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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犯罪学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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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犯罪学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犯罪学2005年版本的复习资料1、狭义犯罪学2、广义犯罪学3、犯罪学4、犯罪现象5、犯罪原因6、犯罪对策7、认识犯罪8、刑事政策学9、社会学10、刑事侦查学11、研究方法12、犯罪学的研究方法13、方法论14、现场调查法15、现场实验法16、现场观察法17、社会调查法18、全面调查19、抽样调查20、典型调查21、个案调查22、访谈法23、问卷法24、文献法25、统计研究法26、犯罪研究方法27、犯罪研究方法论28、系统29、定性研究30、定量研究30.1微观研究30.2宏观研究31、总体32、样本33、分类抽样34、等距抽样35、整群抽样36、非随机抽样37、偶遇抽样38、判断抽样39、配额抽样40、滚雪球抽样41、实验研究42、实验室实验法43、模拟实验法44、现场实验法45、观察法46、参与观察47、非参与观察48、比较分析法49、封闭式设计50、半封闭式设计51、开放式设计52、统计分析法53、描述性分析54、解释性分析55、犯罪现象56、公共利益57、群体利益58、犯罪数量59、发案数60、判决数61、犯罪率61.1、明数61.2、暗数62、绝对暗数63、相对暗数64、犯罪成员状况65、犯罪组织形式66、犯罪方式67、犯罪区域68、犯罪地点69、犯罪时间70、犯罪类型结构71、犯罪后果72、犯罪动态73、犯罪的起伏律74、犯罪的消长律75、犯罪的辐射律76、典型调查77、个案调查78、犯罪人79、犯罪行为机制80、机制81、犯罪根源82、犯罪原因系统83、犯罪原因等级84、犯罪动力85、犯罪社会心理学理论观点86、犯罪的社会原因87、社会化88、犯罪的个体原因89、犯罪的心理因素90、认识91、规范意识92、犯罪动机93、性格94、精神病95、人格障碍96、智力障碍97、犯罪被害人98、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99、被害的诱发性100、被害的易感性101、被害的受容性102、被害数量103、被害死伤率104、被害后果105、再次被害106、被害条件107、犯罪预测108、犯罪结构109、犯罪手段预测110、犯罪预测的方法111、相关推断法112、对比类推法113、犯罪意向调查推测114、犯罪预防115、疏导性预防116、预防犯罪的直接方法117、预防犯罪的间接方法118、情境犯罪预防119、人力防控120、自然人犯罪121、因素的释能性122、因素的复杂性、综合性123、结构的系统性、层次性124、基本范畴125、犯罪因素126、犯罪原因系统127、犯罪产生的历史根源128、犯罪产生的犯罪个人因素129、社会结构130、文化131、人文性132、社会环境133、自我意识。134、需要135、心理状态136、犯罪人的心理状态。137、初犯年龄138、精神障碍139、无责性被害人140、有责性被害人141、既然被害人142、潜在被害人143、机会性被害人144、直接被害人145、间接被害人146、轻浮型被害人147、疏忽型被害人148、轻信型被害人149、暴躁型被害人150、怯懦型被害人151、贪婪型被害人152、纵欲型被害人153、孤独型被害人154、抑郁型被害人155、挫折型被害人156、流动型被害人157、职业型被害人158、一次性被害人159、重复性被害人160、多次被害人161、犯罪被害现象162、被害人的生活方式特征163、心理学的人格。164、被害人的身体创伤16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166、被害人的精神创伤167、被害人的反应168、主动顺应。169、被动顺应170、表面顺应171、认同型转换172、堕落型转换173、双重角色型174、暴力循环型175、经验判断法176、比例推断法177、意见交换178、意见测验179、意见汇总180、专家调查法181、时间序列分析预测法182、水平型模式183、趋势型模式184、季节变动型模式185、周期变动模式186、平均法187、算术平均法188、简单算术平均法189、加权算术平均法190、因果分析预测法191、堵塞性预防192、改造性预防。193、预防方法。194、遏制方法195、社会整合196、物防197、技防:1、犯罪学的作用?2、论述:犯罪学的学科性质?3、论述: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4、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5、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区别?6、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联系?7、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8、犯罪学与社会学的联系?9、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的区别?10、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的联系?11、商品经济和私有经济对犯罪有哪些影响?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含义?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原则?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和任务?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义?17、采用现场实验法应注意什么?18、统计研究法的研究内容?19、犯罪学研究的基本步骤?20、关于犯罪预防,边沁提出哪些主张?21、龙勃罗梭对刑罚制度提出了改革建议?22、犯罪学创立时期的犯罪学思想总结?23、实证派犯罪学与古典犯罪学在关于犯罪的研究和理论观点上的区别?24、现代犯罪学的研究概况?25、犯罪社会学居于主导地位?26、系统的三个特征?27、系统的观点?28、犯罪研究的基本原则?29、实验研究法的运用应遵循的要求?30、访谈法的分类?31、问卷的格式包括三种?32、犯罪现象的社会性?33、犯罪人的年龄与犯罪的关系?34、犯罪方式的特征?35、犯罪区域的主要特征?36、犯罪现象的发展演变?37、特定的社会变迁与经济进程,会对不同制度的国家的犯罪现象发生相同或相似影响,应怎样理解?38、犯罪的起伏律表明什么?39、犯罪的消长律表明什么?40、犯罪的辐射律表明什么?41、研究犯罪人的意义?42、犯罪人人生观的基本特征?43、犯罪人的性格特征?44、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认为,违法犯罪少年的家庭的特点?45、犯罪行为的特征?46、试述犯罪行为机制?47、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与刑法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有何区别?48、犯罪行为与犯罪现象的关系?49、犯罪行为与犯罪动机的关系?50、如何理解犯罪原因?51、犯罪学上的饱和状态分四个阶段?52、对犯罪原因研究的意义?53、犯罪原因系统的构成要素?54、具体犯罪产生的原因内容?55、犯罪原因系统中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56、消除和转移犯罪动力的根本途径或方法?57、犯罪社会原因的特点?58、研究犯罪社会原因的意义?59、重性精神病人的特点?60、变态人格的特征?61、迟滞的四个级别?62、怎样理解犯罪被害人的概念?63、试述犯罪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关系?64、犯罪预测的作用?65、犯罪预测的内容表现在哪些方面?66、犯罪预测所依据的原理?67、犯罪预防概念说明的问题?68、犯罪预防的重要性?69、犯罪预防的可能性?70、犯罪预防的原则?71、犯罪预防实践体系构建应树立的观念?72、犯罪预防实践体系的构建应抓的问题?73、对城乡结合部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74、如何开展“三抓三促”工作?75、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指出预防犯罪应从哪些措施着手?76、三级犯罪预防理论模式的三个层次?77、采取情境犯罪预防措施的目的?78、犯罪防控系统分为三个层面?79、宏观性预防?80、犯罪与腐败的关系?8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82、常用的技防措施有几种?83、公寓式管理的具体类型?84、人力防控系统的整体的构成内容?85、个体的自我防范-被害预防?86、刑罚的预防犯罪功能?87、罪犯改造的政策与方法?88、罪犯改造工作中综合治理?89、对刑期届满人员回归社会过渡期的政策与措施?90、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安置?91、在刑事司法中,增强特殊预防的效果?92、加强对犯罪分子易涉足场所的管理控制?93、公寓式管理的作用?94、公寓式管理的具体方法?95、贵重物品标刻的意义?96、限制犯罪工具和手段的预防措施?97、社区预防?98、学校预防?99、家庭预防?100、社会发展方面,要注意解决各种社会问题?101、文化的功能?102、经济方面要注意解决哪些问题。10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104、强化教育手段?105、日常行为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三个因素的集合体?106、当代国外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的共同特征?107、当代犯罪学派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108、实证犯罪学派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109、古典犯罪学派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110、改造性预防的形式?111、堵塞犯罪行为的方法?112、疏导性预防的方法?113、专家调查法应用于预测的优点?114、经验判断法的优点?115、反映犯罪结构的数据主要有哪些?116、犯罪预测同犯罪对策、犯罪预防规划之间的关系?117、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再次被害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18、犯罪后的报复原因?119、具有变态人格的人的违法犯罪与一般人相比的区别特点?120、犯罪人的性格与其他人相比的区别和特点?121、影响犯罪的心理因素?122、社会化的内容?123、各种不同类型的家庭状况对犯罪的影响?124、家庭的功能?125、社会主义时期家庭功能发生变化的表现?126、文化与犯罪的关系?127、社会制度与犯罪?128、挫折攻击分两类?129、受挫折后是否会引起攻击行为由四种因素决定?130、亚文化论?131、多因素论研究的意义和缺陷?132、从犯罪现象看,对其发生作用的犯罪外力有两类?133、犯罪原因系统的构成要素?134、按照功能划分,犯罪原因系统分为两类?135、犯罪现象原因的基本范畴?136、犯罪原因的基本范畴?137、广义犯罪原因中的犯罪直接原因、犯罪条件和犯罪的相关因素对犯罪的作用?138、暴力犯罪的犯罪行为机制?139、犯罪学研究犯罪行为机制的重要意义?140、犯罪人的社会地位特征表现为?141、犯罪人的人际关系特征表现为?142、女性犯罪率低于男性的原因?143、犯罪人的智力特征?144、犯罪人的意志特征?145、犯罪人的兴趣特征?146、犯罪人需要的特征?147、犯罪人的情感特征?148、犯罪人的人格特征?149、犯罪人的认知特征?150、犯罪人的文化特征?151、犯罪人的道德观特点?152、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确立市场经济后的犯罪状况?153、自1978年以来的20年间腐败呈现出的特征?154、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犯罪状况?155、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从总体上看是个整合的社会,表现为?156、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犯罪状况?157、现代社会犯罪与传统社会犯罪的量与质的不同?158、犯罪的起源?159、依据不同的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分类依据?160、现代犯罪学隐案的研究表明?161、我国犯罪统计中存在着隐案问题?162、个案调查与典型调查的不同之处?163、乱数表抽样法的操作方式?164、犯罪研究方法的特征是综合性和系统性。165、现场观察法的优点?166、犯罪学与心理学的区别和联系?167、犯罪对策的研究内容?168、犯罪学在制定和完善刑事政策和法律方面的作用表现在?169、犯罪学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预防提供理论依据的作用体现在?170、有关犯罪学学科性质的研究观点?只有提纲,冒得答案

现行的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然性,它是在“垂直”维度的政策指导下建立的,是在政治革命的大背景下发生的。在这一背景下任何理论的断裂式突变都是可能的,甚至是必须的。现在的学术界已经缺乏革命时期那种“垂直”维度的政策,也没有从总体上一揽子推翻某一基础性命题的能量。任何犯罪论体系的引入都应当注重“水平”维度的政策作用,即应当在域内与域外之间、理论与实务之间、不同学派之间、要引进的犯罪论体系内部进行广泛的“沟通”与“商谈”,通过学术市场自身的力量最终确立新的犯罪论体系。一、 关于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备受刑法学界重视的理论问题。犯罪构成理论的提出,是罪刑法定主义在刑事定罪问题上的一种体现。德国的费尔巴哈首先把犯罪构成作为一个刑法上的概念加以使用,并将自己的思想观点融入了他参与制定的1813年的《巴伐利亚刑法典》。该刑法典第27条规定:“当违法行为包括依法属于某罪概念的全部要件时,就认为它是犯罪。”这以后,关于犯罪构成及其要件就一直成为有关理论界反复讨论的问题。20世纪初,对犯罪构成理论作出最大贡献的是德国学者贝林格。贝氏强调,必须以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概念为中心来建立犯罪的概念,即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任的并对此有适合的处罚规定和满足处罚条件的行为。其后,麦耶尔将贝氏的犯罪概念简化为:犯罪就是符合构成要件、违法而归责的事件。尽管贝氏理论受到了后来的新构成要件论者、目的行为论者等的批判,但“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行为”是得到广泛承认的犯罪概念,“构成要件-违法-责任”三段论体系是最普遍流行的犯罪论体系。关于犯罪构成,贝林格认为,“构成要件,从狭义上说,就是表明犯罪类型轮廓的全部要素(特别构成要件)”,是犯罪类型的外部轮廓,是纯客观的,记述性的,不包含任何价值判断的东西。麦耶尔原则上赞同贝林格的观点,同时又认为,“实际上在法律上的构成要件当中,可以发现有规范的要素和主观的要素……构成要件有外部的(客观的)构成要件和内部的(主观的)构成要件”。但是他又认为,内部的(主观的)构成要件是属于责任的问题,应把它从构成要件的符合性中排除出去,而把构成要件符合性限定为法律上构成要件的客观要素的符合性。日本学者小野清一郎赞同贝林格和麦耶尔的“构成要件-违法性-责任”的犯罪论体系及以此为基础构成的犯罪概念,但他认为,仅把构成要件的实体看成是“犯罪类型的轮廓”是不够的,构成要件应该包括行为人、行为、行为客体、行为的情况、行为的结果等因素。他又认为,行为,作为伦理评价的对象,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动态过程,所以,应作为一个主客观相结合的整体来把握,可以把行为分成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①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之外,美国刑法的犯罪定义由各具特点的要件构成。带有普遍性的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行为、犯罪心理、犯罪结果、因果关系、情节和刑罚。其犯罪构成理论具有双层次性:实体意义上的和诉讼意义上的犯罪要件。实体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要件是包含在犯罪定义之中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心理,犯罪定义之外的责任条件和政策性危害则是诉讼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要件。[3] 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刑法理论皆不相同,苏联刑法理论中有具有自己特色的犯罪构成理论。20世纪20年代中期,苏联开始形成犯罪构成理论。特拉依宁提出,“有一条基本原则始终是不可动摇的,即行为只有符合分则罪状规定的犯罪构成才能受刑事惩罚。”[4]皮昂特科夫斯基把犯罪构成分为:“(1)一定的犯罪主体;(2)一定的犯罪客体;(3)犯罪主体行为的主观方面的一定特征;(4)犯罪主体行为的客观方面的一定特征。”[5]从30年代后期到50年代中期,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得到确立。1938年出版的由全苏法学研究所集体编写的供法律高等院校使用的《刑法总则》教科书,其中的犯罪构成理论全面论述了犯罪构成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客体这四个要件。1946年,特拉依宁出版《犯罪构成的一般学说》一书,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犯罪构成的概念、意义和犯罪构成理论的内部体系结构。1954年和1955年,《苏维埃国家与法》杂志又组织了一次全国范围的关于犯罪构成问题的讨论。至此,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定型为独具特色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1)犯罪构成是社会危害行为(犯罪)特征的诸要件的总和。这些要件是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的主观方面。(2)犯罪客体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它分为一般客体(一切犯罪都侵害的客体)、同类客体(一定种类的犯罪所共同侵害的客体)和直接客体(每一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客体)。(3)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危害社会行为的客观特征,包括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犯罪的结果,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此外,还有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等。(4)犯罪主体,即达到一定年龄的、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5)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在危害社会的行为中表现为故意或过失的罪过。此外,还有目的、动机等。(6)每一犯罪行为都是一定的危害社会的客观特征和主观特征的统一。②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最初是移植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50年代后期犯罪构成理论遭到全面否定,直到1978年以后刑法学界才重新开始讨论犯罪构成的理论问题。虽然一些学者提出要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构成理论,我国的犯罪构成理研究也取得了较丰硕的成果,但时至今日,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基本架构与苏联犯罪构成理论的基本架构仍基本上是一致的,即认为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其中的理论性发展是认为犯罪构成是一个有机整体,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是这一有机整体的四个基本的子系统,其中每个子系统又有各自的复杂结构,自成系统。[6] 二、 犯罪学理论对犯罪构成的避弃 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的核心理论。但是,犯罪学理论界一直有意避开对犯罪构成的研究。如,“我国犯罪学教科书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系,有两种样式:一种是没有对具体类罪进行分析而仅从宏观视角对犯罪作纵向研究:面对犯罪现象,追索犯罪原因,寻求犯罪对策(惩治罪犯和/或预防犯罪)。另一种是将上述内容作为总论,并增加对具体类罪的分析作为分论(特论)。”[7] 仅以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对策为研究对象,不仅教科书如此,其它犯罪学著作也大都不涉及犯罪构成问题。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犯罪学家一直强调犯罪学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有着很大的区别。“两种定义的不同点主要在于是否内含‘刑事违法’要素。这是由学科本身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刑法学的主要任务是确定犯罪的法律特征即法律上的构成要件,刑事违法性在法治社会是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依据,罪和刑都由法律明确规定是刑法的首要基本原则。然而,刑事违法性这一刑法学上的犯罪特征对犯罪学并不重要,因为犯罪学并不为处罚犯罪人提供法律论证。犯罪学不研究如何依法处罚犯罪,只专注为什么会实施犯罪以及如何防止犯罪,这两项内容都不必也不应局限于现行法律。就是否内含刑事违法要素这一区别在逻辑上得出的结论是:犯罪学的犯罪概念在外延(表现为时、空两维)上大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8]这样的理论区分当然是正确的。但是,犯罪学与刑法学在犯罪概念定义上的不一致,不应该成为犯罪学研究中丢弃犯罪构成问题的理由。并且,从犯罪原因研究进到犯罪防控研究虽是一条顺理成章的路径,但从犯罪构成的分析进到对犯罪防控的探讨,也应该是一条可行之路。 在我国,关于犯罪防控的研究,可以说是与我国的犯罪学研究同时兴盛起来的,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我国犯罪防控理论,最初是针对1980年前后青少年犯罪极为严重的状况提出来的。1979年6月,中宣部、教育部等八个部门共同向中共中央呈递《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提出:“必须实行党委领导,全党动员,书记动手,依靠学校、工厂、机关、部队、街道、农村社队等城乡基层组织来进行教育。全党都来关心、重视做好青少年的工作,把它作为一项迫切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这个报告得到了中共中央的肯定。同年8月,中共中央以当年第52号文件形式批转这个报告,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当时青少年犯罪状况的严重性,并提出了五项对策性措施。这些综合性的犯罪对策措施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的最初内容。1981年5月,中共中央主持召开了

长期以来犯罪学者对于犯罪学研究范围的争议和探讨,焦点并不是主要集中在犯罪学研究所指向的具体对象上,而是如何对其进行更深入研究的问题上。包括研究的方法和犯罪学研究的范围。1犯罪学研究的方法犯罪学是以客观存在的社会危害事实为研究依据。是一门实证科学,是观察、分析、试验、归纳、总结的学科。犯罪学研究过程中,应当坚持“价值中立”原则,在资料收集、分析阶段,观察研究客体的客观特征应当排除研究主体的主观好恶。惟此才能全面、精细、真实地获得对客体地了解。“价值中立”原则对犯罪学研究方法具有重要意义。但这决不意味着犯罪学的研究要完全摒弃价值判断。价值中立应体现在犯罪学的认识论上,而在实践论上应该坚持价值涉入,这是由犯罪学研究对象所决定的。犯罪学研究的事实不管是否被刑法规定为犯罪,作为一种社会法律现象,都离不开法律的评价。离开了法律特别是刑法的评价,人们所有的行为都无所谓犯罪。对犯罪学的研究必须摒弃极端的“反法律主义”倾向。甚至,可以从刑法的研究成果中得到启发,找到解决犯罪学理论问题的途径。2犯罪学研究的逻辑起点笔者认为,确定犯罪学的研究范围应该首先界定犯罪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明确犯罪学的研究起点是犯罪学研究的基础性问题,对犯罪学的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对犯罪学的学科性质进行深层探索,有利于强化犯罪学学科的独立性,从而有利于发挥犯罪学学科的特定功能。2.1犯罪学研究起点的确定明确犯罪学的研究起点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对于什么是犯罪,向来既存在刑法学定义和犯罪学定义之争。“其间的差异,决定了研究者到底是把犯罪单纯看作一个法律现象,还是一个包括法律现象在内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刑法学定义应该说是确定的。因为我国刑法对犯罪的法律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将犯罪认定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触犯刑罚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是刑罚理论的通说。而对于犯罪学上的“犯罪”与刑法学上的“犯罪”,理论界存在“等同说”、“包容说”和“交叉说”三种观点。笔者曾倾向于包容说,认为犯罪学所研究的犯罪,不仅包括法定犯罪,还包括一些未被法律规定为犯罪的社会越轨行为等。但经过深入思考,笔者现在则赞同“交叉说”,因为在一个国家的刑法中,处于政权统治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有时会规定一些本质上并不触犯“道德情感”、“价值观念”的犯罪情形,我们称之为“行政犯罪”,而这类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完全是出于行政目的的需要,并且在刑法中的存在是具有暂时性和受政策影响性的,应该说,这类犯罪是不应该被列入犯罪学的研究范畴的。一般的犯罪学教科书认为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犯罪”的内涵。因为注意到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仅是刑法中的犯罪行为,甚至包括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等。为解决犯罪概念的冲突问题,将犯罪的概念区分为犯罪的法律定义和犯罪的社会学定义或区分为狭义的犯罪概念和广义的犯罪概念。笔者认为,这种着眼于“犯社会科学学科研究法学研究罪”概念,并以刑法中的犯罪规范作为参照物,来划定犯罪学的研究范围,实质是将犯罪学作为刑法学的辅助研究学科。这不利于犯罪学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成果的深入,不利于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发展。犯罪学和刑法学应当各司其职,前者是观察社会中与犯罪相关的现象的存在并发现其发展变化规律的学科。后者是以国家名义对前述现象在价值上作出判断,并赋予相应的后果,以实现防卫社会的目的。犯罪学是以犯罪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只有研究犯罪现象本身如何生成,才能将犯罪和一般违法区别开来,进而才能科学定义犯罪的内涵。2.2从社会规范的角度探寻犯罪学的研究起点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依赖于一定的规范或秩序。笔者认为,犯罪学的研究应当从人们遵守规范的情状出发。我们可以将规范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本规范或法律规范,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规范。这些规范主要是关于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规范。二是非基本规范或道德伦理规范,这是促使社会更加和谐、良性发展的规范。这些规范是保护除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以外法益的规范。第一种情况是人们的行为完全合乎法律和伦理道德。第二种情况是一般违法行为和越轨,如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乱伦、通奸等。关于越轨,涂尔干将之视为一种反道德、反社会的行为。第三种情况是犯罪。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犯罪不仅仅包括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还包括由于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没有完全符合犯罪构成不成立犯罪的情况,但行为结果却是和犯罪结果一样无价值的情况,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等。我们可以将前一种犯罪定义为法定的犯罪,是符合刑法犯罪构成要求的行为。后一种犯罪定义为事实的犯罪。事实的犯罪也在犯罪学研究的范畴之内。第四种情况是完全违反规范。规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完全违反规范等于拒绝整个社会,这样的行为主体只能是游离于社会共同体之外的孤独的人,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抽象假设,现实社会中根本不存在。美国学者杰克·D.道格拉斯和弗兰西斯·C.瓦克斯勒认为:“越轨是被社会集团成员们判断为违反他们的价值观念或社会准则的任何思想、感情或行为。”社会学家及犯罪学家们曾考虑过以各种各样的根源作为对越轨行为的可能的解释,这种种根源从天文和地理条件到头脑的内在活动无不包括期间。例如,胡顿、劳伦兹等犯罪生物学派的代表从自然环境和生物机体入手认为“雄性的侵犯行为是生物固有的一种特性”;而杜尔凯姆等社会学家则从社会、社会结构和社会冲突出发,认为“社会整合的加强会使越轨行为减少,社会的解体会使越轨行为增加”;以塞林、林得为代表的一些犯罪学家以“亚文化群”为立足点认为“遵奉亚群体的准则能够导致违反主体社会准则的越轨行为”;以萨瑟兰、林德史密斯等为代表德“异化交往理论”则认为“通过与他人的交往、通过这些人共认的象征意义的形成,可以学会越轨行为”;而以亚历山大、斯托布及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犯罪心理学派则认为“干出越轨之事可能是为了缓解下意识的犯罪感”。对越轨行为之所以发生的解释不胜枚举,这取决于解释主体看待问题的角度的不同。与当今我国犯罪学界主流观点相符,笔者认为越轨或犯罪行为的发生原因是综合性的和复杂的,但在这些共同作用的多重机制中,社会因素的作用是关键性的。因为正如唯物主义“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除少量遗传因素的间接作用外,人的大部分意识乃至性格的形成都是由外界因素的作用而形成的。因此,笔者把越轨行为或犯罪行为发生原因的研究基点定位社会因素的作用。完全合乎法律和伦理道德的行为及行为主体一般情况下不是犯罪学研究的对象,只有在与犯罪和越轨发生关联时才进入犯罪学的研究范围,如被害人。所以在通常情况下,犯罪学的研究范围是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3结论确立犯罪学的研究范围,就可以将犯罪现象从整个社会现象中独立出来。据此,犯罪学的理论体系由静态的关于犯罪与一般违法和越轨的社会结构论和动态的犯罪与一般违法和越轨的转化的社会运行论逻辑展开所构成。犯罪与一般违法和越轨的转化是犯罪学研究的逻辑终点。犯罪学的宗旨是揭示犯罪之迷。如前文所述,犯罪预测即如何对待犯罪,已经是刑事政策的内容,将犯罪预测作为犯罪学的宗旨有失妥当,同时也会导致犯罪学研究负荷过重。犯罪学的研究应当立足于发现犯罪、一般违法和越轨的发展转化规律。具体包括犯罪是怎么发生的、一般违法和越轨是怎么发生的、犯罪与一般违法和越轨之间是怎么相互转化的。总之,确立犯罪学的研究范围,是犯罪学研究的必要前提。犯罪与一般违法和越轨的社会结构论是研究犯罪与一般违法和越轨的发展转化的前提,研究犯罪与一般违法和越轨的发展转化的社会运行论又反过来有利于深化对犯罪与一般违法。和越轨的研究。二者之间成互动关系,从而构建完整的犯罪学理论体系。

浅谈犯罪构成要件对于犯罪的概念,在刑法学和犯罪学上有不同的解释,因此要谈犯罪的构成要件就必须从刑法学与犯罪学两个方面展开。一、刑法学方面刑法上认为,犯罪的概念为: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不仅较为详细的揭示了我国现阶段犯罪的阶级性、社会性特征和法律特征,同时也通过规定但书,将犯罪行为与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区别开来。上述定义是由我国刑法规定的,是一个很具体、实用性很强的概念,它符合我国刑法制定的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实质上也就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公民权利。此定义的研究角度主要是从定罪量刑来说的,它是基于刑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无罪的人免受国家的刑事追究。刑法上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1.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刑法总则条文在规定犯罪的概念时概括列举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分则条文则规定了各个具体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由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集中表现在犯罪对社会关系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侵害上,因此,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成立都不可缺少的要件,只不过不同的犯罪所侵犯的具体客体有所不同而已。由于犯罪对社会关系的侵犯通常通过对一定的物或人即犯罪对象的侵犯体现出来,因此犯罪对象也是许多犯罪成立的必备条件。当然,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其背后体现的仍是具体的社会关系。2.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犯罪客观方面是表明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的要件。说明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特征是多种多样的,概括起来,首先包括危害行为。只有通过危害行为,社会关系才会受到侵犯。犯罪本身就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构成的其他要件其实都是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严重程度的事实特征,因此,危害行为是犯罪构成的核心要件。其次,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即危害行为对社会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如果行为不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不属于犯罪行为。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是任何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犯罪客观方面要件,除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外,有些行为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实施或采取特定的方法、手段实施才能构成犯罪。因此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成为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这些选择要件对某些犯罪的成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与单位,因此,犯罪主体是表明行为必须由什么人实施才能构成犯罪的要件。犯罪主体主要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行为的自然人。除自然人外,单位也可以构成一些犯罪的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自然人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达到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只能成为刑法所列举的某些特别严重犯罪的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称为一般主体。此外,有些犯罪还需要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或职务才能构成,这类犯罪的主体称为特殊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因此,犯罪主观方面是表明在实施危害行为时行为人所抱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要件。犯罪主观方面首先包括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过失。根据刑法规定,主观上既无故意又无过失,即使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罪过是一切犯罪成立所必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此外,刑法规定某些犯罪必须具备一定的目的才能构成,因此犯罪目的是部分犯罪主观方面不可缺少的内容。二、犯罪学方面犯罪概念在刑法学范围内是相当确定的。因为我国刑法对犯罪的内涵-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作了明确规定。从而将犯罪认定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触犯刑法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就成为刑法理论的通说。但在犯罪学理论中,应当如何定义犯罪,则存在多种不同看法。考虑到这些看法的种种缺陷,目前在国内基本得到赞同的是“交叉说”。“交叉说”认为犯罪学中的犯罪与刑法学中的犯罪各自服务于不同的研究目的,他们在内涵和外延上既不相互包容,更不等同,而是存在着一种交叉关系。在内涵方面,犯罪学的犯罪概念以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唯一要素,不受刑事违法性制约;在外延上犯罪学上的犯罪包括绝大多数法定犯罪、准犯罪(如精神病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和待犯罪化的犯罪。这种犯罪定义一般表述为;犯罪是自成体系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独立的客观存在。其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是英美法系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犯罪行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犯罪行为,指犯罪心理以外的一切犯罪要件,也就是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和犯罪情节等。狭义上的犯罪行为指有意识的行为,它由行为和意识构成。犯罪行为是法律予以禁止并力求防止的有害行为,它是构成犯罪的首要因素。2.犯罪意图犯罪意图又称为犯罪心理,是英美法系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没有犯罪意图的行为,不能构成犯罪”是英美刑法的一条原则,它充分体现了犯罪意图在构成犯罪中的重要意义。在美国刑法中,犯罪意图分为以下四种:(1)蓄意,指行为人行动时自觉目的就是引起法律规定为犯罪的结果,或者自觉目的就是实施法律规定为犯罪的行为。(2)明知,指行为人行动时明知道他的行为就是法律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或者明知道存在着法律规定为犯罪的情节。(3)轻率,指行为人轻率地对待法律规定为犯罪的结果或情节,当行动时他认识到并有意漠视可能发生此种结果或者存在此种情节的实质性的无可辩解的危险。(4)疏忽,指行为人疏忽地对待法律规定为犯罪的结果或情节,当行为时他没有察觉到可能发生此种结果或者存在此种情节的实质性的无可辩解的危险。从犯罪意图的内容来看,主要是行为人对于其犯罪行为的一种心理状态,它是构成犯罪的基本因素。3.合法抗辩合法抗辩,又称为免责理由,它具有诉讼法的特点,它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理由加以理性总结形成的,并从诉讼原则上升为实际上的总则性规范。内容包括:未成年、错误、精神病、醉态、胁迫、圈套、安乐死、正当防卫、紧急避难等。犯罪问题是刑法理论的核心问题。无论定罪量刑都与刑法理论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只有科学的分析犯罪的本质属性,认识犯罪产生的根源以及犯罪的概念、特征等一系列问题,才能为正确的理解和应用刑法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但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以及研究目的的差异,造成了犯罪概念在刑法学和犯罪学上的不统一,他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都是相适应的,起到了明确概念的作用。同时,刑法学和犯罪学是密切相关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明确二者不同的同时,也要注意二者的联系。这样才能促使刑法学和犯罪学共同发展,相得益彰这是我整理的,哈哈

自考本科犯罪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嗯刚才江淮分为两大种然后一个是违法一个是盗窃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罪名包括类罪名和分类罪名,狭义的罪名仅指具体罪名。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罪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每一种具体犯罪的名称,是对该种具体犯罪行为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罪名反映了一种犯罪与另一种犯罪的本质区别,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根本界限,在实践中一般也是决定能否按照刑法总则的规定予以数罪并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科学确定和使用罪名对于正确定性,准确量刑,意义重大。罪名一般分为单一罪名和选择性罪名。

犯罪一般分为刑事类和感情类。这两大类包含了所有的犯罪行为。

应该是经济类和刑事类吧!

自考本科犯罪学知识点归纳汇总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啊 10分 最早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他是犯罪的鼻祖,之后他的三个徒弟,具体工么名字我给忘了,“意大利三杰”,贝卡利亚虽是刑法的鼻祖,他的理论也涉及很多犯罪学问题,之后出现很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相结合。具体我就说不全面了! 西方犯罪学有哪些理论 主要有:理性选择理论,犯罪的生物学理论,犯罪的心理学理论,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示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 标签理论,冲突理论与批判犯罪学, 社会支持理论,整合性犯罪理论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 预防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心智不成熟。青少年是介于童年和成年之间的一个阶段,这一时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心理不稳定,对社会现象的认识直观、肤浅,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抵御诱惑能力差;在处理问题时,缺乏冷静的思考和理智的分析,容易走极端,形成错误的结论,导致错误的行为。此外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生理发育期,身体机能的发育成熟对青少年的心理、情绪、行为等各方面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尤其是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同步,导致了心理和生理发展上的不平衡,从而形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生理因素。犯罪学专业的介绍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中国,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形成,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92年4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这一时期,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成为深化改革开放的消极因素和破坏力量。重大刑事犯罪,诸如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团伙与黑社会组织犯罪等都出现了新的特点,并有进一步严重化的趋势,加强犯罪学理论的研究和犯罪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可谓迫在眉睫。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各种犯罪还将发生新的变化,出现新的特点,也还会出现新的犯罪形式。这也为犯罪学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更深的研究课题。 犯罪社会学的主要理论 西方犯罪社会学围绕犯罪原因问题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理论,其中主要有: 1939年由美国学者E.H.萨瑟兰提出。他认为人的犯罪和其他异常行为并非生来就会的,而是通过随异交往学来的。一个人由于与有犯罪倾向的个人或群体之间经常和密切交往,通过文化传播过程学会了犯罪。犯罪的可能性取决于他的年龄,与别人接触的强度,以及与守法者和违法者接触的比率。西方学者还从社会冲突、等方面解释犯罪行为。苏联的犯罪社会学肯定社会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并致力于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 犯罪学讲什么的??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相关的犯罪研究也会发表社会与 *** 对犯罪标准和反应。犯罪学属于行为科学,特别着重于社会学和心理学层面上的研究,和法律、法学一样。在1885年,意大利的法学教授加罗法洛(Raffaele Garofalo)创造了“犯罪学”这个专有名词(即意大利语中的“criminologia”),约同一时间法国人类学者托皮纳德(Paul Topinard)首次应用犯罪学于法国(即法语中的“criminologie”)。 把犯罪和犯罪者作为整体进行分析综合研究,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称犯罪原因学,也就是狭义的犯罪学。研究犯罪原因及其规律 ,是为了有效地处理和预防犯罪,从而又须寻求相应而有效的犯罪对策,以此为目的进行研究的称为刑事政策学。广义的犯罪学包括犯罪原因论和犯罪对策论。英美各国的犯罪学主要从广义,欧陆各国学者多从狭义,日本学者不常用犯罪学而用刑事学一词,倾向于广义。 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 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流派有哪几种 (1)犯罪的生物学理论; (2)犯罪的心理学理论; (3)犯罪的社会学理论; (4)人格理论; (5)行为主义理论; (6)社会学习理论; (7)认知与道德发展理论。 犯罪学的哪些内容可以应用到生活中 .统计学理论应用于犯罪学研究上,首推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 通过早年对法国刑事统计及意大利监狱、精神病院的研究,菲利提出了他的犯罪分类理论。菲利将犯罪人分为五类:①天生犯罪人。指龙勃罗梭认为自己已经识别出来的那种各代遗传类型②精神病犯罪人。指“患有某种精神病的临床形态,甚至连我们的现行刑法也予以承认的人”。{ ③偶然犯罪人。又称“机会犯罪人”,指“没有任何先天固有的和后天获得的犯罪倾向,由于经受不住个人状况以及自然和社会环境的诱惑而犯罪的人。”④ *** 犯罪人。这类犯罪人一般都是过去表现良好、有正常的道德品质、多血质并且容易激动和过分敏感的人。⑤习惯性犯罪人。是由于在恶劣的社会环境中养成的习惯而犯罪的人。此外,菲利还对“天生犯罪人”与“偶然犯罪人”、“ *** 犯罪人”在形成原因方面的区别进行的说明,但同时又强调,各种犯罪人划分的标准是相对的,仅仅存在程度和模式的不同。 2.犯罪原因三元论 。通过对法国犯罪统计资料的分析,菲利拓展了龙勃罗梭的犯罪原因理论,并在《对1826-1878年间法国犯罪的研究》一文中,首次对其犯罪原因三元论做出概括。菲利将人类的犯罪原因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人类学因素(个人因素)、自然因素、社会因素:①人类学因素。包括罪犯的生理状况、心理状况、个人状况。②犯罪的自然因素。是指气候、土壤状况、昼夜的相对长度、四季、平均温度和气象情况及农业状况。③犯罪的社会因素。包括人口密集、公共舆论、公共态度、宗教、家庭情况、教育制度、工业状况、酗酒情况、经济和政治状况、公共管理、、、一般立法情况、民事和刑事法律制度等。此外,关于犯罪原因理论,菲利还指出:第一,各因素是互相联系的,犯罪是各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第二,三因素在犯罪自然形成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型的犯罪人具有各自不同的相对作用;第三,三因素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社会因素。 3.犯罪饱和法则{ 。犯罪饱和法则是菲利在化学中的饱和定律的启发下,根据他对犯罪统计资料的研究提出的。围绕统计资料论证的“犯罪饱和法则”包括以下内容:①一定自然、社会因素作用下的犯罪现象的发生是绝对的,一般情况下,犯罪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当主要由一种因素决定的犯罪数目减少时,由另一因素决定的犯罪数目将增多;在饥荒、经济危机等异常情况发生时,原有的波动模式受到冲击,产生短暂的“犯罪过度饱和”。②将个人因素置于整个社会大环境下时,它的变化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而自然因素本身不具有规律性,因此决定犯罪周期性变化的只能是社会因素。③尽管犯罪呈现出周期性波动的现象,但是伴随社会环境的变化,犯罪表现出周期性的增长趋势。 实证派犯罪学与古典犯罪学的区别有哪些 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方法上的差异 (一)古典学派用思辨的方法和演绎的方法进行研究,把启蒙思想家甚至更早的思想家们提出的理论观点作为大前提,使用三段论的逻辑思维方法,推论出当时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不合理性和非正义性,演绎出自己的结论或观点;而实证学派则采用实证的(经验的)方法和归纳的方法把实际存在的客观事实作为理论的基础,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研究中归纳出自己的观点。正像菲利所说的:“对我们来说,实验(即归纳)是所有知识的关键;对古典学派来说,一切都是从逻辑演绎和传统观念中得出来的。对他们来说,事实应当让位于三段论(演绎法);对我们来说,事实有决定性作用,没有知识就不能进行推论。对他们来说,科学仅仅需要纸张、笔、墨水,其他的则来自充满了大量书本知识的大脑,而那些书本也是用同样的方式产生的。对我们来说,科学要求长期地逐个检验事实,评价事实,获得他们的共同特征,从它们中抽取中心概念。对他们来说,演绎法或轶事法足以推翻通过多年的观察收集的大量事实;对我们来说,情况正好相反。” (二)古典学派主张自由意志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犯罪行为是个人自由意愿选择的结果;而实证学派主张决定论,承认一切事物都存在因果决定性,犯罪行为是由一定的因素决定的,而不是纯粹的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菲利指出:“古典学派和一般民众均认为,犯罪含有道德上的罪过,因为犯罪者背弃道德正轨而走上犯罪歧途均为个人自由意志所选择,因此,应该以相应的刑罚对其进行制裁,这是迄今为止最流行的犯罪观念……相反,实证派犯罪学主张,犯罪人犯罪并非出于自愿;一个人要成为罪犯,就必须使自己永久地或暂时地置身于这样一种人的物质和精神状态,并生活在从内部和外部促使他走向犯罪的那种因果关系链条的环境中。我认为这就是我的结论,也是我们实证派犯罪学在主要原则上与古典学派根本不同或者相反的研究方法。”2 (三)古典学派采用犯罪的法律定义;而实证学派并没有采用法律上对犯罪所下的定义,他们或者创立新的明确的犯罪概念及定义,例如,加罗法洛的“自然犯罪”;或者没有提出明确的犯罪定义,而是比较含糊地使用犯罪一词,把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都包括在犯罪之中。 二、基础理论上的差异 (一)两大学派对于“人”的假设不同。犯罪古典学派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该派主张人有从理性出发明白社会中的是非善恶、徒善远恶,从而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社会规范和社会道义,即理性人的假设;犯罪实证学派认为理性人假设是一个毫无根据的虚构的神话,认为人的行为是受生理、心理等个人和社会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人是根据社会实践经验、内心体验和个人偏好出发的经验人。 (二)两大学派的价值观不同。犯罪古典学派认为,意志自由、理性是人性的基础,因此,人任何时候都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主要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由此形成了犯罪古典学派的自由主义和个人本位的世界观。而实证犯罪学派由于否定人的意志自由,重点关注的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的犯罪人对社会的严重威胁,自然而然地将保护的重点放在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上。 (三)两大学派对于刑法的评价对象的认定不同。犯罪古典学派基于客观主义立场,认为每个罪犯都是有自由意志的理性人,犯罪行为是由其主观意思发动的,因此,行为和结果形成的社会危害性应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而刑事实证学 行为人本身应成为刑罚的对象。该派著名学者李斯特提出了“应受惩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 请问水晶魔杖有什么用啊? 水晶魔杖是法师的主要武器,它是加回蓝的,装备后每次回蓝13点。

犯罪学2005年版本的复习资料1、狭义犯罪学2、广义犯罪学3、犯罪学4、犯罪现象5、犯罪原因6、犯罪对策7、认识犯罪8、刑事政策学9、社会学10、刑事侦查学11、研究方法12、犯罪学的研究方法13、方法论14、现场调查法15、现场实验法16、现场观察法17、社会调查法18、全面调查19、抽样调查20、典型调查21、个案调查22、访谈法23、问卷法24、文献法25、统计研究法26、犯罪研究方法27、犯罪研究方法论28、系统29、定性研究30、定量研究30.1微观研究30.2宏观研究31、总体32、样本33、分类抽样34、等距抽样35、整群抽样36、非随机抽样37、偶遇抽样38、判断抽样39、配额抽样40、滚雪球抽样41、实验研究42、实验室实验法43、模拟实验法44、现场实验法45、观察法46、参与观察47、非参与观察48、比较分析法49、封闭式设计50、半封闭式设计51、开放式设计52、统计分析法53、描述性分析54、解释性分析55、犯罪现象56、公共利益57、群体利益58、犯罪数量59、发案数60、判决数61、犯罪率61.1、明数61.2、暗数62、绝对暗数63、相对暗数64、犯罪成员状况65、犯罪组织形式66、犯罪方式67、犯罪区域68、犯罪地点69、犯罪时间70、犯罪类型结构71、犯罪后果72、犯罪动态73、犯罪的起伏律74、犯罪的消长律75、犯罪的辐射律76、典型调查77、个案调查78、犯罪人79、犯罪行为机制80、机制81、犯罪根源82、犯罪原因系统83、犯罪原因等级84、犯罪动力85、犯罪社会心理学理论观点86、犯罪的社会原因87、社会化88、犯罪的个体原因89、犯罪的心理因素90、认识91、规范意识92、犯罪动机93、性格94、精神病95、人格障碍96、智力障碍97、犯罪被害人98、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99、被害的诱发性100、被害的易感性101、被害的受容性102、被害数量103、被害死伤率104、被害后果105、再次被害106、被害条件107、犯罪预测108、犯罪结构109、犯罪手段预测110、犯罪预测的方法111、相关推断法112、对比类推法113、犯罪意向调查推测114、犯罪预防115、疏导性预防116、预防犯罪的直接方法117、预防犯罪的间接方法118、情境犯罪预防119、人力防控120、自然人犯罪121、因素的释能性122、因素的复杂性、综合性123、结构的系统性、层次性124、基本范畴125、犯罪因素126、犯罪原因系统127、犯罪产生的历史根源128、犯罪产生的犯罪个人因素129、社会结构130、文化131、人文性132、社会环境133、自我意识。134、需要135、心理状态136、犯罪人的心理状态。137、初犯年龄138、精神障碍139、无责性被害人140、有责性被害人141、既然被害人142、潜在被害人143、机会性被害人144、直接被害人145、间接被害人146、轻浮型被害人147、疏忽型被害人148、轻信型被害人149、暴躁型被害人150、怯懦型被害人151、贪婪型被害人152、纵欲型被害人153、孤独型被害人154、抑郁型被害人155、挫折型被害人156、流动型被害人157、职业型被害人158、一次性被害人159、重复性被害人160、多次被害人161、犯罪被害现象162、被害人的生活方式特征163、心理学的人格。164、被害人的身体创伤16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166、被害人的精神创伤167、被害人的反应168、主动顺应。169、被动顺应170、表面顺应171、认同型转换172、堕落型转换173、双重角色型174、暴力循环型175、经验判断法176、比例推断法177、意见交换178、意见测验179、意见汇总180、专家调查法181、时间序列分析预测法182、水平型模式183、趋势型模式184、季节变动型模式185、周期变动模式186、平均法187、算术平均法188、简单算术平均法189、加权算术平均法190、因果分析预测法191、堵塞性预防192、改造性预防。193、预防方法。194、遏制方法195、社会整合196、物防197、技防:1、犯罪学的作用?2、论述:犯罪学的学科性质?3、论述: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4、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5、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区别?6、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联系?7、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8、犯罪学与社会学的联系?9、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的区别?10、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的联系?11、商品经济和私有经济对犯罪有哪些影响?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含义?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原则?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和任务?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义?17、采用现场实验法应注意什么?18、统计研究法的研究内容?19、犯罪学研究的基本步骤?20、关于犯罪预防,边沁提出哪些主张?21、龙勃罗梭对刑罚制度提出了改革建议?22、犯罪学创立时期的犯罪学思想总结?23、实证派犯罪学与古典犯罪学在关于犯罪的研究和理论观点上的区别?24、现代犯罪学的研究概况?25、犯罪社会学居于主导地位?26、系统的三个特征?27、系统的观点?28、犯罪研究的基本原则?29、实验研究法的运用应遵循的要求?30、访谈法的分类?31、问卷的格式包括三种?32、犯罪现象的社会性?33、犯罪人的年龄与犯罪的关系?34、犯罪方式的特征?35、犯罪区域的主要特征?36、犯罪现象的发展演变?37、特定的社会变迁与经济进程,会对不同制度的国家的犯罪现象发生相同或相似影响,应怎样理解?38、犯罪的起伏律表明什么?39、犯罪的消长律表明什么?40、犯罪的辐射律表明什么?41、研究犯罪人的意义?42、犯罪人人生观的基本特征?43、犯罪人的性格特征?44、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认为,违法犯罪少年的家庭的特点?45、犯罪行为的特征?46、试述犯罪行为机制?47、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与刑法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有何区别?48、犯罪行为与犯罪现象的关系?49、犯罪行为与犯罪动机的关系?50、如何理解犯罪原因?51、犯罪学上的饱和状态分四个阶段?52、对犯罪原因研究的意义?53、犯罪原因系统的构成要素?54、具体犯罪产生的原因内容?55、犯罪原因系统中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56、消除和转移犯罪动力的根本途径或方法?57、犯罪社会原因的特点?58、研究犯罪社会原因的意义?59、重性精神病人的特点?60、变态人格的特征?61、迟滞的四个级别?62、怎样理解犯罪被害人的概念?63、试述犯罪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关系?64、犯罪预测的作用?65、犯罪预测的内容表现在哪些方面?66、犯罪预测所依据的原理?67、犯罪预防概念说明的问题?68、犯罪预防的重要性?69、犯罪预防的可能性?70、犯罪预防的原则?71、犯罪预防实践体系构建应树立的观念?72、犯罪预防实践体系的构建应抓的问题?73、对城乡结合部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74、如何开展“三抓三促”工作?75、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指出预防犯罪应从哪些措施着手?76、三级犯罪预防理论模式的三个层次?77、采取情境犯罪预防措施的目的?78、犯罪防控系统分为三个层面?79、宏观性预防?80、犯罪与腐败的关系?8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82、常用的技防措施有几种?83、公寓式管理的具体类型?84、人力防控系统的整体的构成内容?85、个体的自我防范-被害预防?86、刑罚的预防犯罪功能?87、罪犯改造的政策与方法?88、罪犯改造工作中综合治理?89、对刑期届满人员回归社会过渡期的政策与措施?90、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安置?91、在刑事司法中,增强特殊预防的效果?92、加强对犯罪分子易涉足场所的管理控制?93、公寓式管理的作用?94、公寓式管理的具体方法?95、贵重物品标刻的意义?96、限制犯罪工具和手段的预防措施?97、社区预防?98、学校预防?99、家庭预防?100、社会发展方面,要注意解决各种社会问题?101、文化的功能?102、经济方面要注意解决哪些问题。10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104、强化教育手段?105、日常行为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三个因素的集合体?106、当代国外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的共同特征?107、当代犯罪学派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108、实证犯罪学派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109、古典犯罪学派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110、改造性预防的形式?111、堵塞犯罪行为的方法?112、疏导性预防的方法?113、专家调查法应用于预测的优点?114、经验判断法的优点?115、反映犯罪结构的数据主要有哪些?116、犯罪预测同犯罪对策、犯罪预防规划之间的关系?117、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再次被害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18、犯罪后的报复原因?119、具有变态人格的人的违法犯罪与一般人相比的区别特点?120、犯罪人的性格与其他人相比的区别和特点?121、影响犯罪的心理因素?122、社会化的内容?123、各种不同类型的家庭状况对犯罪的影响?124、家庭的功能?125、社会主义时期家庭功能发生变化的表现?126、文化与犯罪的关系?127、社会制度与犯罪?128、挫折攻击分两类?129、受挫折后是否会引起攻击行为由四种因素决定?130、亚文化论?131、多因素论研究的意义和缺陷?132、从犯罪现象看,对其发生作用的犯罪外力有两类?133、犯罪原因系统的构成要素?134、按照功能划分,犯罪原因系统分为两类?135、犯罪现象原因的基本范畴?136、犯罪原因的基本范畴?137、广义犯罪原因中的犯罪直接原因、犯罪条件和犯罪的相关因素对犯罪的作用?138、暴力犯罪的犯罪行为机制?139、犯罪学研究犯罪行为机制的重要意义?140、犯罪人的社会地位特征表现为?141、犯罪人的人际关系特征表现为?142、女性犯罪率低于男性的原因?143、犯罪人的智力特征?144、犯罪人的意志特征?145、犯罪人的兴趣特征?146、犯罪人需要的特征?147、犯罪人的情感特征?148、犯罪人的人格特征?149、犯罪人的认知特征?150、犯罪人的文化特征?151、犯罪人的道德观特点?152、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确立市场经济后的犯罪状况?153、自1978年以来的20年间腐败呈现出的特征?154、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犯罪状况?155、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从总体上看是个整合的社会,表现为?156、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犯罪状况?157、现代社会犯罪与传统社会犯罪的量与质的不同?158、犯罪的起源?159、依据不同的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分类依据?160、现代犯罪学隐案的研究表明?161、我国犯罪统计中存在着隐案问题?162、个案调查与典型调查的不同之处?163、乱数表抽样法的操作方式?164、犯罪研究方法的特征是综合性和系统性。165、现场观察法的优点?166、犯罪学与心理学的区别和联系?167、犯罪对策的研究内容?168、犯罪学在制定和完善刑事政策和法律方面的作用表现在?169、犯罪学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预防提供理论依据的作用体现在?170、有关犯罪学学科性质的研究观点?只有提纲,冒得答案

北京2008年自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指定教材 自考频道 2008-02-21 更多内容请访问:中国教育在线自考频道 特色栏目:自考辅导专家团 08年下半年各地自考报名时间及课程安排 高教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指南 自考各类免考科目一览表 最新公布成绩查询信息:湖南 山东济南 上海 青海……>>更多 自考辅导名师谈10月公共政治课改革 2008年4月自考试题及答案 各地自考报名收费标准 7月自考邓论时事政治复习 10月起公共政治课调整 专业代码:01C1303 专业名称:公安管理(本科)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教材名称 出版社 版本 作者 00015 英语(二)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年版 高 远 00235 犯罪学(一) 犯罪学教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宋浩波 00354 公安学基础理论 公安学基础理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柳晓川 许新源 00356 公安管理学 公安管理学基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杨建和 张 光 00369 警察伦理学 警察伦理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高德原 周永玲 杜晋丰 00370 刑事证据学 刑事证据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崔 敏 00371 公安决策学 公安决策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王明新 王 光 00372 公安信息学 公安信息学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9年版 孟宪文 00373 涉外警务概论 涉外警务概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向 党 00859 警察组织行为学 警察组织行为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孙 娟 00860 公安行政诉讼 公安行政诉讼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孟昭阳 00861 刑事侦查情报学 刑事侦察情报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于凤玲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出版社待定) 2008年版 王顺生 李 捷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出版社待定) 2008年版 卫兴华 赵家祥 04729 大学语文 大学语文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徐中玉 陶型传 1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 人民

自考本科犯罪学知识点归纳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啊 10分 最早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他是犯罪的鼻祖,之后他的三个徒弟,具体工么名字我给忘了,“意大利三杰”,贝卡利亚虽是刑法的鼻祖,他的理论也涉及很多犯罪学问题,之后出现很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相结合。具体我就说不全面了! 西方犯罪学有哪些理论 主要有:理性选择理论,犯罪的生物学理论,犯罪的心理学理论,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示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 标签理论,冲突理论与批判犯罪学, 社会支持理论,整合性犯罪理论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 预防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心智不成熟。青少年是介于童年和成年之间的一个阶段,这一时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心理不稳定,对社会现象的认识直观、肤浅,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抵御诱惑能力差;在处理问题时,缺乏冷静的思考和理智的分析,容易走极端,形成错误的结论,导致错误的行为。此外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生理发育期,身体机能的发育成熟对青少年的心理、情绪、行为等各方面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尤其是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同步,导致了心理和生理发展上的不平衡,从而形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生理因素。犯罪学专业的介绍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中国,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形成,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92年4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这一时期,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成为深化改革开放的消极因素和破坏力量。重大刑事犯罪,诸如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团伙与黑社会组织犯罪等都出现了新的特点,并有进一步严重化的趋势,加强犯罪学理论的研究和犯罪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可谓迫在眉睫。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各种犯罪还将发生新的变化,出现新的特点,也还会出现新的犯罪形式。这也为犯罪学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更深的研究课题。 犯罪社会学的主要理论 西方犯罪社会学围绕犯罪原因问题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理论,其中主要有: 1939年由美国学者E.H.萨瑟兰提出。他认为人的犯罪和其他异常行为并非生来就会的,而是通过随异交往学来的。一个人由于与有犯罪倾向的个人或群体之间经常和密切交往,通过文化传播过程学会了犯罪。犯罪的可能性取决于他的年龄,与别人接触的强度,以及与守法者和违法者接触的比率。西方学者还从社会冲突、等方面解释犯罪行为。苏联的犯罪社会学肯定社会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并致力于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 犯罪学讲什么的??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相关的犯罪研究也会发表社会与 *** 对犯罪标准和反应。犯罪学属于行为科学,特别着重于社会学和心理学层面上的研究,和法律、法学一样。在1885年,意大利的法学教授加罗法洛(Raffaele Garofalo)创造了“犯罪学”这个专有名词(即意大利语中的“criminologia”),约同一时间法国人类学者托皮纳德(Paul Topinard)首次应用犯罪学于法国(即法语中的“criminologie”)。 把犯罪和犯罪者作为整体进行分析综合研究,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称犯罪原因学,也就是狭义的犯罪学。研究犯罪原因及其规律 ,是为了有效地处理和预防犯罪,从而又须寻求相应而有效的犯罪对策,以此为目的进行研究的称为刑事政策学。广义的犯罪学包括犯罪原因论和犯罪对策论。英美各国的犯罪学主要从广义,欧陆各国学者多从狭义,日本学者不常用犯罪学而用刑事学一词,倾向于广义。 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 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流派有哪几种 (1)犯罪的生物学理论; (2)犯罪的心理学理论; (3)犯罪的社会学理论; (4)人格理论; (5)行为主义理论; (6)社会学习理论; (7)认知与道德发展理论。 犯罪学的哪些内容可以应用到生活中 .统计学理论应用于犯罪学研究上,首推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 通过早年对法国刑事统计及意大利监狱、精神病院的研究,菲利提出了他的犯罪分类理论。菲利将犯罪人分为五类:①天生犯罪人。指龙勃罗梭认为自己已经识别出来的那种各代遗传类型②精神病犯罪人。指“患有某种精神病的临床形态,甚至连我们的现行刑法也予以承认的人”。{ ③偶然犯罪人。又称“机会犯罪人”,指“没有任何先天固有的和后天获得的犯罪倾向,由于经受不住个人状况以及自然和社会环境的诱惑而犯罪的人。”④ *** 犯罪人。这类犯罪人一般都是过去表现良好、有正常的道德品质、多血质并且容易激动和过分敏感的人。⑤习惯性犯罪人。是由于在恶劣的社会环境中养成的习惯而犯罪的人。此外,菲利还对“天生犯罪人”与“偶然犯罪人”、“ *** 犯罪人”在形成原因方面的区别进行的说明,但同时又强调,各种犯罪人划分的标准是相对的,仅仅存在程度和模式的不同。 2.犯罪原因三元论 。通过对法国犯罪统计资料的分析,菲利拓展了龙勃罗梭的犯罪原因理论,并在《对1826-1878年间法国犯罪的研究》一文中,首次对其犯罪原因三元论做出概括。菲利将人类的犯罪原因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人类学因素(个人因素)、自然因素、社会因素:①人类学因素。包括罪犯的生理状况、心理状况、个人状况。②犯罪的自然因素。是指气候、土壤状况、昼夜的相对长度、四季、平均温度和气象情况及农业状况。③犯罪的社会因素。包括人口密集、公共舆论、公共态度、宗教、家庭情况、教育制度、工业状况、酗酒情况、经济和政治状况、公共管理、、、一般立法情况、民事和刑事法律制度等。此外,关于犯罪原因理论,菲利还指出:第一,各因素是互相联系的,犯罪是各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第二,三因素在犯罪自然形成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型的犯罪人具有各自不同的相对作用;第三,三因素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社会因素。 3.犯罪饱和法则{ 。犯罪饱和法则是菲利在化学中的饱和定律的启发下,根据他对犯罪统计资料的研究提出的。围绕统计资料论证的“犯罪饱和法则”包括以下内容:①一定自然、社会因素作用下的犯罪现象的发生是绝对的,一般情况下,犯罪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当主要由一种因素决定的犯罪数目减少时,由另一因素决定的犯罪数目将增多;在饥荒、经济危机等异常情况发生时,原有的波动模式受到冲击,产生短暂的“犯罪过度饱和”。②将个人因素置于整个社会大环境下时,它的变化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而自然因素本身不具有规律性,因此决定犯罪周期性变化的只能是社会因素。③尽管犯罪呈现出周期性波动的现象,但是伴随社会环境的变化,犯罪表现出周期性的增长趋势。 实证派犯罪学与古典犯罪学的区别有哪些 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方法上的差异 (一)古典学派用思辨的方法和演绎的方法进行研究,把启蒙思想家甚至更早的思想家们提出的理论观点作为大前提,使用三段论的逻辑思维方法,推论出当时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不合理性和非正义性,演绎出自己的结论或观点;而实证学派则采用实证的(经验的)方法和归纳的方法把实际存在的客观事实作为理论的基础,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研究中归纳出自己的观点。正像菲利所说的:“对我们来说,实验(即归纳)是所有知识的关键;对古典学派来说,一切都是从逻辑演绎和传统观念中得出来的。对他们来说,事实应当让位于三段论(演绎法);对我们来说,事实有决定性作用,没有知识就不能进行推论。对他们来说,科学仅仅需要纸张、笔、墨水,其他的则来自充满了大量书本知识的大脑,而那些书本也是用同样的方式产生的。对我们来说,科学要求长期地逐个检验事实,评价事实,获得他们的共同特征,从它们中抽取中心概念。对他们来说,演绎法或轶事法足以推翻通过多年的观察收集的大量事实;对我们来说,情况正好相反。” (二)古典学派主张自由意志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犯罪行为是个人自由意愿选择的结果;而实证学派主张决定论,承认一切事物都存在因果决定性,犯罪行为是由一定的因素决定的,而不是纯粹的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菲利指出:“古典学派和一般民众均认为,犯罪含有道德上的罪过,因为犯罪者背弃道德正轨而走上犯罪歧途均为个人自由意志所选择,因此,应该以相应的刑罚对其进行制裁,这是迄今为止最流行的犯罪观念……相反,实证派犯罪学主张,犯罪人犯罪并非出于自愿;一个人要成为罪犯,就必须使自己永久地或暂时地置身于这样一种人的物质和精神状态,并生活在从内部和外部促使他走向犯罪的那种因果关系链条的环境中。我认为这就是我的结论,也是我们实证派犯罪学在主要原则上与古典学派根本不同或者相反的研究方法。”2 (三)古典学派采用犯罪的法律定义;而实证学派并没有采用法律上对犯罪所下的定义,他们或者创立新的明确的犯罪概念及定义,例如,加罗法洛的“自然犯罪”;或者没有提出明确的犯罪定义,而是比较含糊地使用犯罪一词,把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都包括在犯罪之中。 二、基础理论上的差异 (一)两大学派对于“人”的假设不同。犯罪古典学派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该派主张人有从理性出发明白社会中的是非善恶、徒善远恶,从而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社会规范和社会道义,即理性人的假设;犯罪实证学派认为理性人假设是一个毫无根据的虚构的神话,认为人的行为是受生理、心理等个人和社会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人是根据社会实践经验、内心体验和个人偏好出发的经验人。 (二)两大学派的价值观不同。犯罪古典学派认为,意志自由、理性是人性的基础,因此,人任何时候都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主要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由此形成了犯罪古典学派的自由主义和个人本位的世界观。而实证犯罪学派由于否定人的意志自由,重点关注的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的犯罪人对社会的严重威胁,自然而然地将保护的重点放在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上。 (三)两大学派对于刑法的评价对象的认定不同。犯罪古典学派基于客观主义立场,认为每个罪犯都是有自由意志的理性人,犯罪行为是由其主观意思发动的,因此,行为和结果形成的社会危害性应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而刑事实证学 行为人本身应成为刑罚的对象。该派著名学者李斯特提出了“应受惩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 请问水晶魔杖有什么用啊? 水晶魔杖是法师的主要武器,它是加回蓝的,装备后每次回蓝13点。

犯罪一般分为刑事类和感情类。这两大类包含了所有的犯罪行为。

一般违法包括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是刑事违法。

犯罪类型是刑法学和犯罪学研究中对各种犯罪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目的和需要而有所不同。

一、如根据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可分为财产犯罪(经济犯罪)、性犯罪,职务犯罪等。

二、根据犯罪的行为方式可分为暴力犯罪、非暴力犯罪;根据犯罪者的组织状况可分为集团犯罪、团伙犯罪、一般共同犯罪。

三、中国刑法规定了8类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扩展资料:

犯罪分类是指犯罪研究中,对多种犯罪行为的特殊性和一般性所作出的最本质最典型的归纳。

犯罪分类是与法律同时形成的,起源于公元前5世纪,罗马最有名的“十二铜表法”本身就是犯罪分类,我国春秋时期的刑鼎也是犯罪分类。

最早将犯罪分类做为犯罪理论的一部分而自觉提出来并加以研究的是18世纪的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

在其后的各个历史时期的犯罪学研究中,各国学者都十分重视对犯罪分类的研究,并形成不同时期的犯罪分类流派,如早期的以龙勃罗梭为代表的意大利学派的犯罪分类;中期的以李斯特为代表的犯罪分类;当代的以多种形式和标准来反映的犯罪分类,等等。

犯罪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是自考法学专业的必修课,本文将从此课程的内容、教学目标、学习方法等几个方面全面介绍《刑法原理与实务一》的知识,以期加深自考学子对这门课程的理解,更好地学习这门课程。一、《刑法原理与实务一》的内容1、刑法的基本原理2、刑事责任的性质3、刑法的基本分类4、刑法的基本原则5、刑法的基本原则的应用6、刑法的法律责任7、刑法的犯罪行为8、刑法的犯罪责任二、《刑法原理与实务一》的教学目标《刑法原理与实务一》的教学目标是:1、培养学生掌握刑法原理和实务的能力;2、让学生掌握刑法原理、实务知识体系;3、培养学生综合分析刑法原理、实务等相关问题的能力;4、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刑法原理、实务的应用技能。三、《刑法原理与实务一》的学习方法《刑法原理与实务一》的学习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学习时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要把刑法原理与实务结合起来学习;2、要按照学习顺序,一步一步仔细学习,逐步加深理解;3、要注重练习,可以多做一些习题,不断熟悉刑法原理、实务的知识;4、可以多结合实际案例来学习,加深对刑法原理、实务的理解;5、多参考一些法律专业的书籍,加深对刑法原理、实务的知识的学习。四、结论以上就是关于自考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刑法原理与实务一》的内容、教学目标、学习方法等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帮助自考学子加深对《刑法原理与实务一》的理解,从而更好地学习这门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2007年10月犯罪学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犯罪防控系统的第一个层面旨在332(A)A.抑制犯罪动机B.限制犯罪机会和条件C.防止重新犯罪D.矫正心理偏差2.在以下措施中,不属于人民调解“四落实”工作的是(B)342A.制度落实B.场所落实C.工作落实D.报酬落实3.芝加哥犯罪预防计划属于(C)310A.古典犯罪学派的犯罪预防实践B.实证犯罪学派的犯罪预防实践C.犯罪社会学派的犯罪预防实践D.犯罪心理学派的犯罪预防实践4.在下列犯罪预防二元模式的措施中,属于被害后预防措施的是(A)314A.被害援助B.提高大众的被害预防意识C.重视对易被害群体的被害预防D.减少被害因素5.一般预防的对象是(B)A.党政首脑机关B.普通社会成员C.已然犯罪人D.物资仓库6.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得(或者可能受到)侵害和保护的综合心态是()A.社会保障感B.社会安全感C.社会恐惧感D.社会支持感7.犯罪预测是推测未来不确定的犯罪状态和结构的(D)A.观察活动B.认识活动C.调查活动D.思考活动8.犯罪结构体现的是各种犯罪类型间的(B)89A.相互关系B.比例关系C.数量关系D.因素关系9.轻浮型被害人、疏忽型被害人、轻信型被害人的分类是根据被害人(B)A.人生经历的不同B.人格特征的不同C.生理特征的不同D.生活方式的不同10.在下列因素中,不属于掠夺性犯罪所必备之因素的是()A.潜在的犯罪人B.适宜的作案目标C.存在冲突的家庭D.缺乏有保护能力的人11.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心理标志是(A)A.性格B.情绪C.需要D.动机12.动机由(A)A.需要转化而来B.认识转化而来C.行为转化而来D.心理状态转化而来13.同一时期两种以上文化之间的冲突被称为(B)A.纵向文化冲突B.横向文化冲突C.物质文化冲突D.同质文化冲突14.我国经济增长同犯罪增长之间存在着(B)A.必然联系B.非必然联系C.直接联系D.间接联系15.马克思主义的犯罪原因论是一种多因素的(D)A.生物作用论B.经济决定论C.文化冲突论D综合作用论16.在犯罪原因系统中,各种因素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关系(B)147A.不是平行的B.不是等同的C.不是对应的D.不是相关的17.犯罪行为抑制机制中的主观因素对犯罪行为起(B139)A.助推作用B.阻碍作用C.调节作用D.终止作用18.拟制的犯罪人即(B)A.犯罪团伙B.法人犯罪人C.犯罪集团D.犯罪组织19.在一定时空内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是(C)A.破案率B.立案率C.犯罪率D.报案率20.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刑事犯罪高峰是(A)A.1950年B.1963年C.1969年D.1983年21.女性较少进行的犯罪类型是(A)A.杀人B.抢劫C.投毒D.22.我国走私案件多发于(B)A.西南内陆地区B.东南沿海地区C.西北地区D.东北地区23.通过实际调查获取一定时空范围内犯罪的原始资料进而研究犯罪的方法是(B71)A.实验研究B.调查研究C.文献研究D.统计研究24.犯罪研究应坚持(61C)A.客观性原则B.价值性原则C.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结合原则D.人性化原则25.古典犯罪学派的犯罪原因观是(B30)A.性恶论B.自然犯罪论C.自由意志论D.天生犯罪人论26.关于犯罪原因的“原罪说”是(C25)A.欧洲奴隶社会的主流观点B.中国奴隶社会的主流观点C.欧洲封建神学时期的主流观点D.中国封建时期的主流观点27.探索促使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方法与途径是(A)A.社会学研究的任务B.犯罪学研究的任务C.刑法学研究的任务D.政治学研究的任务28.狭义犯罪学又被称为(B)A.犯罪现象学B.犯罪原因学C.犯罪预防学D.犯罪对策学29.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是(A)A.犯罪学的基本原理B.犯罪学研究的具体方法C.犯罪学研究的推断依据D.犯罪学研究的哲学基础30.20世纪中期以后,犯罪学研究的主要方法是(D)53A.人类学的研究方法B.心理学的研究方法C.法学的研究方法D.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提出的预防犯罪的措施有(de )A.刑罚个别化B.制定明确而通俗的法律C.使法律的执行机构注意遵守法律而不腐化D.奖励美德E.完善教育32.犯罪现象的属性是()A.悖逆性B.文化性C.社会性D.政治性E.历史性33.犯罪社会原因是决定个体犯罪的(C)B.内部条件C.客观条件D.主观条件E.主客观综合条件34.加罗法洛提出的“自然犯罪”包括( )46.杀人罪B.盗窃罪C.罪D.重婚罪E.交通肇事罪35.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犯罪状况是()A.常规性犯罪增加B.反革命案件增加C.统计上的犯罪数量不高D.事实上的犯罪严重E.成年人犯罪严重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36.犯罪中预防3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38.文化39.李斯特40.观察法41.群体性犯罪全国2008年1月 犯罪学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广义犯罪学与狭义犯罪学的区别实质上是两者的(C)A.时代背景不同B.研究方法不同C.研究范围不同D.研究立场不同2.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A.社会结构B.犯罪现象C.社会规律D.越轨行为3.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被称为(B)78A.犯罪率B.犯罪现象C.犯罪行为D.犯罪明数4.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C)A.发展经济B.制定法律C.改善教育D.奖励美德5.现代犯罪学关于犯罪对策的核心内容是(A)A.犯罪的社会预防B.犯罪的心理预防C.犯罪的个体预防D.犯罪的法律预防6.世界上第一部以犯罪学命名的研究专著的作者是( D)A.贝卡利亚B.托皮纳尔C.龙勃罗梭D.加罗法洛7.在现代犯罪学中,犯罪原因论的主流观点是(B)A.单因素论B.综合原因论C.混合因素论D.冲突论8.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A.“幸福计算”理论B.性善论C.社会解组论D.刑罚个别化理论9.在关于犯罪因素数量的变化规律方面,菲利提出了著名的(B)A.犯罪饱和法则B.犯罪三原因论C.“自然犯罪”的概念D.社会防卫论10.20世纪30年代,美国芝加哥学派的克利福德·R·肖和亨利·D·麦凯创立了(D)A.犯罪经济学B.犯罪遗传学C.犯罪心理学D.犯罪生态学11.犯罪学研究方法的显著特征是(C)A.外显性B.客观性C.综合性D.主观性12.犯罪研究中常用的资料收集方法是(A)A.访谈法B.比较法C.统计法D.相关分析法13.在研究总体中,每隔相等的若干单位,抽取一个样本的犯罪学抽样方法是(C)A.分段抽样B.整群抽样C.等距抽样D.分层抽样14.没有被察觉而实际已经发生的犯罪数是(D)A.发案数B.相对暗数C.恒比数D.绝对暗数15.犯罪统计表明,从总体来看,当代中国犯罪人的初犯年龄(A)A.正在提高B.正在降低C.没有变化D.变化不定16.下列观点中,属于犯罪社会心理学理论观点的是(C167)A.脑组织损伤说B.自由意志论C.模仿论D.精神分析理论17.犯罪条件对犯罪行为的发生是(144B)A.必然的B.必要的C.既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D.非必要的,而是必然的18.19世纪30年代,比利时统计学家科特勒和法国统计官员盖里在进行社会道德统计中提出了(B)A.社会控制论B.社会环境论C.文化冲突论D.亚文化理论19.作为社会制度的核心,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社会性质的制度是(184C)A.社会形态B.宏观社会制度C.中观社会制度D.微观社会制度20.欲望在犯罪行为发生机制中起着(D)A.纽带作用B.辅助作用C.基础作用D.核心作用21.不具备被害因素和条件,纯粹是由于偶然性的不幸事件而遭致被害的人是(C)225A.状态性被害人B.流动型被害人C.机会性被害人D.疏忽型被害人22.当前我国被害人的年龄段集中在(B231)A.18周岁以下B.18~35周岁C.36~55周岁D.55周岁以上23.被害人在遭到犯罪侵害时表现为一种顺应状态的特性是(C)A.被害的可猎性B.被害的诱发性C.被害的易感性D.被害的受容性24.世界各国衡量被害风险的最重要指标是(B)A.被害数量B.被害率C.被害死伤率D.被害死亡率25.以匿名方式轮番征询专家意见,最终得出预测结果的经验推断法是(C270)A.指数修匀法B.时序预测法C.特尔菲法D.对比类推法26.将犯罪预测划分为犯罪主体预测、犯罪对象预测、犯罪形式预测、犯罪手段预测、犯罪结构预测、犯罪率预测等类型所依据的标准是(A)259A.犯罪预测的内容B.犯罪预测的时间C.犯罪预测的条件D.犯罪预测的空间27.采用物质装置用以阻劝犯罪实施的犯罪预防是(C)A.条件预防B.人防C.物防D.技防28.通过针对形成犯罪的心理和实施犯罪的途径,将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的犯罪预防是(D)292A.惩戒性预防B.控制性预防C.保护性预防D.堵塞性预防29.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中,属于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是(A)A.教育B.防范C.打击D.改造30.在犯罪防控系统中,第一个层面的防控措施旨在(A)A.抑制犯罪动机B.限制犯罪机会和条件C.限制犯罪工具和手段D.预防重新犯罪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犯罪学的学科作用主要有(5ACDE)A.认识犯罪B.打击犯罪C.为制定和完善刑事政策、刑事法律提供依据D.为预防犯罪的实践提供理论依据E.为培育犯罪预防的社会基础提供帮助32.犯罪学采用的社会调查的具体方式主要有(20CDE)A.统计法B.心理分析法C.访谈法D.问卷法E.文献法33.34.下列有关犯罪人的表述中,合理的有(119ABDEC)A.犯罪人是犯罪现象构成的核心B.犯罪人是犯罪行为的载体C.犯罪人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D.犯罪人包括不被刑法规范为实施刑罚的未成年犯罪人E.犯罪人包括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实施了符合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35.犯罪行为运作机制的动作方式具有(138BDE)A.间断性B.连续性C.不规则性D.律动性E.向度性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36.比较分析法37.犯罪后果38.犯罪的起伏律39.人格障碍40.职业型被害人41.因果分析预测法070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C)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C.预防犯罪 D.学科建设2.从研究方法上看,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主要采用(A)A.事实分析法 B.规范分析法C.法律论证法 D.犯罪行为结构解析法3.关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当今大多数犯罪学学者持(D)A.法学观点 B.心理学观点C.社会学观点 D.独立的综合性学科观点4.“犯罪学”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者是法国学者(B)A.孔德 B.托皮纳尔C.塔尔德 D.加罗法洛5.现代犯罪学关于犯罪对策的核心内容是(B)A.犯罪的心理预防 B.犯罪的社会预防C.犯罪的个体预防 D.犯罪的法律预防6.在犯罪分类问题上,贝卡利亚认为犯罪行为的真正衡量标准是(30C)A.法律 B.犯罪人的自由意志C.该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D.刑罚7.以龙勃罗梭为代表的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研究实现了从犯罪行为转向(46D)A.被害人 B.刑罚C.犯罪情境 D.犯罪人8.20世纪30年代,美国芝加哥学派在对芝加哥地区的犯罪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A)A.同心圆说 B.犯罪饱和说C.犯罪的生物遗传说 D.模仿论9.依据影响某一结果的一种或几种因素以及它们影响的程度来主观判断抽取样本数的犯罪学抽样方法是(A66)A.配额抽样 B.判断抽样C.等距抽样 D.随机抽样10.犯罪学对事物之间具有的相关关系进行统计分析,被称为(A)A.解释性分析 B.描述性分析C.横向比较分析 D.纵向比较分析 转贴于:自考_考试大11.一定时空内的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是(D)A.立案率 B.破案率C.人犯率 D.犯罪率12.已经发生并被发现,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举报或已举报而未予统计的犯罪数是(C)A.发案数 B.相对暗数C.绝对暗数 D.恒比数13.从新中国犯罪发展的过程看,犯罪的大幅度起伏与(D)A.经济快速发展直接联系 B.自然环境的变迁直接联系C.人体的生理变化紧密联系 D.社会的大变革、大动荡紧密联系14.犯罪统计表明,从总体来看,当代中国犯罪人的初犯年龄(B)A.正在提高 B.正在降低C.没有变化 D.变化不定15.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是(D)A.违法性 B.社会性C.形式多样性 D.社会危害性16.欲望在犯罪行为发生机制中起着(137C)A.纽带作用 B.辅助作用C.核心作用 D.基础作用17.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138C)A.思想体系 B.组织体系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18.下列观点中,属于犯罪社会学理论观点的是(C)A.天生犯罪人论 B.人种论C.亚文化论 D.差异交往论19.在犯罪原因系统中,以对具体犯罪事件为中心,在较长时间和较大空间内同犯罪发生存在联系的因素组类是()A.犯罪根源 B.犯罪的一般原因C.犯罪的具体原因 D.犯罪情境20.弗洛伊德提出的关于犯罪原因的理论观点是(A)A.精神分析理论 B.挫折攻击论C.智能低下理论 D.隔世遗传理论21.经济发展与犯罪的增长之间(C)A.存在着同步增长的规律 B.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C.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D.没有任何关22.无智能缺陷、心理紊乱不定、对自己的缺点毫无察觉、对别人不负责任、自制力差、易盲动等属于()A.精神发育迟滞的表现 B.精神常态的表现C.重性精神病的表现 D.人格障碍的表现23.精神障碍患者易实施(B)A.犯罪 B.暴力犯罪C.经济犯罪 D.有组织犯罪24.犯罪被害人学的奠基者是(A)A.门德尔松 B.亨得利C.科恩 D.边沁25.世界各国衡量被害风险的最重要指标是(B)A.被害数量 B.被害率C.被害死伤率 D.被害死亡率26.研究被害人的生活方式与被害之间关系的著名理论是(A)A.暴露理论 B.幸福计算理论C.社会解组论 D.社会防卫论27.被害人在犯罪侵害前容易接受犯罪人的诱导,成为犯罪人选择为侵害对象的特性是()A.被害的顺应性 B.被害的诱发性C.被害的易感性 D.被害的受容性28.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易遭受犯罪侵害的主要是( )A.女性成年人 B.男性成年人C.女性未成年人 D.男性未成年人29.以匿名方式轮番征询专家意见,最终得出预测结果的经验推断法是( )A.指数修匀法 B.时序预测法C.特尔菲法 D.对比类推法30.依据犯罪预防所作用的对象以及地位和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将犯罪预防划分为一般预防、特殊预防和( )A.疏导性预防 B.保护性预防C.控制性预防 D.重点预防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犯罪学关于犯罪现象的研究具体包括( )A.对犯罪现象属性的研究B.对犯罪现象反映形式及特征的研究C.对犯罪现象发展变化特点及规律的研究D.对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及定罪量刑的研究E.对犯罪行为过程及机制的研究32.实证派犯罪学与古典犯罪学的区别有( )A.时代背景的区别 B.研究对象的区别C.研究方法的区别 D.犯罪原因理论的区别E.犯罪对策理论的区别33.当代中国犯罪现象的特征有( )A.经济领域犯罪严重 B.流动人口犯罪突出C.群体性犯罪增多 D.职业犯罪比重增加E.犯罪类型和手段的地区差异缩小34.社会控制论的主要观点有( )A.遏制论 B.标签论C.中性化说 D.差异交往论E.社会责任说35.按照预测内容的标准,可将犯罪预测类型划分为( )A.犯罪形式预测 B.犯罪形态预测C.宏观犯罪预测 D.微观犯罪预测E.犯罪手段预测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36.狭义犯罪学37.比较分析法38.犯罪类型结构39.犯罪的辐射律40.犯罪原因结构41.精神障碍061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犯罪的消极作用。47.试论述自考_考试大

全国2007年10月犯罪学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犯罪防控系统的第一个层面旨在332(A)A.抑制犯罪动机B.限制犯罪机会和条件C.防止重新犯罪D.矫正心理偏差2.在以下措施中,不属于人民调解“四落实”工作的是(B)342A.制度落实B.场所落实C.工作落实D.报酬落实3.芝加哥犯罪预防计划属于(C)310A.古典犯罪学派的犯罪预防实践B.实证犯罪学派的犯罪预防实践C.犯罪社会学派的犯罪预防实践D.犯罪心理学派的犯罪预防实践4.在下列犯罪预防二元模式的措施中,属于被害后预防措施的是(A)314A.被害援助B.提高大众的被害预防意识C.重视对易被害群体的被害预防D.减少被害因素5.一般预防的对象是(B)A.党政首脑机关B.普通社会成员C.已然犯罪人D.物资仓库6.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得(或者可能受到)侵害和保护的综合心态是()A.社会保障感B.社会安全感C.社会恐惧感D.社会支持感7.犯罪预测是推测未来不确定的犯罪状态和结构的(D)A.观察活动B.认识活动C.调查活动D.思考活动8.犯罪结构体现的是各种犯罪类型间的(B)89A.相互关系B.比例关系C.数量关系D.因素关系9.轻浮型被害人、疏忽型被害人、轻信型被害人的分类是根据被害人(B)A.人生经历的不同B.人格特征的不同C.生理特征的不同D.生活方式的不同10.在下列因素中,不属于掠夺性犯罪所必备之因素的是()A.潜在的犯罪人B.适宜的作案目标C.存在冲突的家庭D.缺乏有保护能力的人11.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心理标志是(A)A.性格B.情绪C.需要D.动机12.动机由(A)A.需要转化而来B.认识转化而来C.行为转化而来D.心理状态转化而来13.同一时期两种以上文化之间的冲突被称为(B)A.纵向文化冲突B.横向文化冲突C.物质文化冲突D.同质文化冲突14.我国经济增长同犯罪增长之间存在着(B)A.必然联系B.非必然联系C.直接联系D.间接联系15.马克思主义的犯罪原因论是一种多因素的(D)A.生物作用论B.经济决定论C.文化冲突论D综合作用论16.在犯罪原因系统中,各种因素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关系(B)147A.不是平行的B.不是等同的C.不是对应的D.不是相关的17.犯罪行为抑制机制中的主观因素对犯罪行为起(B139)A.助推作用B.阻碍作用C.调节作用D.终止作用18.拟制的犯罪人即(B)A.犯罪团伙B.法人犯罪人C.犯罪集团D.犯罪组织19.在一定时空内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是(C)A.破案率B.立案率C.犯罪率D.报案率20.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刑事犯罪高峰是(A)A.1950年B.1963年C.1969年D.1983年21.女性较少进行的犯罪类型是(A)A.杀人B.抢劫C.投毒D.22.我国走私案件多发于(B)A.西南内陆地区B.东南沿海地区C.西北地区D.东北地区23.通过实际调查获取一定时空范围内犯罪的原始资料进而研究犯罪的方法是(B71)A.实验研究B.调查研究C.文献研究D.统计研究24.犯罪研究应坚持(61C)A.客观性原则B.价值性原则C.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结合原则D.人性化原则25.古典犯罪学派的犯罪原因观是(B30)A.性恶论B.自然犯罪论C.自由意志论D.天生犯罪人论26.关于犯罪原因的“原罪说”是(C25)A.欧洲奴隶社会的主流观点B.中国奴隶社会的主流观点C.欧洲封建神学时期的主流观点D.中国封建时期的主流观点27.探索促使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方法与途径是(A)A.社会学研究的任务B.犯罪学研究的任务C.刑法学研究的任务D.政治学研究的任务28.狭义犯罪学又被称为(B)A.犯罪现象学B.犯罪原因学C.犯罪预防学D.犯罪对策学29.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是(A)A.犯罪学的基本原理B.犯罪学研究的具体方法C.犯罪学研究的推断依据D.犯罪学研究的哲学基础30.20世纪中期以后,犯罪学研究的主要方法是(D)53A.人类学的研究方法B.心理学的研究方法C.法学的研究方法D.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提出的预防犯罪的措施有(de )A.刑罚个别化B.制定明确而通俗的法律C.使法律的执行机构注意遵守法律而不腐化D.奖励美德E.完善教育32.犯罪现象的属性是()A.悖逆性B.文化性C.社会性D.政治性E.历史性33.犯罪社会原因是决定个体犯罪的(C)B.内部条件C.客观条件D.主观条件E.主客观综合条件34.加罗法洛提出的“自然犯罪”包括( )46.杀人罪B.盗窃罪C.罪D.重婚罪E.交通肇事罪35.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犯罪状况是()A.常规性犯罪增加B.反革命案件增加C.统计上的犯罪数量不高D.事实上的犯罪严重E.成年人犯罪严重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36.犯罪中预防3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38.文化39.李斯特40.观察法41.群体性犯罪全国2008年1月 犯罪学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广义犯罪学与狭义犯罪学的区别实质上是两者的(C)A.时代背景不同B.研究方法不同C.研究范围不同D.研究立场不同2.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A.社会结构B.犯罪现象C.社会规律D.越轨行为3.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被称为(B)78A.犯罪率B.犯罪现象C.犯罪行为D.犯罪明数4.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C)A.发展经济B.制定法律C.改善教育D.奖励美德5.现代犯罪学关于犯罪对策的核心内容是(A)A.犯罪的社会预防B.犯罪的心理预防C.犯罪的个体预防D.犯罪的法律预防6.世界上第一部以犯罪学命名的研究专著的作者是( D)A.贝卡利亚B.托皮纳尔C.龙勃罗梭D.加罗法洛7.在现代犯罪学中,犯罪原因论的主流观点是(B)A.单因素论B.综合原因论C.混合因素论D.冲突论8.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A.“幸福计算”理论B.性善论C.社会解组论D.刑罚个别化理论9.在关于犯罪因素数量的变化规律方面,菲利提出了著名的(B)A.犯罪饱和法则B.犯罪三原因论C.“自然犯罪”的概念D.社会防卫论10.20世纪30年代,美国芝加哥学派的克利福德·R·肖和亨利·D·麦凯创立了(D)A.犯罪经济学B.犯罪遗传学C.犯罪心理学D.犯罪生态学11.犯罪学研究方法的显著特征是(C)A.外显性B.客观性C.综合性D.主观性12.犯罪研究中常用的资料收集方法是(A)A.访谈法B.比较法C.统计法D.相关分析法13.在研究总体中,每隔相等的若干单位,抽取一个样本的犯罪学抽样方法是(C)A.分段抽样B.整群抽样C.等距抽样D.分层抽样14.没有被察觉而实际已经发生的犯罪数是(D)A.发案数B.相对暗数C.恒比数D.绝对暗数15.犯罪统计表明,从总体来看,当代中国犯罪人的初犯年龄(A)A.正在提高B.正在降低C.没有变化D.变化不定16.下列观点中,属于犯罪社会心理学理论观点的是(C167)A.脑组织损伤说B.自由意志论C.模仿论D.精神分析理论17.犯罪条件对犯罪行为的发生是(144B)A.必然的B.必要的C.既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D.非必要的,而是必然的18.19世纪30年代,比利时统计学家科特勒和法国统计官员盖里在进行社会道德统计中提出了(B)A.社会控制论B.社会环境论C.文化冲突论D.亚文化理论19.作为社会制度的核心,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社会性质的制度是(184C)A.社会形态B.宏观社会制度C.中观社会制度D.微观社会制度20.欲望在犯罪行为发生机制中起着(D)A.纽带作用B.辅助作用C.基础作用D.核心作用21.不具备被害因素和条件,纯粹是由于偶然性的不幸事件而遭致被害的人是(C)225A.状态性被害人B.流动型被害人C.机会性被害人D.疏忽型被害人22.当前我国被害人的年龄段集中在(B231)A.18周岁以下B.18~35周岁C.36~55周岁D.55周岁以上23.被害人在遭到犯罪侵害时表现为一种顺应状态的特性是(C)A.被害的可猎性B.被害的诱发性C.被害的易感性D.被害的受容性24.世界各国衡量被害风险的最重要指标是(B)A.被害数量B.被害率C.被害死伤率D.被害死亡率25.以匿名方式轮番征询专家意见,最终得出预测结果的经验推断法是(C270)A.指数修匀法B.时序预测法C.特尔菲法D.对比类推法26.将犯罪预测划分为犯罪主体预测、犯罪对象预测、犯罪形式预测、犯罪手段预测、犯罪结构预测、犯罪率预测等类型所依据的标准是(A)259A.犯罪预测的内容B.犯罪预测的时间C.犯罪预测的条件D.犯罪预测的空间27.采用物质装置用以阻劝犯罪实施的犯罪预防是(C)A.条件预防B.人防C.物防D.技防28.通过针对形成犯罪的心理和实施犯罪的途径,将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的犯罪预防是(D)292A.惩戒性预防B.控制性预防C.保护性预防D.堵塞性预防29.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中,属于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是(A)A.教育B.防范C.打击D.改造30.在犯罪防控系统中,第一个层面的防控措施旨在(A)A.抑制犯罪动机B.限制犯罪机会和条件C.限制犯罪工具和手段D.预防重新犯罪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犯罪学的学科作用主要有(5ACDE)A.认识犯罪B.打击犯罪C.为制定和完善刑事政策、刑事法律提供依据D.为预防犯罪的实践提供理论依据E.为培育犯罪预防的社会基础提供帮助32.犯罪学采用的社会调查的具体方式主要有(20CDE)A.统计法B.心理分析法C.访谈法D.问卷法E.文献法33.34.下列有关犯罪人的表述中,合理的有(119ABDEC)A.犯罪人是犯罪现象构成的核心B.犯罪人是犯罪行为的载体C.犯罪人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D.犯罪人包括不被刑法规范为实施刑罚的未成年犯罪人E.犯罪人包括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实施了符合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35.犯罪行为运作机制的动作方式具有(138BDE)A.间断性B.连续性C.不规则性D.律动性E.向度性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36.比较分析法37.犯罪后果38.犯罪的起伏律39.人格障碍40.职业型被害人41.因果分析预测法070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C)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C.预防犯罪 D.学科建设2.从研究方法上看,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主要采用(A)A.事实分析法 B.规范分析法C.法律论证法 D.犯罪行为结构解析法3.关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当今大多数犯罪学学者持(D)A.法学观点 B.心理学观点C.社会学观点 D.独立的综合性学科观点4.“犯罪学”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者是法国学者(B)A.孔德 B.托皮纳尔C.塔尔德 D.加罗法洛5.现代犯罪学关于犯罪对策的核心内容是(B)A.犯罪的心理预防 B.犯罪的社会预防C.犯罪的个体预防 D.犯罪的法律预防6.在犯罪分类问题上,贝卡利亚认为犯罪行为的真正衡量标准是(30C)A.法律 B.犯罪人的自由意志C.该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D.刑罚7.以龙勃罗梭为代表的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研究实现了从犯罪行为转向(46D)A.被害人 B.刑罚C.犯罪情境 D.犯罪人8.20世纪30年代,美国芝加哥学派在对芝加哥地区的犯罪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A)A.同心圆说 B.犯罪饱和说C.犯罪的生物遗传说 D.模仿论9.依据影响某一结果的一种或几种因素以及它们影响的程度来主观判断抽取样本数的犯罪学抽样方法是(A66)A.配额抽样 B.判断抽样C.等距抽样 D.随机抽样10.犯罪学对事物之间具有的相关关系进行统计分析,被称为(A)A.解释性分析 B.描述性分析C.横向比较分析 D.纵向比较分析 转贴于:自考_考试大11.一定时空内的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是(D)A.立案率 B.破案率C.人犯率 D.犯罪率12.已经发生并被发现,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举报或已举报而未予统计的犯罪数是(C)A.发案数 B.相对暗数C.绝对暗数 D.恒比数13.从新中国犯罪发展的过程看,犯罪的大幅度起伏与(D)A.经济快速发展直接联系 B.自然环境的变迁直接联系C.人体的生理变化紧密联系 D.社会的大变革、大动荡紧密联系14.犯罪统计表明,从总体来看,当代中国犯罪人的初犯年龄(B)A.正在提高 B.正在降低C.没有变化 D.变化不定15.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是(D)A.违法性 B.社会性C.形式多样性 D.社会危害性16.欲望在犯罪行为发生机制中起着(137C)A.纽带作用 B.辅助作用C.核心作用 D.基础作用17.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138C)A.思想体系 B.组织体系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18.下列观点中,属于犯罪社会学理论观点的是(C)A.天生犯罪人论 B.人种论C.亚文化论 D.差异交往论19.在犯罪原因系统中,以对具体犯罪事件为中心,在较长时间和较大空间内同犯罪发生存在联系的因素组类是()A.犯罪根源 B.犯罪的一般原因C.犯罪的具体原因 D.犯罪情境20.弗洛伊德提出的关于犯罪原因的理论观点是(A)A.精神分析理论 B.挫折攻击论C.智能低下理论 D.隔世遗传理论21.经济发展与犯罪的增长之间(C)A.存在着同步增长的规律 B.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C.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D.没有任何关22.无智能缺陷、心理紊乱不定、对自己的缺点毫无察觉、对别人不负责任、自制力差、易盲动等属于()A.精神发育迟滞的表现 B.精神常态的表现C.重性精神病的表现 D.人格障碍的表现23.精神障碍患者易实施(B)A.犯罪 B.暴力犯罪C.经济犯罪 D.有组织犯罪24.犯罪被害人学的奠基者是(A)A.门德尔松 B.亨得利C.科恩 D.边沁25.世界各国衡量被害风险的最重要指标是(B)A.被害数量 B.被害率C.被害死伤率 D.被害死亡率26.研究被害人的生活方式与被害之间关系的著名理论是(A)A.暴露理论 B.幸福计算理论C.社会解组论 D.社会防卫论27.被害人在犯罪侵害前容易接受犯罪人的诱导,成为犯罪人选择为侵害对象的特性是()A.被害的顺应性 B.被害的诱发性C.被害的易感性 D.被害的受容性28.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易遭受犯罪侵害的主要是( )A.女性成年人 B.男性成年人C.女性未成年人 D.男性未成年人29.以匿名方式轮番征询专家意见,最终得出预测结果的经验推断法是( )A.指数修匀法 B.时序预测法C.特尔菲法 D.对比类推法30.依据犯罪预防所作用的对象以及地位和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将犯罪预防划分为一般预防、特殊预防和( )A.疏导性预防 B.保护性预防C.控制性预防 D.重点预防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犯罪学关于犯罪现象的研究具体包括( )A.对犯罪现象属性的研究B.对犯罪现象反映形式及特征的研究C.对犯罪现象发展变化特点及规律的研究D.对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及定罪量刑的研究E.对犯罪行为过程及机制的研究32.实证派犯罪学与古典犯罪学的区别有( )A.时代背景的区别 B.研究对象的区别C.研究方法的区别 D.犯罪原因理论的区别E.犯罪对策理论的区别33.当代中国犯罪现象的特征有( )A.经济领域犯罪严重 B.流动人口犯罪突出C.群体性犯罪增多 D.职业犯罪比重增加E.犯罪类型和手段的地区差异缩小34.社会控制论的主要观点有( )A.遏制论 B.标签论C.中性化说 D.差异交往论E.社会责任说35.按照预测内容的标准,可将犯罪预测类型划分为( )A.犯罪形式预测 B.犯罪形态预测C.宏观犯罪预测 D.微观犯罪预测E.犯罪手段预测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36.狭义犯罪学37.比较分析法38.犯罪类型结构39.犯罪的辐射律40.犯罪原因结构41.精神障碍061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犯罪学研究的核心是(B)A.犯罪学史研究 B.犯罪原因研究C.犯罪现象研究 D.犯罪对策研究2.犯罪学将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周密、系统的调查的方法称为()A.全面调查 B.抽样调查C.个案调查 D.典型调查3.功利主义理论,或称“幸福计算”理论是( )A.贝卡利亚学说的核心 B.边沁学说的核心C.龙勃罗梭学说的核心 D.菲利学说的核心4.20世纪中叶以后,在犯罪原因理论研究中( )A.单因论成为主流 B.二元原因论成为主流C.多因论成为主流 D.综合原因论成为主流5.实验研究法可分为实验室实验法、模拟实验法和( )A.生理实验法 B.心理实验法C.现场实验法 D.追溯实验法6非随机抽样包括偶遇抽样、判断抽样、滚雪球抽样和( )A.配额抽样 B.整群抽样C.等距抽样 D.分类抽样7.犯罪现象具有( )A.质的属性 B.量的属性C.质与量的属性 D.价值的属性8.一个国家内的犯罪区域分布是( )A.个体因素作用的结果 B.自然因素作用的结果C.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 D.社会与自然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9.世界各国的犯罪统计均以(C)A.检察院统计为主 B.法院统计为主C.警方统计为主 D.监狱统计为主10.改革开放后,我国犯罪人员的特点为初犯年龄降低,流动人口犯罪突出和( )A.女性犯罪比重下降 B.农村犯罪人员比重下降C.青年人犯罪比重下降 D.职业犯罪比重上升11.从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犯罪现象的演变可以看出,犯罪的发生、发展具有如下规律:起伏律、消长律和( )A.随机律 B.辐射律C.模仿律 D.平衡律12.行为是犯罪现象的( )A.基本表现 B.唯一表现C.个别表现 D.异常表现13.正是形形色色的犯罪行为与犯罪事实,才构成了犯罪( )A.现象 B.本质C.对象 D.原因14.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A.思想体系 B.组织体系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15.犯罪原因系统是指由引起犯罪发生的、彼此联系、相互作用的多种因素构成的( )A.有序静态体系 B.有序动态体系C.无序静态体系 D.无序动态体系16.犯罪原因在具体犯罪行为的实施中起( )A.辅助作用 B.帮助作用C.次要作用 D.决定作用17.家庭对犯罪的影响表现在对个体( )A.体质发育的影响 B.人格形成的影响C.生理异常的影响 D.脑组织损伤的影响18.犯罪与微观社会环境( )A.毫不相干 B.紧密相连C.联系不大 D.无直接联系19.个人对自身及个人对自己与他人、与社会关系的认知程度及评价被称为( )A.世界观 B.人生观C.规范意识 D.自我意识20.语言表达差、理解力低、学习困难、不辨方向等是( )A.智力障碍的表现 B.人格障碍的表现C.重性精神病的表现 D.精神正常的表现21.对犯罪行为的发生没有任何法律或道义责任的被害人是( )A.状态性被害人 B.既然被害人C.典型性被害人 D.疏忽型被害人22.下列理论中,研究生活方式与被害之间的关系的理论是()A.社会环境论 B.文化冲突论C.中性化论 D.日常活动论23.平均法是一种简便的(C272)A.指数平滑预测法 B.特尔菲预测法C.时序预测法 D.因果分析预测法24.相关推断法推断预测目标发展趋势是根据( )A.可知性原理 B.可控性原理C.因果性原理 D.矛盾可转化原理25.将犯罪预防分为人防、物防、技防的依据是( )A.犯罪发生和犯罪预防切入的阶段 B.犯罪预防所保护和所针对的对象C.犯罪预防所凭借的力量和媒介 D.犯罪预防的方法和功能26.在构建犯罪预防实践体系时,应树立的观念有()A.产业化观念 B.专门化观念C.打击性观念 D.分散性观念27.纽约警察局认为修复“破窗”的最好策略就是(A)A.零容忍 B.适度容忍C.全容忍 D.严厉打击2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A)A.防范 B.管理C.建设 D.打击29.宏观预防与微观预防相结合化解矛盾的机构是(A)A.人民调解委员会 B.法律援助中心C.社区警务站 D.基层法院30.构建犯罪防控系统的第二个层面旨在( )A.抑制犯罪动机 B.限制犯罪机会和条件C.防止重新犯罪 D.积极开展微观预防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早期犯罪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 )A.龙勃罗梭 B.菲利C.加罗法洛 D.李斯特E.塞林 32.建国初期的犯罪特征是( )A.青少年犯罪突出 B.暴力犯罪突出C.反革命破坏案件突出 D.女性犯罪突出E.惯犯、累犯多33.犯罪原因的研究历程包括( )A.思辩研究阶段 B.实证研究阶段C.经验研究阶段 D.辩证研究阶段E.形而上学研究阶段34.开展犯罪预防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A.法制原则 B.人治原则C.讲究效益原则 D.可操作性原则E.分散原则35.下列措施中属于犯罪防控系统第二道防线的是( )A.加强社会整合 B.技防C.贵重物品标刻 D.被害预防E.进行出监教育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36.被害率37.犯罪的起伏律38.犯罪动力39.犯罪高峰年龄40.指数平滑法41.犯罪预防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42.简述犯罪学的作用。43.简述人类犯罪现象的发展演变特征。44.简述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与刑法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的区别及其原因。45.简答犯罪被害人的概念。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6小题10分,第47小题12分,共22分)46.试论商品经济对犯罪的消极影响。47.试阐述实证派犯罪学思想及其与古典犯罪学的区别。0710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简述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的区别。R1143.简述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关系。书6144.简述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关于违法犯罪少年的家庭特点。45.简述构建犯罪预防实践体系应注重的问题。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6小题10,第47小题12分,共22分)46.试论犯罪被害人与犯罪人的角色转换。47.根据“相互作用是事物真正的终极原因”的原理,从理论上试析犯罪原因。0801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简述刑罚个别化原则。简述经济发展与犯罪增长的关系。45.简述“三抓三促”防控工作的要点。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6小题10分,第47小题12分,共22分46.试论述私有经济对犯罪的消极作用。47.试论述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42.简述我国犯罪学研究的主要特点。43.简述犯罪统计研究的主要内容。44.简述犯罪方式的特征。45.简述关于犯罪人研究的意义。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6小题10分,第47小题12分,共22分)46.试论述犯罪学关于犯罪原因的研究历程。47.试论述三级犯罪预防论及其预防模式。来转贴于:0710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42.简述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的区别。43.简述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关系。44.简述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关于违法犯罪少年的家庭特点。45.简述构建犯罪预防实践体系应注重的问题。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6小题10,第47小题12分,共22分)46.试论犯罪被害人与犯罪人的角色转换。47.根据“相互作用是事物真正的终极原因”的原理,从理论上试析犯罪原因。0801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42.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43.简述刑罚个别化原则。44.简述经济发展与犯罪增长的关系。45.简述“三抓三促”防控工作的要点。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6小题10分,第47小题12分,共22分46.试论述私有经济对犯罪的消极作用。47.试论述自考_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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