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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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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事业单位考试

2023年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2023年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4人)》已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具体2023年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

点击查看:2023年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资格初审时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离2022年11月14日最近的一次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讯息是2022江苏苏州市昆山高新区招聘辅助性人员29人公告。

本次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人数为29人,其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招聘20人;社会事业局招聘4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招聘5人。

>详细阅读:苏州事业单位招聘2022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网址: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网址:)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00-2022年11月15日15:00

本次苏州事业单位招聘2022在今天就开始正式报名了!大家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一定要抓住机会!

以上就是本期的苏州事业单位招聘2022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公务员考试网!

兰州新区事业单位考试

其他事项(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申领甘肃省“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非绿码的报考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二)本次考试各个环节具体时间均会按工作推进情况在兰州新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兰州新区门户网站所发信息为本次考试权威发布,期间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招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四)本次公开选招各岗位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五)本次公开选招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六)本次公开选招工作接受新区纪工委监工委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七)本公告由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评价面试分数高低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面试的总分数、面试难度、参加面试的人数、其他应聘者的分数等。此外,也需要了解这个国企面试的分数线及招聘要求。因此,仅凭分数难以准确判断是否高分。一般来说,如果该国企的面试分数线较高,那么79分可能就相对较高;如果分数线较低,那么79分可能就不是很高

每年兰州新区农投集团的录取分数是在每年的考试结束后公布的,具体的录取分数要根据当年的考试情况来确定。但是,根据历年的趋势,一般情况下,进入兰州新区农投集团,考生需要获得一个较高的分数,一般在3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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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考2013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安排:报名时间:5月21日8:00—5月27日0:00缴费时间:5月29日9:00—6月6日16:00准考证打印:6月13日9:00—6月22日8:00笔试时间:6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笔试成绩查询:8月1日笔试地点:报考市州及以下单位的应试人员在所在市州考区参加考试,报考省直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应试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考试。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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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事业单位考试

2020年江苏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八、录取和聘用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姑苏区人社局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均安排在各事业单位工作,按照工作需求、岗位匹配度等原则进行首次分配,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交流及相应值班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原标题:2019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文章来源: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三)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3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3年、2022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6-2),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五)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2023年3月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2023年1月1日前毕业)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六)报考《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七)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九)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2023年3月3日)前取得相关证书。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一)报名时间和网址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周三)9:00-2023年3月3日(周五)15:002.报名网址:“中国姑苏”网站(人,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截止时间前(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联系姑苏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联系电话:。五、笔试(一)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由考生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中国姑苏”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二)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三)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中国姑苏”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主管部门(单位)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中国姑苏”网站(/)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面试通知书发放形式、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中国姑苏”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安排在各事业单位工作,按照工作需求、岗位匹配度等原则进行首次分配,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交流及相应值班安排。九、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1.《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苏州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是2022年4月16日。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事业单位(Public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苏州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笔试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五、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一)管理岗位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二)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七、体检和考察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八、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苏州市职业大学100-108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九、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十、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65218373、69820064;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1:《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2:《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昆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3月3日)取得。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上述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苏州大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3-11),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4)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报名和资格初审(一)报名方式、时间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sykszksitepro/actions/home)。3、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三)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4、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5、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7、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昆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2023年3月3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笔试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4月1日9:00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五、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七、体检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人社部门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八、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九、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十、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十一、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附件1: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2023年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4人)》已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具体2023年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

点击查看:2023年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资格初审时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苏州市事业单位考试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95×413像素,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3月5日16:00。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3月6日11:30。6.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3月6日18:00。7.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3月7日12: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政策咨询电话。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8.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人社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9:00-12:00。(二)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2.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四、笔试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自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吴江区考试报名系统(login)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类别”。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资格复审公告提供的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五、资格复审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六、面试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于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七、体检和考察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八、公示和聘用对通过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九、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及陈述申辩电话:;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缴费退费电话:;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十、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苏州事业单位考点能改地址。苏州事业单位考试延期,考试地点可以重选,变更考试地点方法,进入报名资料更改用户登录后,选择更改个人资料,更改报考职位,更改考试地点,单选框,按下确定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更改考试地点,资格审核同意者可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核结束时。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笔试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五、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一)管理岗位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二)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七、体检和考察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八、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苏州市职业大学100-108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九、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十、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65218373、69820064;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1:《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2:《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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