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浙江自考 > 自考浙江大学法律本科条件

自考浙江大学法律本科条件

发布时间:

浙江大学法律本科自考条件

浙江大学法律自考的报名到考试需要符合《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规定,浙江大学法律自考的报名和考试和主考院校浙江大学没有关系,具体事物由当地自考办负责。参考文件一、报名和四、考试的组织。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一、报名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自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报名时间和地点由省、市自考办对社会公布。首次报名者(下称首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当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按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要求进行数码摄像,交纳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办理《准考证》。续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日期内,按当地自考办规定的报名方式办理手续。每次报名时,考生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市、县(市、区)自考办须将自考生的报名信息正确输入计算机。准考证号统一为十二位数,首两位为市代码,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五、六位为报考年度号,第七位为考次号(四月考试为1、十月考试为2、一月考试为3、七月考试为4),最后五位是流水号。准考证号在首次报名时由报名点确定,不得重号。二、试场编排1、先确定考点及考点代码,并将其输入计算机。考点代码共七位,首二位为市代码,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后三位为流水号。2、市自考办汇总县(市、区)自考办已输入计算机的报考信息,按随机方式编排试场后下发各县(市、区)自考办,由县(市、区)自考办打印出《试场核对单》和《考试通知单》。试场分大、中、小三种:11~25人为大试场,10~6人为中试场,5人及以下为小试场。试场号共8位,首二位为市代码,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后四位为流水号。考点代码、试场号中的县(市、区)代码必须从“01”起编,“00”保留。3、完成试场编排和统计后,按考务工作日程表规定的日期准确、及时将有关数据上报省自考办。未经省自考办同意,上报后的数据不得改动,试场不得重编。三、试卷的印制、运送、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使用前均属国家保密材料。试卷的印制、运送、保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入闱印卷期间,监印人员必须全部入闱,严格执行《浙江省自学考试入闱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签订保密责任书。试卷用专用的试卷袋封装。袋面印明考试时间、课程名称及代码等。每个试卷袋内分别装25份、10份或5份试卷;大、小密封面各一张(大的封装实考试卷,小的封装缺考、空白试卷);密封条两张(分别用于密封试卷袋口和实考卷封面)。各级自考办需在规定日期到指定地点办理领、回卷。在试卷交接过程中必须有交接清单,认真履行查验手续。领卷时须持《课程试场数统计表》,同时上报《考点信息表》;回卷时须持《回卷清单》、实考试卷和《浙江省自学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实考卷分课程按试场号顺序捆扎(一般每捆20袋)。核实无误后,双方均须两人签名。四、考试的组织1、考点考点必须设置在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全日制中学,并坚持相对集中的原则。在其他学校设置考点,须经省自考办批准。考点学校要把自学考试组考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加强管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点布置要规范、整洁、庄严。学校大门应悬挂标明考点名称的大型横幅。考试期间考点要划出考试区域,设置明显的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并在醒目处张贴放大的《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平面示意图、考试课程时间表、曝光台等,公布省、市、县(市、区)自考办举报电话。2、考点组织各考点配正、副主任2~3名。下设考务、宣传、保卫(保密)、后勤(含医务)等组。考点的正副主任由当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任命),并报省自考办备案。考点主任、考务工作人员分别按照《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点主任职责》、《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职责》履行职责。其他各组分别承担宣传、保卫、后勤任务。3、考场考场要设置在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的教室内。室内不得留下与考试有关的任何物品和字迹。每场考前应做好清场,经考点负责人检查后,考务人员加贴封条。监考人员考前20分钟启封。每考场自考生人数为25人,座位单人单桌单行,并保持2000px以上的间距。4、监考监考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坚持全员培训,明确监考工作的程序、要求和职责;每场考试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按《浙江省自学考试监考人员守则》、《浙江省自学考试监考工作操作程序》履行职责。5、巡视考试期间,各级自考办要组织专人逐级进行巡视。巡视人员开考15分钟后才能进入考场,进入考点必须佩带巡视证。巡视期间,巡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自学考试巡视人员守则》。6、值班考试期间,各级自考办需安排昼夜值班,值班电话在考前应告知上下级自考办,并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7、重大情况处理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需顺延考试时间,必须经省自考委批准,顺延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考试期间,如遇失密、泄密、考场大面积舞弊等重要情况,各地应立即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上一级自考办。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大发研[2004]3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二条 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并达到下述条件的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二)通过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所列的相应内容为准,免修课程、等级计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作一门课程。(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前五年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者(成绩60分以上),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二外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英语(或经贸知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年限具体计算方法:从考生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之日起往前推五年(例如,2006年12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在2001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获得的合格证书为有效)。第三章 申请程序第三条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在取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一年内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四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向继续教育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表(一式二份);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由管理本人档案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除外);5.本科段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6.一寸标准照片(2张)。第五条 继续教育管理处对学位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按规定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经审核后的申请人名单提交给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工作委员会。第六条 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工作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继续教育管理处公布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四章 附 则第八条 学校将在2007年组织最后一次学位课程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21日),对象为符合原授予政策中参加学位课程考试条件的2006年12月和2007年6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符合原授予政策中免试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2007年6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仍按原授予政策执行。第九条 此前学校发布的有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12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开始执行,由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并研究决定,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暂时不作调整,具体规定如下:(一)免试申请学位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免试申请学位:1.当年6月或上年12月毕业;2.本科段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不含免试课程),四门学位课程每门达到70分;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二)学位考试申请学位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学位考试:1.当年6月或上年12月毕业;2.本科段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不含免试课程);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三)申请手续符合免试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可向当地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符合参加考试申请学位的考生每年9月份到我校办理申请学位考试手续(具体时间届时可查阅相关网站)。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每年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与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报名同步进行,报名地点在当地自考办。浙江大学成教学院二○○三年十月九日

相关问题问教育局可以得到解决

自考浙江大学法律本科条件

高中起点就是自考大专,考完大专才能考本科

【法律分析】:需要条件:(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2)自学考试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专科学历,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3)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4)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5)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简称,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报名流程:1、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注册提示,先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生成准考证号。2.、到当地自考办(或自考办规定地点)现场采集信息和照相。3、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登录。4、进入报考课程界面选定报考课程并最后确认。5、选择当地自考办规定的银行或“银联在线支付”支付费用。6、支付成功后返回报成功页面。【法律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大发研[2004]3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二条 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并达到下述条件的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二)通过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所列的相应内容为准,免修课程、等级计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作一门课程。(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前五年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者(成绩60分以上),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二外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英语(或经贸知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年限具体计算方法:从考生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之日起往前推五年(例如,2006年12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在2001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获得的合格证书为有效)。第三章 申请程序第三条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在取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一年内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四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向继续教育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表(一式二份);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由管理本人档案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除外);5.本科段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6.一寸标准照片(2张)。第五条 继续教育管理处对学位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按规定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经审核后的申请人名单提交给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工作委员会。第六条 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工作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继续教育管理处公布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四章 附 则第八条 学校将在2007年组织最后一次学位课程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21日),对象为符合原授予政策中参加学位课程考试条件的2006年12月和2007年6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符合原授予政策中免试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2007年6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仍按原授予政策执行。第九条 此前学校发布的有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12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开始执行,由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1、在浙江省内,自考法律高中起点本科,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时候,不需要专科文凭的,只要有高中文凭就可以了。2、浙江大学是浙江省内自考法律高中起点本科的主考院校,将来的毕业证书上也有浙江大学的印章,但是浙江大学是不开设自考助学班的。自考,是实行“教考分离”的,也就是说,浙大只承担“考”的部分职能,如,阅卷等;而不承担“教”的职能的。3、这个专业的自考报名,您需要去当地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报名自考,并现场点确认。4、自考的整个流程是:预订或买教材(书)——拿到书,自己看书学习——自考报名(选择所要考的专业和课程)——按期参加考试……(按每年的自考周期循环前面各环节多次)……全部课程考出——申请毕业——拿到本科学历。(其中:先报名后考试是固定不变的;而先报名还是先买教材,考生根据情况可以自己灵活进行的)。也就是说,按专业计划“全部科目(课程)考过直接拿本科文凭”。

浙江大学法律本科自考条件是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并研究决定,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暂时不作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免试申请学位 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免试申请学位: 1.当年6月或上年12月毕业; 2.本科段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不含免试课程),四门学位课程每门达到70分;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 (二)学位考试申请学位 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学位考试: 1.当年6月或上年12月毕业; 2.本科段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不含免试课程);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 (三)申请手续 符合免试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可向当地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符合参加考试申请学位的考生每年9月份到我校办理申请学位考试手续(具体时间届时可查阅相关网站)。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 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每年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与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报名同步进行,报名地点在当地自考办。 浙江大学成教学院 二○○三年十月九日

2022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2022年,浙江大学将推出自考本科专业,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那么,2022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哪些?一、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2022年,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将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共计涵盖了37个本科专业。其中,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文科专业,以及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理科专业,均可以通过自考方式进行报考。二、自考本科专业报考条件1、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者高中毕业证明,且成绩符合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可以报考浙江大学的自考本科专业。2、大专毕业生:具有大专毕业证书或者大专毕业证明,且成绩符合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可以报考浙江大学的自考本科专业。三、自考本科专业报考流程1、网上报名:考生可以通过浙江大学官网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后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程序。2、缴纳报名费:考生需要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按照报考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别,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条款,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3、准备考试材料:考生需要准备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资料等考试材料,并在考试当天带到考场,准备参加考试。4、参加考试:考生需要参加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考试,根据报考的专业不同,考试时间也不同。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以查询考试成绩,确定是否达到报考要求。四、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报考要求1、哲学:考生需要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且需要参加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考试,并达到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报考要求的分数。2、经济学:考生需要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且需要参加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考试,并达到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报考要求的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的报考条件是什么?自学考试报名条件和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和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报考与所学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3、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4、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自考考试科目设置1、公共课程公共课一般考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无论所学是什么专业都是必考的公共课;如果是理工类的专业还会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如果是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科目。2、专业课程专业课一般会考8-10门,专业课的设置是主考学校针对本校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比如所报考的是法律专业,那么考试科目就会涉及到: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专业课就是同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直接联系的课程,其中还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就是考生必须参考而且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及格线的课程;选修课则是非必须考的科目,考生只需要根据自己的学分要求选择要考的课程就可以了。4、换考课程一般情况会有3-5门,换考课程就是针对难度较大的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多考几门其他的科目来代替本门课程,当然这要根据考生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来。5、毕业论文(设计)自考本科的考生,在考过其专业的所有考试科目之后,还需要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合格,这也是申请毕业的要求之一。

75分啊我就是自考的主考院的浙大啊.很难的~~~

自考浙江大学法律本科条件是

如果已经取得了函授大专学历,想要考取自考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函授大专学历毕业生需要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成绩单和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自考法律专业需要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硕士、本科统一考试(英语四级成绩为必要条件)并达到相应的录取分数线。

浙江大学法律本科自考条件要求

相关问题问教育局可以得到解决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并研究决定,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暂时不作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免试申请学位 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免试申请学位: 1.当年6月或上年12月毕业; 2.本科段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不含免试课程),四门学位课程每门达到70分;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 (二)学位考试申请学位 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学位考试: 1.当年6月或上年12月毕业; 2.本科段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不含免试课程);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 (三)申请手续 符合免试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可向当地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符合参加考试申请学位的考生每年9月份到我校办理申请学位考试手续(具体时间届时可查阅相关网站)。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 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每年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与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报名同步进行,报名地点在当地自考办。 浙江大学成教学院 二○○三年十月九日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大发研[2004]3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二条 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并达到下述条件的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二)通过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所列的相应内容为准,免修课程、等级计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作一门课程。(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前五年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者(成绩60分以上),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二外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英语(或经贸知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年限具体计算方法:从考生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之日起往前推五年(例如,2006年12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在2001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获得的合格证书为有效)。第三章 申请程序第三条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在取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一年内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四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向继续教育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表(一式二份);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由管理本人档案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除外);5.本科段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6.一寸标准照片(2张)。第五条 继续教育管理处对学位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按规定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经审核后的申请人名单提交给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工作委员会。第六条 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工作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继续教育管理处公布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四章 附 则第八条 学校将在2007年组织最后一次学位课程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21日),对象为符合原授予政策中参加学位课程考试条件的2006年12月和2007年6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符合原授予政策中免试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2007年6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仍按原授予政策执行。第九条 此前学校发布的有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12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开始执行,由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你必须是专科起点。然后一门门考,我记得大概15门的样子。考过全部课程参加论文答辩,合格后可以拿到毕业证。然后是申请学士学位。你必须要过学位英语,之前15门课平均分要达到65分。

  • 索引序列
  • 浙江大学法律本科自考条件
  • 自考浙江大学法律本科条件
  • 浙江大学法律本科自考条件是
  • 自考浙江大学法律本科条件是
  • 浙江大学法律本科自考条件要求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