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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中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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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留学中介合同

这个要具体看你的合同条款内容:第一关于态度差:不能作为合同法适用范围来提起诉讼。第二关于换老师:如果合同中某条某款明确指明,指定某某老师为你提供全程的指导服务,那么如果有合同条款进行约束,是的他们换老师也没和你说是违约;或者他们在中介公司的张贴或公示了,承诺一对一指定老师服务,你也可以拍照取证作为违约的一部分,并为此可以提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关系。否则口头的承诺或者他们根本没承诺换老师不算违约。第三关于具体申请,能否申请上,或者一些具体申请内容完全取决于你们签订合同上的你的权力和他们的义务,看具体条款分析。如果他们有履行过程中的违约,也可以以对方不正确履行合同为由提起起诉。但牵扯到你主张,你需要举证,而如果订立合同时,对方的格式条款内容不清晰,言辞含糊。那你起诉举证的证据很可能不足。根据你的情况建议:1:好好研究合同条款,如果你有足够的条款证明对方违约,请个律师,写个起诉书,很简单。按照合同法的权利,你可以在证明对方违反合同缔约时所承诺的合同实质内容,而主张撤销合同,返还全额。2:如果你觉得证据也不足,也不一定能保全你的利益,倒不如吓唬吓唬他们,找他们领导反映,要求退款或者改进服务水平。这种协调,他肯定不会全款退,顶多一部分。或者继续提供服务给你申请。另外,我以前留学是DIY的,因此确实有不同学校不同申请费的情况,我没找中介,所以申请好几所学校。交了不少申请费的。所以你也可以试试DIY 。祝好运

合同你应该也有一份吧 最后应该有标明退款说明,所有都是按合同来,一般有统一格式的合同中介行业有备案的,看你是不是正规中介的,应该不会只退这么一点。如果不是寻求其他帮助吧

你好,想请问如何维权的呢!

你如果买某个老师,还不如直接让他个人给你做算了,中介合同一般不会限定某个顾问给你操作。如果你说的一些专业学校没有申请,建议协商退款吧,起诉的话,即使赢了,也就是退款而已

留学中介合同法

自2013年教育部下发《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已有15个省市发布了各自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本文是《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由提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决定落实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2〕6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 关事项的通知》(教外综〔2013〕50号)、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2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是指向服务对象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信息和法律咨询,代办出国留学入学申请,代办出国留学入境签证,进行出国前培训和举办出国留学讲座、座谈会、介绍会,帮助联络、安排境外所需的其他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依据国务院决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认定并取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以下简称《资格认定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未经资格认定和工商部门登记,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

第四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同时委托各地级(或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

第五条 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宗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自费出国留学政策,有利于促进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收费合理。

第二章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申办和资格认定

第六条 申办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住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的教育情况和自费出国留学政策或者曾经从事过教育、法律工作;

(三)工作人员人数不少于10名,其中应有具备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专业资格的人员;

(四)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应是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五)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已直接签署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

(六)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七)存有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的备用金;

(八)用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第七条 申办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式样附后);

(二)申办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的简历、学历证明、从事过法律或教育工作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广东省的,则需提交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居住证复印件。上述需交验原件);

(四)申办机构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直接签署的有法律效力的自费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中、外文本)以及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证明;

(五)银行存款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机构章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规程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七)拟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行政区域、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及可行性报告;

(八)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证明。

第八条 冠“广东”字样的申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二份,直接送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其他申办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送所在地的地级(或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审。

第九条 地级(或以上)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初审, 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一式二份,连同初审书面意见送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审批的,经本行 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报机构。未能通过初审或审核的申请材料,退还申办机构。

第十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出《认定通知书》。申请《资格认定书》的机构应在接到通知15个工作日内,与 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指定的银行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并按协议交存备用金。申请机构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已交存备用金的有关证明后,省教育行政部门在 10个工作日内核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认定资格的申请机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告知申请机构,退回交存备用金。

第三章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运营

第十一条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从事中介服务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并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省内机构在省内(注册地点以外)开设 分支机构的凭《资格认定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及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公函;省外机构跨省域在广东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凭所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文 件、《资格认定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及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公函在广东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业务。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公函内容应包括近2年的经营 情况,同时承诺承担分支机构在开展自费留学中介服务业务时发生的相关义务和法律责任,并由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留学中介服务业务承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十三条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到学校开展自费出国留学咨询、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任何形式的自费出国留学招生活动。

第十四条 接受中介服务以自愿为原则。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并推荐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自 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双方的承诺。发生合同争议,应按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签订合同前明确告知服务对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交纳费用的办法。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按照《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出国前的培训工作如涉及聘请外籍教师或中外合作办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获得《资格认定书》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重新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其住所、主要工作人员的变 更以及《资格认定书》的延期,冠“广东”字样的机构直接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他机构需经所在地地级(或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 准并换发《资格认定书》。

第十七条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主要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悬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公示服务规程。

第十八条 《资格认定书》有效期为5年。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资格认定书》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内,向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申 报程序和审核要求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逾期不重新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自《资格认定书》有效期满之日起必 须停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并向省教育行政部门缴还《资格认定书》。

第十九条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破产、解散、停业6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终止中介服务申请(应包括处理善后事宜的措施、期限和留守人员名单等),并缴还《资格认定书》。

第四章 备用金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条 申办机构在接到《认定通知书》后,应当与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指定的银行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将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的备用金存入指 定银行中该中介服务机构的委托帐户。备用金及其利息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实行监管。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动 用。

第二十一条 备用金及其利息归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所有。备用金的用途只限于依法赔偿服务对象和必要时用于支付行政罚款和罚金。若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解散、破产或者合并,其备用金及其利息作为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产的一部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第二十二条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无力按照仲裁机构的裁决和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或者无力支付行政罚款、罚金时,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动用备用金及其利息 的申请(并附仲裁机构、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处罚通知书、判决书复印件),并应当在2个月内补足备用金。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拒不支付罚款、罚 金,拒不执行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的,由执行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第二十三条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被取消自费出国中介服务机构资格或者主动终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后,如90日内未发生针对该机构的投诉或诉讼,可凭省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开户银行领取其备用金及其利息。

第五章 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广东省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要求,于每年的1月至3月向省 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出具证明。该证明为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变更及 《资格认定书》延期的必备材料。提交内容包括履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协议书》的情况、依法经营情况、工作人员情况、与国外机构合作情况和必要的统计数 据等。中介服务机构须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

第二十五条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一)未按要求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等材料,经整改仍不具备条件,但继续从事自费留学中介业务的;

(二)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准继续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

(三)动用备用金后未按期补足,但继续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

(四)擅自组织语言培训、留学预科等具有学科知识内容的教育教学活动的;

(五)跨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未备案、注册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者影响教育秩序、侵害出国留学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以承包、转包等方式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

(八)发布虚假信息,在境内组织中介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九)为服务对象编造、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指使、协助、组织服务对象提供虚假材料办理自费出国留学的;

(十)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服务对象在境外发生纠纷或突发事件,未及时进行处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二十六条 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认定书》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第二十七条 未经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或以留学咨询、教育咨询等名义变相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由行为发生地的地级(或以上)市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被注销、撤销资格认定书后继续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查处。

第二十八条 未取得《资格认定书》擅自发布留学中介广告、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违反广告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二十九条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活动中为他人编造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取出入境证件和违反社会治安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不受理境外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的申请。上述机构不得在广东省从事任何形式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

第三十一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适时公布获得或者被取消《资格认定书》的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和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年审结果,并接受公众查询。

第三十二条 若发现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有违法行为,可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以上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互相通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制定前已经获得《资格认定书》的机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从事中介服务业务。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期的,应按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5日起实施。《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高教外〔1999〕16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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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doc

留学中介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1、首先要选择涉外监管网上发布的合法中介名称;2、签合同时要明确中介服务公司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出现纠纷或意外情况时的退费事宜;4、违约责任。留学中介退费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学生申请的学校拒绝录取;2、学生选择取消申请;3、中介机构未能遵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4、中介机构未能按时提供招生官方文件。退费的标准按照以下费用的百分比来执行:1、中介机构原因而导致的退款,中介机构须全额退还;2、学生主动选择取消申请的,中介机构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进行退款;3、学校原因导致的退款,中介机构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服务费进行退款,但这个比例应该比上面的情况少。综上所述,具体的退款标准由每家机构内部自行决定,所以在选择中介机构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该机构退款规定。只有选择了合适的中介机构,才能够在退费问题上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一)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条件,实施收费的;(二)违反收费管理权限,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收费时限收费的;(四)违反已签定的协议(合同)实施收费的;(五)违反自愿原则,与行政机关或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六)公证性的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服务成果收费的;(七)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或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的;(八)违反规定相互串通,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九)违反规定搞不正当价格竞争,以低于本单位服务成本收费的;(十)其它违反本规定的收费行为。

中介留学签合同合法吗

如果在进行合同签订时中介有实际负责人的委托书并且获取了他的许可,那么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而如果中介公司没有获得许可,那么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你先看清楚交学费的银行帐户信息........学费可你自己去交的 帐户信息是学校的就没错了 ......如果你签证不成功 学费都是要退给 你的15W学费好像是有点太多了 ...弄清楚先吧 都到这步了

晕倒,真得好黑哦,我在澳洲对于加拿大不太熟,我可以帮忙问问,一般来说你去办的时候他有什么证明??他是正规的吗??如果在澳洲的话就可以去移民局告他但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有写的,还有我问了朋友,他说如果你愿意可以搞大他,让他以后做不下去,加拿大应该有相应的法律。你自己去找找吧

中介签的合同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依法订立的以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法语法国留学中介合同

法国的半工工作合同主要有4类:短期合同(CDD)、长期半工合同、季节工合同和代空缺职位合同。

法国留学各类打工合同:

短期合同:必须写明工作的起始和结束日期,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并注明雇员的职位、收入,工作时间等等。

季节工合同:旅游业、农业都是雇佣季节工的大户。季节工合同也属于短期合同,但是季节工的工作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8个月。季节工的雇主必须按月发给雇员工资,不能以任何借口拖到季度末再发工资。

代理空缺职位合同:一般是在暑假期间代理某些去度假的职员的职位。合同应写明需代理的具体职位、工资、工作时间等等。

长期半工合同:这种合同是指长期工作,但是雇员每天的工作时间少于正常工作时间。

自费 出国 留学 协议书 指的是留学服务中介公司和留学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事宜上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协议书。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自费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自费出国留学协议书篇一 基于: --- 乙方是经 教育 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自费留学合法中介机构【资质证书:教外综资认字[XX](156)号】; --- 甲方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确定的符 合条件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同时已完成在国内大学的规定课程;甲方计划前往美国底特律大学(university of detroit mercy),兹委托乙方提供自费留学服务; --- 在签订协议之前,甲方确认: 1. 乙方已全面明确地介绍甲方委托办理的国家及学校的性质、费用、入学 资格、申请入学方式,以及办理护照、签证之程序; 2. 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具有完全正确的理解.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 一、 委托服务事项: 乙方根据底特律大学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绍留学国家和申请学校的情况;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 学习计划 有关的建议并协助甲方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乙方保证底特律大学为教育部认可之学校。向甲方介绍留学签证的有关规定,并进行签证前的面谈辅导及负责甲方留学生签证申请的相关工作; 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并符合国外实情时,协助甲方预定航班;安排接机及住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按照底特律大学的规定,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留学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必 备手续,并通过相关测试; 为甲方申请获得底特律大学入学许可原件,同时留存以履行并完成甲方委托之后续签证服务内容; 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的相关费用。 乙方的义务 保证所提供留学项目的真实、合法性; 积极、负责的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的服务; 为甲方之留学申请及递交之材料保守秘密; 积极、迅速、如实、准确地向甲方提供在留学申请中与底特律大学的联系 讯息,并针对具体情况提供建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随时向乙方了解留学申请进程,美国及底特律大学的情况; 双方一旦确定申请院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 甲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和关于公民自费留学的相关规定; 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办理底特律大学申请及学生签证所需文件和证明,并保证所提供材料在有效期内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按照学校和使馆的要求,支付各项相关费用及邮电等杂费; 根据校方及使馆的要求,自行办理资金担保等手续; 甲方自费出国是以留学为目的,不得做出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留学 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留学院校的 规章制度 ,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交纳相关费用; 甲方须自行承担自己因办理出国留学而引起的误工、辞职、失业、辍学等责任; 甲乙双方只在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上存在双方约定的法律关系。甲方的留学申请 若成功,其出国后的一切人身合法权益受所去国的法律管辖及中国驻该国使馆的保护,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甲方必须将所有收到的美国校方录取信及i-20表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退还甲方所有已交费用;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及金额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交纳项目管理费600美金,此费用包含:乙方为本项目确保美国学校之长期认可,同时为学员提供留学咨询、留学规划辅导、最新留学资讯、转学分资料审查之费用,以及海外服务费用包括接机、安排住宿、学习辅导、生活辅导、联络家长、紧急情况的联络与处理。(2)在乙方为甲方办理留学申请并获得学校录取 通知书 交予甲方时,甲方向乙方交纳服务费18000元整(注:美国学校申请费、申请资料的国际快递费和使馆要求交纳的其他签证相关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此服务费中)。 退费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本服务协议书后,如甲方因个人原因终止办理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则应将底特律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相关文件原件退还乙方,并视为本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签订本服务协议书后,如甲方在委托乙方申请的同时,又委托 其它 第三方申请或自行申请,所造成的一切不利于执行本协议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还任何已收费用,并视为本合同终止; 如申请人的签证被拒达三次时(第二次和第三次签证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签证费由甲方自理),甲方须将已收到的入学许可原件交还乙方,而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服务费退还甲方、并不承担其他责任或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决定;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学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则有权终止协议,并不予退还甲方所缴的任何费用; 乙方协助甲方获得签证后,如因甲方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或放弃入学所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乙方不予退还任何已收费用,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六、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败诉方并须承担裁决费用; 七、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均不承担出于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办理过程的延误和拒签责任,前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克服、避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签证政策变化、外交冲突、政局变化、重大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行为等; 八、甲方为本协议履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乙方保证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九、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自费出国留学协议书篇二 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 专业,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为 。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一)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 广告 等,内容真实。 (二)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三)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 (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四)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第五条 申请入学 (一)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二)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三)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 报告 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四)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五)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 年 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 年 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第六条 办理签证 (一)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二)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 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 面试 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一)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二)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三)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 收据 ,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四)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五)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在 年 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 年 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 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二)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三)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四)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 措施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 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自费出国留学协议书篇三 (法国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河北大学理工科“1+3”免学费联合培养双学位项目) 甲方:河北大学国际合作处/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甲方代表:处/院长徐建中 乙方:河北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XX级 专业学生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推进河北大学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竞争力,甲方选拔河北大学在校生赴河北大学友好院校法国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交流学习,乙方自愿报名参加该项目并即将办理赴法学习签证等手续,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赴法联合培养专业 科学与技术(理工科)专业英法双语项目 二、联合培养项目情况 1、科学与技术(理工科)专业英法双语项目可提供在英语作为教学语言,法语作为第二外语的双语大学环境下,完成大学第一阶段即学士(Licence)的学习。被录取的学生将直接进入学士第一年的专业学习。第一学年采用英语授课,同时学习法语;第二学年50%的专业课为英语授课,选修课为法语授课;第三学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志愿选择攻读的专业方向。该学士文凭为法国国家文凭,获得该文凭的学生可继续攻读各类硕士(二年制)或法国工程师文凭(学制三年)。乙方学生将同时学习两门联合国通用语言(英语、法语) 2、项目采用1+3学习模式,即本科阶段第一年学生在河北大学学习,后三年在法国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学习。 三、关于学生管理 该项目教学和学生管理归属于河北大学国际合作处/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1、学籍管理 (1)乙方学生在河北大学学习期间,学籍管理办法同我校普通本科生等同。乙方学生在法国学习期间,河北大学保留乙方的学籍。 (2)乙方在我校第一年修读的课程及成绩、学分,由法国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教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认可。 (3)乙方在法国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国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的各项管理规定。 (4)乙方在法国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修读的课程及成绩、学分,由法国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直接寄往甲方,甲方根据河北大学有关规定协调河北大学有关部门予以认可。 (5)根据两校的合作协议,乙方修得的学分两校互相认可。 (6)乙方在法国学习期间,甲方将在适当的时候负责协调把乙方河北大学的学籍转到与在法国学习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7)乙方在河北大学期间第一年课程全部合格,并且在法国期间全部课程合格,获得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 毕业 证及学士学位证书;河北大学将认同并为其颁发与在法国学习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河北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其它管理 (1)按照与法方合作协议,乙方应在法国学习三年。但如因签证等问题未能按时赴法国,乙方将继续留在我校相应专业学习,修完计划内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河北大学毕业证、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乙方在法国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派往学校的规定及社会风俗习惯,接受派往学校的管理。 (3)乙方在法国学习期间人身安全等事项责任自负,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可能的协助。 (4)乙方在派往学校学习期满后应按时返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国家或地区。被法国或国外其它大学录取读硕士或博士者,应及时通告甲方。 (5)乙方在出国期间户口、档案等等保留与在河北大学学习时相同。 四、关于费用 1、在法国学习期间,乙方应向河北大学正常缴纳学费。 2、乙方须向法国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缴纳如下费用: 入选的学生应为在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双语项目第一年注册支付如下项目费用。河北大学将收集这些费用,并按双方约定时间及时转交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 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理工学士英法双语项目费用(费用种类及数额以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实际要求为准) 20XX-20XX大一学年:共计 1100欧元 - 大学注册费:约20XX欧元 - 学生基本社会 保险 :约200欧元 - 一年法语学习费用(属国家补贴课程):700欧元 20XX-20XX 大二学年:共计 1100 欧元 - 大学注册费:约200欧元 - 学生基本社会保险:约200欧元 - 一年法语学习费用(属国家补贴课程):700欧元 20XX-20XX 大三学年:共计 400 欧元 - 大学注册费:约200欧元 - 学生基本社会保险:约200欧元 境外服务费 (塞尔齐大学双语项目协调合作方负责): 共800 欧元 ( 包括接机, 找住房, 办理注册手续, 办理银行账户, 办理居留, 办理住房补贴) 学生自理费用: --签证费人民币约800元,签证评估费1700元(使馆收取) --IELTS考试费1450元,国内材料公证费用及机票费(人民币约5000元) --在法国生活费用(住宿、食物)每年约4000欧元 上述所有费用以当年实际发生额为准。 3、出国护照、签证等由甲方咨询指导、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及往返旅费、食宿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河北大学国际合作处 乙 方:河北大学学生 甲方代表:徐建中 监护人:家长 (签字) 20XX年X月XX日自费出国留学协议书相关 文章 : 1.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范本 2.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模板 3. 出国资助协议书 4. 出国留学合同 5. 自费出国留学需要哪些条件 6. 担保出国合同范文3篇

其实,很难说清楚到底哪家中介好,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多比较总是没坏处的,选择留学中介最主要的是选择一个好的顾问老师。无论是选择口碑好、规模大的大机构,还是选择小而专的咨询公司,都要对多了解几家机构,货比三家。什么事情都是比较而言,大中介老师不见的水平多好,小公司的老师也很有可能深藏功与名,经验水平出众。留学中介合法从业,但是业务各有所长,口碑好坏不一,顾问流动性大。这里可以查询各地留学中介口碑资质:挑选留学机构需要经过两步筛选:第一步筛选:首先,确定下你是要申请哪所学校,每所大学擅长的专业和录取难度都是不一样的,先确定好自己的目标,这样在和老师谈的时候可以更有目的性。同时在和老师交谈的过程中,也要保持自己的思考,不要被带着走了。第二步筛选:好多人都说,留学机构主要还是看老师,确实是这样,但具体怎么做?当你有对这家机构的口碑,整体都有了一个认识后,接下来就要跟你的顾问好好交流,我一般都是现在官网上看这些老师的申请案例,文书是最能反映老师水平的,如果官网没有,就跟顾问反馈一下看能不能要到。另外跟顾问交流的时候,要多问一些院校,申请上的问题,这一步主要是看顾问是否专业,如果回答含糊不清亦或者有明显的错误,一定要慎之又慎!对于想找留学中介办理留学但是不知道如何选择留学中介的学生来说,可以先去留学监理网获取留学中介机构推荐,在申请完留学监理之后,留学监理中心会全程监督留学中介机构办理,这样子可以规避一些留学陷阱,避免遭遇留学黑中介和退费纠纷。

留学中介合同法律

留学合同 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协商不成,可 诉讼 处理。

《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1、首先要看的还不是《合同》而是资质!. !. 千万不要去和那 些不具备资质的黑中介瞎扯!. !. !. 2、凡是具有合法资质的留学中介机构都应该有固定格式的 合同文本——眼下,最为规范的是上海的统一文本和北京的 统一文本; 我说的“好”就是指能够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格式合 3、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留学中介不能够很好地、完善地填写统一文本中的各项条款——比如该明确的不予明确、该 填写的不予填写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留学中介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1、首先要选择涉外监管网上发布的合法中介名称;2、签合同时要明确中介服务公司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出现纠纷或意外情况时的退费事宜;4、违约责任。留学中介退费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学生申请的学校拒绝录取;2、学生选择取消申请;3、中介机构未能遵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4、中介机构未能按时提供招生官方文件。退费的标准按照以下费用的百分比来执行:1、中介机构原因而导致的退款,中介机构须全额退还;2、学生主动选择取消申请的,中介机构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进行退款;3、学校原因导致的退款,中介机构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服务费进行退款,但这个比例应该比上面的情况少。综上所述,具体的退款标准由每家机构内部自行决定,所以在选择中介机构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该机构退款规定。只有选择了合适的中介机构,才能够在退费问题上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一)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条件,实施收费的;(二)违反收费管理权限,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收费时限收费的;(四)违反已签定的协议(合同)实施收费的;(五)违反自愿原则,与行政机关或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六)公证性的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服务成果收费的;(七)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或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的;(八)违反规定相互串通,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九)违反规定搞不正当价格竞争,以低于本单位服务成本收费的;(十)其它违反本规定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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