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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的职能职责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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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的职能职责是哪些

有告知病人病情的责任,尽心给病人看病的责任。

法律分析: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一、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哪些义务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二、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 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执业医师的职能职责有哪些

有告知病人病情的责任,尽心给病人看病的责任。

法律分析: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执业医师的职能职责是

回答 1、对来诊患者进行专业的检查、诊疗工作,开具处方、撰写医嘱,填写门诊登记本;2、对住院患者进行全程病情跟踪登记,对病愈患者书写病情小结和出院通知书;3、及时向上级报告治疗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为患者开具转科或转院手续;4、参与病房查房工作,关心所负责的患者病情变化;5、耐心向其家属说明病情,安抚患者情绪,促进病患康复;6、做好值班交接工作,重症病人需特殊交代;7、积极与其他医生沟通医学上的难题,做到对每一个病患的生命负责;8、积极学习先进医疗技术,不断更新自身的医学知识储备,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培训;9、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护士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检查,防止出现医疗事故。

法律分析: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的规定,我国医师的权利包括:(1)执业自主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医师有权根据病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医学诊断检查,自主地选择恰当的医疗方案、预防措施、保健方法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医师有权依据病情、疫情的需要进行疾病调查或流行病学调查,采取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医学处置措施;同时,医师有权根据病情的需要和医疗结果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2)执业条件保障权。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定的有关标准,医师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有权获得与其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本条件(法律义务)并逐步改善提高(道德义务),保证医师执业技能和水平的充分发挥。(3)专业研习权。医师有权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4)获得尊重权。医师工作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的神圣劳动,医师的执业活动和工作秩序受法律保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维护医师的荣誉和尊严。(5)获取报酬权。医师依法、依约和依据相关政策享有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6)参与民主管理权。医师有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医师的义务医师的义务是指医师执业依法履行的职务性义务,即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在医患关系中,医师的义务对应于病人的权利。鉴于医师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病人对医师服务通常只能被动接受,如何检查、诊断、治疗和进行医学处置,悉听医师决定,处于弱者和不利地位。为了平衡医患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各国医师法一般着重规定甚至专门规定医师的义务,而关于医师的权利则少有规定或者不规定。例如:日本《医师法》关于医师的权利仅规定了业务垄断权(第17条)和名称垄断权(第18条)两条,而关于医师的义务却规定了六条,包括应诊、出诊和交付诊断书的义务(第19条),亲自诊察的义务(第20条),报告异常死亡的义务(第21条),交付处方笺的义务(第22条),进行保健指导的义务和病志记载及保存的义务(第24条)。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2条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有如下法定义务:(1)依法执业的义务。医师作为公民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以外,还必须遵守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有关卫生标准和医疗卫生技术操作规范。卫生部1982年4月7日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规定各级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均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2)恪守医德的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和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卫生部1994年8月29日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和有关教材,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医师应在重视人的生命和尊重人格的情况下,维护病人的健康,减轻病人的痛苦。(3)依诚信原则所生附随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新生病人的义务和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病人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病人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病人家属。该法还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病人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同时,由于医疗活动的特点,病人主动或被动地向医生介绍自己的病史、症状、体征、家族史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和秘密,这些个人的隐私和秘密应当受到保护。而且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也属于当事人的隐私,也应当受到保护。因此,在医疗实践中,病人的权利就是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4)勤勉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保证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水平,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技能。这就要求医师在实践中不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医师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既是医师的权利,又是医师的义务。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了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和提供继续教育的条件,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考核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和创造培训和接受医学继续教育的条件。(5)卫生宣传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知识、进行健康教育的义务。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类对危害自身健康因素的认识逐渐加深,卫生事业的内涵也不断丰富扩大。影响人类健康的因素很多,其中生活环境、公共卫生,以及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这些因素的控制和改善,单靠卫生部门的工作是不够的。要树立“大卫生”的观念,动员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都关心卫生与健康问题,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通过普及医学卫生知识,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这是医师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有一句话叫”德不近佛者不可以为医,才不近仙者不可以为医”我想这两句话概括了做一个好医生应该具备的四个字_德才兼备.这里,我想提到国际著名外科专家,我国素有”外科之父”的裘法祖院士的四句话”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三餐温饱,四大皆空”无疑,裘法祖院士是个好医生,这是他一生的写照.上临床已经8个月了,目睹了种种,对如何做一个好医生,多少有了感性和理性的认识.作为一名医学生,一个医生,考虑好这个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在我看来,要回答这个题目的问题,却并非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的。因为,如何成为一名好医生,首先要让病人来看;其次,才是一些客观的评价。因为选择医生这个职业,就必须认识到,病人是自然人,也是社会人,是有感情的,有主观看法的,没有谁是愿意生病从而认识到疾病的原因会是客观事实。我想病人是需要这样的医生的:技术高超,医德高尚,责任心强,心智正常,人格健全的医生;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谋取私利,对病人的生命尽职尽责的医生;能彻底把我的病治好的医生——要对我的病负责的医生;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救死扶伤,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的医生;我想,莫过于两点:一是要有医德,二是有医术。这两点,也恰恰是我的老师,我,和一些有良知的医生们时时刻刻警醒着,学习着和实践着的。91岁高龄的我国现代外科学创始人和器官移植学科奠基人裘法祖院士在会议上提出了“好医生的标准”。裘法祖院士指出,一个好医生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能否把病人当作自己亲人一样对待,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现在病人看病负担很重,而有的年轻医生太多依赖各种检查报告和化验单看病,不愿意亲自检查病人,甚至病人都没有看就敢去开刀。裘法祖院士说:“医生有3种,只看报告不看片子的不是好医生,先看报告后看片子的是较好的医生,先看片子再看报告的才是好的医生。”裘法祖院士还随手掏出放在衣袋里精心保存着的《左传》,上面有一段话: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裘法祖院士指着解释说,立德,就是指做人;立功,指做事;立言,指做学问。所以说,先做好人才能做事、做学问。好医生首先应是个有爱心、有同情心的好人。如果你尽了努力,病也治不好的话,病人会原谅你的,这样医患关系就和谐了,社会也就和谐了。医生给予病人的,首先是心、语言,然后才是药草。—摘自柯行道日记当今社会如何成为一名好医生,除了我刚才提到的两点,还有一点是重要的,是权衡。我想,连接医德和医术的不应该是天平中间的杠杆,而该是一段楼梯。“医者之心,仁者之心”医乃仁术.这句话被越来越多的人淡忘了”有人这样说,探望这句话的人是医生,或病人?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何会淡忘!“权衡”是解决淡忘的良药,医德是医生这个行业存在的前提,从医德走向医术,才有可能满足大家的需要。他们将权衡把握的很到位,他们就是好医生。我是一名医生,按我的理解,除医德医术以及权衡之外,还要有勇气、智慧和毅力,支持我继续下去,在当代社会成为一名好医生,需要一个精益求精的过程和面对逆境坚强自信的态度。现在的我,还有八个字需要去做,那就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执业医师的职能职责是啥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回答 1、对来诊患者进行专业的检查、诊疗工作,开具处方、撰写医嘱,填写门诊登记本;2、对住院患者进行全程病情跟踪登记,对病愈患者书写病情小结和出院通知书;3、及时向上级报告治疗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为患者开具转科或转院手续;4、参与病房查房工作,关心所负责的患者病情变化;5、耐心向其家属说明病情,安抚患者情绪,促进病患康复;6、做好值班交接工作,重症病人需特殊交代;7、积极与其他医生沟通医学上的难题,做到对每一个病患的生命负责;8、积极学习先进医疗技术,不断更新自身的医学知识储备,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培训;9、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护士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检查,防止出现医疗事故。

有告知病人病情的责任,尽心给病人看病的责任。

行医先立德,济世先立志。医着父母心,仁爱值千金。救死扶伤是天职,见死不救非人道。对工作尽职尽责,对医术精益求精,对患者满腔热枕,对人间一片爱心!

执业医师的职能职责是什么

有告知病人病情的责任,尽心给病人看病的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行医先立德,济世先立志。医着父母心,仁爱值千金。救死扶伤是天职,见死不救非人道。对工作尽职尽责,对医术精益求精,对患者满腔热枕,对人间一片爱心!

法律分析: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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