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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家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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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师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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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考生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于9月进行。现将考生须知公布如下:一、云南省考生转出考籍档案到外省(市、区)(一)转出条件按转考程序要求,转考应当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符合下列转出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出:1.考生在云南省和转入省均已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省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2.考生在当次转考工作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只能申请转出到一个省(市、区)。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云南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办理毕业证的考生成绩不得转出;已经转出的课程,无法重复转出。5.只能转出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二)转出办理时间9月1~6日:考生网上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9月1~10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转出。(三)转出办理流程1.云南省在籍考生要求转往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转考手续。2.考生本人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进行申请,具体操作可在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也可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省教育厅→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确认→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模块进行申请。办理转考的考生需要注意:需要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后完成身份认证,在线填写并下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打印出来手写签字再扫描或拍照上传。3.云南省将于9月1~10日期间审核处理,考生可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看实时审核状态。转出办理成功后,不再单独通知,请考生于9月11日及以后自行到转入地自考管理部门办理转入确认,因各转入省办理时限及要求不同,请及时关注联系所转入省省级自考管理部门。二、外省(市、区)考生转入考籍档案到云南省(一)转入条件外省(市、区)转入的考生,须按云南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下列转入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1.考生须在云南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才能转入云南省。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证,不得转入。4.只能转入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5.考生应当在云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云南省申办毕业手续。(二)转入办理时间9月1~15日:到外省办理转出手续,并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完成身份认证。9月1~30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接收。(三)转入办理流程1.符合转入条件的考生,须先到外省办理转出手续。2.外省办理转出成功后,须于9月15日前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完成身份认证等待接收成绩,否则转考成绩不予接受,具体操作可在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3.符合云南省转入条件的考生成绩,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于9月1~30日内审核通过后接收。转入成功后考生可于10月1日后,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询转入成绩。三、转考说明1.考生办理转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转考手续者,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需再办理转考手续,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重新履行转考程序。2.考生提供的转考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转考、毕业证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转考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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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na52088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了解到,云南西双版纳考区2022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考试的平稳顺利。现将10月自学考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考试时间云南省第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考试时间:10月22日至25日。二、防疫要求(一)提前返回考点所在地。在省外或省内州外的考生应关注疫情最新动态,遵守各地防疫要求,至少提前7天返回考点所在地,向当地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考点属地关于外地往(返)人员防疫规定。(二)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近期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考生要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考前7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和境外返回人员接触。如出现发热、干咳、流涕、乏力、咽痛、鼻塞、结膜炎、肌痛、腹泻、味觉异常或嗅觉异常等可疑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作进一步诊断。(三)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如考生“云南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现异常,或有7天内重点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有疫情报告地区、外溢风险较高地区等涉疫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短信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如实向当地社区和考点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告,配合处置。(四)做好健康监测。考前7天起,申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状态,下载打印《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告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试书),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书中有关信息并签字确认,《考试书》须按本人考试科目数准备充足的份数,每场考试均需提交。(五)做好首场考试核酸检测。考生需做好首场考试核酸检测准备,入场需提供首场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后一次检测应在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别提醒:10月自学考试分10月22~23日和10月24~25日两个阶段进行,两个阶段均需首场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后一次检测应在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六)“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应试人员,须提供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鼻咽拭子单采单检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材料),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七)近一个月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应试人员,需提供“3+4”隔离观察证明(3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2天、第4天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首场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八)考试期间,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当天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规划好路线,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到达考点后考生须佩戴口罩,间隔保持1米以上,服从考点、考场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三、考试注意事项(一)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钢笔、黑色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二)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具有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包括手表在内的各种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三)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到体检医院开证明(装有心脏起搏器的考生可不参加安检,但必须详细记录考生情况备查)。(四)考试中考生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作弊器材、买卖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望各位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特此公告!附件: 云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告知书.doc 原文标题:西双版纳考区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和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人高考考生须知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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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了解

云南省2023年4月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详见附件1、2、3)。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条例》规定并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 1.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 2.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三)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 (四)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9日17:00,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若遇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正常开放)。 温馨提示: 1.请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注册及报名流程。 2.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模式进行报名。 3.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 四、报名流程及缴费说明 报名流程全部在网上完成,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网上报名不成功,可自行联系各确认点进行人工认证(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 (一)新考生报名流程 1.新考生注册。新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注册,根据提示完善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生成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使用准考证号和手机短信发送的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考生获得的准考证号可以重复使用,下次报名时可直接登录,不需要再次注册。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注册三个准考证号。 2.登录成功后,须完成“待办事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考课程。进入“我要报考”模块,根据提示选择本次考试需要报考的课程并完成缴费即为报考成功。 (二)老考生报名流程 1.参加过自学考试并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进行自考报名等相关操作,“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成绩毕业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 2.2022年10月及以前注册并拥有“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3.老考生报名课程流程与“新考生报名流程”第3点“报考课程”相同。考生忘记准考证号或者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准考证号”或“忘记密码”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考加试课程流程说明 进入“选择报考课程”页面,选择加试课程对应的考试时间,点击“选择课程”。进入“选择课程”页面,点击“我要报考加试课程”即可。 (四)考试地点选择 请考生选择户籍地或常驻地(工作、生活、学校所在地)报考。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安排考点,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统一安排。 (五)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课程报考费为32元/门。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是否正确。若课程报考错误且已缴费成功,不可再更改和退费,只能重新注册一个新考号,重新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2023年4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入“我要报考”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2020年前的塑封准考证不再使用。 六、考试 (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2场,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 (二)应考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查处。 (三)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具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七、查询成绩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统一到省招生考试院查分后通知考生。省招生考试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八、其他事项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342、00343)。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 技术”、“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 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277、02278)。 (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 1.参加过PETS二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参加过PETS三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三)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报考相同课程代码、相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的考试科目。 (四)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学校联系实习考核等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五)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云教自字〔86〕第10号)文件执行。 (六)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七)考生可根据《2022年4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附件2)自行购买教材。 九、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报名咨询电话: 附件( 点击下载查看 ): 1.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 2.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 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州市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原文标题: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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