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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监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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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监考方法

自考是比较严格的

随着自考体制的完善,现在自考的监考也越来越严格,自学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之后,监考要求非常严格,每场考试学生都要换不同的考场。考点内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佩证上岗,每个考场至少配备两名监考教师,每五六个考场还要配一个流动监考。一个考场内的两个监考老师不能同时坐着监考。将耳机作弊探测器作为监考人员标准配置,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考试实施全过程监控。

自学考试监考严,都是两个监考前面一个,后面一个。

随着自考体制的完善,现在考的监考也越来越严格,自学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之后,监考要求非常严格,每场考试学生都要换不同的考场。考点内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佩证上岗,每个考场至少配备两名监考教师,每五六个考场还要配一个流动监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自考注意事项

考试需要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准考证,一定要提前检查、准备好,以免考试时忘带。临考前还要提早准备好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直尺等考试工具。

铅笔和签字笔最好各准备一支备用。临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以上证件、物品是否带齐。在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切忌不要携带涂改液、胶带纸进考场,否则会被视为违纪,取消该科目成绩。

自学考试监考严,都是两个监考前面一个,后面一个。

随着自考体制的完善,现在考的监考也越来越严格,自学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之后,监考要求非常严格,每场考试学生都要换不同的考场。考点内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佩证上岗,每个考场至少配备两名监考教师,每五六个考场还要配一个流动监考。

自考优势: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考绩效监控的方法有哪些

绩效考核的方法有:一、简单排序法(一)简单排序法的含义 简单排序法也称序列法或序列评定法,即对一批考核对象按照一定标准排出“1 2 3 4 …”的顺序。(二)简单排序法的操作 首先,拟定考核的项目。 第二步,就每项内容对被考核人进行评定,并排出序列。 第三步,把每个人各自考核项目的序数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总分数与名次。二、强制分配法强制分配法,是按预先规定的比例将被评价者分配到各个绩效类别上的方法。这种方法根据统计学正态分布原理进行,其特点是两边的很高分、很低分者很少,处于中间者居多。三、要素评定法(一)要素评定法的含义 要素评定法也称功能测评法或测评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结合起来的方法。 该方法的优点与缺点。(二)要素评定法的操作(1)确定考核项目(2)将指标按优劣程度划分等级(3)对考核人员进行培训(4)进行考核打分(5)对所取得的资料分析、调整和汇总四、工作记录法,工作记录法一般用于对生产工人操作性工作的考核五、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法(MBO)是一种综合性的绩效管理方法。目标管理法由美国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提出。 目标管理是一种领导者与下属之间的双向互动过程。彼得德鲁克认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标,恰相反,是有了目标才能确定具体工作。当组织很高层确定了组织目标后,必须对其进行有效合理的分解,转变为各部门以及每位员工的分目标,管理则根据分目标完成情况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奖惩。 六、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进行的比较全面的绩效考核方法,也称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评价法 ,是通过被评估人的上级、下级、平级以及自己的综合评价进行绩效考核的一种方式,因这种考核方式的结果相对客观公正,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开始尝试这种方式进行绩效考核,一些大型的企业更是会通过360度绩效考核系统进行高效管理。

1、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法(KPI):这种考核方法的核心内容是提炼最能代表绩效的若干关键性的指标,以这些指标为基础,进行的绩效考核方法,此种考核方法要注意的是,必须抓住企业中最能够有效量化的指标才行,从而才能提高考核的可操作性和客观性。这也是很多公司常用的一种方法。2、目标管理考核方法(MBO):此种考核的方法主要是把企业的目标层层分级给公司的各个部门和个人。这种考核方法首先需要确定目标、制定计划、对目标期限内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然后循环考核。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准确并且非常严格,从而确保考核的成功进行和实施。3、第平衡计分法(BSC):平衡计分法是从财务、顾客、内部业务过程、学习成长四个方面来进行的绩效衡量的一种考核方法。不仅考核企业一段时间的实际产出,还会考核下次预测的未来成长的潜力,从企业战略出发,不单单只是考核现在,还会考核未来,以及结果和过程。4、全方位(360度)绩效评估反馈制度:该种考核方法是让被考核人的上级、同级、下级以及其服务的相关客户共同对他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评价,这种考核的方法有的公司也常用,主要是用于能力开发的部门和领域的人。5、主管述职评价方法:这种考核方法顾名思义,是对于主管的考核,通常是用在一个企业中的中高层管理者的一种考核方法,很多公司也会采用这种对主管的考核方式。

一、简单排序法简单排序法也称序列法或序列评定法,即对一批考核对象按照一定标准排出“1 2 3 4 ……”的顺序。首先,拟定考核的项目。 第二步,就每项内容对被考核人进行评定,并排出序列。 第三步,把每个人各自考核项目的序数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总分数与名次。二、强制分配法强制分配法,是按预先规定的比例将被评价者分配到各个绩效类别上的方法。这种方法根据统计学正态分布原理进行,其特点是两边的最高分、最低分者很少,处于中间者居多。三、要素评定法要素评定法也称功能测评法或测评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结合起来的方法。首先,确定考核项目。其次,将指标按优劣程度划分等级。然后,对考核人员进行培训。最后,进行考核打分。四、工作记录法工作记录法一般用于对生产工人操作性工作的考核。随时记录操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不良或绩优表现等情况,根据记录进行考核加减分或奖罚。五、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法(MBO)是一种综合性的绩效管理方法,是一种领导者与下属之间的双向互动过程。彼得德鲁克认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标,恰恰相反,是有了目标才能确定具体工作。当组织最高层确定了组织目标后,必须对其进行有效合理的分解,转变为各部门以及每位员工的分目标,管理则根据分目标完成情况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奖惩。目标管理要符合“SMART”的原则,实施步骤 :1.确定工作职责范围; 2.确定具体的目标值; 3.审阅确定目标; 4.实施目标 ;5.对目标大厂情况进行总结;6.考核及后续措施六、KPI关键绩效指标(KPI,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是把企业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工作目标的工具。KPI法符合一个重要的管理原理——“二八原理”。即 80%的工作任务是由20%的关键行为完成的。因此,必须抓住20%的关键行为,对之进行分析和衡量,这样就能抓住业绩评价的重心。七、BSC平衡计分卡(Balanced Score Card),是常见的绩效考核方式之一,是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角度,将组织的战略落实为可操作的衡量指标和目标值的一种新型绩效管理体系。八:EVAEVA(Economic Value Added经济增加值) 就是税后净营运利润减去投入资本的机会成本后的所得,体现了企业在某个时期创造或损坏了的财富价值量。EVA考核使得经理人像所有者一样思考和行为,有助于分析并找出多元化企业中最佳的资本投向,更合理的优化资源配置。九、360度考核法 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进行的比较全面的绩效考核方法,也称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评价法。 首先,听取意见,填写调查表。 然后,对被考核者的各方面做出评价。 在分析讨论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双方讨论,定出下年度的绩效目标。

很高兴解答,我来说一下:

一、绩效监控的内涵

对于绩效监控,如同对于管理学原理上“控制”的概念一样,不能将之简单视为一个束缚下属手脚的贬义词,而应视为管理者始终关注下属的各项活动,以保证它们按计划进行,并纠正各种重要偏差的过程。

过去在研究投入一产出问题时,更多关注的是输入与输出这两个端点的问题。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实践者已经认识到,在输入与输出之间存在着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往往会影响输出结果,我们知道,在播种之后还需要一系列像杀虫、除草这样辛勤的田间劳动。才能有一个好的收成,同理,在明确绩效计划之后,只有持续不断地监控绩效,才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那种认为员工在了解绩效计划之后就能够正确地执行计划,等到绩效周期结束后再进行绩效考评的想法,是十分错误的。在整个绩效期间内,管理者与员工之间进行的持续的绩效监控则是绩效管理最直接发挥作用的环节因此,在整个绩效周期内,管理者必须实施有效的绩效监控,管理者进行绩效监控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通过持续不断地沟通对员工的工作给予支持,并修正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之间的偏差:二是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事件或绩效数据,为绩效考评提供信息。

二、绩效监控的目的和内容

绩效监控始终关注员工工作绩效,旨在通过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和组织的绩效。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必须善于通过绩效监控,采取恰当的领导风格,进行持续有效的沟通,指导下属的工作,提高其绩效水平。因此对管理者而言,其管理水平和对下属的辅导水平,往往也构成对其绩效进行考评的一个重要方面。

绩效监控的内容和目的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换言之,绩效监控的内容是在确定的绩效周期内员工对绩效计划的实施和完成情况,以及这一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因此,管理者绩效监控的具体内容就是在绩效计划环节中确定的考评要素、考评指标和绩效目标,而监控过程中得到的信息也正是绩效周期结束时绩效考评阶段所需要的。这样,绩效监控与前面的绩效计划环节和后面的绩效考评阶段在内容上保持了一致,保证了整个绩效管理系统的有效性。由此可知,对不同性质的组织、不同类型的部门、不同特点的职位、不同层级的管理者而言,绩效监控的具体内容并非固定统一的,而是根据实际工作的不同而具体确定的,但在绩效管理实践中,不同管理者针对具体工作和下属员工实施绩效监控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共通之处,这些就是绩效监控的关键点。

三、绩效辅导的作用

绩效辅导就是在绩效监控过程中,管理者根据绩效计划,果取恰当的领导风格,对下属进行持续的指导,确保员工工作不偏离组织战略目标,并提高其绩效周期内的绩效水平以及长期胜任素质的过程。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指导者,并不一定需要成为该领域的专家。对员工进行指导关注的基本问题是帮助员工学会发展自己:通过监控员工的工作过程,发现员工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员工进行指导,培养其工作中所需的技巧和能力。优秀的指导者或管理者应该在以下三个层次上发挥作用:

1.与员工建立一对一的密切联系,向他们提供反馈,帮助员工制定能“拓展”他们目标的任务,并在他们遇到困难时提供支持.

2.营造一种鼓励员工承担风险、勇于创新的氛围,使他们能够从过去的经验中学习。这包括让员工反思他们的经历并从中获得经验,从别人身上学习,不断进行自我挑战,并寻找学习新知识的机会。

3,为员工提供学习机会,使他们有机会与不同的人一起工作。把他们与能够帮助其发展的人联系在一起,为他们提供新的挑战性的工作,以及接触某些人或情境的机遇,而这些人或情境是员工自己很难接触到的。

三、绩效监控的关键点

绩效监控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关键点:

首先是管理者领导风格的选择和绩效轴导水平,研究表明,管理者的领导风格及其绩效辅导水平与下属工作绩效的关系很大,因此,管理者需要针对不同的下属和权变因素,积极地开展有效的绩效指导。不会指导下属的管理者不是有效的管理者,不愿指导下属的管理者是最差的管理者,从某种意义上说,绩效监控过程也就是绩效辅导的过程,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也有学者将绩效监控阶段定义为绩效辅导阶段。

其次是管理者与下属之间绩效淘通的有效性。管理者与下属之间能否做好绩效沟通,是决定绩效管理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只有在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就各种绩效问题进行了沟通的基础上,才可能实现绩效管理的目的没有了绩效沟通,绩效管理就只剩下纸面上的计划和考评,完全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最后是绩效考评信息的有效性。绩效监控过程是整个绩效管理周期中历时最长的,在这一过程中持续、客观、真实地搜集、积累工作绩效信息,对于评估绩效计划的实施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工作,实现绩效管理的三个目的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这一过程中,绩效计划不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进行有效的调整、修订、落实和完成,这些工作的信息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整理、记录和积累,后面的绩效考评工作就会走到“就人评人”的老路上去,整个绩效管理和考评系统的失败往往也就不可避免。因此,做好这三点,是确保绩效监控过程有效并保证整个绩效管理成功的关键。有鉴于此本章后面的内容将围绕这三个关键点展开。

四、绩效辅导的时机与方式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效的辅导,帮助员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实现绩效目标,管理者必须掌握进行辅导的时机,确保及时、有效地对员工进行指导。一般来说,在以下时间进行指导会获得较好的效果:

1.当员工需要征求你的意见时。例如,员工向你请教问题或者有了新点子想征求你的看法时,你可以在这个时候不失时机地对员工进行辅导。

2.当员工希望你解决某个问题时,例如,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障碍或者难以解决的问题希望得到你的帮助时,你可以传投给员工一些解决问题的技巧。

3.当你发现了一个可以改进绩效的机会时。例如,当你发现某项工作以用另外一种方式做得更快更好时,就可以指导员工采用这样的方法。

4.当员工通过培训掌握了新技能时,如果你看望他能够将新技能运用于工作中,就可以辅导他使用这种技能。

对员工进行指导时,管理者需要获得关于他们绩效的信息,持续的监督有助于管理者获得反映员工绩效所必需的信息。监督不是一种被动行为或一项偶尔为之的活动,面是通过使用一种(或几种)特定的方法收集所需数据,如关键事件记录法等,使管理者获得足够的信息,确保管理者的指导有的放矢。

(二)输导方式

每个人都有一种天生的或者具有倾向性的辅导风格,但为了取得满意的指导效果,必须采用权变观点,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风格来进行指导。管理者需要了解自己的指导风格以及应用时机,这样才能使管理者对员工的指导更加有效。常见的辅导方式有以下几种,对于不同类型的员工可以酌情予以使用。

1.指示型辅导,主要针对那些完成任务所需的知识技能比较缺乏的员工,给于他们一些有关怎样完成任务的具体指示,然后一步一步地传授完成任务的技能,并且跟踪员工执行情况.

2.方向型辅导:员工基本掌握完成任务的知识技能,但是有的时候还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无法处理;或者员工掌握了具体的操作方法,但需要主管人员进行方向性引导.

3.鼓励型辅导:对于具有完善的知识技能的专业人员,主管人员的辅导不必介入到具体的细节,只需要给予他们鼓励和适当的建议,使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

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关注,希望采纳

自考监控回放作弊处理方法

您好我是普育吧华师教学站的张老师:您的作弊信息上报到教委备案,学位证就别想了,因为你只是作弊,本科证或许还能拿到,如果是替考,不仅开除学籍,更是连本科证和学位也没有了。一旦上报到教委,那是终生跟随你的,将作为你今后升学,考试,生活,工作,贷款,创业等方方面面的参考。除非您在当时上报之前,能让抓您的老师通融。估计回天乏力,如果你是在助学机构报考的,可以找你们老师商量一下,看有没有可能。只能说姑且一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望采纳。

考场有监控的,你可能没注意,其次带笔记进入,即便没抄,按照考试办法,视为作弊的。

自考生考试作弊者处罚是很严重的,自学考试考生将会被停考一到三年。严重者,还需要走法律程序,所以,自学考试考生是万万不能作弊的,这对自学考试考生以后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据了解,自学考试考生处理程序在处罚办法、处罚程序上都有改变。按照新处理程序,自学考试考生违纪,宣布存在违纪行为的科目成绩无效。对需给予停考处罚的违纪考生,自学考试考试院将实行听证程序,以保证处罚的公正性。

听证会后,自学考试院对违纪考生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将由区县自考办送达违纪考生,送达时间、地点将在网站公布。市自考办将处罚决定记入违纪考生的考籍档案。自学考试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并且不得转学籍。

海南自学考试146人作弊,拟被取消全部成绩:

在海南省2021年4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2名考生有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试违纪行为;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抄袭和携带通讯设备等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2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46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根据作弊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取消该科成绩,直至取消自考资格。具体处理方法,请看自考办的详细规定: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室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6.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试室的;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9.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10.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4.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三、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一年。1.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2.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4.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

自考法律本科监狱法学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说明:有些你如果自考专科时,已经考的,可以不考。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宪法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你只考规定的15门,不用去管另外的那些,和你没关系。有些事情越解释越乱,所以不用管那么多。把你应该考的考完就毕业了。就15个。

法学大类分法学(旧专业为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商法、刑事司法)、知识产权、监狱学.自学考试的法律专业算法学大类.

自考监控回放作弊处理方法图解

4月份继续报名参加考试,其它事不要理。要提醒你,这样的傻事不要再干,否则所有考试成绩为零分,不仅仅是这一次,是历次考试通过的所有成绩。

那你现在咋样了?

自考生考试作弊者处罚是很严重的,自学考试考生将会被停考一到三年。严重者,还需要走法律程序,所以,自学考试考生是万万不能作弊的,这对自学考试考生以后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据了解,自学考试考生处理程序在处罚办法、处罚程序上都有改变。按照新处理程序,自学考试考生违纪,宣布存在违纪行为的科目成绩无效。对需给予停考处罚的违纪考生,自学考试考试院将实行听证程序,以保证处罚的公正性。

听证会后,自学考试院对违纪考生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将由区县自考办送达违纪考生,送达时间、地点将在网站公布。市自考办将处罚决定记入违纪考生的考籍档案。自学考试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并且不得转学籍。

海南自学考试146人作弊,拟被取消全部成绩:

在海南省2021年4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2名考生有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试违纪行为;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抄袭和携带通讯设备等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2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46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根据作弊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取消该科成绩,直至取消自考资格。具体处理方法,请看自考办的详细规定: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室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6.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试室的;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9.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10.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4.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三、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一年。1.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2.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4.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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