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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倩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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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风中沙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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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管家规定公安机关任前法律知识法考每年一次,集中考试,确保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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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子好好

第一条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推进依法治市,根据《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和《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应当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的人员为:(一)被提请任命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二)被提请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秘书长和委、办、局主任(局长);(三)被提请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副检察长;(四)被提请任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三条在届内因工作变动担任他职,并仍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不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因换届拟继任的人员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前,仍需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第四条考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考试成绩及格以上者,方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第五条考试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内容、重要内容和其他内容。公共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国家机关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重要内容为拟任职部门执行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其他内容为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考试的其他法律、法规。第六条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由法制工作委员会承办。第七条法律知识考试采用集中开卷笔试方式。第八条法律知识试卷实行题库制。第九条试卷内容严格保密。试卷应在开考前由主考人员当众拆封。第十条参加考试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第十一条评卷应遵循公平、公正、严格的原则。第十二条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第十三条本办法应用中的问题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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