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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小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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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小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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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宣传的呦,侧重点不同罢了,比较好的,可以去亲自考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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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糖和胖秘

常青汇教育(上海奕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徐某某合同纠纷起诉书常青汇教育实际是上海奕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商标名,被告:上海奕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地: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1603-1605室,法定代表人:李勉,职务:经理,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无条件退还我们已付16万元服务费用。2、判令被告支付应退还服务费用的利息(自2017年6月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判令被告赔偿三倍服务费48万元。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对外宣称常青汇教育,被告不仅实施商业欺诈,耽误我女儿一年多最关键、最宝贵时间,给我们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而且被告不具备出国留学咨询信息服务资质,甚至连教育咨询资质都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非法经营。一、商业欺诈我们多次参加被告举办的招生宣传会,会上被告多次宣传徐烨老师以前做过沃顿商学院(以下简称沃顿)的招生官,对沃顿招生喜好比较了解,即使进不了沃顿,也可以先进宾夕法尼亚大学(以下简称宾大),再在二年级时转入沃顿,徐烨老师有这方面的能力;要进入美国常青藤大学,应该提前一年甚至二年进行规划,常青汇教育能给予完整全面的升学活动规划,专业科学的升学考试规划,徐烨老师是这方面的专家,现在学生及家长提的一些问题,在徐老师看来都很幼稚,只有经过完整全面规划后发现的问题才有价值,只要签订合同付款,就可马上进行留学规划及辅导……非常热情热心,一步步引诱我们订立合同,引诱我们花费除被告外全国没有的高得令人堂目结舌的32万高价服务费,签订合同时我们对一些合同内容提出异议,但徐烨他们讲:所有学生签的合同都是一样的。合同签订付款后,被告立马变成漠不关心,一年多来总共只有7天次我们问了被告才回的微信,其中有二次微信是我们问徐烨什么时候有时间见我们,一年多时间里,被告没有一次对我女儿主动辅导及过问,从未给我们打过电话,更没有半点所谓的规划,连我们多次咨询沃顿及宾大的问题,没有一次给予回答。即使按被告格式条款所订合同中的服务内容,也没有一条真正执行。2016年12月30日,徐烨在百忙之中见了我们二十来分钟,其间我多次讲:我女儿的规划已经耽误了十个多月,实在来不及了,恳请他无论如何抽出时间,赶快制订我女儿的留学规划,而徐烨不仅对我的恳求极不耐烦,态度口气极不尊重,甚至当着我小孩的面大发脾气,交谈很不愉快,虽然后来徐烨多次解释他要负责全公司的全面运营,还要全国各地到处巡回招生演讲,实在太忙,最后他对我们的恳求还是一一答应。但是,自从这天之后至我们提出赔偿的多个月里,被告没有一次给过我们回音,更没有半点的规划及辅导。事后我们多次上门交涉,要求被告退款并赔偿损失,否则将对他们商业欺诈提出起诉及控告,却反遭被告法人代表李逸的电话威胁,威胁要我女儿美国留学付出代价,叫我还是好好考虑考虑女儿的前途吧!非但不答应赔偿,还对退款设置种种条件,要我放弃对他们的起诉控告及赔偿和补偿权力,并要我签订一份带有封口性质的协议,要求我不得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或利益的行为, 甚至还继续威胁,威胁我如果不签订这份协议,不仅已付费用不退,还要我继续补缴齐服务费用的剩余部分,要强硬继续为我女儿做美国大学的申请工作,真是无法无天!根据我们了解,他们对其他学生也存在同样的欺诈,说徐烨老师曾做过沃顿商学院的招生官,口头承诺等等,但签了合同付款了后,被告马上变得什么事都没了,他们提出不满,想不到被告反过来要求他们只准讲被告好话,不准讲对被告不利的话,否则被告要告他们文书造假、活动造假、经历造假、成绩造假、代写文书等等一大串,要告得他们美国留学付出代介,其实这些文书都是学生他们自已完成的,当时因为想信被告,将申请美国大学的帐号密码都交给被告,被告掌握了他们文书列表等全部资料。如果被告捏造文书、活动、经历、成绩等等造假、代写文书,去美国大学告,他们可能会被退学,还会留下失信记录,今后永远进不了美国。二、违反我国法律法规非法经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及第五条:“凡从事为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及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和帮助申办、鉴证及境外联络、安排等中介活动,必须报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凭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出入境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有关业务”的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被告明知自己不具有出国留学服务资质,并知自己不得从事出国留学服务活动,却打着咨询的幌子为我们提供出国留学服务事宜,属于主观上的一种故意过错。虽然现在该法规己有改变,被告也在与我签订合同2年后的2018年3月22日,被上海市工商局批准具有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但在我们合同签订时《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具有法律效力,被告是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取得资质的情况下与我签订合同,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留学规划及申请具有极强的时间性,由于被告的隐瞒、欺诈和不诚信行为,导致我们一年多没有留学规划及准备,不仅产生了极大的精神压力,还给我女儿后续学业及人生方向造成了难以磨灭的损害和不利影响。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经营者因虚假宣传或者隐瞒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则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被告与我我签订合同时并不具备从事为出国留学活动提供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和帮助申办、鉴证及境外联络、安排等中介活动的资质,其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之规定,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附:1、身份证复印件2、合同3、常青汇宣传本复印件4、提前解除终止<服务合同>协议书5、关于提前解除<咨询服务合同>的公函6、上海奕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商局经营范围变更记录7、关于常青汇商业欺诈非法经营的函8、本诉状副本一份此 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原告人: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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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娟子

首先说留学服务和机构关系不大,和负责你留学申请的人有关系。同一个机构,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就是不同人负责的结果。而且留学行业人的流动性也挺大的,今天在A机构,明天在B机构,不可能到B机构突然就不专业了。其次留学机构只是一种商业模式。留学机构的存在就是商业组织活动的一种,让你找到留学服务而已。要不然你去哪里找留学服务去?一般都是通过机构的宣传,我们去机构咨询,然后和机构里面的人接触,找到靠谱的人做留学。最后还是看负责你留学的人是否专业靠谱。第三,传统的方法就是看到机构广告,然后去机构里面咨询。但是这种方法,你很大可能找到的留学服务不靠谱。经验丰富的人要么做管理了,要么去创业去了。但是行业内经验丰富的人会在网上活动发声的,所以推荐你多关注自媒体,这个一方面可以学习了解到靠谱的留学知识,另一方面还可以找到靠谱的留学服务。第四,留学服务要找一个人做,不要找那种几个人来做的。机构为了招人容易,每个人只懂留学中的某一块,容易招人,也比较容易把更多学生申请出去,产生最大化的效益。但是这种申请对于留学是有害的,因为这就相当于画画一样,他画眉毛,你画眼睛,她画鼻子等,最后组合起来可能四不像。留学也是一样道理。留学申请方案是一个整体,不能你成绩不高,文书里面吹嘘你学习成绩优异;推荐信里面也说你学习客户,排名前列。第五,留学行业里面的海外招生顾问和海外招生官。家长和学生比较认可权威,那么机构就宣传家长需要的。但是行业里面到底哪个是真李逵?很多时候我们没办法确认。而且大家想想,一个人要留学,还要指导你做留学申请,那里能忙得过来呢?招生官如果手把手指导,提供咨询,又可以指导几个呢?另外即使真指导你,由于语言差异,你能吸收接受多少?所以主力还是行业里面的人,这些只是装点,商家的手段,吸引学生和家长的。第六,关注行业里面个人做的自媒体号,这是有很大几率找到专业服务的一个方法。在机构里面接触的人,多半是刚入行的人,经验丰富的都去创业或者做管理了。自媒体作者,多事行业内经验丰富的人做的,通过关注自媒体可以很好的了解一个人和机构,进而找到专业的留学服务,比如美国留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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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only

应该没有100%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机构,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无论是大中介还是小中介首先都应该看它是否具备资质,然后需实地考查一番,多比较总是没坏处的,选择一个适合自己情况的中介。判定一个中介是否靠谱:1、先从这里多挑几所中介备选,对每家中介给出的留学建议进行甄选。2、是要看老师是否对学生负责,申请过程是否能和学生配合密切。3、大家找机构时能接触到的是“留学顾问”他们只是负责销售服务,找到最终帮助你修改PS、推荐信、简历的文书后期老师,留学后期服务非常重要。4、就是要看申请结果,毕竟对于学生 来说,申请结果就是一切,一般规划和文书做好了。对于想找留学中介办理留学但是不知道如何选择留学中介的学生来说,可以通过留学中介口碑查询系统(查询网址)了解更多关于中介的信息,擅长申请的国家,中介费用,顾问老师的信息等。查询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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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蒂guti

找个好顾问是重中之重。因为同一个中介里面的顾问水平层次不齐,有的是真有几把刷子,有的是混的,按照资历来选择,有的待得年限久一些,有的新去的,水平肯定不一样,看你怎么找到一个既专业态度又好的。可以试试使用留学定位系统,输入你目前的个人基本情况,比如你的专业,学校,GPA,语言成绩,意向国家等等,系统会自动给你匹配出与你情况类似的同学案例,看他们成功申请了那些院校和专业,是通过哪家留学中介机构办理成功的。有了这个系统,你可以直接对自己进行准确定位,还可以告知是那家中介、顾问办理成功的与你情况相似的案例,这样子你选择那家中介成功率会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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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玫瑰

目前,广州市有正规执照的留学中介约20家,其他均属非法经营。本报记者采访发现“黑中介”常用伎俩有下列几种: 伎俩一: “黑中介”鼓动材料造假 据法国、德国等国家的统计数据表明,在中国留学生的大学申请材料中,假材料比例竟然达到了15%至20%。而“黑中介”在学生的材料造假中就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为了赚取高额的中介费,他们不择手段地把那些并未达到海外大学入学标准的学生送出国。 “黑中介”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介合同时,常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学生和家长配合其提供虚假材料。而许多学生和家长为了达到出国目的,会在“黑中介”的引诱下制造假材料,企图在申请海外大学的过程中蒙混过关。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预科中心副主任沈敏静表示,许多中介就是看准了学生和家长的侥幸心理,才敢在申请材料上做手脚。即使学生真的蒙混过关,到了海外,由于实际能力未达到要求,一样拿不到学位,既浪费青春,又浪费钱财;海外大学十分重视学生的诚信问题,材料造假的行为一旦被揭发,不仅会导致学业荒废,更成为影响孩子一生的污点。 伎俩二: “野鸡大学”变身“国际” 国外“野鸡大学”被包装成为世界,是“黑中介”惯用的伎俩。英领馆文教处官员表示,英国目前能招收留学生的正规大学只有1600多所,而冒牌的“野鸡大学”则多达2000多所。许多不法中介将学生到国外,从中牟利。 在中介的精心包装下,不少“野鸡大学”借着宣传广告声名鹊起,把自己吹成国际性“知名大学”。学生办好手续交了费用后,才发现自己申请的不过是个私立的教育机构,顶多算个国外三流职校,与真正的大学教育完全挨不着边。 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院校坐落在偏僻的、人口稀少的小镇,中介却向学生宣传在那里会有丰富的打工机会。此外,一些中介还把某些私立的语言学校和培训机构包装成为某知名大学的“预科”,以知名大学的旗帜进行招生宣传,而实际上,学生读完语言课程进入这些的机率微乎其微。 沈敏静说,学生和家长应该在选择国外大学时提高警惕。在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公布了30多个国家1万多所正规大学的院校名单;学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某个国外院校是否在中国备案,是不是中国认可的大学。 如果学生不了解国外院校的情况,或者觉得留学中介信不过,不妨直接到这个国家的驻华使领馆去咨询相关大学的信息。金融海啸使许多国家的大学在提高学费的同时收紧了奖学金政策,一些海外私立学校更因生源不足等原因相继倒闭,许多中介却没有向家长通报消息,继续打着过去的宣传旗号招纳学生。学生和家长应在留学前,应密切关注留学预警以防。 伎俩三: “两证”不齐,许诺100%成功 据了解,不法中介机构为吸引生源,有的强调自己拥有政府部门、外国使馆的强大背景,许诺100%的签证成功率;有的吹嘘自己是某国外知名大学招生办的“关系户”,能利用熟人关系搞定所有申办手续。 业内人士提醒,家长和学生不要轻信这些留学中介的宣传旗号,平时应多留意国家教育部门的权威网站,比如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面会公布经国家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等情况。业内人士称,合法的中介机构应当具有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和本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 缺乏认定书和营业执照的中介,即不在国家认可范围之内;家长和学生若是不熟悉国外大学的申请,应该尽量选择国家认可的、合法的中介机构。 目前,广州市经国家资格认定的合法留学中介机构包括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广东侨谊海外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启德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等。 专家建议:选中介要“四看” 启德集团总裁李朱介绍,在选择留学中介服务时,首先要核实机构的资质,然后要学会留学方案的适合性。核实机构的资质,首先看该机构是否同时具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和工商营业执照两证,合法资质的机构必同时具备这两证。此外,还需通过各种渠道来了解中介的社会信誉度,有劣迹或不法前科的机构则慎选。 判断留学机构的服务是否专业,可从四点来看:该机构的口碑、签证、办理成功率、顾问的服务态度和水平等来看。他表示,留学市场发展到今天,“办理留学服务不再是申请学校,递递材料那样简单,一个专业的服务机构和留学顾问实际上是学生的人生规划师,能提供职业规划、文案、签证、视频面试、培训、离境辅导、海外接送等全程留学服务。所以,负责而专业的顾问应当能从学生的个性、爱好、学习潜力、留学目标等,度身为学生推荐合理的留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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