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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政治制度重点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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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政治制度重点归纳总结

1.发展历程: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商鞅变法建立县制,初步确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地方实行郡县制。西汉巩固:汉武帝解决了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隋唐完善:创立科举制,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北宋加强:北宋初年,“杯酒释兵权”解决兵权的问题;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和军权收归中央。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元朝新发展: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明清达到顶峰(衰落):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顶峰。评价:(一)双重作用。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如:秦朝、清朝前期维护国家统一。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如秦朝修筑长城、隋朝开凿大运河。③在统一的环境下,有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又利于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如元朝的民族融合。消极作用:①专制容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如秦朝暴政。②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束缚了文化。如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清朝“文字狱”。③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如明清时期。2.特点:1、夏商周时期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宗法制,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在王位和爵位的继承上实行世袭制;在地方管理上实行分封制;在王族内部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点的宗法制。2、秦国统一了六国后建立了秦朝。秦朝创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初期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以皇帝为中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位不世袭,实行俸禄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职有明确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牵制。3、“汉承秦制”,由汉至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制约而削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4、明清时期,转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废丞相、设内阁和六部、增设军机处;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专制王权的需要;废行省,设三司,直接隶属中央,中央对地方控制进一步加强;大兴文字狱,八股取士,思想文化专制不断加强。

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包括: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知识梳理】知识点一:禅让制1、内容:相传在皇帝之后,尧、舜、禹依次称为部落联盟的首领,当时实行禅让制,即将部落联盟首领的位子传给贤德之人。2、表现:尧舜禹的传说是禅让制的具体体现。知识点二:分封制含义周天子把一定的土地和人口,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对象同姓王族、异姓功臣、先代贵族内容①权利: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用人权、行政权、财政权、军事权)②义务: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 (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知识点三:秦朝中央集权制度1、秦的统一: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全国2、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形成①中央:皇帝制度的创立与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的设置②地方:实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命。3、影响①这套政治制度基本符合当时社会经济状况及其发展要求,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②它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与完善。知识点四:汉朝刺史制度、隋唐三省六部制1、汉朝:刺史制度①目的:为了巩固国家统一,强化皇权,加强对地方的控制。②表现:将全国划分为13个州部,各置刺史一人,代表中央监察地方。2、隋唐:三省六部制内容①三省: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②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作用三省六部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三省既合作,又相互牵制和监督。相权一分为三,分散了相权,加强了君权,进一步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知识点五:宋太祖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1、军事上:解除禁军将领的兵权,牢牢地控制了军队;控制对军队的调动,使禁军将领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还经常调换军队将领,定期换防。2、政治上:在中央,采取分化事权的办法,削弱相权;宰相之下设置相当于副宰相的若干人,与宰相共同议政;设立多重机构,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政大权。在地方,派文臣担任各地州县的长官,并频繁调动,三年一轮换;在各州府设置通判,以分知州的权力。3、财政上:取消节度使收税的权力;设置转运使,把地方财赋收归中央。4、重视文官:宋太祖重用文官掌握军政大权,宋太宗继续采取抑制武将、提升文官地位的政策,文臣统兵的格局逐渐形成,文官担任中央和地方的要职,甚至主持军务,武将受到多方面的牵制。5、影响:宋朝把中央集权强化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皇权大大加强。知识点六:元朝的行省制度1、行省制度(1)背景:元朝建立后,忽必烈确立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2)措施:①在中央,由中书省掌管全国的行政事务,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管各项政务;设枢密院负责全国的军事事务;设御史台负责监察事务;②在地方:把山东、山西和河北称作“腹里”,直属于中书省;除吐蕃、畏兀儿地区外,设置了岭北、辽阳等10个行省,行省下设路、府、州、县。(3)影响:行省制度在历史上影响深远。2.元朝对边疆地区的管辖(1)原则:为了对辽阔疆域进行有效的治理,根据各地区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2)措施①在东北、西北、东南、西南等地区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加强中央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如在东南地区,设置澎湖巡检司,负责管辖澎湖和琉球,这是历史上中央王朝首次在台湾地区正式建立的行政机构。②对西藏的管辖:蒙古贵族招降吐蕃,吐蕃各地归附蒙古,开始在西藏调查户口,设置驿站;元朝建立后,将西藏划为单独的行政区,由宣政院直接管辖,掌管西藏的军民各项事务。③设置地方机构,征收赋税,屯驻军队,实行完整而有效的管理。(3)意义:西藏正式成为中央直接管辖下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知识点七:明朝强化皇权1.朱元璋强化皇权(1)目的:为了巩固统治,强化皇权。(2)措施:①在地方:取消行中书省,设立“三司”,使行省的权力分散;分封诸子为王,驻守各地,监控地方,巩固皇室。②在中央:废除丞相制度和中书省,提升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职权,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将军队调动和武官任命的权力统归兵部,皇帝直接掌握军事大权。③“厂卫”:为监视官民,朱元璋设立锦衣卫,后来明成祖成立东厂,成为皇帝的耳目和爪牙。(3)特点:地方和中央的各个部门,既互不统属,又互相牵制,各自直接向皇帝负责。(4)作用:使皇权高度集中,君主专制大为加强。2.科举考试的变化(1)内容:明朝提倡尊孔崇儒。规定考试的题目必须来自“四书”“五经”;对题目的解释,必须是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标准,不得随意发挥。(2)形式:明朝科举对考试答卷的问题格式、段落划分,都有严格规定,被称为“八股文”。(3)危害:内容空疏,形式呆板,脱离实际,禁锢思想,被录取后成为皇帝旨意的顺从者。知识点八:清朝君主专制的强化1.军机处的设立(1)背景:清朝初期,一切军国大事都要经过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2)过程①康熙时设立南书房,绕开了议政王大臣会议。②雍正年间,设立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军机处,议政王大臣会议名存实亡。③乾隆时期,撤销议政王大臣会议。(3)影响:使君主专制进一步强化。2.文字狱与文化专制政策(1)文字狱①含义:清朝统治者非常注重从思想领域严密控制知识分子。从知识分子的文章、诗词中摘取只言片语,加以歪曲解释,再借题发挥,罗织罪状,制造大批冤狱,祸及亲友。②影响:造成了社会恐怖,摧残了人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言论 ,严重阻碍了思想、学术的发展和进步。(2)文化专制政策:为了维护集权统治,在文化上实行专制政策。一方面提倡尊孔读经,另一方面对全国书籍进行全面检查,收缴禁书并销毁。

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

自考中国政治制度重点归纳

好的,大家拾柴火焰高。你先说吧。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就使我国的政体,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属于我国的权力机关,通过民主的方式来管理国家。

法律分析:中国现代政治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1.发展历程: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商鞅变法建立县制,初步确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地方实行郡县制。西汉巩固:汉武帝解决了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隋唐完善:创立科举制,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北宋加强:北宋初年,“杯酒释兵权”解决兵权的问题;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和军权收归中央。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元朝新发展: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明清达到顶峰(衰落):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顶峰。评价:(一)双重作用。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如:秦朝、清朝前期维护国家统一。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如秦朝修筑长城、隋朝开凿大运河。③在统一的环境下,有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又利于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如元朝的民族融合。消极作用:①专制容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如秦朝暴政。②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束缚了文化。如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清朝“文字狱”。③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如明清时期。2.特点:1、夏商周时期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宗法制,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在王位和爵位的继承上实行世袭制;在地方管理上实行分封制;在王族内部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点的宗法制。2、秦国统一了六国后建立了秦朝。秦朝创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初期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以皇帝为中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位不世袭,实行俸禄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职有明确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牵制。3、“汉承秦制”,由汉至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制约而削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4、明清时期,转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废丞相、设内阁和六部、增设军机处;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专制王权的需要;废行省,设三司,直接隶属中央,中央对地方控制进一步加强;大兴文字狱,八股取士,思想文化专制不断加强。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重点归纳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一、名词解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是由经广泛的、平等的定期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所组成的,人民有权监督、罢免其代表;第二,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第三,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定期选举或任命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选举: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首长负责制:所谓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行政法规:按照1982年宪法规定,特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简称“一国两制”,就是一个国家,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自己国家的一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政治领导:所谓政治领导,指的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组织领导:所谓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党的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组织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二、简答题(六个每题六分,计三十六分)简述我国行政组织的设置原则1、需要原则2、精简原则3、统一原则4、依法原则5、效能原则简述全国人大的地位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谓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就纵向而言,全国人大在全国自下而上整个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居于最高一级。就横向而言,在最高(即中央)一级的国家机构中,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应处于最高的、首要的地位。总之,按照宪法规定,从中央到地方,没有一个国家机关可以超越全国人大,也没有一个国家机关能同全国人大相并列。简述中共党组的设置范围与任务现行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普遍原则二、平等原则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四、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五、差额选举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与优点特点:第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的。第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第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通过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来实现的。优点:其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 其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国家统一与安全。 其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其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加快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如何理顺共产党组织与人大的关系在理顺党与人大关系的基础上,做到既坚持党的领导,又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独立行使职权。1、党组织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2、党组织不包办人大工作。3、党组织带头尊重和遵守人大所制定的法律和决议。简述全国人大的职权1、最高立法权2、最高任免权3、最高决定权4、最高监督权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简析国家行政的特点1、国家行政主体的公共权威性2、国家行政活动兼具社会性与政治性3、国家行政体制的集权性4、国家行政效力的强制性如何健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1、完善党的领导者的产生方式。逐步扩大直接民主的范围,选举中引入竞争,逐步取消选拔制度。2、推行书记任期制。可规定书记和地方各级党的领导者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3、明确划分各级党组织的职能与权限,实施重大事务全体党员公开表决制度。4、改革监督领导体制,改变地方纪委难以监督同级地方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现状。5、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实现从政委型领导向法治型领导方式的转变。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新领导格局。三、阅读并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对材料做出分析 (一题16分)行政体制改革/行政问责制行政体制改革(大部制改革)一、大部制改革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简称“大部制”),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作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1、大部制的含义与特征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的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2、大部制改革的目的与思路大部制改革的基本目的:扩展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3、大部制改革的重点与难点1)大部制改革的重点 解决职能和机构整合问题、决策和执行分开问题、各类政府机构关系问题和地方政府机构设置问题。2)大部制改革的难点 A、消解部门利益;改革的重大阻力是多年来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 B、党政权力对接问题 C、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问题行政问责制一、行政问责制概念行政问责制是对政府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及其后果追究责任的制度。二、 行政问责(范围)的现状1、 行政问责通常只关注那些人命关天的重大事件,对于一些影响力、大众关注度相对较小的事却不问责2、 行政问责关注的更多是安全事故领域,对其他领域中担负领导责任的过失现实中关注的相对还比较少。3、 行政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而对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关注不足。三、 问谁的责?目前,我国政府机关实行的是首长问责制,行政问责所指向的对象自然应是行政正职即“一把手”,可是,在一般具体行政行为当中,往往是由副职在事发后承担领导责任,正职却没有承担起与其权力对等的领导责任;另一方面,只处理有问题的直接当事人,而对其负有相应过失责任的上级领导却不问责。四、 怎样问责:行政问责制度体系1、 基于权属关系的内部问责,主要是由上级领导机关对负责人的追究制度2、 行政体系内的专门机构的问责,如监督、审计机关对责任者的追究3、 行政体系外部的问责,如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等4、 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大的监督

三个,分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知识点拨】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按照“人民→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样一个模式对知识进行整合: 1.人民: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②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是间接的,即通过选举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机关及由其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a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b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有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使国家长治久安。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要求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a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根本的特点。b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依法治国才有可靠的保证。c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d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 2.人民代表:①人民代表由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②作为人民代表,充分行使提案权、质询权等代表权利,自觉履行密切联系群众、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等代表义务,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人民的利益。 3.人民代表大会:①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由于其它国家机关都由其选举产生,因而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②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和最高监督权,任何国家机关都不得超越和凌驾于其之上,因而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③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对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家制度。②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国家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的基础。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原则,主要表现在代表的产生、职权的行使及决议的执行三个方面体现着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西方议会君主制、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等政体主要采用三权分立制。三权分立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统一,保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因而,能够确保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⑤要通过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密切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加强人大的立法职能和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能等措施,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知识点拨】 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可以围绕“为什么要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和“怎么样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两个问题 对知识进行整合: 1.为什么要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①从理论上讲,这是由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国家性质决定的。②从现实来看,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有利于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2.怎么样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①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离不开特定的机构,即人民政协。人民政协既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又是中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这一性质决定了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和国家机关履行的国家职能是不同的。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要有明确的要求。中共作为执政党,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二者的亲密合作要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基础,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要以宪法和法律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这样才能保证这一政党制度充分发挥优越性。③要不断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围绕“我国民族关系的变化及其对处理民族关系的影响” 对知识进行整合: 1.我国民族关系的变化: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从而铲除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阶级根源,我国的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民族关系被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取代。 2.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①民族平等主要表现在各民族在政治权利、社会地位上实现了平等,各民族在发展经济、文化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平等权利以及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②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民族的共同愿望。③贯彻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首先要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国家要在投资项目、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同时需要民族地区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发挥自己的创造性、积极性,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优势;还需要发达地区在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援,先富帮后富,达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④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又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最终会影响民族团结的巩固和民族平等的全面实现。 3.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策:①民族区域自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具体行使民族自治权。②民族自治地方始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和坚持中央的领导是统一的。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助于把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有助于把国家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具体特点结合起来,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有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因而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一、制度:规范、法度的意思。二、政治制度: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统治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社会政治实体活动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从狭义的角度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三、政治制度的几个显著特点:历史性、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四、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的关系:社会领域的各项制度,尤其是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经济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主要成分,它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和什么样的国家意识形态、文化教育制度。因此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是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二者在性质上是一致的,不一致就要产生矛盾和冲突。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这种相互关系,告诉我们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要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只有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制度主要体现在居于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方针等方面。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意识形态以及传统对政治制度及由政治制度决定的决策活动、实施活动有重要作用。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建立与其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文化价值观,以起到巩固和发展政治制度的作用,在我国就是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五、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

以下两篇内容再加工一下,或者到网上搜寻一下。祝顺!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1,政治制度的基本含义(1)制度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体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是的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2)特征:历史性,阶级性,权威性,层次性,稳定性2,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人民民主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直接体现.3,中国政治制度的特色二,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历史阶段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初步形成和确2,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政治制度的变化和发展3,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变与发展三,中国政治制度的未来发展与创新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执政党执政方式创新执政方式:执政党领导和控制国家政权的方式和方法;领导方式:党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实行领导的总称.2,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进和创新的一种形式.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4,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完善5,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第一章 宪法制度一,宪法与宪政1,宪法的概念与特征(1)宪法的含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2)特征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b.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c.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2,宪法的分类:和实质上的宪法(1)形式上的分类: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实质上的分类:规范性,名义性和语义性宪法3,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人权保障原则(3)权力制约原则(4)法治原则4,宪法与宪政(1)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2)宪法与宪政的关系a.宪政的核心内容是如何创制一个好的宪法,如何使一个好的宪法得到具体的实施和如何保障在实施中的宪法充分发挥其根本法的作用.b.宪法与宪政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的关系.c.没有宪法谈不上宪政,但有宪法却不一定有宪政.二,我国宪法的创制,实施与监督制度1,宪法的创制制度宪法创制是宪法规范产生,存在和变更的活动,包括宪法制定,宪法修改和宪法解释三个方面.2,宪法的实施制度宪法的实施是指宪法在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和过程.3,宪法监督制度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宪法监督机关(2)宪法监督的内容(3)宪法监督的主要方式和结果(4)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三,宪法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规定1,中国政治的主要原则和国家基本制度(1)指导思想与根本任务(2)国家的基本制度(3)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2 ,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利(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a,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b,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确认的,公民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所应当享有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利;c,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宪法确认的公民对国家和社会所应当承担的最主要的责任.(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3)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第二章 中国的执政党和参政党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任务和基本路线(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任务(2)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2,中国共产党的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宪法明文规定的中国惟一执政党.3,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党派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惟一执政党,其余的8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参加国家政权,发挥自身的政治功能.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1,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和组织原则(1)民主集中制的含义与意义a.含义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党内关系,甚至一切政治关系的最高原则.b.意义(2)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2,党的组织机构(了解)三,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1,组织和领导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1)中国共产党强调和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2)力图建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状态;(3)中国共产党组织和领导立法活动的原则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2,加强对人民军队的领导党指挥枪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军队关系的传统和领导军队的根本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一方面在党与军队的关系上,党高于军队,政治高于军事,政权高于军权;另一方面,在军队的领导权归属问题上,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3,领导和管理干部工作党管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干部管理的根本原则.4,组织和动员社会组织和动员社会的基本方法是把所有社会成员都纳入到特定的组织中去.(1)统一战线(2)群众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3)城市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4)农村社会的基本组织--村民委员会(5)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我国政治制度设计及其运行现状的问题分析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在其设计与运行的近60年间逐步发展与完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内部结构设置与其功能要求上不协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并受其监督。按照结构功能主义观点,社会行为的主观取向是作为建构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点,"功能先决条件" ,有什么样的功能要求就应建构起相对应的结构。以美国为例,其国会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两院的委员会,包括常设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三类,涉及外交、军事、财经等各个方面,其数量在1885年时只有60个左右,1990年时已发展到300个。而美国的行政部分,包括总统办事机构(11个)、政府各部(14个)、军事机构(9个)等仅有34个。因此,几乎提出的每个议案都可按其主题先提交给一个或几个有管辖权的委员会审议后再付诸表决。可见,这些委员会真正实现了与政府各部间的一一对应,从而无论是议案提出时的研究审核,还是审核通过后的实施监督都真正实现了国会的功能。相对于中国,1997年经改革后的国务院机构设置为:组成部门25个、直属机构17个、办事机构6个、部位归口管理的国家局机构19个、再加上直属事业单位9个,共77个之多。而从相应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来看,以第九届全国人大为例,仅设置了民族、法律、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内务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农业与农村共9个专门委员会,但就在此次人大会上共收到各种议案达830件之多 。很显然,这之间存在很大的不协调关系,全国人大也很难有效的对此进行审议与监督,也既无法实现其设置的功能要求。第二、1979年中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下单位的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根据我国政治制度的设计,同级人民政府由同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这意味着目前县级以下政府由直接选举产生。而与之相对应,目前县级以上政府的组成则由间接选举产生。这就产生了如何协调基层直接民主与高层间接民主之间的合法性程度问题。人民主权学说的集大成者卢梭主张主权属于人民,政府权利来自人民,政府不过是人民的代理人。目前无论东西方什么类型的国家,在政治制度设计上均采纳这一思想。但由于当时科技、人民民主习惯等原因,在大国主要采用间接民主的代议制方式。但是间接民主尽管由人民的代表代替人民进行选举,但并不能达到直接民主的效果,原因有:⑴代表本身是否都能忠实地代表人民进行选举尚值得怀疑,在此基础上,他们投票来选举代表是否反映民意自然也属可质疑的对象。⑵更进一步地讲,就算代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意,但由于人大代表的投票非此即彼,不可能反映他所代表的全体选民的真实意志 。正因为此,在当代,随着科技手段等相关方面的发展,现代民主国家(包括大国)主要以直接民主的方式来组成政府。就中国目前的选举制度而言,可以设想,按照制度设计的渐进性特点,将来某一天直接选举会逐步扩大到市、省一级,而当时中央行政机关仍由间接选举产生,由于合法性程度与直接选举的程度成正比,那么一旦中央与地方产生矛盾并激化,中央政府获取的支持将有少于地方政府的可能,甚至有被架空的危险。以前苏联1989年8·19事件为例,群众及士兵之所以关键时刻公然违背苏共中央戈尔巴乔夫的命令,反而支持俄罗斯联邦领导人叶利钦,虽然与当时其他国内外复杂因素有关,但苏联本身选举制度设计上的内在缺陷也难辞其咎。因此,笔者认为,中国目前应尽快采取各种措施完善人大代表的代表性问题,尤其在"是否代表"与"能否代表"两个方面。第三,法律制度方面,应急待解决人民爱法、尊法与崇法的习惯。近些年,虽然中国在法制建设上已取得重大成就,但与目前转型期所出现的问题相比,仍显不够。以2001年1至11月为例,该期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大案15877件,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280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9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136件,其中重特大案件2146件;查办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嫌疑人1704人,同比上升39.2% 。由此可见,中国腐败的严重性在于其普遍性,而问题的根源则在于中国传统文化道德体系中的自我规范的失效和法制的不健全。中国古代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只是统治方法的分歧,并未涉及民主和专制问题。《礼记·中庸》以孔子名义提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的人治格言倡导"人治",这与其后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情愿依赖于明镜高悬的"包公"为民作主的思想是一致的 。可见,中国古代并不存在有效的法制。但是,中国古代尽管选择了"人治",但同时也有强大的道德文化作为自我约束的工具,即通过反思而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如孟子主张"自反"、"内省"来修养自己;荀子提出"治气养心之本"等;经验证明这是自我道德建构必要的过程,"文化规范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对那些试图转化为要求的愿望在数量和种类上构成某种外在的限制",并且"文化规范代代相传,指导并调节着某一种愿望……" 。五四运动是这种内省文化发展的转折点。新文化倡导者以民主和科学精神批判中国旧文化,重点是儒学孔道,并认为要革新新社会,"非得创造新的信仰、新的人生观、改革旧制度,打破旧习惯不可" 。1949年后,文化大革命则是近现代对文化更大的一次摧残,它用革命形式进行文化运动,将此前刚刚形成的文化体系再一次粉碎,彻底制造了第二次文化断裂。特别是它以文化的遭受摧残达到政治的控制目的,严重违背文化发展的潮流,从而彻底粉碎了人们的传统与道德观念、精神信仰,为目前的社会道德体系匮乏与严重缺少信仰现象埋下了祸根,这一影响一直延续至今。既然"内省"文化遭至破坏,那么只有依赖"法制"进行"外求"。1949年后初期,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步,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后来随着政治运动加剧和浮夸风兴起,在1958年的"大跃进"中,中央决定废除和取消此前刚建立起来的人民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及相应的律师组织、公证机构。司法活动中的陪审、起诉、诉讼等程序和规定,以及公安、交通管理条理等也不同程度地被否定。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甚至决定撤消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这种状况整整延续20年。与此同时,监察制度和监察机构也被削弱。这种情况之下,由于法制遭到空前破坏,中国在国家统治方法上又回到"人治"传统。但由于五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彻底破坏,传统道德文化体系中的内省部分又荡然无存。这样,无论"内省",还是"外求"都失去了支撑。针对与此,根据绝大多数国外的经验,国内有学者提出建立国家元首的宣誓制度有着一定的参考意义:一方面,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元首宣誓制度,有助于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即宪法至上,而这恰恰是宪政的集中表现;另一方面,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元首宣誓制度,有利于带动其他国家机关共同推进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早日实现宪政蓝图。第四,在民族制度方面,我们如何既要防止把民族间的差异"虚无化",又不要走向的另一个极端"绝对化",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达至动态平衡,其中苏联与南联盟的教训值得借鉴。苏联是在沙俄的废墟上以民族为特征建立起联邦制国家,其民族问题由来已久,历史上征服兼并的民族达120多个。为巩固其野蛮统治,历代沙皇均对被征服的民族实行残酷压迫与奴役,极力煽动大俄罗斯民族沙文主义情绪,唆使俄罗斯人鄙视、仇恨、欺压非俄罗斯民族。非俄罗斯地区一切重要职务都由俄罗斯人担任,俄语为官方语言,禁止用非俄罗斯语出版书报,学校禁止用非俄罗斯语授课,非俄罗斯民族被迫俄罗斯化。十月革命虽然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但在民族与民族问题上没有根本的改变 。1936年,中央管理企业的产值占全苏联工业总产值的89%,各加盟共和国管理的企业产值仅占11%。到勃列日涅夫时期,各加盟共和国有权支配的工业产品占全苏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只有10%左右。苏联当局不承认当年对少数民族的征服和压迫,而把它说成是"解放"和"自愿归并",还大力宣扬沙俄时代扩疆有功的统帅,而当少数民族赞扬本民族抗击侵略的英雄人物时,则被谴责为"民族主义";把民族分为主次,称俄罗斯族是"领导民族"、"最杰出的民族",而把少数民族看成是"小兄弟";以行政手段大力推广俄语,凡是反对者都被认为是"民族主义的表现"而受到批判 。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的泛滥最终激起了其他民族主义的反弹,最终随着国内外政治气候的变化走向分裂。相比于苏联,南联盟在处理民族问题上走的是另一个极端。南联盟把民族间的差异绝对化,1968年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使塞尔维亚共和国境内两个少数民族组成的自治省享有了准联邦单位的待遇,1974年又使其升格为联邦单位。这样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通过法令时必须征得下属两个自治省的同意,而这两个自治省的议会通过法令时却无需征得上级行政单位的批准。不仅如此,1974年宪法还规定,南斯拉夫联邦的各种机构普遍实行由共和国派同等数量的代表组成;凡属重大决策,必须由6个共和国和两个自治省一致同意方可生效。南称其为表现民族平等的对等原则,用事实上邦联的方式处理民族问题,以至于中央财政仅占全国财政的30%。同时在国内外重大政策上,各个邦联国有一票否决的权利。这种把民族间差异绝对化,而忽视其共性的做法,一旦面对国外入侵,只要内部邦联单位拒绝支持中央政府,甚至投降,那么国家在战争中的总体失败以及分裂也在所难免。南联盟发展到今天的命运不能不说与此有关。经长期的实践探索和分析比较,中国于1947年5月1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意味着选择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为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共同纲领》对在抗日战争时期形成的民族政策从法律上给予了确认。但"反右"与1967年文革的爆发,使民族政策遭受到重大挫折。1976年,随着文革结束,民族政策开始重新迈向健康的发展轨道。但是作为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中国民族问题所包含的内容并没有消失,而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各不相同。新中国的成立使以往民族问题中所存在的对抗因素基本消失,但因历史遗留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相对落后状况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的深化,东西部地区发展的差距又进一步拉大,这些就构成了现阶段中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同时,我国在陆路边境地区居住着34个跨界民族 ,再加上最近几年各种泛民族主义思潮也影响了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关系,如泛突厥主义、大哈萨克主义、大蒙古主义等 ,这些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将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一定要借鉴与吸取相关国家的经验教训正确合理的解决民族问题。最后,在军事制度上,为保证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军队中班有中共党员,排建有党小组,在基层连队设立党支部,在团以上单位设立党委。而为了从职务上保证党的绝对领导,在团以上单位设政委,营设政治教导员,连级设政治指导员。政治委员和同级军事指挥员共同负责制定部队作战、训练后勤工作等。事实上,由于近代历史上军队在导致我国分裂问题上所发挥的恶劣影响 ,因此当前党有指挥军队的必要性;但同时也就出现两种问题:其一,在机构设置上显得臃肿,机关编制上大下小,上粗下细,机构重叠,结构失调;其二,这样在从政治上保证党对部队绝对领导的同时,也存在一旦政治委员与军事指挥员两者意见不和,甚至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会直接影响到部队的作战效率,甚至胜败。同时,由于我国正全面进入国际体系,在与国际社会交往的过程中,西方国家军队"国家化"的现实也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官兵思维。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军队、政党与国家三者间的关系,显然非常突出。三、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本文以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为研究对象,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宏观层面重点考察了其目前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任何政治制度都有一个发生、发展、乃至成熟的过程,中国也不例外,概括说来,本文认为在观察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时应注意以下三方面:其一,中国历代的政治制度都必然奠基于中国的土壤之上和体现本国的国情,并具有本国的特点,其结果也理所当然与中国的社会形态、经济模式、民族心态、哲学伦理思想等密不可分,因此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观察与思考首先应坚持历史的视角。有些现在看来不适合,甚至违背现代民主原则的制度,如1949年后不久成立的"军事管理委员会",强调党政不分的"一元论","计划经济"体制等,在当时却往往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并产生过难以取代的作用。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之所以会采取当时的形式并非偶然,而是经过当时政论家和政治活动家的反复筛选和论证,是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产物。其二,要注意"传统"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我们一方面应看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凝聚力的增强,对于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对于抗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土,都曾起到值得肯定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也应清醒看到,长期以来的中国社会是以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不论是奴隶主、封建主、还是官僚资产阶级,都必然运用自己掌握的国家机器以维护本身的统治利益。因此,旧时代的政治制度从本质上讲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不可避免地存在先天性的缺陷,如他们或是突出王权、皇权、特权;或者是强调人治,发展个人独裁;或是强调华夷之分,顽固地保留和利用宗法体制等,这些都必然不可避免地会对当代中国政治产生一定影响。其三,要用比较的方法。我们知道,自然科学最重要的方法是实验,但对政治制度的研究不可能通过实验的方法来进行,而经验证明比较的分析方法最可行。比较方法有两种:一方面,进行纵向对比,今天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上中国的政治制度进行对比;另一方面,进行横向对比,和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目前国外的政治制度进行对比。

自考中国当代政治制度重点归纳

1、“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区别: “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区别: (1)政治权威的基础或合法性来源。传统国家政治权威来源于血缘关系和君权神授。现代社会国家政治权威来源于政党、议会、选举、革命等。 (2)政治制度化水平。 (3)政治文化。它的发展程度从类型上可分为三种:第一、狭隘型文化;第二、臣属型文化。第三、参与型文化。其中参与型文化是政治发展的重要标志。 (4)政治参与。亨廷顿则把城市中产阶级出现作为现代化起飞阶段的标志。现代社会的政治参与程度高。 (5)政治结构与功能的分化。 2、政治发展的动力 政治发展动力是指由谁推动一个社会的政治发展问题。 一是依靠精神领袖推动政治发展。 二是通过强有力政治组织,特别是严密组织起来的政党推动政治发展。 三是依靠文官组织推动政治的发展。 四是依靠军队推动政治发展。 五是依靠文化更新推动政治发展。 中产阶级的出现和发展壮大,不仅是这些国家政治发展的标志,也是这些国家政治发展的直接动力。 3、政治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纵向来看,政治发展的性质是依据社会发展的性质而转移的,隶属于总的社会政治发展,从横向来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各种社会要素和各种关系相互联结、相互作用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在特定的社会发展形态中,政治发展既是整体社会发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又对其他方面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从这一观点出发,就要求我们在研究政治发展问题时。必须把政治发展与其社会发展的其他方面密切联系起来,必须把政治发展置于特定的历史发展条件下并与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相结合。这样才会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制定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选择正确的政治发展模式。 4、革命 政治发展的途径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的,一是政治革命,二是政治改革。 革命是指一定的阶级或集团通过阶级斗争,以暴力或和平方式*旧的反动阶级的统治,建立起新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从而实现社会形态和政治形态质的变化的一种政治行动。 革命即可以通过暴力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实现。 革命具有如下特征:首先革命的目标是使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转换到另一个阶级手中,夺取和掌握政权。其次,革命的主体是一定社会中特定的阶级。再次,革命是实现以政治制度变革为核心的整个社会关系的根本改变。 5、革命的作用革命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革命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冲突,促进社会整体进步和发展的根本途径。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尖锐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必然会爆发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解决社会基本矛盾。 其次,革命又是改变政治环境,更新政治体系,促进整体政治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再次,革命又是改变旧的传统道德规范,改变旧的思想和传统价值观念的重要手段。 6、改革 所谓改革,就是指一定统治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通过和平的方式,有步骤、有计划地调整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从而达到政治和杜会制度完善的一种过程。 政治改革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政治改革的发动者通常是统治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 其次,政治改革是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体现在政治发展上,表现为一种渐进性和连续性过程。 再次,政治改革以和平的方式进行。 最后,政治改革以维护现有的政治统治秩序为基础,并不改变政治发展的性质。 7、政治体制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政治体制改革是推动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形式,是推动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主要途径和根本动力。 政治体制,就是指一个国家为了行使政治权力而设置的政权组织、政治组织(包括政党、政治性的团体组织等)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制度。 8、政治总格局 政治总格局是指一个国家中代表各阶级,阶层以及其他群体的政治组织之间与国家政权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换言之,是指代表各阶级、阶层及其他群体的政治组织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及其相互作用的机制。 政治体制不同于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指一个国家的政治总格局及其权力结构问题。 9、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理论 第一层次,是各种政治组织(政党、政治团体)与政权组织之间的关系及其运行制度。 代表工人阶级领导权的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代表其他阶级、阶层、利益群体的组织处于被领导地位。这就是我国的政治格局。 政治体制改革在这个层次上所要改革的是政治组织与政权组织之间的运行机制。 第二层次,是政权的组织形式,或称政体。它是体现一个国家如何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力结构问题。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体现民主集中制权力结构的政权组织形式。 那么在第二层次上要改革什么呢?要加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机关的自身建设使其充分发挥各目的功能,改革三种机关的相互关系的运行机制,也就是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层次,是政府(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 10、民主和法制的关系 实行依法治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首先,“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制度是指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说明法制是民主的体现。 其次,制度化、法律化反映的广大人民意志必须是意志。 最后,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必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11、法制建设 首先,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做到有法可依。 其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再次,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 最后,从制度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查权,做到执法必严必究。

一、制度:规范、法度的意思。二、政治制度: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统治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社会政治实体活动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从狭义的角度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三、政治制度的几个显著特点:历史性、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四、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的关系:社会领域的各项制度,尤其是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经济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主要成分,它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和什么样的国家意识形态、文化教育制度。因此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是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二者在性质上是一致的,不一致就要产生矛盾和冲突。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这种相互关系,告诉我们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要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只有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制度主要体现在居于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方针等方面。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意识形态以及传统对政治制度及由政治制度决定的决策活动、实施活动有重要作用。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建立与其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文化价值观,以起到巩固和发展政治制度的作用,在我国就是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五、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一、名词解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是由经广泛的、平等的定期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所组成的,人民有权监督、罢免其代表;第二,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第三,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定期选举或任命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选举: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首长负责制:所谓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行政法规:按照1982年宪法规定,特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简称“一国两制”,就是一个国家,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自己国家的一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政治领导:所谓政治领导,指的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组织领导:所谓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党的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组织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二、简答题(六个每题六分,计三十六分)简述我国行政组织的设置原则1、需要原则2、精简原则3、统一原则4、依法原则5、效能原则简述全国人大的地位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谓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就纵向而言,全国人大在全国自下而上整个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居于最高一级。就横向而言,在最高(即中央)一级的国家机构中,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应处于最高的、首要的地位。总之,按照宪法规定,从中央到地方,没有一个国家机关可以超越全国人大,也没有一个国家机关能同全国人大相并列。简述中共党组的设置范围与任务现行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普遍原则二、平等原则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四、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五、差额选举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与优点特点:第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的。第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第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通过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来实现的。优点:其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 其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国家统一与安全。 其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其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加快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如何理顺共产党组织与人大的关系在理顺党与人大关系的基础上,做到既坚持党的领导,又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独立行使职权。1、党组织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2、党组织不包办人大工作。3、党组织带头尊重和遵守人大所制定的法律和决议。简述全国人大的职权1、最高立法权2、最高任免权3、最高决定权4、最高监督权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简析国家行政的特点1、国家行政主体的公共权威性2、国家行政活动兼具社会性与政治性3、国家行政体制的集权性4、国家行政效力的强制性如何健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1、完善党的领导者的产生方式。逐步扩大直接民主的范围,选举中引入竞争,逐步取消选拔制度。2、推行书记任期制。可规定书记和地方各级党的领导者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3、明确划分各级党组织的职能与权限,实施重大事务全体党员公开表决制度。4、改革监督领导体制,改变地方纪委难以监督同级地方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现状。5、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实现从政委型领导向法治型领导方式的转变。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新领导格局。三、阅读并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对材料做出分析 (一题16分)行政体制改革/行政问责制行政体制改革(大部制改革)一、大部制改革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简称“大部制”),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作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1、大部制的含义与特征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的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2、大部制改革的目的与思路大部制改革的基本目的:扩展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3、大部制改革的重点与难点1)大部制改革的重点 解决职能和机构整合问题、决策和执行分开问题、各类政府机构关系问题和地方政府机构设置问题。2)大部制改革的难点 A、消解部门利益;改革的重大阻力是多年来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 B、党政权力对接问题 C、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问题行政问责制一、行政问责制概念行政问责制是对政府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及其后果追究责任的制度。二、 行政问责(范围)的现状1、 行政问责通常只关注那些人命关天的重大事件,对于一些影响力、大众关注度相对较小的事却不问责2、 行政问责关注的更多是安全事故领域,对其他领域中担负领导责任的过失现实中关注的相对还比较少。3、 行政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而对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关注不足。三、 问谁的责?目前,我国政府机关实行的是首长问责制,行政问责所指向的对象自然应是行政正职即“一把手”,可是,在一般具体行政行为当中,往往是由副职在事发后承担领导责任,正职却没有承担起与其权力对等的领导责任;另一方面,只处理有问题的直接当事人,而对其负有相应过失责任的上级领导却不问责。四、 怎样问责:行政问责制度体系1、 基于权属关系的内部问责,主要是由上级领导机关对负责人的追究制度2、 行政体系内的专门机构的问责,如监督、审计机关对责任者的追究3、 行政体系外部的问责,如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等4、 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大的监督

自考中国政治制度重点笔记归纳

1、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2、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国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全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5、列宁指出国家问题是关系到全部政治生活的根本问题。

我国有三大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政治制度,即政治体制。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阶级专政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总和。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又一基本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是指中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区域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逐步建立起来。这种制度是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有机构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由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广大人民掌握政权、对反对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实行专政的政治制度。它与历史上所有剥削阶级类型的政治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它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即占人口最大多数的劳动人民享有民主,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它的领导力量是工人阶级政党,它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1、 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扩展资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时代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参考资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坚定中国自信,迈向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开创新境界述评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知识点归纳廿氏春秋阅2075转122018-08-22分享收藏一、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一、夏商的政治形式1、早期“国家”的出现:(1)时间与地区:距今大约五千年前,随着农耕经济的发展,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原始居民开始迈入早期国家起源的历史阶段。(2)标志:金属器具的使用、贫富分化的产生、文字的成熟、城的出现和礼制的初步形成。(3)政治形势:传说中的黄帝以战争手段平定四方,安抚万民,又分置官员,确定了初步的政治管理秩序。2、夏商政治文化:(1)夏朝:王位世袭制的形成,政治权力由“传贤”演化为“传子”,“家天下”的制度由此开始,宗族关系从此成为基本的政治关系。(《礼记》中记录了孔子的一段话,其大意是:往古的“大同”时代,“天下为公”;现在的“小康时代”,则是“天下为家”。这说明了从“天下为公”到“家天下”的大致演化过程。)(2)商朝:商代贵族以血缘为纽带,实行宗法制;神权和王权的密切结合。二、西周分封制1、前提:在牧野一战中,周击败了商王朝的军队主力,建立了西周。2、内容:(1)周武王将子弟和功臣分封于各地,使他们成为各领一方的诸侯。(2)诸侯的权力与义务:诸侯国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3、分封对象:子弟、功臣和亲周的商朝旧贵族。4、评价:西周的分封制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随着实力的变化,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从而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5、瓦解:受封的诸侯权力较大,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实力的不断增强,王权衰弱,分封制走向崩溃。三、西周的宗法制1、渊源:有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2、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3、实质:是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一种等级制度。4、核心:嫡长子继承5、内容:(1)同宗族内部最高权力地位的传承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原则;(2)确立大宗、小宗的体系;(3)形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级。6、特点:(1)按照血缘宗族关系的亲疏来分配政治权力;(2)将血缘关系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是“国”和“家”的统一。7、维护工具:礼乐制度8、影响(评价):(1)积极:在当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地位,有利于政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对后世,使人们形成了一种孝悌观念,利于培养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2)消极:对中国封建社会来说,中国封建政治呈现宗法色彩,表现为等级制、绝对的君臣隶属原则、极端的皇权主义、亲贵合一、裙带作风、反智主义倾向等。二、走向“大一统”的秦汉政治一、“六王毕,四海一”1、统一条件:客观上:(1)政治:长期割据战乱,百姓渴望安定和平,统一是人心所向。(2)经济:生产力水平逐渐提高,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实力最强。(3)思想:法家的思想强调统一和中央集权,对秦的统一起了促进作用。主观上:个人:秦王嬴政雄才大略、善于用人。2、统一经过:从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国相继攻灭了东方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持续数百年的战乱,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秦王朝。3、版图拓展:(1)北方:将军蒙恬率军北击匈奴,收回了河套地区;修筑长城和“直道”,加强北部边防。(2)南方:开凿了沟通湘水和漓水的灵渠,统一岭南,设置郡。(3)西南:在西南夷,开辟“五尺道”,并在其中部分地区任命官吏。这是该地区进入中原统一政权版图的开始。4、意义:不仅扩大了统一帝国的规模,而且推动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二、海内为郡县1、实行: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确定以郡县制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2、结构(内容):(1)“郡”是直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区划。“郡”设郡守、郡尉、监狱史等职官,分掌行政、兵事、监察职责。(2)“县”隶属于郡。(3)设置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同级地方行政机构称为“道”。(4)“县”级以下有“乡”、“里”两级地方基层行政机构。(5)负责地方治安并兼管公文传递的“亭”。3、特征:郡县制与周代以来“分土建邦”的分封制相比较,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郡县长官一概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4、意义:郡县制的建立,是中央集权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5、汉代地方制度:西汉王朝继续推行郡县制。汉初曾分封诸侯王而形成“郡”、“国”并存局面,后逐步消除与中央抗衡的地方割据势力,使“大一统”政体更为巩固。三、百官公卿1、秦朝中央政权的基本结构:(1)皇帝制:秦王嬴政采用“皇帝”称号,自称“始皇帝”,并确立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总揽全国政治、经济、军事大权,并世代相传。(2)三公九卿制:①“三公”:丞相——协助皇帝处理政事;太尉——主管军事;御史大夫——丞相的助手,负责监察系统。②“九卿”:奉常——主管宗庙礼仪和教育事务;郎中令——主管宫廷警卫;卫尉——主管宫门屯卫;太仆——主管宫廷舆马;廷尉——主管司法;典客——主管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宗正——主管皇室事务;治粟内史——主管国家财政;少府——主管皇室财政。(3)朝议制度:“三公”与诸卿以“朝议”等方式讨论国家军政要务,成为皇帝裁决的依据。这是在君主专制制度之下减少决策失误的有效途径。但是秦始皇晚年,朝廷大臣参与议政的制度遭到破坏。2、历史影响:(1)积极: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的基础。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政治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2)消极:秦王朝依靠皇帝的专制权威,加强了对人民的压榨,使人民的处境日趋恶劣,造成阶级矛盾迅速激化。秦王朝统治十几年后土崩瓦解。3、西汉的官僚制度:(1)继承:西汉王朝大体沿袭了秦王朝的官僚制度,历史上称此为“汉承秦制”。(2)发展:汉武帝时设置十三部刺史和司隶校尉,加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这对国家政权的巩固,防止地方分裂势力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三、君主专制政体的演进与强化一、法令出一1、创立:秦始皇确立的“皇帝”制度为历代王朝所继承。2、特点与演变:(1)皇帝有天下独尊的地位,集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国家的法律、政策,都决定于皇帝一人的意志。(2)在君主专制体制下,皇权带有独断性、随意性的特点,往往影响封建国家一系列重要的政治决策。国家变成一个人的国家,政治成为一个人的政治。(3)后来,历代官僚体制虽有所变化,但是都以维护皇权、服务于皇帝为基本原则。(4)君臣关系,实质上是“主子”和“奴才”的关系。二、君权和相权1、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国古代王朝的丞相或职务相当的高级官员,他们是帝王的政治助手。在执政过程中,帝相之间难免发生矛盾,希望有所作为的帝王往往采取限制相权的方式独揽行政大权。2、历代限制相权的措施:(1)汉:①汉武帝频繁更换丞相。②汉武帝特意从身份地位的士人中破格选用人才,参与国家政治中枢的主要决策,让他们能够随侍左右,参议要政。皇帝亲自任命和直接指挥的高级将领也往往参议机要。于是,与以丞相、御史大夫为首所构成的官僚机构“外朝”相对应的“中朝”(又称“内朝”,由皇帝左右的亲信近臣构成)得以形成。“中朝”在宫廷之内对重要政事先做出决策。(2)唐:措施: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三省,尚书省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唐初,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当时,在门下省还设政事堂,作为三省宰相共同议定军国大政的场所。后来,凡参加政事堂议会的其他官员,身份也等同于宰相,相权实际上有所分散。(3)宋:设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为行政机构,长官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职务相当于宰相。为了分散宰相的权利,曾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设枢密院,管军事,长官为枢密使。设三司以总理财政,长官为三司使。(4)元:元朝中央政府的组织大都沿用宋制。3、历代帝王限制相权的目的:(1)防范宰相擅权。(2)力求加强统治、提高行政效率。(3)弥补政事繁多而宰相才干不足的缺陷。三、中国古代王朝的监察体制1、演变:(1)秦朝:监察机构的设置,在秦代已经受到最高执政集团的重视。在中央政府和郡一级行政机关内,都有专门负责监察的官员。(2)汉武帝时代: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称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政治,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3)西汉时期:中央行政机构的监察主要由御史大夫属下的官员承担。御史大夫的地位仅次于丞相,御史大夫主管的机关是当时最主要的监察机构。(4)唐代:御史台定期到京都各监狱视察执法情况。(5)宋朝:提点刑狱司是专职监察邢狱的官员。(6)元朝:规定人命重案以公文移送御史台,由监察御史复按。御史在纠举官吏时,可以采取拘捕、审讯甚至先斩后奏等手段。2、评价:(1)积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执政,防止官员贪污腐败。(2)消极:专制制度的本质决定了监察体制的实际效能必然是有限的。监察官员并不代表社会履行职责,而只是帝王的耳目和工具。监察官员乃至监察机构贪赃枉法的情形司空见惯。四、选官制度的历史变化1、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进: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进大体经过了“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阶段。2、主要选官制度:(1)“世官制”:将官职限定在贵族范围内,由贵胄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2)“察举制”:①含义:则是由官吏察访合适的人才向中央推荐,最后由中央予以任用的选官制度;②演变:魏晋南北朝时期,以九品官人法为基础选拔官吏。九品官人法又称九品中正制。地方行政部门设置“中正”,对当地人物的德才进行评定,区别高下列为九等。“中正”所评定的品级,成为授官的依据。③评价:察举制度虽然在当时看来比较完善,但是无论从考选的对象和内容,还是从考选的方式和程序来看,都体现出封闭的特征。其形式都是以官举士,权操于上,百姓不得参与,民意无从体现。(3)“科举制”:①含义:考试的选官制度。(从隋朝创立科举制开始,科举制成为历朝主要的选官制度。)②评价:A. 进步性:a.破除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情形,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b.提高了行政效率;c.有益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d.以严格的考试作为选官方式,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也有一定的合理性。B. 局限性:a.科举考试的科目及内容,大都不出儒学经义的范围,特别是明清时期的八股取士,选拔的多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的人;b.科举制其实是一种将知识分子引入统治集团,且被最高掌权者控制的制度。五、行省的设置1、地方行政区划的变迁:(1)秦汉地方行政区划主要有郡、县两级,后来在郡之上又设立了州。(2)唐代为道、州、县三级。(3)宋代的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则为路、州、县。(4)元代的地方行政区划依次为行省、路、府、州、县。(5)元后,我国依然沿用行省的设置。2、行省的设置:(1)创立:元代确立了以中书省作为地方常设行政机构的制度。(2)内容:全国分设十个行中书省(行省),即陕西行省、甘肃行省、辽阳行省、河南江北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湖广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岭北行省。在这十大行政区域之外,还有两个单列的行政区划,一是中书省直辖的“腹里”,一是宣政院管辖的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3)管理:①行省成为最高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行使权力时受到中央的节制。②各行省的重大民政事务必须呈报中书省,军政要务则需呈报枢密院。③没有来自中央的召旨,行省官员既不能更改赋税征收制度,也不得调动军队。④此外,行省官员还要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⑤为了保证行省官员尽职尽责,中央以监察机构进行监督,同时还采取省官互迁等形式加以控制。(4)宣政院:元代管理全国佛教和藏族军民政教事务的中央官署。(5)评价(意义):行省的设置,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后世影响深远。四、专制时代晚期的政治形态一、内阁制度的形成1、背景:(1)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史上丞相“专权乱政”、妨碍皇帝行使权力的教训,正式下令罢除丞相职位,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并且明确宣布成为定制。丞相制度永远被废弃。(2)朱元璋废除丞相职位,达到了高度集权的目的,然而又导致了繁杂的政务集于皇帝一身的弊端。2、确立:明成祖朱棣设立内阁制,以内阁作为皇帝处理国政的助理机构。3、职权:(1)内阁起初以官位较低的官员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当值,后来入阁官员的权势和地位逐渐提高。(2)内阁是皇帝为加强专制而建立的政治机构,然而它始终没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终不是中央以及正式的行政机构,其职权范围始终不明朗,不能正式统率六部百司。4、影响:加强了皇权;后以司礼监的太监予以牵制,宦官参政,妨碍阁权,甚至控制内阁,是导致明代政治日益黑暗的重要原因。二、军机处1、军机处的设置(1)设置:①原因:清朝雍正年间,为适应西北军务的需要,始设军机房,不久改名军机处。②权力:由单纯处理军务逐步扩大到处理其他政务。(2)地位: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3)特点:①军机大臣均由皇帝钦定,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跪受笔录、上传下达),因而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②军机处机构简单,人员精干,有官而无吏,办事效率较高。③地处内廷,外界干扰少,但政治决策封闭性的特征也更为明显。(4)影响:①军机处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制度,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顶峰。②其建立与密折制的推行,明显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行政效率。2、明清以来的政治趋势:中央集权逐步加强,而地方的政治自主性和能动性则越来越受到压抑。三、清朝的边疆政策1、概况:清朝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统治者为稳定和巩固国家疆域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近代中国的版图在这一阶段基本奠定。2、清朝边疆政策的基本原则:尊重各民族的社会习俗和宗教信仰,笼络各民族的上层分子;大事集权,小事放权,因地制宜进行行政管理。3、作用:安定了边疆地区。4、清朝疆域:18个省,5个将军辖区(伊犁将军辖区、乌里雅苏台将军辖区、黑龙江将军辖区、吉林将军辖区、盛京将军辖区),2个办事大臣辖区(西藏办事大臣辖区、青海办事大臣辖区)。5、主要机构:清朝中央设有主管边疆的民族事务机构——理藩院,其地位与六部相同。(理藩院起初只是管理蒙古事务,后来也负责新疆和西藏的行政、赋税、兵刑、户口、宗教等事务。)6、重大举措:(1)对于边疆地区的交通建设和军事防卫,中央政府也给予了特殊的重视。(2)清朝对蒙古、西藏和新疆地区的统治,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7、影响:(1)有利于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2)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促进当地少数民族汉化。(3)有利于巩固中央的政治。8、“改土归流”(1)实行:元代在西南地区(主要指云南、广西、贵州、四川南部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当地贵族的首领称为土司。)(2)改土归流:①从明代开始,已经出现废除土司以实行流官统治的做法。(第一个:明成祖、贵州的一个土司)②到了清代,特别是雍正年间,在西南地区大规模实行“改土归流”。③乾隆时期,大部分土司被废除,改为流官统治。(3)影响:大大强化了中央政府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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