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浙江自考 > 浙江省自考免考申请

浙江省自考免考申请

发布时间:

浙江省自考免考申请

自考办理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免考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区自考办收集自考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自考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自考办。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3、自考办审核后,自考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另外,自考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并在每年5月中旬(11日-20日)、11月中旬(11日-20日)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教育厅”,再点击“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按要求进行在线申请;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点击“最多跑一次”图标,在公共服务事项内选择“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请登记”栏目,按要求提出申请。考生应对网上登记信息和后续现场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现场提交材料与初审:现场提交材料与当地自考机构受理毕业登记申请同步进行。要求办理免考的考生在当地自考机构规定的毕业登记申请时间内,向自考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免考登记表》(在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毕业生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正本。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自考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浙江自考免考流程如下: 1、自考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自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2、自考办收集自考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自考办。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3、办审核后,浙江自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另外,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另外还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申请浙江自考免考是有时间规定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具体信息大家可以咨询教育考试院。 自学考试优势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省自考免考申请表

考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并在每年5月中旬(11日-20日)、11月中旬(11日-20日)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教育厅”,再点击“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按要求进行在线申请;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点击“最多跑一次”图标,在公共服务事项内选择“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请登记”栏目,按要求提出申请。考生应对网上登记信息和后续现场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现场提交材料与初审:现场提交材料与当地自考机构受理毕业登记申请同步进行。要求办理免考的考生在当地自考机构规定的毕业登记申请时间内,向自考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免考登记表》(在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毕业生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正本。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免考是指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顶替规定办理)参加自考,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浙江自考免考免考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申请免考的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份即可。注∶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考生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省自考免考申请条件

自考免考申请条件: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考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并在每年5月中旬(11日-20日)、11月中旬(11日-20日)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教育厅”,再点击“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按要求进行在线申请;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点击“最多跑一次”图标,在公共服务事项内选择“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请登记”栏目,按要求提出申请。考生应对网上登记信息和后续现场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现场提交材料与初审:现场提交材料与当地自考机构受理毕业登记申请同步进行。要求办理免考的考生在当地自考机构规定的毕业登记申请时间内,向自考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免考登记表》(在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毕业生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正本。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申请免考的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份即可。注∶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考生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省自考免考申请流程

自考办理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免考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区自考办收集自考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自考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自考办。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3、自考办审核后,自考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另外,自考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申请免考的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份即可。注∶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考生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免考如何办理(自考科目免考如何办理)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考课程免考是怎么回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自考免考的条件是什么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自考免考申请自学考试怎样办理免考?交钱白,不就行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请看附件:“浙江自考免考申请表(举例)”。

考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并在每年5月中旬(11日-20日)、11月中旬(11日-20日)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教育厅”,再点击“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按要求进行在线申请;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点击“最多跑一次”图标,在公共服务事项内选择“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请登记”栏目,按要求提出申请。考生应对网上登记信息和后续现场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现场提交材料与初审:现场提交材料与当地自考机构受理毕业登记申请同步进行。要求办理免考的考生在当地自考机构规定的毕业登记申请时间内,向自考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免考登记表》(在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毕业生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正本。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按照表中内容逐项填写,应该说这张表基本没有什么填不好的项目的。

  • 索引序列
  • 浙江省自考免考申请
  • 浙江省自考免考申请表
  • 浙江省自考免考申请条件
  • 浙江省自考免考申请流程
  • 浙江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