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应急救援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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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尔西在成都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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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为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火救人团体成员。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

为推进全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精神,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建制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聘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县户籍且具有高中(中职)文化程度以上适龄青年,女性慎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条件”中“18周岁以上(1999年2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6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5.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三、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执勤备战秩序;

(二)掌握责任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完成各项业务学习、训练和考试考核等日常工作,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三)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立即出动,扑救辖区火灾。服从上级指挥调度,参与处置非责任区火灾事故;

(四)负责本辖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五)检查、维护、保养随车器材,保持随车器材、个人装备完好无损;

(六)在火场上组织进行火场侦察,布置战斗任务,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财产物资的措施;在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后,报告火场情况,执行上级指挥员命令;

(七)在执勤战备中有权对违规违纪行为和其它意外情况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2100元(驾驶员岗位2600元),高危补贴600元,并按相关规定另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五、公开方式

通过三穗县人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方案、考试、面试、考核、聘用结果。本网站为此次招聘工作官方唯一合法网站。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三穗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八弓镇林园东路65号)。

3.报名要求: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请1份;

②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其他证明本人身份性质的证书及证照。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发放。

七、面试和体能测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合格(60分以上)后进入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体能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应试人员的总成绩。

测试时间:2017年2月21日—22日面试时间:2017年2月23日面试地点:三穗县公安消防大队。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末位总成绩并列,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按黔人发[2005]4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

十、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消防大队根据需要,再确定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人员,合同期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查备案。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消防大队)监督电话:(县纪委)(县人社局)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消防队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灭火救援岗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年龄在18—30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之间出生)之间。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5、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泰和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8时至2月28 日17时。

2、报名地点:泰和县公安消防大队。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泰和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等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每人只限报1个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2017年3月1日,按照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2017年3月3日。

(2)地点:泰和体育场、县消防大队训练场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等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立定跳远占10%,其他各占25%。

(4)成绩宣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 2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如未能达到规定比例,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同)。

2、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急维稳知识(以突发事件应对为主)和消防基本知识。

(4)成绩宣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3、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

4、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体能测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泰和县政府网予以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参照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条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在泰和县政府网公示15天。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公安消防部队相应职级士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泰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据泰和县政府确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并适当发给高危岗位补贴。伙食费参照武警消防部队普通消防站义务兵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武警消防部队士官标准执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公安消防现役官兵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监督、咨询电话

县消防大队(咨询电话):(李指导员)

(夏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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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无端2325

面试招聘应急救援员岗位时,以下是一些准备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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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ting1976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法规政策,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组织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7625名(均为男性),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6279名、退役士兵5673名、社会青年5673名。具体招录计划见附件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录工作,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2年7月29日23时后、8月29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内进行全国范围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8月8日前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见附件2。      招录对象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招录对象须凭注册账号、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历次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报名对象,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招录对象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注销注册信息。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24日前申报,8月25日0时起不再受理。      (三)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通过复核的,须认真阅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3),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四、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具体由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确定)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5)、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和入职训练。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招录全程严格落实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由此造成招录程序、时间、地点等安排调整变化的,请招录对象理解配合。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经考试录用为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考试直接提任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分别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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