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99

Leven小万
首页 > 出国留学 > 成都中澳留学机构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越来越有感觉

已采纳

前往澳大利亚留学,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为教育而留学,为移民而留学。正是因为不大认同为移民而留学,所以笔者专门找了专业的澳洲留学机构— () ,向其请教关于澳大利亚的教育。

澳大利亚是所有英联邦国家中,贯彻英国高等教育最到位的国家,其教育也有政府一手控制。澳大利亚的多所大学在历年的评比中位列国际前100名。颁发的学位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院校的课程均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硬件设施完善,实验室、多媒体设备、图书馆都对学生开放。教学普遍采用小班授课,方式多样化。学时灵活,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课程,以最短的时间获得学位证书。从这方面来说,澳洲也是最为经济的选择。作为经验丰富的留学目的地国家,澳洲有成熟健全的国际学生监管体制,为学生提供接机、医疗、金融、课后学业辅导等一系列的帮助。

跟笔者指出,澳大利亚本身的教育是学生在18岁之前接受的是义务教育,小学到中学都是免费的,除却一些校服、课本或文具费,午餐费等;在18岁之后,也就大学时期,接受的则是开放式,成人式教育,因为在在澳大利亚,年满18岁的大学生是在思想、心理上已经成熟,对自己行为完全负责的成年人,学校主要负责对学生的知识教育职能,而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生活安排基本是学生和其家长的责任。

而这种种的教育方式都与中国国内大相迳庭,具体分为以下部分: 1 相对于国内要求学生全部入住宿舍,进行统一管理的方式,澳大利亚大学提供的宿舍很少,大多学生都是通过在外租房解决住宿问题,充分让学生得到自由的空间。 2 中国的教育方式是全包,从小学一直包到大学,负责学生的整个学习人生。而澳大利亚则认为到达18或18岁以上的大学生应当更加自主、独立。 3 在中国大学是有班级,有辅导员,班长来进行统一管理的方式,而在澳大利亚则没有班级这种概念,学生只要对课程和生活进行安排,根据自己的时间去上课,实施的是学生自我管理的成人式的学习管理方式。

总得来说,中澳之间的教育方式就在于一种是中国是保护式教育,澳大利亚是开放式。如果没有做好自觉学习准备的学生,笔者建议最好先不要急着留学澳洲。而如果你有心学习,那么澳大利亚自由,宽松的教育方式会让你体会不一样的学习。

笔者建议:如果你做好准备了,如果你想学有所成又苦于无门,那么可以试着咨询一下 () ,,除了专业的咨询服务,据说还免一切咨询,中介费用。当然,不管你是为了学习而留学,还是为了移民而留学,都能得到最好的留学规划。

97 评论

胖墩er猫

一般而言,中国学生如果能够到世界排名前列的高校留学,无论从学习质量和文凭的含金量而言都可以得到保障。圣捷出国了解到四川大学中澳合作办学项目所对应的澳洲大学和北美的大学绝大多数都在上述排名机构的排名中名列世界 500 强。这无疑对学生来说是一个绝佳的选择。即可以在四川大学内学习基础专业知识,同时又可以升入世界名校,获得全世界广泛认可的本科教育和文凭。澳洲大陆是世界上教育质量最高的地区之一,全国 41 所大学中 39 所为公立大学。公立大学的教学和监督都直接受联邦政府的管理,经费由联邦政府拨款。 近十年在四个世界大学排名中,澳洲公立大学有25至27所大学,即超过 2/3 的澳洲大学常年被排列在世界 500 强之列。其中澳洲著名的八校联盟大学,常年被评选为世界 100 强名校。 学分转移中澳项目自 2002 年与澳洲公立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以来,已经获得了来自澳洲和美国的众多主流大学的认可,可实现全部学分转移。圣捷出国告诉大家学生在完成了第一年的学习后,可以直升这些大学的商科本科二年级,甚至可以选择与商业相关的艺术、传媒、教育和工程类的双学士学位课程。选择美国大学美国是世界上教育质量最高的地区之一,全国约 150 所各类大学常年被排列在世界 500 强之列。就读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如果选择继续深造商科类专业,则可以直接升入美国大学商科二年级就读。最后获得美国大学颁发的本科文凭。圣捷出国告诉大家这些大学中世界排名在前 500 名的大学包括: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圣巴巴拉分校、华盛顿大学、华盛顿州立大学、俄勒冈大学、印第安纳大学等几十所大学。 学生选择美国大学和专业时所需要的录取条件略有不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在四川大学大学一年级的成绩进行申请.

284 评论

御龙装饰公司

有的。学校有新加坡项目出国班,可以实现您去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留学的梦想。学校新加坡方向课程内容由国家课程(9 门)和国际出国考试类标化课程共同组成,课程设置以新加坡大学录取要求为依据,项目在中澳就读三年后⌄学生根据成绩可以升读学校合作新加坡知名高等教育院校,如新加坡管理学院等,项目具有学制短、费用低、文凭含金量高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感兴趣可以致电中澳招生办“26849966”,转“1”。

189 评论

豆浆煮菠菜

常青汇教育(上海奕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徐某某合同纠纷起诉书常青汇教育实际是上海奕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商标名,被告:上海奕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地: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1603-1605室,法定代表人:李勉,职务:经理,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无条件退还我们已付16万元服务费用。2、判令被告支付应退还服务费用的利息(自2017年6月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判令被告赔偿三倍服务费48万元。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对外宣称常青汇教育,被告不仅实施商业欺诈,耽误我女儿一年多最关键、最宝贵时间,给我们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而且被告不具备出国留学咨询信息服务资质,甚至连教育咨询资质都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非法经营。一、商业欺诈我们多次参加被告举办的招生宣传会,会上被告多次宣传徐烨老师以前做过沃顿商学院(以下简称沃顿)的招生官,对沃顿招生喜好比较了解,即使进不了沃顿,也可以先进宾夕法尼亚大学(以下简称宾大),再在二年级时转入沃顿,徐烨老师有这方面的能力;要进入美国常青藤大学,应该提前一年甚至二年进行规划,常青汇教育能给予完整全面的升学活动规划,专业科学的升学考试规划,徐烨老师是这方面的专家,现在学生及家长提的一些问题,在徐老师看来都很幼稚,只有经过完整全面规划后发现的问题才有价值,只要签订合同付款,就可马上进行留学规划及辅导……非常热情热心,一步步引诱我们订立合同,引诱我们花费除被告外全国没有的高得令人堂目结舌的32万高价服务费,签订合同时我们对一些合同内容提出异议,但徐烨他们讲:所有学生签的合同都是一样的。合同签订付款后,被告立马变成漠不关心,一年多来总共只有7天次我们问了被告才回的微信,其中有二次微信是我们问徐烨什么时候有时间见我们,一年多时间里,被告没有一次对我女儿主动辅导及过问,从未给我们打过电话,更没有半点所谓的规划,连我们多次咨询沃顿及宾大的问题,没有一次给予回答。即使按被告格式条款所订合同中的服务内容,也没有一条真正执行。2016年12月30日,徐烨在百忙之中见了我们二十来分钟,其间我多次讲:我女儿的规划已经耽误了十个多月,实在来不及了,恳请他无论如何抽出时间,赶快制订我女儿的留学规划,而徐烨不仅对我的恳求极不耐烦,态度口气极不尊重,甚至当着我小孩的面大发脾气,交谈很不愉快,虽然后来徐烨多次解释他要负责全公司的全面运营,还要全国各地到处巡回招生演讲,实在太忙,最后他对我们的恳求还是一一答应。但是,自从这天之后至我们提出赔偿的多个月里,被告没有一次给过我们回音,更没有半点的规划及辅导。事后我们多次上门交涉,要求被告退款并赔偿损失,否则将对他们商业欺诈提出起诉及控告,却反遭被告法人代表李逸的电话威胁,威胁要我女儿美国留学付出代价,叫我还是好好考虑考虑女儿的前途吧!非但不答应赔偿,还对退款设置种种条件,要我放弃对他们的起诉控告及赔偿和补偿权力,并要我签订一份带有封口性质的协议,要求我不得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或利益的行为, 甚至还继续威胁,威胁我如果不签订这份协议,不仅已付费用不退,还要我继续补缴齐服务费用的剩余部分,要强硬继续为我女儿做美国大学的申请工作,真是无法无天!根据我们了解,他们对其他学生也存在同样的欺诈,说徐烨老师曾做过沃顿商学院的招生官,口头承诺等等,但签了合同付款了后,被告马上变得什么事都没了,他们提出不满,想不到被告反过来要求他们只准讲被告好话,不准讲对被告不利的话,否则被告要告他们文书造假、活动造假、经历造假、成绩造假、代写文书等等一大串,要告得他们美国留学付出代介,其实这些文书都是学生他们自已完成的,当时因为想信被告,将申请美国大学的帐号密码都交给被告,被告掌握了他们文书列表等全部资料。如果被告捏造文书、活动、经历、成绩等等造假、代写文书,去美国大学告,他们可能会被退学,还会留下失信记录,今后永远进不了美国。二、违反我国法律法规非法经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及第五条:“凡从事为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及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和帮助申办、鉴证及境外联络、安排等中介活动,必须报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凭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出入境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有关业务”的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被告明知自己不具有出国留学服务资质,并知自己不得从事出国留学服务活动,却打着咨询的幌子为我们提供出国留学服务事宜,属于主观上的一种故意过错。虽然现在该法规己有改变,被告也在与我签订合同2年后的2018年3月22日,被上海市工商局批准具有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但在我们合同签订时《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具有法律效力,被告是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取得资质的情况下与我签订合同,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留学规划及申请具有极强的时间性,由于被告的隐瞒、欺诈和不诚信行为,导致我们一年多没有留学规划及准备,不仅产生了极大的精神压力,还给我女儿后续学业及人生方向造成了难以磨灭的损害和不利影响。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经营者因虚假宣传或者隐瞒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则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被告与我我签订合同时并不具备从事为出国留学活动提供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和帮助申办、鉴证及境外联络、安排等中介活动的资质,其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之规定,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附:1、身份证复印件2、合同3、常青汇宣传本复印件4、提前解除终止<服务合同>协议书5、关于提前解除<咨询服务合同>的公函6、上海奕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商局经营范围变更记录7、关于常青汇商业欺诈非法经营的函8、本诉状副本一份此 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原告人:_______

275 评论

相关问答

  • 成都留学澳洲教育机构

    1、成都华樱外语。 成都华樱外语25年老牌学校,雅思/ETS金级合作培训机构,树德国际部定点语言培训基地。华樱外语位于成都青羊区,目前拥有4家校区,开设托福10

    libby131313 4人参与回答 2024-06-01
  • 成都留学澳洲机构

    成都留学机构推荐:新东方、申友留学、启德教育、华樱、新通、学您留学、言顶留学、百利天下、津桥留学、顺顺留学等。 1.新东方 新东方未来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是新东方从

    山水平川 5人参与回答 2024-06-01
  • 成都澳美留学机构地址

    留学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西安新东方留学机构电话如下:。 一、城南校区。 总部地址:南二环西段27号;南二环第一教学区地址:含光路和南二环十字东北角柠檬公寓二三楼

    小盆友2鸣儿 5人参与回答 2024-05-31
  • 成都澳洲留学中介

    有金吉列好点。想要D I Y,可以来看下全 库 。方便,省钱,也快捷。

    zizzandwzy 4人参与回答 2024-06-01
  • 成都澳洲留学中介机构

    留学中介没有排名一说,其实市面上的大多数留学中介排名都只是中介宣传自身影响力、自身品牌的一个工具,参考价值并不大。留学中介合法从业,但是业务各有所长,口碑好坏不

    画布大小 2人参与回答 2024-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