你好!这要看企业的具体性质了。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是不可以兼财务负责人的。私有企业,尤其是一些家族企业,往往公司法人或者其亲属就兼着财务负责人的。

小型企业其实是一个人,大型企业就有差别了。一般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指的是财务总监或cfo这种副总级别的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一般是指财务经理或财务部长(处长或科长)。有机会你看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就明白了,报表下面三个人一般是法人、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权利当然是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大。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小企业也看不出来,但在大企业分得很细,有管会计的,有管税务的,有管资金的等等。会计机构负责人一般都管,但会计主管一般只管记账。这回答满意吗?

企业财务负责人指的是企业负责财务管理的负责人,也就是负责财物的领导。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岗位职责:

一、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二、按照《预算法》,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部门预算、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理财和“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明确会计、出纳分工,并做好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工作。

五、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审查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组织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财会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负责人

财务制度规定:出纳和会计不得一人兼任。在大的企业集团里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是由两个以上的人任职的,在小企业里,会计就是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无论企业大小,出纳是必须专职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都不得兼任出纳一职。

财务负责人会计

财务制度规定:出纳和会计不得一人兼任。在大的企业集团里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是由两个以上的人任职的,在小企业里,会计就是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无论企业大小,出纳是必须专职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都不得兼任出纳一职。拓展资料: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岗位职责:一、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二、按照《预算法》,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部门预算、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理财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四、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明确会计、出纳分工,并做好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工作。五、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审查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组织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财会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六、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七、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八、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九、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十、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可以是会计。会计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在大的企业集团里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是由两个以上的人任职的,在小企业里,会计就是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无论企业大小,出纳是必须专职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都不得兼任出纳一职。

法律分析: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的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告、批评款。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企业监督工作的人。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负责人需具有相应的会计师资格、多年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处理经验以及企业管理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财务负责人主要负责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及时审查本单位的会计资料、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清查、负责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及继续教育以及当财务人员调离本岗位时,负责会计资料的监交。

会计兼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可以是同一人,当然同一个单位不可能同时出现会计主管人员与会计机构负责人两个职务。财务制度规定:出纳和会计不得一人兼任。在大的企业集团里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是由两个以上的人任职的,在小企业里,会计就是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无论企业大小,出纳是必须专职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都不得兼任出纳一职。

可以是会计。会计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在大的企业集团里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是由两个以上的人任职的,在小企业里,会计就是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无论企业大小,出纳是必须专职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都不得兼任出纳一职。

可以,会计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小企业的绝大多数是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会计可以一人多岗,也可以是一岗多人。只要做到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就可以

如果您能力达到了当然可以做

会计和财务负责人

可以是会计。会计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在大的企业集团里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是由两个以上的人任职的,在小企业里,会计就是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无论企业大小,出纳是必须专职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都不得兼任出纳一职。

完全可以。一般纳税人是指纳税规模达到税法规定要求的水平,强制要求的一种企业纳税人资格的认定。一方面是企业自行申请;另一方面国税会根据企业的营业情况监督(如:达到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而企业不申请一般纳税人,国税会强制要求)。办税人员,是指企业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国税提供的“办税人员资格”培训和培训后考核合格的认定。法人、办税人员都需要培训和考核。会计、财务负责人的设置,是企业内部的岗位设置,税务部门不会管,法人做会计也好、会计做财务负责人也好,都是可以的。综上,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时,会计人员,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可以是同一个人,只需要营业规模达到、或预计可达到,即可申请。

财务制度规定:出纳和会计不得一人兼任。在大的企业集团里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是由两个以上的人任职的,在小企业里,会计就是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无论企业大小,出纳是必须专职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都不得兼任出纳一职。

会计人员与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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