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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美学笔记整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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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美学笔记整理大全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美学自考重点和教材分析,自考美学考试重点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美学原理期末考试重点是什么?美学原理期末考试重点:1、最早使用“美学”这个术语作为一门科学名称的是被称为“美学之父”的德国理性主义者鲍姆嘉通,于此同时还发表了,即美学。2、日本的中江肇民用汉字“美学”来翻译Aesthetics,为汉语界所接受。3、审美理想包括:个体化的审美理想和群体化的审美理想。4、古希腊时期,柏拉图提出“美在理念”,他的《大希庇阿斯篇》是西方最早的一篇系统地论美的著作,他是在欧洲美学史上最早对美的文体作深入的哲学思考的人。5、康德的美学是建立在先验论的基础上,其美学著作有《判断力批判》,《纯粹理性批判》求真《实践理性批判》求善。6、黑格尔以哥特式建筑艺术为例,在《美学》里面具体说明了美是一种精神的外化,即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7、自然美是自然事物的美,自然美在于自然事物本身,是自然事物本身固有的属性。8、《日出印象》直接描绘景物,一反过去宗教神话等主题内容和阵阵相因的灰褐色调,代表画家有莫奈,毕沙罗,西斯莱,雷诺阿。9、毕达哥拉斯定理—百牛定理,美在和谐。10、狄德罗提出“美是关系”,其中包括实在美和相对美。自考本科中,美学有什么具体内容百度文库有这么一片美学的笔记,自己去看看就知道要学一些什么。美学笔记(自考本科)?url=QFIAhWZsTKO_c1bRt7CyIMh9uFmAtCtD5Se2NhwBkZQ6_Q8ECWib1WANi604SXHH0yHwJYaypoadm6YF6RPL_8AsRN54Kffywg8BG4C_gCW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第一章 绪论 1、美学:1750年德国理性主义哲学家、美学家鲍姆嘉登的学术专著《美学》一书出版,标志着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成立。鲍姆嘉登被称为“美学之父”。《美学》(Aestetica)在德文中是“感性学”的意思。美学是一门独立的人文学科,从根本上说就是一门关于人的审美价值的学科。 2、美学是一门独立的人文学科,与哲学认识论(为美学提供基本理论框架、世界观的基础)紧密相关,联系密切的其他学科:哲学、文艺学、心理学、伦理学。 n 哲学为美学提供了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任何一种美学理论的建立都有一定的哲学理论作为基础。 n 艺术是美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n 美学研究所涉及的美感问题是美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而研究美感,离不开心理学的研究。 n 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判断往往会与伦理判断紧密交织在一起,并对审美主体的美感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基本性质是一门人文学科,美学离不开人,与人生价值有着重要联系。 3、美学的发展经历的三个阶段:审美意识、美学思想、独立的美学学科。 4、审美意识的形成,来源于人类劳动中对自身的改造。人类审美意识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与人类的生产劳动分不开的。 5、审美意识与美学思想的区别: 答:审美意识不是美学思想,因为美学思想所具有的两个基本特点审美意识都不具备。这两个基本特点分别是:(一)应当能够借助语言文字的形式进行传播,也就是说,美学思想具有语言文字的形式存在于典籍文献之中,并得以传诸后代。(二)美学思想具有理论的形态,不在像审美意识那样可以是一些感性直观的认识,而是远为深刻的能够揭示审美现象某些内在本质的理性认识,美学思想具有明确的理论观点和概念范畴。 6、西方美学的发展过程:8个阶段 1) 古希腊美学,代表人物: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方美学的开端; 2) 中世纪, 认为一切美的东西都是上帝早的 3) 15-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没有美学大家 4) 18世纪,理性美学主义、经验主义美学,鲍姆嘉登出版《美学》 5) 19世纪前期,德国古典主义美学,代表人物:康德、席勒、黑格尔,代表了西方美学的黄金期 6) 19世纪后期,实验美学、移情美学、生命美学,代表:车尔尼雪夫,认为美是生活 7) 20世纪出,心理学美学,佛洛依德 8) 20世纪,语言论美学,从语言角度、符号的角度探讨美学 7、“由下而上”:行而下,由具体的研究上升到抽象理论研究的方法。 “由上而下”:行而上,由抽象理论研究演绎到具体现象的研究方法。 8、审美对象的审美性质会随着不同的历史时代产生变化。 例:①“环肥燕瘦”的审美现象典型提示了—女性美的历史变化。 ②19世纪法国伟大雕塑家罗丹的作品(老*欧米哀尔)的形象—化丑为美。 9、美学研究的对象:(名/简) 答:美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艺术,并通过艺术来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进而研究各种审美对象、美感经验、审美意识、审美范畴和美学思想。 首先,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是普遍存在着的客观现象,美学必须以它为出发点开展研究。 其次,美学还必须研究审美意识、审美范畴和美学思想,它们是人类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观念形态的东西。 再次,美学应当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 10、美学为什么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 第一,艺术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 第二,艺术更深刻地把握人类美感经验的本质和特点。 第三, 艺术是一种高级形态的美。 第四, 通过艺术研究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11、美学研究方法的基本特点: (1)多样性。 (2)美学研究的各种方法都与人生价值相联系。 (3)美学研究的方法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唯物辩证法是美学研究最基本的方法。哲学的方法、心理学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考古学的方法等具体方法在美学研究中都有用武之地。 12、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主要内容: 第一,美的本质和起源的理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明确提出“劳动创造了美”。 第二,美的规律的理论。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因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这就是说,人在劳动实践中创造美的事物的基本规律,是把人类的主观愿望和目的,即“内在固有的尺度”与具体事物的客观属性,即“任何物种的尺度”结合起来,把人的本质力量表现为可供审美欣赏的形象。 第三,异化劳动与审美活动相互关系的理论。马克思:“(异化)劳动创造了宫殿,却为劳动者创造了贫民窟。劳动创造了美,却使劳动者成为畸形。”“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无动于中。”说明,虽然有美的事物,但当审美主体处在异化的状况下无法欣赏美的东西,审美依赖主体的条件、心境。 异化:外在客观事物本来应当是与人类一致的,结果反过来成为人的异己的敌对的力量。 第四,艺术本质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探讨艺术的本质问题时,首先强调艺术作为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依赖关系:“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真理。 第五,马克思主义美学还对其他许多美学问题进行了论述,如文艺的社会功能问题、文艺的真实性问题等。 13、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基本特点:把美的本质问题与人的本质紧密结合在一起。《手稿》中把人的本质规定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 把美的本质问题与劳动相联系,也就是人的本质相联系。从人的本质出发探讨美的本质,提出了“劳动创造了美”。 第二章 美 论 1、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探讨的几个方面的求解路径: 一、从事物的客观属性探求美 1、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认为,整个自然是依据数而成型的,所以数是整个自然中第一位的东西,坚持数学的原则是一切事物的原则这个根本性的立场,美也必然会受制于数的本性和力量,美来自于数的秩序,音乐就是对立面的和谐, “一切立体图形中最美的是球形,一切平面图形中最美的是圆形”。 2、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书中提出自己的美学理论:1) 美是认识能力的对象,2) 美是看上去使人偷悦的东西称作是美的,3) 美即在恰当的比例,4) 美属于形式因的范畴。他更倾向于认为,审美的愉悦取决于被观看的事物,他强调美与客观事物的感性形式之间的关系,侧重于指称美在本质上是由于具有客观的依据而成为认识的对象,美被认为是那些引起愉悦的事物的客观属性。 3、荷加斯《美的分析》书中:曲线比直线美,而在曲线中又以蛇形线最美。 4、费希纳的实验美学,以科学的实证方式,反对过去“从上而下”的形而上的美学,提倡重视实验的“从下而上”的美学。 从事物的客观属性来探求美的合理性、片面性? 合理性:其最大的合理性在于抓住了美具有感性形式这一特点。美离不开事物的客观属性。 片面性:①脱离了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来谈美的本质。虽然认为是客观的,但不认为是人的劳动创造的,而是认为是自然就有的;②客观事物的感性形式是构成美的重要因素,但不能保证符合形式美规律的事物就是美的,同样的形式也可以是构成不美或丑的因素;③认为美在事物的形式特性的说法也不适合一切美的事物,尤其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诸多事物的美。总之,事物的客观属性是美的重要因素,但是,如果看不到美与人及其社会生活的联系,只是从事物的客观属性中探求美,或者直接把美看成是事物的感性形式,是行不通的。原始民族很少认为花是美的,极少以植物作为描写对象,原因是还没有成为人类活动的一个部分,所以不是美感的对象。 二、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 1、最早提出“理念说”的是柏拉图。认为美是客观的,精神的,一切美的东西之所以会美,是由于“分享”了“美的理念”。理念是美的本质。这种美的理念“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2、黑格尔继承了柏拉图关于”理念“的一些讲法,认为美是理念。 美一方面是理念,另一方面还必须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美的本质在于客观的运动的发展的理念。在柏拉图那里,美的理念是不变的,在黑格尔这里,理念却按照辩证法的逻辑,在自我的矛盾中不断地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并进行自我创造。 三、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寻找美:把美归结为人的某种主观的心意状态,取决于人的主观感受。 1、英国经验主义派休谟认为,因为外和的秩序和结构“适于使灵魂发生快乐和满意,这就是美的特征。把美看成是愉快,是事物所引起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快感。2、美国的马歇尔:美在于人的感官的快乐3、桑塔耶纳:美是客观化了的快感4、弗洛伊德认为人的美感就是快感,美的本质和源泉就是无意识的欲望,特别是性的欲望。艺术作品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是性的象征,表现了人们无意识中的性本能的冲动。贡献:首次发现了美、审美活动和艺术同人类被压抑的无意识的紧密联系。5、荣格提出”集体无意识“理论,认为人的心理结构包括:意识、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三个层次。 四、从事物之间的关系中探求美: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把“关系”当成美的本质,当成美之所以为美的根本原因。他关于“美在关系”的说法,最大的贡献是突破了过去把美当成某种单一的现象,或者某种孤立的因素,而从自然和社会生活各种相互的关系中来理解美。他认为“把美归结为对关系的感觉,你就会获得自古以来美的发展史。”缺点:他所说的“关系”比较抽象、笼统,始终处于摸索阶段,始终没有讲得十分清楚。 五、从人类社会生活本身探究美 1、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第一次提出“美是生活”的命题,力图纠正黑格尔“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偏颇。 论述:为什么说“美是生活”的命题符合生活的常识,却不符合生活的辩证法? (1)“美是生活”是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提出的美学命题,力图纠正黑格尔“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脱离具体生活的偏颇。 这个命题的内涵在于: 美是人们认为最可爱、最可宝贵的东西。凡是有利于生活的,能够显示生活的就是美的; 反之,凡是不利于生活的,不能显示生活的,就是丑的。 这个命题的意义在于:把美既不是看成物的属性,也不看成理念的感性显现,而是看作人的生活本身,认为美的属性正是生活的属性,从而首次明确地把生活中的美当成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这对于后来唯物主义美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结论:“美是生活”的命题虽然浅显易懂,符合生活的常识,却不符合生活的辩证法。 理由: ①生活包含着多种可能性,有美也有丑,不能说凡是生活都美,从而不能简单说美是生活。 ②“美是生活”的讲法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一方面,他说凡是能够显现生活的都是美的,另一方面他又说只有“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才是美的。那么,不依照我们的理解,不应当如此的生活,是不是美的呢?如果不是则违反了他的第一句话,如果是又违反他第二句话。 ③ 他还把个人对亲爱的人的喜爱与否当成美不美的标准,这样,主观的喜欢与生理上的满足成了“美是生活”在美学理论上的两根支柱。这两根支柱,第一根容易滑到主观唯心主义,第二根支柱则容易滑到庸俗的生理学观点。因此,他虽然正确的从客观生活出发,最后却落入主观唯心主义与庸俗生理学相混杂的境地。 (3)总之,“美是生活”不能成为关于美的正确命题。 六、从社会化了的人的审美实践活动中求解美马史思主义的美论乃至整个美学思想体系有一个新的逻辑起点,那就是立足于社会化了的人的审美实践活动。 七、关于美论的情境把握和有效性分析 1、英国的布洛在1912年出版《心理距离》,提出“心理距离说”。认为人的审美感受的获得同人与现实产生一定的心理距离有关。(用心理的距离来解释审美现象,人与现实之间产生心理距离而产生美感。)2、德国美学家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一书中提出“时间距离”说,认为人们对艺术品的理解和时间距离有关。(由于我们同当代的文艺作品之间缺乏时间距离,利害的联系太密切了,因此,我们很难作出正确的审美评价。) 2、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中的几个观点: (1)主张美是主观的,以吕荧和高尔太为代表。 (2)主张美是客观的,以蔡仪为代表。蔡仪出版过一本《新美学》,蔡仪说: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 (3)主张美是主客观的统一,以朱光潜为代表。提出美是主客观统一的说法。 朱光潜是怎么区别“物”和“物的形象”的含义的: “物”指独立于人而存在的客观实在:“物的形象”是“物”在人的既定的主观条件的影响下反映于人的意识的结果,所以已经不纯是自然物,而是夹杂着人的主观成分的物,即已经是社会的物了。 积极性:正确的指出了“物的形象”和外在的客观事物不能划等号 缺点:没有把“物的形象”看成是劳动的产物,而认为是一种生产实践。 3、美的可定义性问题:否定之否定的逻辑追求。 答:试图彻底否定对美和艺术的本质的哲学探讨,否定给美和艺术下定义的可能性,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一方面,美的总是不仅是学理技术上的分析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整个人类情感和人生价值的问题,因而需要做专门的探讨,因此,美的本质问题和美的可定义性既不应否定也无法回避。 另一方面,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对复杂事物的认识是人类心灵的客观需要,实现自我创造、自我实现和自我解放,因此,美的本质问题不但无法否定,而且也是可以探讨的。 要在批判和继承相统一的基础上,坚持多层次和多视角地对美的本质问题作出新的探索。) 4、美的观念:一个开放性的系统 论述:你认为在美的观念上应实行怎样的变革?(怎样理解美是一个开发性的系统?) 我认为美的观念上应实行一种变革,把美视为开放性的系统。 第一、应该打破传统美学的静止、孤立等形而上学偏颇,转而从变化、运动和多层次的结构中探索美。 第二、应当把美既不当成物质属性也不看作精神属性,而是视为人与现实形成审美关系的结果,视为人在现实生活中的自我创造和自我实现。 第三、由于从运动变化和多层次的观点探索美,并且把美与现实生活紧紧联系起来,因此,美在本质属性就应是一个开放性系统,我们在探讨美的本质问题时应该牢固树立“美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的观念,认识到美不仅由多方面的原因与契机所形成,而且在主体与客体交相作用的过程中,处于永恒的变化和创造的过程中。 总之,美的形成和创造,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所以我们应该在美的观念上实行一种变革,把美视为一个开放性的系统。 5、马克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这句话揭示了人类审美感觉的来源,人类审美感觉只能来源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是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全部历史。 6、美的本质的集合化界定: 1) 人是“世界的美”2) 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3) 美是自由的形象4) 美在创造中 第三章 美感论 1、 美感的产生来源于人类社会实践。 2、18世纪英国美学家夏夫兹别里认为人的视听器官之上还有属于心灵和理性的感受器官,即人的“内在感官”,或人的“第六感官”。 3、想象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它是人们在外在对象和事物的刺激下,在头脑中对原有的记忆表象进行加工、改造,形成新形象的精神活动过程。 4、联想是想象的基本形式,旧的知觉与新的知觉表象,相互重叠组合,在记忆中经由新的、类似或相关的对象的触发,产生联想。 联想的范围非常广阔,主要包括接近联想、相似联想、对比联想三种。 (1)接近联想是联想的一种类型,它主要指两件物象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相当接近。人们感受到甲便自然联想到乙,并引起相应的情绪反映。例“爱屋及乌”、“睹物思人”、“瑞雪兆丰年”。 (2)相似联想是联想的一种类型,它主要是指两件事物之间,在性质或状貌上的某种类似,从而由此物想到彼物。例:霜叶红于二月花 (3)对比联想是联想的一种类型,它是指由某一事物触发对于另一种性质、状貌截然相反、相对的事物的联想,可以强化对两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的理解和感受。 5、论述:举实例说明对比联想的特征。 (1)对比联想是联想的一种类型,它是指由某一事物触发对于另一种性质、状貌截然相反、相对的事物的联想,可以强化对两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的理解和感受。 (2)举例 例1:陶渊明诗中有“万物皆有托,孤立独无依”,从万物的“有托”联想到孤立的“无依”,这一“无依”就显得格外触目,各位深切,显示当时诗人个人处境。 例2:“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豪门大院内灯红酒绿,院外冻死穷人的对比,揭示社会的不平等,社会的弊端。 例3:唐代李益《江南曲》“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描写古代一个商人的妻子,商人丈夫与弄潮儿形成对比联想,商人丈夫离别无讯与定时守信的弄潮儿的尖锐对比,揭示了怨妇对丈夫的情谊和怨恨。 (3)以上例子说明,通过对比联想,对立的景物或现象可以交错呈现或结合一体,可以使人对现实生活是的对比关系得到更鲜明更深刻的感受。 6、通感:是人在审美活动中的特殊心理现象,指从感觉的整体出发,在诸心理功能统一的基础上,不同感觉之间的感受借助于想象力的作用而相互挪移,各感官相互为用,更换官能的感受领域。这是一种辅助的心理功能。(简单说,就是指不同感觉之间的汇通。) 例:“红杏枝头意闹”闹字,很难用视觉和听觉来说明,他们既有视觉印象,又有听觉印象,而且还不限于视、听印象,与触觉、味觉都有关系,体现多种感官的相互汇通,是通感现象。 7、美感欣赏活动深层的心理特征 (1)生理与心理矛盾的统一 (2)个性与社会性矛盾的统一 个性应当是人的独立自主性与表现形式的自由性的结合。但是个性要独立,要自由,而社会却要规范,要限制,这二者的矛盾怎样解决呢?要通过审美欣赏、审美创造活动来解决。 (3)具象性与抽象性矛盾的统一 审美总是不离具体的形象,但要由具体的感性的感知中上升到理性认识。在审美欣赏的心理活动中,抽象不仅与具明性统一在一起,而且融贯在具象性之中,例钱钟书“如水中盐,蜜中花”。 (4)自觉性与非自觉性的矛盾的统一 论述:结合实例论述自觉性与非自觉性关系(或试述美感活动的深层心理特征) ①艺术创造和美感欣赏具有两方面特点:一方面是一种高度自觉的行为,即受到明确的理性或意识的指引;另一方面却又常是不自觉的或非自觉的,即是不由自主的,不一定受理性或意识的控制,体现了无意识的特点。两者之间既是矛盾的又形成高度的统一,所以美感欣赏往往是自觉性与非自觉性矛盾的统一。这种矛盾的原因来自人的社会实践的复杂性,一方面,人是通过感觉来欣赏美的,而人的感觉又是有意识的,与人的思维能力、理性能力结合在一起,由此而形成了美感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人何时能获得美感,又依赖于主体和和客体的多种现实条件的制约,是个人的意识无法预测和无法完全控制的,由此而产生了美感的非自觉性。 ②例1,宋代词人张孝祥《过洞庭湖》“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其中,“悠然心会”,说明人通过长期社会实践,积累了审美欣赏能力,形成感受美的感官,所以才能够悠然心会,是一种瞬间的审美感受,一种直觉,这是自觉性:“妙处难与君说”,但美妙的感觉无法用语言表述,无法用清晰、明确的意识来整理清楚,是非自觉的。 例2,陶渊明《饮酒》“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尤其是最后两句,“真意”指诗人在庐山的怀抱里流连忘返,获得的瞬间的审美感受,这种瞬间的感受来自于诗人长期淡泊的生活而来,这是他审美自觉性的表现:“欲辩已忘言”,要辩解,说明却已无法用言语表达清楚。明显的表现了非自觉性。 ③这一实例表明,美感活动往往是自觉性与非自觉性的矛盾的统一。 (5)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矛盾的统一。 第四章 审美范畴论 1、崇高:崇高是美的一种范畴,又称壮美。它主要指对象以其粗犷、博大的感性形态,劲健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雄伟的气势,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使人惊心动魄、心潮澎湃,进而受到强烈的鼓舞和激越,引起人们产生敬仰和赞叹和情怀,从而提升和扩大人的精神境界。 正式提出崇高这一范畴的是罗马时代的朗吉诺斯的《论崇高》。 明确使用“崇高”一词并把它与优美并立起来,使两者成为美学上两个基本范畴的,是18世纪英国思想家博克。他出版了《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起源之哲学的研究》一书。 康德把崇高分为数学的崇高和力学的崇高。 2、优美:优美是美的一种范畴,又称秀美、纤丽美、阴柔美、典雅美等。常常以小巧、光滑、柔和等特征令人愉悦。优美作为社会实践的产物,反映了社会实践中目的和现实的一致,是真与善的统一,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如小桥流水、风和日丽等。 3、悲剧性:作为一种审美的范畴,悲剧性的根本特点就在于悲,不悲不能成为悲剧,但悲不等于哭、悲哀、悲惨。 西方悲剧性意识的历史演变: (1) 命运悲剧:索福克斯《奥狄浦斯王》,希腊命运悲剧的典型代表。 (2) 性格悲剧:文艺复兴以后,17世纪新古典主义《哈姆雷特》。 (3) 社会悲剧:8、19世纪出现,巴尔扎克《高老头》,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易卜生《玩偶之家》。 (4) 生命悲剧:叔本华认为人生就是悲剧。托尔斯泰说,人生最大的悲剧是床弟间的悲剧。 (5) 荒谬悲剧。 悲剧在古希腊文中意为“山羊之歌”,本是希腊人在祭祀酒神狄奥尼索斯时以独唱与合唱的形式来进行的。 悲剧冲突的实质:在于主体所代表的正义精神与永远不能满足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例,鲁迅: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 悲剧的内涵:悲剧是主人公由于坚持正义或积极进取,而与现实环境之间发生的冲突,冲突中主人公因感性生命遭到摧残和毁灭而成京了精神生命的永恒价值,从而激起悲壮之情而使人们的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提升。 4、悲剧性的效果 (1) 悲剧由痛感到快感的转化,从身心贯通的角度去看待净化心灵; (2) 悲剧体验的净化作用,主要指精神是情*的提升,亚里士多德、卡塔西斯; (3) 精神提升,精神境界由低级到高级。悲剧的效果是积极的。 5、生命的机械化:法国学者柏格森1900年《笑》一书中提出来的,从他的生命哲学出发,认为生命是一个不断创造的过程。作为这种创造的推动力的,是一种盲目的非理性的本能“生之冲动”。而一般物质,作为生命的反面,则显得僵硬、呆滞、机构化,阻碍生命的前进。生命的最基本价值就在于它的紧张性和活动性。喜剧产生的原因,就在于动作、姿态、形体的机械化。 6、喜剧性的效果—笑的特征 论述:谈谈你对喜剧看法 喜剧性最显著的效果是引起人们的笑,笑是喜剧性最显著的特征。喜剧性的笑有3个特征: (1) 喜剧性的笑是人类才有的具有社会性内容的心理现象。 (2) 笑的感情必须与理智作出的是非判断无关,与强烈的憎恶之情不相容。 (3) 笑要有共鸣,笑是在一定的社会圈子里面产生的。 总之,喜剧性最显著的效果就是笑。 7、论述:丑的美学意义(或丑的审美价值): 丑作为一个重要的审美范畴,其美学意义是多方面的: 首先, 丑时美的对立面,与美是相互依存有相互转化的。以丑衬美,可以使美更加突出; 其次, 世界的发展有待于丑的刺激,恩格斯说:“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 再次, 审丑历来是审美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原始艺术,还是古典主义,或是现代主义艺术,都有表现奇丑怪异的杰作; 最后, 现实生活中的丑,经过艺术家的灵心点化,可以转化成为艺术中的美,即“化丑为美”。 例:罗丹《老*》(欧米哀尔),年轻时非常美丽,但罗丹却将之雕刻成一个年老色衰、干瘪丑陋的“老*”。人们看到时,

美学自考知识重点:

1、审美趣味:个人在审美活动和审美评价中所体现出来的个人的爱好和倾向,它是主体社会性的显现,具有强烈的社会性。

2、美感:主体在具体活动中与审美对象同时建立起来的呈现出的审美主体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它体现出主体直观到超越功利、伦理、认识的人生境界,体验出人和世界的意义而表现出来的幸福感、自由感和愉悦感。 3、审美意识:审美主体在具体的活动中被具有独特性质的个体深深吸引,而情不自禁的对之进行领悟、体会、咀嚼,进而陶醉其中,心灵受到摇荡和震撼的一种独特的精神状态。

4、寓教于乐:古罗马贺拉斯提出,将美育看作娱乐和道德教育的统一,要求文艺要具有艺术魅力,以感动给人以教益。

5、审美直观: 直观是审美经验的一种重要特征,它是指不需要概念推理能够直接把握对象的审美特征,直观分为感性直观和本质直观,前者是指通过主体感觉器官不把握对象的感性特征,后者是指通过直觉把握对象的本质特征。

6、美感欣赏活动:指主体对美的现象进行感受体验、观照鉴赏和评价,提出艺术教育和审美教育通过感性的途径完善人性

7、费希纳:倡导“自上而下”研究美学的方法,实验学家命运悲剧。

自考美学大纲笔记整理

...看不懂你这是啥意思~谁要?。。。。什么意思。。。。我在网上随便查了下复制下来给你看下吧~美] 关於美的涵义的三个形式。 一,它表示感官愉悦的强形式。 二,它是伦理判断的弱形式。 三,专指审美对象。 朱光潜讲,”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态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性质。” 达到主客观在”意识形态”即情感思想上的统一,才能产生美。 这个观点与唯独对为甚麼感觉到美作出客观解释的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 psychology)的同构说可视为统一理论的不同表达:外在世界(物理)与内在世界(心理)的”力”在形式结构上有”同形同构”或者说”异质同构”关系,即它们之间有一种结构上的相互对应。 由於事物的形式结构与人的生理-心理结构的大脑中引起了相同的电脉冲,所以外在对象和内在情感合拍一致,主客协调,物我同一,从而,人在对各种对称、比例、均衡、节奏、韵律、秩序、和谐...中,产生互相映对符合的知觉感受,便产生美感愉快。 人类依照客观世界本身的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以满足主观需要,这个改造了世界的客观现实存在的形式便是美,所以,是按照美的规律来造型。这就是[自然的人化]的过程与结果。 美是真与善的统一,也就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对自然秩序、形式规律,人类逐渐熟悉了、掌握了、运用了,才使这些东西具有了审美性质。 就内容而言,美是现实以自由形式对实践的肯定,就形式而言,美是现实肯定实践的自由形式。 任性和偏见就是自己个人主观意见和志向,是一种自由。 但这种自由还停留在奴隶的处境上。 你想干甚麼就干甚麼,恰恰是奴隶,是不自由的表现,是做了自己动物性的情绪、欲望,以及社会性的偏见、习俗的奴隶。 自由是由於对必然的支配,使人具有普遍形式(规律)的力量。 真正的自由必须是具有客观有效性的伟大行动力量。 这种力量之所以自由,正在於它符合或掌握了客观规律。只有这样,它才是一种”造型”-改造对象的普遍力量。 孔子说”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艺术讲究”无法而法,是为至法”。 有法表现为无法,目的表现为无目的。...於是再也看不出目的与规律、形式与内容、需要与感受的区别、对峙,形成了[有意味的形式],目的成了无目的的目的性,”上下与天地同流”,”大乐与天地同和”。 人类总体的社会历史实践这种本质力量创造了美。 [社会美] 由於与多种多样的自然事物、规律、形式打交道,逐渐把它们抽取、概括、组织起来(均指实践活动),成为能普遍适用、到处可用的性能、规律和形式,这时主体活动就具有了自由,成为合规律性与目的性即真与善的统一体。这个统一在这里表现为主体活动的形式-善的形式。善本身好像就是一种形式,是能改造一切对象、到处适用的形式力量,於是这种实践活动的美的实质,恰恰在於它的合规律性的内容,即真成了善的内容。 因为社会美正是美的本质的直接展现,可以注意几点。 一。从动态过程到静态成果。 首先是呈现在群体或个体的以生产劳动为核心的实践活动的过程之中,然後才表现为静态成果或产品痕迹。 亚里士多德讲悲剧就强调行为和情节,现实生活过程在艺术理论上的反应。其次才呈现在成果或产品上。我们对其欣赏并不只是种形式美的观赏,而是能从中感到社会目的性,感到社会劳动成果、社会巨大前进的内容,善成了真的形式。人们直接看到的是善,是社会合目的性,但它之所以能建成,却又是符合规律性(真)在起作用。 二。历史尺度。 因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越来越广阔、深入,使社会实践的活动过程和产品成果不断发展扩大,在不同的时代,形成不同的社会美的标准、尺度和面貌。 像历史的废墟、传统的古迹等等也都属此范围。因为它记录了实践的艰辛历史,凝冻了过去生活的印痕,使人能得到一种深沈的历史感受。 三。技术工艺和生活规律。 如何在工具本体之上生长出情感本体、心理本体,保存价值理性、田园牧歌和人间情味,这就是我所讲的”天人合一”。不仅有”自然的人化”,而且还有”人的自然化”。这恰好是儒道互补的中国美学精神。 我讲的”天人合一”,首先不是指使个人的心理二首先是使整个社会、人类从而才使社会成员的个体身心与自然发展,处在和谐统一的现实状况里,靠人类的物质实践,靠科技工艺生产力达到极大发展和对这个发展所作的调节、补救和纠正来达到。 形式美及其一般规律或特徵,尽管本身是自然界的规律及现象,却又正是人类通过生产-生活实践把它们从自然中抽离出来的。 ”抽象”表现的是对生命和现实世界的隔离、否定,是为了消灭具体时空以求超越有限,是对永恒的追求,是人与世界关系的紧张、收缩和内在化。 作为真正艺术的原始纹样、装饰,并不是模拟自然的动植物,也不是知性的象徵符号,而是直接与心灵对应的”抽离”。这种”抽离”在於挣脱现实世界及自然事物的变动不已和有死有生的生命,以得到宁静、永恒、幸福的绝对、必然和法则。这就是”抽象”的形式美的根源。 原始陶器的抽象几何纹饰,它实际表现的是一种稳定性、程序性、规范性的要求、实现和成果。 外在自然世界的杂多、变换、混乱、无秩序,通过这种活动,获得了整理、澄清和安顿,使自然界的规律性和程序性日益呈现出来,而且成为人的意识对象。各种形式结构,各种比例、均衡、节奏、秩序,亦即形成规律和所谓形式美,首先是通过人的劳动操作和技术活动去把握、发现、展开和理解的。它乃是人类历史实践所形成的[感性中的结构,感性中的理性]。它们是[有意味的形式]。 人在这形式结构和规律中,获得了生存和延续,这就是人在形式美中获有安全感、家园感的真正根源。 [自然美] 自然美是美学的难题。 只有认为自然美的本质仍然来自客观的社会生活、实践,才是正确的道路。”美的客观性与社会性相统一”,亦即”自然的人化”说。 ”自然的人化”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涵义。 通过劳动、技术去改造自然事物,这是狭义的自然人化。广义的”自然的人化”是一个哲学概念。指的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尺度,指的是整个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改变。 和谐、小巧、光滑、对称是掌握了的规律性。不和谐、巨大、杂乱在这里也是作为一种掌握了的规律性。还有人经常把”自然的人化”解释为比拟性的,将自然对象作为人格的理想等等。这是康德讲的”道德的象徵”。 自然美恰恰相反,真是形式,善是内容。 狭义的”自然的人化”是广义的”自然的人化”的基础。原始人为甚麼不能欣赏山水花鸟,就是因为当时狭义的自然人化水平实即生产力水平,使他跟自然的关系不存在那广义的自然的人化。 ”究竟有没有纯粹的形式美?” 可以说有,因为的确有为全人类共有的形式美,它是超时代、超阶级的;但也可以说没有,因为的确没有脱离整个人类历史的形式美,没有人类社会,形式美是不存在的。 [人的自然化]有三层意思。 一是人与自然界的友好和睦,相互依存,不是去征服、破坏,而是把自然作为自己安居乐业、休养生息的美好环境。 二是把自然景物和景象作为欣赏、欢娱的对象,人的栽花养草、游山玩水、流连景观、投身於大自然中,似乎与它合为一体。 三是人通过某种学习,如呼吸吐纳,使身心节律与自然节律相吻合呼应,而达到”天”(自然)合一的境界状态。 ”人的自然化”是情感(心理)本体的建立,中国古代对上述三层涵义的”人的自然化”及它的”天人合一”观念,对走向後现代的社会,可以有参考借鉴意义。 科学世界与客观世界到底是甚麼关系?是否就是简单化的直接的对应、反映关系?看来不是。 彭加勒(H.Poincare)说,”发明就是选择”,选择不可避免地要受感情的影响以及支配,其中包括科学上的美感。 抽象总是一种简单化的手段,一种新的美则表现为简单化的结果。 ”通向美的问题”和直觉正是他们所发现或引导他们去发现科学的真理,爱因斯坦把这叫”自由的创造”,我们把这叫”以美启真”。 因为世界上的事物有许多相同的结构,他们相互对应、同形同构,有些是不能用语言表达出来的,只能用理知直观,即通过科学美而感受到和发现它。 一、基本概念(识记)1.美和美的东西:(1)美是构成美的东西之所以美的根本性质和普遍规律,也即美的本质,是指凡是美的事物都必须具有的某种质的规定性,是美的东西之所以是美的根本原因和依据。(2)美的东西是指现实世界中存在着的各式各样的美的事物。2.西方美学家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探讨:(1)从事物客观属性中去探求美代表人物有:a.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和亚里士多德。b.古罗马的西塞罗。c.中世纪的塔塔科维兹和阿奎那。d.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e.18-19世纪的荷加斯、博克和费希纳。(2)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a.最早提出理念说的柏拉图。b.罗马时代的普罗提诺。c.黑格尔(3)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寻求美a.休谟。马歇尔的美在愉快说b.弗洛伊德、阿德勒、荣格的美在无意识的欲望说(4)从事物之间的关系中探求美主要的代表人物是狄德罗(5)从人类社会生活本身探求美主要的代表人物是车西尼雪夫斯基。(6)从社会化了的人的审美实践活动中求解美主要的代表人物有马克思。3.人的本质属性:(1)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求解,有赖于对人的本质的哲学把握;对美的逻辑性建构,应奠基在对人的本质属生的逻辑界定上。(2)人的本质属性至少包括:a.自然的属性,也就是物质性和动物性。b.人是一种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精神性和社会性是人的更内在的本质属性。c.无论是自然性和社会性,还是物质性和精神性,它们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地存在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中,所以,历史性和历史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又一重要特性。(3)作为审美关系的主体的人,其本质属性的系统化预设表现为自然-精神、个体-社会、历史-文化这样三个主要逻辑层面或逻辑要素之间的整合。而这三个逻辑层面的系统整合,就在总体上显现出人的本质属性。(4)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思想体系就建立在这种全面的、完整的人的身上,所以,通过对人的本质属性的逻辑性建构,由此而达成对人的本质的系统化理解,就为更高层次上的美的逻辑性建构铺设了哲学基础。4.多层累的突创(1)美的创造是一种多层累的突创,这是有关美的创造问题的一个重要理论。(2)基本含义:a.从美的形成来说,它是空间上的积累与时间上的绵延,相互交错,所造成的时空复合结构;b.从美的产生和出现来说,它具有量变到质变的突然变化,我们还来不及分析和推理,它就突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一下子整个地抓住我们。5.美的形成和创造所依赖的基本层面:(1)自然物质层:审美对象各种物质属性的复合,这是形成和创造美的基础,说明美虽然不是某种固定的物质属性,但又不能离开物质属性。(2)知觉表象层:知觉是感觉的复合,表象是感觉形式的复合。知觉表象是客观事物各种属性、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整体的反映,它把个别与一般、感性的知觉与理性的认识、客观的现实与主观的感情统一起来,使客观的、本来只具有自然物质属性的感觉形象转化成人化了的感觉形象。在知觉表象这个层次,客观已经在向主观转化,物质已经在向精神转化。它是客观与主观、物质与精神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契机。(3)社会历史层:人类的审美感觉既离不开历史的文化传统,又离不开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可以说,社会历史层是制约和影响美的形成和创造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4)心理意识层:意识指的是人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所展开的主观方面的心理活动。人作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既有个人的心理意识,又有社会的心理意识。美的形成和创造都离不开意识和无意识,它们是审美活动中主观方面的构成因素。承载着这些因素的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在特定的条件和时空关系的作用下相互交融和渗透,于是就形成和创造了美。(5)在上述四个层面中,自然物质层决定了美的客观性质和感性形式,知觉表象层决定了美的整体形象和感情色彩,社会历史层决定了美的生活内容和文化深度,而心理意识层则决定了美的主观性质和丰富复杂的心理特征。(6)正是由于美一方面是多层因素的积累,另一方面又是突然的创造,所以美能把复杂归于单纯,把多样归为统一,最后成为一个完整的、充满生命的有机的整体。它既有内容又有形式,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正因为美是各种因素多层次多侧面的积累,所以,我们就不能把美简单化,也不能把美固定化,认为美的永远是美的。与传统美学相反,我们应当把美的形成和创造看成是由多层次的积累所造成的一个开放系统,把美看成是一个在不断的创造过程中的复合体,一个处于恒变恒新的创造之中的开放性系统。二、基本理论1.美和美的东西之间的差异(1)任何美的东西都只能说明它本身的美,却不能说明其他东西的美。如,漂亮小姐只能说明漂亮小姐的美,却不能说明漂亮的母马的美、漂亮的汤罐的美。(2)美的东西都是相对的,随着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如上海东方明珠塔或广西桂林山水的美就会因气候条件和人的心境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美。(3)美的东西不仅是漫无边际的,而且是自相矛盾的。红颜与白发,大海与小溪,都各自有着独特的美。(4)美不是事物的某种物质属性,本来就不是一种东西,因而无法把美当成是某种美的东西。美虽然具有一定的物质条件,但美却不只是某种固定的物质条件,我们不能用某种固定的东西、固定的味或色或声来说明美,因此,美不是美的东西。(5)在现实生活中,美的东西还往往与可欲的东西混淆在一起,而美虽然与可欲有某种联系,但仅仅是可欲绝对不能成为美。2.从事物的客观属性中探求美,其最大的合理性是什么?其片面之处又在哪里?从事物的客观属性中来探求美,其最大的合理性就在于抓住了美具有感性形式这一特点。因为,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是通过感觉器官来建立的,通过感觉器官来感知外物,必然离不开感性的形式。我们感知到一朵花的美,就是通过花的颜色和形状来感知的。这样,美离不开事物的客观属性,也就很自然了。但是,这一求解路径也有其片面性,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脱离了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来谈美的本质。当自然现象还纯粹是自然现象,还没有人化,没有变成人的现实的时候,是谈不上美的。对于人来说,只有人化了的自然方才可能是美的,因此,当事物的客观属性和形象构成美的内容和形式的时候,它们不是从物理学的意义上或生物学的意义上来构成美的内容和形式,而是从它们对人的生活意义上来构成这一内容和形式。例如花,我们欣赏它的美,并不是欣赏它有多少花瓣、它的颜色的化学成分等,而是把它当成一个完整的具体的形象来欣赏它的欣欣向荣,它的颜色娇艳,它的姿态妍媸等等。也就是说,美虽然离不开事物的自然属性,但自然属性本身却不是美,美始终是一种社会现象。(2)客观事物的感性形式是构成美的重要因素,但不能保证符合形式美规律的事物就是美的。因为,同样的形式也可以是构成不美或丑的因素。均衡对称的东西,可以是美的,但不均衡不对称的东西也未必不美。因此,仅仅从事物的自然属性出发不能说它一定美。(3)认为美在事物的形式特性的说法也不适合一切美的事物,尤其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诸多事物的美。比如,人的美和艺术的美,如徒有外表和形式而缺乏内容就不美。3.以黑格尔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命题为例,说明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的本质这一求解路径的基本理论内涵。在西方美学史上,最早提出理念说的是柏拉图。黑格尔继承了柏拉图关于理念的一些讲法,也认为美是理念。但他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理念的性质,而且大大地发展了美是理念的理论,提出了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命题。这一命题的核心内容在于:(1)现实世界是从理念世界派生出来的,或者说是理念的自我显现,因此,只有理念是真实的,理念就是真。美作为一种理念,因此,美也是真。强调符合理念的真实性,这是黑格尔对美的第一个要求。(2)单纯是真实的理念还不美,还要理念直接呈现于客观现实的外在现象中,显现为感性的形象,成为我们感官感知的对象,这时理念才不仅是真的,而且放出光辉,显出外形,变成美的。因此,美一方面是理念,另一方面还必须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例如,勇敢的精神是理念,但仅有关于勇敢的精神的概念还不成其为美,勇敢的精神还必须显现为感性的英雄形象,这时才美。(3)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它虽然分成理念和感怀显现两个方面,但实际上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理念始终占据统治的地位。所谓感性显现,只是理念的自我显现,也就是说,理念为了实现自己,必然要把自己显现出来,理念之所以要把自己显现为感性的形象,完全是由于人们的精神和心灵需要在实践的活动中,在改变外在事物的过程中直接实现自己、认识自己、创造自己和欣赏自己,而美和艺术的根本特征就在于通过感性的形象来满足理念这方面的需要,也就是说,使理念显现为感性的形象。由于包括黑格尔在内的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提出的理念是超乎客观现实之上而独立存在的一种非物质性的精神实体,是现实世界的原型或本原,而现实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摹本或影子,因此,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这一求解路径的基本理论内涵也就是从抽象的精神存在物中寻找美。4.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去寻找美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是什么?与美的本质问题上的客观论相反,坚持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寻求美的美学家,其核心的理论取向就是把美归结为人的某种主观的心意状态,其代表性的学说有美在愉快和美在无意识的欲望等。把美归结为愉快或无意识的欲望等人的心意状态,看到了美与人的主观世界之间的关联,看到了美所具有的令人愉悦、能在情感上感染人的属性,使美的本质问题的探讨深入到了人的主观精神世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这一求解路径也会导致两方面的结果;一是容易混淆美和美感的区别;另一方面,由于各人的心意状态不同,所承载的民族文化心理的不同,以及所处的生存环境和人生经历的不同,所以,各人都会从各自的心意状态出发去衡量美,甚至会出现趣味无可争辩的情形。于是,美也就失去了衡量的标准,而那此限于从人的主观的心意状态中探求美的西方美学家,最终往往会否定美的客观标准。5.中国当代美学家在美的本质问题上形成了哪些学说?其代表人物是谁?在我国当代的美学研究中,关于美的本质问题从20世纪50-60年代起就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从基本的倾向来看,在争论中形成代表性学说可归结为以下几种:(1)主张美是主观的,以吕荧和高尔泰为代表。吕荧曾指称美是人的概念,是人的社会意识,把美看成是主观的,认为美是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高尔泰更是直接宣传美是人的主观感受。由于吕荧和高尔泰的观点错误比较明显,认同的人极少,影响也不大,在讨论中很快就消失了。(2)主张美是客观的,以蔡仪为代表。他坚持美的客观性,认为物的形象的美是不依赖于鉴赏的人而存在的;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凡是典型的东西都是美的,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3)主张美是主客观的统一,以朱光潜为代表。他所谓客观,是指美必须以客观的自然事物作为条件;所谓主观,是说单纯的客观事物还不能成为美,要等客观事物加上主观意识形态的作用,然后使物成为物的形象,这时才有美,而这种物的形象就是艺术形象,因此,只有艺术有美,美只是艺术的特性,不是一般自然事物的特性,所以,研究美就不能脱离艺术来研究。此外,朱光潜还愈来愈重视生产劳动实践,认为艺术不仅是实践,而且就是一种生产实践,这使得他对主观的理解有了新的发展,把主观理解为实践中的主体,理解为主观能动的主体。这样,主客观的关系变成了人与物的关系,发现事物美成了人对世界的一种关系,即审美的关系。在这里,主观与人也差不多成了同义语。(4)主张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以李泽厚为代表。他所谓客观性,不是指物的自然性一或典型性,而是指物的社会性;所谓社会性,不是朱光潜那样的主观的社会意识或社会情趣等,而是客观存在在社会生活之中的属性。由于社会生活本身是客观的,所以作为社会生活属性的美,既是社会的,又是客观的。客观性与社会性,是美的二而为一、一而为二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强调了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生活的定义,认为美离不开人,离不开人类社会的生活。而且,美尽管是人类社会才有的产物,但它却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李泽厚指出,美是蕴藏着真正的社会深度和人生真理的生活形象(包括社会形象和自然形象),美是真理的形象。因此,美有两个特点,从本质、规律和理想等方面来说,美具有客观社会性的特点。从可感形态方面来说,美又具有具体形象性的特点。6.美学界何以会出现否定美的可定义性的观点?(1)现代西方在美和艺术的观念上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现代主义艺术创作行为的兴起和不断更迭,越来越多的人对艺术有了新的认识,在艺术观念上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于现代艺术以更为多元化的面目出现,艺术品与非艺术品之间的界限变得愈来愈模糊,所以,美学家要给艺术下定义就显得异常困难。既然难以给艺术下定义,那么,给美下定义自然也很困难,美学家几乎不可能再用以往那种统一的美或美的艺术的概念来涵盖现代艺术。(2)现代艺术和美学理论的国际性以及不同文化区域和族群之间的文化传统与对话,也促使人们放弃原先那种给美和艺术下单一性定义的做法。由于美和艺术在文化区域、族群和时空条件上有着异常复杂的存活机制,而且越到现代显得越复杂,而且,随着现代美学的国际化交流的日益广泛,随着世界各民族在美的观念上的跨文化传统的不断推进,美的观念上的差异性也将得到充分的显现。这样,要想以某种简单化的原则把诸多差异性融汇在一起,试图在美的本质问题上达成一个统一的定义,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7.对美的定义进行逻辑性建构的必要性。(1)美的问题不仅是学理技术上的分析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整个人类情感和人生价值的问题,因此既需要对此作语义化的阐释和结构性的分析,更需要作哲学性的思悟和领会。(2)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对复杂事物的认识世界人类心灵的客观需要。(3)超越传统美学中那种简单地下定义的方法,扬弃现代西方美学中否定美的可定义性的思潮,在批判和继承相统一的基础上多层次多视角地对美的本质问题进行新的探索,就有望得出更为系统化和更具合理性意味的命题。8.在美的观念上要认识到美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1)西方美学家对美的本质问题所作的一些探讨,表现出明显的形而上学观念,这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求解是不利的。在美的观念上,应该打破传统美学的一些形而上学观点,转而从变化,运动和多层次的结构中对美加以读解。(2)美不客观事物的某种物质属性,也不是人的某种主观的精神属性,美的形成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如客观事物本身的某些品质和条件,人的品质、修养和水平等。是在人与现实之间发生审美关系的过程中,在人品与物品相互感触、交往的过程中,所形成起来的某种具有客观社会性和历史性的价值。这一价值,是人的自我创造,也是人的自我实现。(3)美在本质属性上就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正因为这样,我们在探讨美的本质问题时,要充分考虑到美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多种层次来深究美的形成和创造。我们在探讨美的本质时,也应该牢固树立美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的观念,而这一观念的核心内涵就在于:美不仅由多方面的原因与契机所形成,而且在主体与客体交相作用的过程中,处于永恒的变化和创造的过程中,一句话,美的形成和创造,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

美学自考必考知识点如下:

1、审美趣味:个人在审美活动和审美评价中所体现出来个人爱好和倾向,它是主体社会显现,具有强烈社会。

2、美感:主体在具体活动中与审美对象同时建立起来呈现出审美主体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它体现出主体直观到超越利、伦理、认识人生境界,体验出人和世界意义而表现出来幸福感、自由感和愉悦感。

3、美学的学科性质:美学是一门关于审美现象的综合性的人文学科。美学研究的核心方法是哲学方法。

4、美学发展的三个阶段

(1)审美意识,审美意识是人类在生存实践中萌发出来的有某种不明晰审美追求的意识。

(2)特性:具体感性的审美活动体现出来,缺乏明确而系统的理论表述,不成熟,不自觉。

(3)分类:分为初级审美意识和高级审美意识。

5、美学是研究美和美的规律这样一门学科;代表人物:柏拉图,代表作品:《大希庇阿斯篇》美学在古希腊没成为一门学科,但开始研究美本身、美的本质。

6、美学研究的方法多种多样,从学科性质来看,美学核心方法应当是哲学方法。

7、审美需要的特征

(1)生命需要:是人所独有的一种生命需要,它植根于人的生命活动本身的独特性质。

(2)高级的精神追求:审美需要属于人的一种高级的精神追求,而不仅仅是感官欲求的享受。

8、审美理想的概念:是主体心目中关于完善的美的观念。所谓审美理想就是主体通过想象在头脑中构造出来的理想形态的美。审美理想在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中必然处于最高的位置。

9、审美理想与人生理想的内在关联:审美理想反映着一定时代的民族性、时代性和阶级性,它与社会理想联系在一起。审美理想不仅仅是审美活动本身的产物,而是主体全部人生实践的结晶。

10、审美趣味的两重性:存在着个体性与社会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矛盾。

自考本科美学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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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解析

1.审美需要、审美理想、审美趣味等构成的动力机制建筑了审美活动得以存在的根基和控制平台。

(1)审美需要:就是指人作为一种有生命、有意识的社会存在物所内在具有的,渴望在对象化的活动中能动地实现自己、肯定自己,并按照他的人生理想去自由而完整地发展自己的精神要求,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新的充实和新的显现。审美需要具有的两个显著特征:首先,审美需要是人所独有的一种具有内在必然性的生命需要,它根植于人的生命活动本身的独特性质;其次,从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相互区别和联系的角度看,审美需要属于人的一种高级的精神追求,而不仅仅是感官欲求的享受。

(2)审美理想:是主体心目中关于完善的美的观念,是主体通过想象在头脑中构造出来的理想形态的美。审美理想在审美活动中的主要作用:首先,审美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主体对于审美对象的选择以及所做出的审美判断,具有导向性、规范性的作用;其次,审美理想作为一种人生修养,直接使审美活动成为主体人生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3)审美趣味:是个人在审美活动和审美评价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观爱好和倾向。能力或鉴赏力是审美趣味的内在方面,而兴趣和品位则是审美趣味的外在表现。审美趣味呈现的两方面的特征:首先,审美趣味具有明显的个性差异;其次,影响主体审美趣味的主要因素仍是他所面临的后天因素或社会条件。审美趣味的这两重性决定了我们在承认其个体性的同时,还必须注意防止那种把审美趣味相对化的观点。判断一种审美趣味是否健康的标准:首先,必须把审美趣味联系于具体的审美对象,看看依据这种趣味所做出的判断是否充分反映了审美对象的客观特点;其次,审美趣味作为主体审美心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必然要受到主体审美理想的制约,以此可以判断审美趣味的好坏高下。

2.审美活动的基本性质和特殊性。

审美活动不仅是一种独立存在着的人类活动,而且,它根本上是一种整体性的、以心灵感知和情感体验为表现的内在生命活动和独特精神活动,具有更为鲜明的主体性和更为充分的个性化特征。审美活动的特殊性体现在下面四方面:

(1)人与世界的本己性精神交流。从根本上说,审美活动是人与世界在精神上的一种交流和对话,是一种符合人性尊严,也最能体现人的本真价值的自由的生命活动。

(2)最具个性化的精神活动。审美是一种最具个性化色彩的精神活动,它所建构的是一个具有独特生命意味的诗意世界,根本上是超越现实功能和物质需求的一种自由的心灵体验。

(3)有限无功利性与最高功利性的统一。所谓审美活动无功利,是说审美活动并不以某一有限目的为目的,相反它还必须以摆脱直接功利目的为前提,审美活动指向一种整体的、根本的功利性,这就是它把人向着完整的自由存在状态提升。

(4)审美活动是自律性与他律性的统一。所谓自律性,是指审美活动本身就是一个自身完满的世界,它不是手段,而直接的就是目的本身。所谓审美又具有他律性,即审美活动并不是一个封闭孤立、与世隔绝的世界。首先,审美活动从根本上受到物质实践的决定和制约,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决定着人的审美对象的范围,决定着艺术作品的物质媒介,也决定着人的审美需要与审美能力;其次,物质生产劳动所达到的历史水准以及在生产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特点,还会通过各种社会中介因素最终渗透到审美活动的具体内容中,并决定着审美的方向和水平;再次,各种审美形态的历史性生产和演变,实质上不过是人的现实境遇、生存状态以及理想追求在历史中不断发展的一种审美凝聚和反映。可以说,审美的自觉程度和广阔程度就是人丰富的内在本性在现实中不断生成和在范围上不断扩大的一种人化的尺度。

3.审美活动的价值内涵

(1)审美活动是一种价值活动。审美活动本身所展开的就是一个属人的世界,并且因此这个世界也仅仅只为人才存在。不管审美活动所指涉的具体对象之间有多大的区别和差异,然而这些对象之进入审美的世界,却无不关系着人。这些对象一旦进入审美的领域就成为人的对象化和对象化的人,成为人对自己本质力量的充分确证和肯定。因此审美活动由于体现着人生价值而具有价值性。

(2)审美价值与一般价值活动的共性。首先,都表现为以主体为根据、为目的、为趋向的一种特殊的主客体关系,客体自身的属性成为主体需要的价值对象,而主体的需要则是客体自身属性的价值确证。因此,审美活动的展开,既是客体对象被人化、内在化的过程,也是主体审美需要的对象化、现实化的过程;其次,都必然要受到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刻制约,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3)审美活动作为价值活动的特殊性。首先,审美活动所追求的是能满足人的心灵需要的精神价值,主体主要运用自己的审美感官去直接把握对象的审美特性,并进行情感体验;其次,在审美活动中,主体从日常操劳着的世界进入到一个深蕴着生命意义的特殊世界,所追求的是能启迪人领悟人生真谛,并激励人不断去创造自己生活意义的一种独特的精神价值。

(4)审美活动是人最具本已性的存在方式。首先,人在审美活动中的存在方式不同于在日常生活中的存在,它是一种超越性的存在方式;其次,人在审美中的存在不同于在异化活动中的存在,它是一种自由的存在方式;再次,人在审美中的存在不同于人的现实存在,它是一种应然的存在方式。

4.审美主体与对象只存在于审美活动中

审美活动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基础,为审美主体、审美对象的存在提供了现实依据。这是因为:

首先,美并不是先于人而存在的一种东西,美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在审美活动中相互作用所生成的一种特殊价值;其次,只有在主客体关系中才能把握审美主体的性质;再次,就审美而言,正是人的对象化活动,建构起现实的审美对象及与之相适应的审美主体,确定了主客体间审美关系的规定性。总之,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是构成审美活动的两个基本要素,审美活动就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规定、相互激荡的矛盾运动过程。

5.审美主体的存在状态

审美活动本质上是人的一种精神活动,这就决定了主体在审美中主要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方式。所谓人在审美中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方式,只是指在审美活动中,人主要发挥自己精神性的本质力量,人是通过精神性的劳动在从精神上占有对象的过程中来确证自己的现实存在。审美活动中的精神存在特征主要体现在惊异、体验和澄明三个基本环节及其起伏运动的状态中。(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的精神存在特征)

①惊异:从日常生活中的跃出。审美惊异就是人在一定的现实境遇中由于与客体对象的直接契合所产生出来的一种迥异于日常生活经验的特殊心境,既表现为客体对主体的召唤,也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向往。

②体验:沉浸在与对象直接的相处中。审美体验就是主体在具体审美活动中被具有某种独特性质的客体对象所深深吸引,情不自禁地对之进行领悟、体味、咀嚼,以至于陶醉其中,心灵受到摇荡和震撼的一种独特的精神状态。

③澄明:走向本真的世界。只有在审美中人才以完整的“我”与完整的世界直接相遇,人与世界之间的一切遮蔽、晦暗不明均被敞开,从而使主体进入一种光明无蔽的澄明之境,一种最高的生存状态。

审美体验就是主体在具体审美活动中被具有某种独特性质的客体对象所深深吸引,情不自禁地对之进行领悟、体味、咀嚼,以至于陶醉其中,心灵受到摇荡和震撼的一种独特的精神状态。

6.审美对象的生成与显现

(1)审美对象自身的客观条件

审美对象的物质因素主要是指具体事物的色彩、线条、形状、音响等可以被人的耳、目所直接把握的感性属性,这是由审美活动根本上是一种精神观照活动所决定的。

1)色彩:是事物各种审美条件中最重要的感性质料之一,其审美意义主要表现在表情性和象征性两个方面。所谓表情性是指色彩能直接唤起人的某种感觉和情感;所谓象征性是指在不同民族中,由于传统习惯,某种色彩与某种特定内容形成较为固定的联系,从而使色彩具有了一定的文化意义。

2)线条:与色彩不同,线条不是一种现成存在着的直接物体,而是人们在时间中对物体外形所做的一种抽象,在这种抽象中,线条被赋予了某种观念意义,从而成为造型艺术的一种特殊语汇。

3)形状:事物都以一定形状在空间中存在着,形状使得事物获得一种具体可感性,它不仅构成事物的轮廓,是一切审美对象得以存在的最基本的层次,而且它自身还具有一定的`表情性。

审美对象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形式规律是多样统一。所谓多样,是指审美对象的整体中所包含的各个物质因素在形式上的区别与联系;所谓统一,则是指审美对象各个不同的部分和不同的物质因素在整体中彼此关联、呼应、衬托、映照,从而有机融合的内在关系。“多样统一”也就是寓多于一,在丰富多彩的表现中保持着内在血脉的一致性。

(2)审美条件向审美对象的现实转化

具备审美价值的事物首先必须是人的生活世界中一个具有实在性的事物,但任何一个客观事物只有当它与特定的主体相联系,并实际地处在一定的活动中时,它才获得了作为某种具体对象的现实规定性。审美价值属性只是为审美对象提供了一种可能实现的条件,而只有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这种可能性才能化为具体的现实性。审美对象只是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才现实地生成并显现出来的。审美活动以其自由性、全面性和超越性,不仅使事物对象的审美价值充分绽露出来,而且把一个活的充盈着生命的真实世界也即审美对象向人拓展出来,获得现实的存在。

(3)审美对象的非实体性与开放性

审美对象之所以不同于一般活动的对象,根本上就在于它具有非实体性与开放性的特征。

1)非实体性:审美对象不仅不是一种物质实体,而且它也不是精神性的实体,它只是物质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相互渗透从而熔铸成的一种独特意象,审美对象就在于审美主体对具备一定审美价值属性的客观事物独特的观照和体验中。审美对象之所以会具有非实在性,是因为审美活动并不是一种单纯的静观,而是一种积极的建构过程,这既是外在事物从实向虚的能动转化过程,也是审美主体内在的本质力量充分对象化的过程,审美对象因此变成一种主客观统一的新的精神客体。

2)开放性:即审美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穷尽性。审美对象既是有限的、确定的,但又具有无限性和不确定性。审美对象的无限性寄居在它的有限个体的存在中,审美对象的不确定性和不可穷尽性就根源于它那既与过去沟通又向未来开放的生成性的结构之中。

7.审美发生的特殊标志(原始审美意识的出现是审美活动发生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请说明原始审美意识的发生过程)

判断审美活动业已发生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应是原始审美意识的出现。审美意识与审美需要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只有当审美需要被人清楚地意识到,并转化成一种自觉的精神追求时,它才真正构成推动审美发生的一种积极的力量,审美需要是审美意识的内在驱动力,而审美意识则是审美需要的心理表现。

概括地说,所谓审美意识,就是指人对自身审美需要和外在对象的审美意义,以及二者之间所构成的审美价值关系的心理反映形式。它主要包括人的审美愿望、审美趣味、审美观念、审美理想等内容。对于真正人类意识的产生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类的远古祖先开始使用和制造工具的生产劳动活动,它开始把动物性的本能需要提升为一种观念形式,从而最终使人的活动具有了自觉的目的性特征,它是人类意识发生的根本条件和显著标志。

原始意识的主要特征:

(1)原始意识在具体中包含着抽象性。

(2)原始意识在蒙昧性中渗透着真实性。

(3)原始意识在神秘性中凝聚着创造性。

原始意识之中的抽象性、真实性、创造性就是构成审美意识的基本因素,当这些意识逐渐分化出来之后,就可能诞生审美意识。审美意识从人的一般意识中分化的过程,就是人的审美需要从人的实用需要中分离出来的过程,也即是人类逐渐超越自发性的自然需要,而使之上升到社会生活的层次并赋予其一定的社会文化意义的过程。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发展促成了这一过程的转化。

引言

我国动画以及动画设计来自于国外,它的作品在各个领域中很好的展示出它的应用价值主要在于应用了美学原理。最初,我国的动画设计是来自于日本、美国、英国等,开始的动画设计主要在于影片的内容,而不是很注重它的美学设计应用。如今,动画设计非常的注重美学设计。美是需要各种各样的渠道来传播的,只有多元的媒介才能保证美的发展,动画片媒介的这种绘画的特性是一种特别的传达美的方式,正是它这种本身不具有等同于现实生活中失误形象的特别之处,为美的传播带来了新的契机。它是一种新颖的形式,以一种新的方式带给人们更多的美的享受。美学运用于影视动画的方方面面:题材、意境、画面、人物造型、色彩等,这些东西的设计前提其实就是如何给人美的感受。

1.动画影视内容中的美学体现

动画中的主要内容在于它的题材新颖、以及观众的爱好程度等。题材内容的选择绝取决于它的美学色彩、画质清晰等问题。动画中的美学设计主要是涉及到动画中的幻想空间,这样才能够把动画的内容中的题材得以完美的应用。题材上的美学应用其实是方方面面的,题材本身的神秘性和魔幻性就是一种美的表达,它的吸引力之处正是美学应用的所在之处。动画艺术是赋予生命的艺术,它让原本由线条、块面、色彩等构成的无生命的虚构角色,通过艺术和技术的加工,展现给观众一个拥有鲜明个性、行动灵活、表情夸张、语言生动的真实的血肉之躯。通俗地说,虚拟动画角色就是动画艺术中的演员,它们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按照戏剧结构的安排用专业的表演为观众演绎出一个虽然虚幻却真情实感、撼动人心的世界。

2.动画设计中的视觉美学体现

2.1 画面中的美学

画面中的美学往往是要结合媒体内容而设计的,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动画影片视觉效果的应用完美的结合。视觉效果佳,也代表着美学应用的非常的好,它的应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主要在于画质的体现程度。动画仅仅依靠画面是不行的,还需要各种拍摄技法的合理运用。影视动画是通过镜头的转换来实现空间感的,在题材选定好的时候,就首先应该考虑到摄影机镜头的运动和镜头的剪辑。动画设计的视觉美学语言从属性上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动"的内容,这是指它作为一种"活动影像",能够表现在连续时空中的动作和状态。其中包括"动"的规律、"动"的技巧、性格、趣味等等,需要通过时间的展示向观众传达角色要表现的情绪。另一部分是"画",这是指它的绘画性或人工制作,区别于一般"实拍"的影视图像。在动画中,各种视觉元素不是简单的堆积,不是对一个特殊的摄影机角度、一个巧妙的移动镜头或者吊臂镜头本身的简单追求,而应该是出于整体的视觉价值的考虑,将"动"与"画"完美结合。因此,在动画中,视觉语言的审美优劣会直接影响最终作品的视听效果、节奏韵律、画面美感等。

2.2 造型中的美学

动画中的造型主要是体现在它的设计,也体现在美学的应用,它的审美效果在于对动画影视设计的效果程度。动画人物的塑造也体现出了动画人物性格的完美结合,它通过人物故事的情节展现出美学中的造型艺术美。角色的体现在动画中非常的重要,特别是它的艺术价值很体现出动画的个性艺术特征。动画角色的结构比例、五官设计以及服饰的设计都离不开美学的指导。《千与千寻》中的主角千寻的设计可谓就是准确到位、深入人心。这个角色的设计非常接近于现实生活,纯真善良,可以拉近与观众之间的距离。千寻就是一个具有独特魅力的孩子,她简单、纯朴、自然,用她善良的本性感染着身边的人。这个形象的设计可谓是非常成功的。

2.3 色彩中的美学

动画中的色彩跟美学息息相关,色彩的体现也体现出动画的质量存在着很大的联系。色彩的设计美,是当代社会动画设计的一个重要内容。人们的生活习惯往往会把颜色当着一种生活的重要内容,好的色彩给人们带来愉快的感受。无论是什么角色,以及什么动画的内容,都离不开色彩美的展现。人们对主观色彩的感受和解读,自然会反映到动画设计之中,这就是我们对动画场景色彩应用的关键所在。色彩运用得自然与否,也是对整个动画作品的画面美感起到重要作用的,动画作品中色彩的设计也要和它所处的环境相一致,在色彩鲜明的基础之上也要增加必要的时尚流行元素,这也是色彩对美最好的表达。

综上所述,美学可以说是渗透在影视动画的方方面面,动画作品就是将文字媒介转移到了影像媒介之上,把自己的思考和想要传达的内容贯穿进去,让人们得以从一个新的高度探索它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也得到了新的娱乐体验和美感。

3.动画设计的意境美学

动画设计离不开美学塑造的意境,动画也离不开抒情作品的分析与体现。动画设计不仅仅在于内容的丰富,还在于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活跃着生命律动的韵味无穷的诗意空间。上述都是体现出动画内容的价值以及体现出艺术作品的审美内涵。动画创作者创造虚拟动画艺术,就是以虚拟性的动态影像和夸张性的叙事场景将人们的心绪和意识带入一种奇特的审美情景之中,产生虚实相生、情景交融的精神意象。它能够创造出人类的视觉在现实生活中所不能感受到的光影现象,甚至拟造出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在这种与原有视觉景象和心理完形所形成的强烈的对比与反差中,增强了动画受众的好奇心与欣赏欲望,并使其审美想象力得到自由的发挥,迅速地融入到动画影片的艺术氛围之中,构成审美意境。动画,可以使生活在工业化社会中的人们在获得视觉冲击力的同时,复苏人类的原始记忆,重温童年时代的梦想与异念,从而感受到无比强烈的精神震撼力。

第一章 绪论 1、美学:1750年德国理性主义哲学家、美学家鲍姆嘉登的学术专著《美学》一书出版,标志着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成立。鲍姆嘉登被称为“美学之父”。《美学》(Aestetica)在德文中是“感性学”的意思。美学是一门独立的人文学科,从根本上说就是一门关于人的审美价值的学科。 2、美学是一门独立的人文学科,与哲学认识论(为美学提供基本理论框架、世界观的基础)紧密相关,联系密切的其他学科:哲学、文艺学、心理学、伦理学。 n 哲学为美学提供了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任何一种美学理论的建立都有一定的哲学理论作为基础。 n 艺术是美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n 美学研究所涉及的美感问题是美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而研究美感,离不开心理学的研究。 n 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判断往往会与伦理判断紧密交织在一起,并对审美主体的美感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基本性质是一门人文学科,美学离不开人,与人生价值有着重要联系。 3、美学的发展经历的三个阶段:审美意识、美学思想、独立的美学学科。 4、审美意识的形成,来源于人类劳动中对自身的改造。人类审美意识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与人类的生产劳动分不开的。 5、审美意识与美学思想的区别: 答:审美意识不是美学思想,因为美学思想所具有的两个基本特点审美意识都不具备。这两个基本特点分别是:(一)应当能够借助语言文字的形式进行传播,也就是说,美学思想具有语言文字的形式存在于典籍文献之中,并得以传诸后代。(二)美学思想具有理论的形态,不在像审美意识那样可以是一些感性直观的认识,而是远为深刻的能够揭示审美现象某些内在本质的理性认识,美学思想具有明确的理论观点和概念范畴。 6、西方美学的发展过程:8个阶段 1) 古希腊美学,代表人物: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方美学的开端; 2) 中世纪, 认为一切美的东西都是上帝早的 3) 15-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没有美学大家 4) 18世纪,理性美学主义、经验主义美学,鲍姆嘉登出版《美学》 5) 19世纪前期,德国古典主义美学,代表人物:康德、席勒、黑格尔,代表了西方美学的黄金期 6) 19世纪后期,实验美学、移情美学、生命美学,代表:车尔尼雪夫,认为美是生活 7) 20世纪出,心理学美学,佛洛依德 8) 20世纪,语言论美学,从语言角度、符号的角度探讨美学 7、“由下而上”:行而下,由具体的研究上升到抽象理论研究的方法。 “由上而下”:行而上,由抽象理论研究演绎到具体现象的研究方法。 8、审美对象的审美性质会随着不同的历史时代产生变化。 例:①“环肥燕瘦”的审美现象典型提示了—女性美的历史变化。 ②19世纪法国伟大雕塑家罗丹的作品(老*欧米哀尔)的形象—化丑为美。 9、美学研究的对象:(名/简) 答:美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艺术,并通过艺术来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进而研究各种审美对象、美感经验、审美意识、审美范畴和美学思想。 首先,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是普遍存在着的客观现象,美学必须以它为出发点开展研究。 其次,美学还必须研究审美意识、审美范畴和美学思想,它们是人类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观念形态的东西。 再次,美学应当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 10、美学为什么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 第一,艺术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 第二,艺术更深刻地把握人类美感经验的本质和特点。 第三, 艺术是一种高级形态的美。 第四, 通过艺术研究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11、美学研究方法的基本特点: (1)多样性。 (2)美学研究的各种方法都与人生价值相联系。 (3)美学研究的方法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唯物辩证法是美学研究最基本的方法。哲学的方法、心理学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考古学的方法等具体方法在美学研究中都有用武之地。 12、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主要内容: 第一,美的本质和起源的理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明确提出“劳动创造了美”。 第二,美的规律的理论。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因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这就是说,人在劳动实践中创造美的事物的基本规律,是把人类的主观愿望和目的,即“内在固有的尺度”与具体事物的客观属性,即“任何物种的尺度”结合起来,把人的本质力量表现为可供审美欣赏的形象。 第三,异化劳动与审美活动相互关系的理论。马克思:“(异化)劳动创造了宫殿,却为劳动者创造了贫民窟。劳动创造了美,却使劳动者成为畸形。”“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无动于中。”说明,虽然有美的事物,但当审美主体处在异化的状况下无法欣赏美的东西,审美依赖主体的条件、心境。 异化:外在客观事物本来应当是与人类一致的,结果反过来成为人的异己的敌对的力量。 第四,艺术本质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探讨艺术的本质问题时,首先强调艺术作为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依赖关系:“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真理。 第五,马克思主义美学还对其他许多美学问题进行了论述,如文艺的社会功能问题、文艺的真实性问题等。 13、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基本特点:把美的本质问题与人的本质紧密结合在一起。《手稿》中把人的本质规定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 把美的本质问题与劳动相联系,也就是人的本质相联系。从人的本质出发探讨美的本质,提出了“劳动创造了美”。 第二章 美 论 1、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探讨的几个方面的求解路径: 一、从事物的客观属性探求美 1、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认为,整个自然是依据数而成型的,所以数是整个自然中第一位的东西,坚持数学的原则是一切事物的原则这个根本性的立场,美也必然会受制于数的本性和力量,美来自于数的秩序,音乐就是对立面的和谐, “一切立体图形中最美的是球形,一切平面图形中最美的是圆形”。 2、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书中提出自己的美学理论:1) 美是认识能力的对象,2) 美是看上去使人偷悦的东西称作是美的,3) 美即在恰当的比例,4) 美属于形式因的范畴。他更倾向于认为,审美的愉悦取决于被观看的事物,他强调美与客观事物的感性形式之间的关系,侧重于指称美在本质上是由于具有客观的依据而成为认识的对象,美被认为是那些引起愉悦的事物的客观属性。 3、荷加斯《美的分析》书中:曲线比直线美,而在曲线中又以蛇形线最美。 4、费希纳的实验美学,以科学的实证方式,反对过去“从上而下”的形而上的美学,提倡重视实验的“从下而上”的美学。 从事物的客观属性来探求美的合理性、片面性? 合理性:其最大的合理性在于抓住了美具有感性形式这一特点。美离不开事物的客观属性。 片面性:①脱离了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来谈美的本质。虽然认为是客观的,但不认为是人的劳动创造的,而是认为是自然就有的;②客观事物的感性形式是构成美的重要因素,但不能保证符合形式美规律的事物就是美的,同样的形式也可以是构成不美或丑的因素;③认为美在事物的形式特性的说法也不适合一切美的事物,尤其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诸多事物的美。总之,事物的客观属性是美的重要因素,但是,如果看不到美与人及其社会生活的联系,只是从事物的客观属性中探求美,或者直接把美看成是事物的感性形式,是行不通的。原始民族很少认为花是美的,极少以植物作为描写对象,原因是还没有成为人类活动的一个部分,所以不是美感的对象。 二、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 1、最早提出“理念说”的是柏拉图。认为美是客观的,精神的,一切美的东西之所以会美,是由于“分享”了“美的理念”。理念是美的本质。这种美的理念“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2、黑格尔继承了柏拉图关于”理念“的一些讲法,认为美是理念。 美一方面是理念,另一方面还必须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美的本质在于客观的运动的发展的理念。在柏拉图那里,美的理念是不变的,在黑格尔这里,理念却按照辩证法的逻辑,在自我的矛盾中不断地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并进行自我创造。 三、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寻找美:把美归结为人的某种主观的心意状态,取决于人的主观感受。 1、英国经验主义派休谟认为,因为外和的秩序和结构“适于使灵魂发生快乐和满意,这就是美的特征。把美看成是愉快,是事物所引起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快感。2、美国的马歇尔:美在于人的感官的快乐3、桑塔耶纳:美是客观化了的快感4、弗洛伊德认为人的美感就是快感,美的本质和源泉就是无意识的欲望,特别是性的欲望。艺术作品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是性的象征,表现了人们无意识中的性本能的冲动。贡献:首次发现了美、审美活动和艺术同人类被压抑的无意识的紧密联系。5、荣格提出”集体无意识“理论,认为人的心理结构包括:意识、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三个层次。 四、从事物之间的关系中探求美: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把“关系”当成美的本质,当成美之所以为美的根本原因。他关于“美在关系”的说法,最大的贡献是突破了过去把美当成某种单一的现象,或者某种孤立的因素,而从自然和社会生活各种相互的关系中来理解美。他认为“把美归结为对关系的感觉,你就会获得自古以来美的发展史。”缺点:他所说的“关系”比较抽象、笼统,始终处于摸索阶段,始终没有讲得十分清楚。 五、从人类社会生活本身探究美 1、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第一次提出“美是生活”的命题,力图纠正黑格尔“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偏颇。 论述:为什么说“美是生活”的命题符合生活的常识,却不符合生活的辩证法? (1)“美是生活”是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提出的美学命题,力图纠正黑格尔“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脱离具体生活的偏颇。 这个命题的内涵在于: 美是人们认为最可爱、最可宝贵的东西。凡是有利于生活的,能够显示生活的就是美的; 反之,凡是不利于生活的,不能显示生活的,就是丑的。 这个命题的意义在于:把美既不是看成物的属性,也不看成理念的感性显现,而是看作人的生活本身,认为美的属性正是生活的属性,从而首次明确地把生活中的美当成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这对于后来唯物主义美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结论:“美是生活”的命题虽然浅显易懂,符合生活的常识,却不符合生活的辩证法。 理由: ①生活包含着多种可能性,有美也有丑,不能说凡是生活都美,从而不能简单说美是生活。 ②“美是生活”的讲法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一方面,他说凡是能够显现生活的都是美的,另一方面他又说只有“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才是美的。那么,不依照我们的理解,不应当如此的生活,是不是美的呢?如果不是则违反了他的第一句话,如果是又违反他第二句话。 ③ 他还把个人对亲爱的人的喜爱与否当成美不美的标准,这样,主观的喜欢与生理上的满足成了“美是生活”在美学理论上的两根支柱。这两根支柱,第一根容易滑到主观唯心主义,第二根支柱则容易滑到庸俗的生理学观点。因此,他虽然正确的从客观生活出发,最后却落入主观唯心主义与庸俗生理学相混杂的境地。 (3)总之,“美是生活”不能成为关于美的正确命题。 六、从社会化了的人的审美实践活动中求解美马史思主义的美论乃至整个美学思想体系有一个新的逻辑起点,那就是立足于社会化了的人的审美实践活动。 七、关于美论的情境把握和有效性分析 1、英国的布洛在1912年出版《心理距离》,提出“心理距离说”。认为人的审美感受的获得同人与现实产生一定的心理距离有关。(用心理的距离来解释审美现象,人与现实之间产生心理距离而产生美感。)2、德国美学家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一书中提出“时间距离”说,认为人们对艺术品的理解和时间距离有关。(由于我们同当代的文艺作品之间缺乏时间距离,利害的联系太密切了,因此,我们很难作出正确的审美评价。) 2、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中的几个观点: (1)主张美是主观的,以吕荧和高尔太为代表。 (2)主张美是客观的,以蔡仪为代表。蔡仪出版过一本《新美学》,蔡仪说: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 (3)主张美是主客观的统一,以朱光潜为代表。提出美是主客观统一的说法。 朱光潜是怎么区别“物”和“物的形象”的含义的: “物”指独立于人而存在的客观实在:“物的形象”是“物”在人的既定的主观条件的影响下反映于人的意识的结果,所以已经不纯是自然物,而是夹杂着人的主观成分的物,即已经是社会的物了。 积极性:正确的指出了“物的形象”和外在的客观事物不能划等号 缺点:没有把“物的形象”看成是劳动的产物,而认为是一种生产实践。 3、美的可定义性问题:否定之否定的逻辑追求。 答:试图彻底否定对美和艺术的本质的哲学探讨,否定给美和艺术下定义的可能性,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一方面,美的总是不仅是学理技术上的分析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整个人类情感和人生价值的问题,因而需要做专门的探讨,因此,美的本质问题和美的可定义性既不应否定也无法回避。 另一方面,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对复杂事物的认识是人类心灵的客观需要,实现自我创造、自我实现和自我解放,因此,美的本质问题不但无法否定,而且也是可以探讨的。 要在批判和继承相统一的基础上,坚持多层次和多视角地对美的本质问题作出新的探索。) 4、美的观念:一个开放性的系统 论述:你认为在美的观念上应实行怎样的变革?(怎样理解美是一个开发性的系统?) 我认为美的观念上应实行一种变革,把美视为开放性的系统。 第一、应该打破传统美学的静止、孤立等形而上学偏颇,转而从变化、运动和多层次的结构中探索美。 第二、应当把美既不当成物质属性也不看作精神属性,而是视为人与现实形成审美关系的结果,视为人在现实生活中的自我创造和自我实现。 第三、由于从运动变化和多层次的观点探索美,并且把美与现实生活紧紧联系起来,因此,美在本质属性就应是一个开放性系统,我们在探讨美的本质问题时应该牢固树立“美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的观念,认识到美不仅由多方面的原因与契机所形成,而且在主体与客体交相作用的过程中,处于永恒的变化和创造的过程中。 总之,美的形成和创造,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所以我们应该在美的观念上实行一种变革,把美视为一个开放性的系统。 5、马克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这句话揭示了人类审美感觉的来源,人类审美感觉只能来源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是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全部历史。 6、美的本质的集合化界定: 1) 人是“世界的美”2) 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3) 美是自由的形象4) 美在创造中 第三章 美感论 1、 美感的产生来源于人类社会实践。 2、18世纪英国美学家夏夫兹别里认为人的视听器官之上还有属于心灵和理性的感受器官,即人的“内在感官”,或人的“第六感官”。 3、想象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它是人们在外在对象和事物的刺激下,在头脑中对原有的记忆表象进行加工、改造,形成新形象的精神活动过程。 4、联想是想象的基本形式,旧的知觉与新的知觉表象,相互重叠组合,在记忆中经由新的、类似或相关的对象的触发,产生联想。 联想的范围非常广阔,主要包括接近联想、相似联想、对比联想三种。 (1)接近联想是联想的一种类型,它主要指两件物象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相当接近。人们感受到甲便自然联想到乙,并引起相应的情绪反映。例“爱屋及乌”、“睹物思人”、“瑞雪兆丰年”。 (2)相似联想是联想的一种类型,它主要是指两件事物之间,在性质或状貌上的某种类似,从而由此物想到彼物。例:霜叶红于二月花 (3)对比联想是联想的一种类型,它是指由某一事物触发对于另一种性质、状貌截然相反、相对的事物的联想,可以强化对两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的理解和感受。 5、论述:举实例说明对比联想的特征。 (1)对比联想是联想的一种类型,它是指由某一事物触发对于另一种性质、状貌截然相反、相对的事物的联想,可以强化对两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的理解和感受。 (2)举例 例1:陶渊明诗中有“万物皆有托,孤立独无依”,从万物的“有托”联想到孤立的“无依”,这一“无依”就显得格外触目,各位深切,显示当时诗人个人处境。 例2:“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豪门大院内灯红酒绿,院外冻死穷人的对比,揭示社会的不平等,社会的弊端。 例3:唐代李益《江南曲》“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描写古代一个商人的妻子,商人丈夫与弄潮儿形成对比联想,商人丈夫离别无讯与定时守信的弄潮儿的尖锐对比,揭示了怨妇对丈夫的情谊和怨恨。 (3)以上例子说明,通过对比联想,对立的景物或现象可以交错呈现或结合一体,可以使人对现实生活是的对比关系得到更鲜明更深刻的感受。 6、通感:是人在审美活动中的特殊心理现象,指从感觉的整体出发,在诸心理功能统一的基础上,不同感觉之间的感受借助于想象力的作用而相互挪移,各感官相互为用,更换官能的感受领域。这是一种辅助的心理功能。(简单说,就是指不同感觉之间的汇通。) 例:“红杏枝头意闹”闹字,很难用视觉和听觉来说明,他们既有视觉印象,又有听觉印象,而且还不限于视、听印象,与触觉、味觉都有关系,体现多种感官的相互汇通,是通感现象。 7、美感欣赏活动深层的心理特征 (1)生理与心理矛盾的统一 (2)个性与社会性矛盾的统一 个性应当是人的独立自主性与表现形式的自由性的结合。但是个性要独立,要自由,而社会却要规范,要限制,这二者的矛盾怎样解决呢?要通过审美欣赏、审美创造活动来解决。 (3)具象性与抽象性矛盾的统一 审美总是不离具体的形象,但要由具体的感性的感知中上升到理性认识。在审美欣赏的心理活动中,抽象不仅与具明性统一在一起,而且融贯在具象性之中,例钱钟书“如水中盐,蜜中花”。 (4)自觉性与非自觉性的矛盾的统一 论述:结合实例论述自觉性与非自觉性关系(或试述美感活动的深层心理特征) ①艺术创造和美感欣赏具有两方面特点:一方面是一种高度自觉的行为,即受到明确的理性或意识的指引;另一方面却又常是不自觉的或非自觉的,即是不由自主的,不一定受理性或意识的控制,体现了无意识的特点。两者之间既是矛盾的又形成高度的统一,所以美感欣赏往往是自觉性与非自觉性矛盾的统一。这种矛盾的原因来自人的社会实践的复杂性,一方面,人是通过感觉来欣赏美的,而人的感觉又是有意识的,与人的思维能力、理性能力结合在一起,由此而形成了美感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人何时能获得美感,又依赖于主体和和客体的多种现实条件的制约,是个人的意识无法预测和无法完全控制的,由此而产生了美感的非自觉性。 ②例1,宋代词人张孝祥《过洞庭湖》“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其中,“悠然心会”,说明人通过长期社会实践,积累了审美欣赏能力,形成感受美的感官,所以才能够悠然心会,是一种瞬间的审美感受,一种直觉,这是自觉性:“妙处难与君说”,但美妙的感觉无法用语言表述,无法用清晰、明确的意识来整理清楚,是非自觉的。 例2,陶渊明《饮酒》“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尤其是最后两句,“真意”指诗人在庐山的怀抱里流连忘返,获得的瞬间的审美感受,这种瞬间的感受来自于诗人长期淡泊的生活而来,这是他审美自觉性的表现:“欲辩已忘言”,要辩解,说明却已无法用言语表达清楚。明显的表现了非自觉性。 ③这一实例表明,美感活动往往是自觉性与非自觉性的矛盾的统一。 (5)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矛盾的统一。 第四章 审美范畴论 1、崇高:崇高是美的一种范畴,又称壮美。它主要指对象以其粗犷、博大的感性形态,劲健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雄伟的气势,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使人惊心动魄、心潮澎湃,进而受到强烈的鼓舞和激越,引起人们产生敬仰和赞叹和情怀,从而提升和扩大人的精神境界。 正式提出崇高这一范畴的是罗马时代的朗吉诺斯的《论崇高》。 明确使用“崇高”一词并把它与优美并立起来,使两者成为美学上两个基本范畴的,是18世纪英国思想家博克。他出版了《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起源之哲学的研究》一书。 康德把崇高分为数学的崇高和力学的崇高。 2、优美:优美是美的一种范畴,又称秀美、纤丽美、阴柔美、典雅美等。常常以小巧、光滑、柔和等特征令人愉悦。优美作为社会实践的产物,反映了社会实践中目的和现实的一致,是真与善的统一,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如小桥流水、风和日丽等。 3、悲剧性:作为一种审美的范畴,悲剧性的根本特点就在于悲,不悲不能成为悲剧,但悲不等于哭、悲哀、悲惨。 西方悲剧性意识的历史演变: (1) 命运悲剧:索福克斯《奥狄浦斯王》,希腊命运悲剧的典型代表。 (2) 性格悲剧:文艺复兴以后,17世纪新古典主义《哈姆雷特》。 (3) 社会悲剧:8、19世纪出现,巴尔扎克《高老头》,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易卜生《玩偶之家》。 (4) 生命悲剧:叔本华认为人生就是悲剧。托尔斯泰说,人生最大的悲剧是床弟间的悲剧。 (5) 荒谬悲剧。 悲剧在古希腊文中意为“山羊之歌”,本是希腊人在祭祀酒神狄奥尼索斯时以独唱与合唱的形式来进行的。 悲剧冲突的实质:在于主体所代表的正义精神与永远不能满足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例,鲁迅: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 悲剧的内涵:悲剧是主人公由于坚持正义或积极进取,而与现实环境之间发生的冲突,冲突中主人公因感性生命遭到摧残和毁灭而成京了精神生命的永恒价值,从而激起悲壮之情而使人们的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提升。 4、悲剧性的效果 (1) 悲剧由痛感到快感的转化,从身心贯通的角度去看待净化心灵; (2) 悲剧体验的净化作用,主要指精神是情*的提升,亚里士多德、卡塔西斯; (3) 精神提升,精神境界由低级到高级。悲剧的效果是积极的。 5、生命的机械化:法国学者柏格森1900年《笑》一书中提出来的,从他的生命哲学出发,认为生命是一个不断创造的过程。作为这种创造的推动力的,是一种盲目的非理性的本能“生之冲动”。而一般物质,作为生命的反面,则显得僵硬、呆滞、机构化,阻碍生命的前进。生命的最基本价值就在于它的紧张性和活动性。喜剧产生的原因,就在于动作、姿态、形体的机械化。 6、喜剧性的效果—笑的特征 论述:谈谈你对喜剧看法 喜剧性最显著的效果是引起人们的笑,笑是喜剧性最显著的特征。喜剧性的笑有3个特征: (1) 喜剧性的笑是人类才有的具有社会性内容的心理现象。 (2) 笑的感情必须与理智作出的是非判断无关,与强烈的憎恶之情不相容。 (3) 笑要有共鸣,笑是在一定的社会圈子里面产生的。 总之,喜剧性最显著的效果就是笑。 7、论述:丑的美学意义(或丑的审美价值): 丑作为一个重要的审美范畴,其美学意义是多方面的: 首先, 丑时美的对立面,与美是相互依存有相互转化的。以丑衬美,可以使美更加突出; 其次, 世界的发展有待于丑的刺激,恩格斯说:“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 再次, 审丑历来是审美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原始艺术,还是古典主义,或是现代主义艺术,都有表现奇丑怪异的杰作; 最后, 现实生活中的丑,经过艺术家的灵心点化,可以转化成为艺术中的美,即“化丑为美”。 例:罗丹《老*》(欧米哀尔),年轻时非常美丽,但罗丹却将之雕刻成一个年老色衰、干瘪丑陋的“老*”。人们看到时,

自考法理学笔记整理大全

自考教材《法理学》编写的有些啰嗦,所谓的专家,就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以显示他们对某些问题研究得有多么多么深刻,我不赞成看《法理学》教材,如果你只打算考过《法理学》就完事,那么我向你推荐燕园教育的配套练习册(最好是08年的,好像现在出版的练习册是没有重点梳理的),那本练习册里的重点梳理含金量挺高,学习起来比教材的效率高得多。另外,多做做真题,燕园出版的试卷也不错,多做做选择题,我曾经多次碰到在燕园做过的试题(有的甚至一字不差地出现在自考试卷上)。如果你想要好好学习法理学,想要有比较深入地研究法理学,介于自学考试刚接触法理,我推荐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理学初阶》(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主编),学习法理,这是一本好书。

这本书是德国法学家魏德士写的。作为成文法系代表之一,德国法对世界法制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其足迹遍及西欧、南美以及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当代东欧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国家的以及国际的法律秩序不可避免地赢得了日益重要的意义。只有取得共识的时候,国际公认的法律价值,也即我们正在经历的并决定着下一代命运的法律价值才能确保在生活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的和平过程。同时,只有公正能够建立持久和平。 作为新闻学子,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更是意义重大。无论以后我们是从事报纸、电视、广播还是网络媒体的工作,我们所说的话我们所写的文字都是具有公众效应的,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我们既不能侵犯别人的权益也也要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才能为树立媒体公信打下基础,做一个合格的媒体人。 本书主要从法律研究的基本问题、法及其功能、法的效力和法律适用这几个方面来讲述了法理的意义。那什么是法呢?这样的问题看起来简单,但是要回答却很难。法的概念与时代紧密联系,始终没有定论。无数法学家和哲学家试着为法下定义。对法的定义,学者争论不休主要是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之间的对立:自然法学认为,法是直接来源于自然、人的本质或者“造物规则”。人们称这种内容随历史而变化的法为自然法。它应该存在于万事万物的本质中,而不是由国家的立法者来制定。于此相反,另一种观点认为法是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所制定的法。但是不管是自然法还是权力机关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使各方正当利益达到统一。

第十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含义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法律解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 首先,法律解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的必要途径。 其次,法律解释是寻求对法律规范的统一、准确和权威的理解和说明的需要。 再次,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 最后,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 (一)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 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的关键。 (二)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 (1)限制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2)扩充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3)字面解释。这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为了达到解释的目标所使用的方法。 (一)文法解释 文法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语法结构、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进行分析,以便阐明法律的内容和含义。 (二)逻辑解释 逻辑解释是指采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结构,以求得对法律的确切理解。 (三)系统解释 系统解释是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 (四)历史解释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五)目的解释 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上述这些方法,有时是综合使用的。在一些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上,解释者往往同时使用多种方法。 四、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一)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二)行政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三)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国家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分为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完善法律解释制度,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法律推理 一、法律推理的含义 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特征是: 1.它是法律适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 2.以法律与事实为两个已知的判断,即作为推理的前提。 3.运用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 4.法律推理的目的是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 二、法律推理的方法 法律推理的方法有两大类:一是形式逻辑方法;一是辩证逻辑方法。法律推理按照这两种方法可以分为形式推理、实质推理(辩证推理)两大类。 (一)形式推理 形式推理是指解决法律问题时所运用的演绎方法、归纳方法和类推方法。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演绎推理的典型表现为三段论推理。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 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将它运用到法律适用中,就是类推推理。 (二)实质推理 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理,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当作为推理前提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具有以下特点: 1.辩证推理是法官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过程。 2.辩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而引起的疑难问题。 3.辩证推理是法官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多重属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样一个客观基础之上。 4.辩证推理是法官经过对具体事物的矛盾运动的研究而作的复杂的推理过程。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含义与分类 一、法律关系的含义 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即在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一)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 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第二,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 第三,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的具体贯彻。 (二)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 这是按法律关系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性质所作的分类。基本法律关系是由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所确认或创立的、直接反映该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性质的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是依据宪法以外的法律而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这是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所作的分类。平权型法律关系又称横向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又称纵向法律关系,是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三)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这是按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所作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指的是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还可按部门法为标准进行分类。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等。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通常又称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或权义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关系还有资格的限制,这在法学上被称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行为能力是法律所确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 (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概念 权利,就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义务则是设定或隐含于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二)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 1.从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看,权利与义务有过离合关系。 2.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3.从整体数量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量上的等值关系。 4.从价值功能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互补关系。 5.从法律运行的角度看,权利与义务之间具有制约关系。 6、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主从关系。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与权利客体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 (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第四,须具有独立性。 2.行为。 3.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精神产品是人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 4.人身利益。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法律关系的产生指的是在主体之间出现了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变更指的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中的任何一项发生了变化;法律关系的消灭指的是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完全终止。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符合两方面的条件。第一方面的条件是抽象的条件,即法律规范的存在;第二方面的条件是具体的条件,即法律事实的存在。 二、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 1.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 2.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 3.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事实进行多种分类,以下是几种最常见的划分方法。 1.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2.单一的法律事实和事实构成。按照引起法律后果所需要的法律事实具有单数形式还是复数形式,可把它们划分为单一的法律事实和事实构成。 单一的法律事实是无需其他事实出现就能单独引起某种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 事实构成是法律事实的复数形式,是由数个事实同时出现才能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一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含义与分类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法律责任的特点在于 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 1.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我们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过错。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3.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4.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三、归责与免责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简称“归责”,它是指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确认、归结、缓减以及免除的活动。 (一)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是责任立法的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法律适用的基本准则。归责一般必须遵循以下法律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2)排除无法律依据的责任,即责任擅断和“非法责罚”。(3)在一般情况下要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2.因果联系原则。其含义包括 1)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行为与危害或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2)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意志、思想等主观方面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有时这也是区分有责任与无责任的重要因素。(3)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区分这种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3.责任相称原则。其含义包括 1)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性质相适应。(2)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应当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或者损害相适应。(3)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还应当与行为人主观恶性相适应。 4.责任自负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2)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3)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纵。 (二)免责 免责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律责任,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 免责的条件和方式可以分为: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有效补救免责。即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这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所达成的免责,即所谓“私了”。 6.自助免责。自助免责是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 7.人道主义免责。在权利相对人没有能力履行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权利主体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含义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民事制裁、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一)民事制裁 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所确定并实施的,对民事违法者或应该承担责任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给予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二)刑事制裁 刑事制裁或称刑罚,它是人民法院对于犯罪行为者根据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措施。 (三)行政制裁 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根据行政违法的社会危害程度、实施制裁的方式等不同,行政制裁又可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三种。 (四)违宪制裁 违宪制裁是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

美学自学考试大纲笔记整理

书里讨论的几个大问题: 问题一:美的本质,其实就是关于内容与形式,理性与感性关系的问题    美学史上五大主义                 a. 古典主义:物体形式 - 比例,平衡, 和谐。比如毕达哥拉斯的自然科学观点,黄金分割。亚里士多德《诗学》。寓变化于整齐。西塞罗。文科尔曼《古代造型艺术史》,莱新《拉奥孔》,朴素唯物主义                 b. 新柏拉图和理性主义: 美既完善 - 把柏拉图理式说和神学结合,认为每类事物都有原型,也就是上帝“目的”,要达到它的内在目的,就是完善,就是美。 比如莱布尼兹,鲍姆嘉通《美学》,同声相应,内外相应,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                 c. 英国经验主义: 美既快感,美既愉快。-- 注重对美感活动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分析。观念联想, 同情说,情欲说。                 d. 德国古典主义:理性内容表现于感性形式  -- 力求辩证统一。康德,歌德强调个性特征,席勒 《审美教育书简》的游戏冲动,黑格尔 - 美是理念(内容)的感性(形式)显现,艺术美高于自然美。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                 e. 俄国现实主义: 美是生活,唯心到唯物 问题二: 形象思维 古希腊 - 模仿自然 经验主义提高了感性认识的地位 问题三:典型人物性格的两大问题 重点是一般还是特殊? -- 十八世纪以前典型的重点在普通性(一般)上,十八世纪以后转移到个性特性(特殊)上面 从一般(概念)出发还是特殊(现实)出发 ?--- 歌德主张特殊出发,黑格尔主张一般出发 类型说和定型说的哲学基础是普遍人性论 -- 写出最普遍的东西才能得到最普遍的影响 问题四: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 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作为历史时期不同文艺流派,但在这里指的是在精神上有实质区别的两种文艺创造方法 作为流派的浪漫主义的特征:主观性,回到中世纪(民间文学),回到自然(卢梭) 积极浪漫主义和消极浪漫主义 作为流派的现实主义的特征:客观性,扩大到整个时代的‘人情风俗史’(战争与和平) 现实主义 - 本质的精确性,自然主义 - 想象的精确性。自然主义是艺术的否定。 作为创作方法来讲,现实主义就是古典主义。所以最终是浪漫主义与古典主义的争执。古典主义直接反应现实,浪漫主义这把现实提升到理想来表现。但两者其实并不完全对立,只是各有侧重,可以统一。 艺术及反映客观现实又表现主观理想,所以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在本质上都不可缺少。 问题五:什么是审美:移情说(知觉型) vs 内摹仿说(运动型) 移情说:审美的对象其实就是另一个客观的自我 物我同一,审美的同情具有解放自我和扩大心灵的作用 山立起来就是一种移情 美感是在一个审美对象你感觉到的自我价值感? 内摹仿说:审美者分为参与者和旁观者 个人思考的问题: 东方美与西方美 东方美强调 留白 意境  移情 方美 强调 内在的逻辑性,就算形象思维也是如此 看到佛像,龙纹的各种乐器盛具,其实也有各种象征,还有繁杂的万工轿,在思考东方和西方的艺术,美学逻辑区别在哪里?东方是留白和意境?以及移情?那如何解释清代繁琐的雕花?禅宗又代表了古朴的思想。西方是内在的和谐和逻辑,是激情和或者理性的形式美?内在逻辑?--- 希望找到东西方美的区别 美学与哲学,时代的关系:美学思想后面都有其哲学系统的支持,以及时代的经济阶层政治的影响 美学争论和讨论的问题到底有哪些? 美的本质 - 快感? 美的功用 怎么才能产生美感 - 快感? 和谐? 移情?共情? 审美标准 ---内容个性美?形式美?典型? 第二自然? 美学是研究知(理性)情意(伦理)中的情,是感性认识,美学也是认识论的一种,是混乱的认识(感性认识) 美学历史与事件: 西方美学一直是哲学家感兴趣的,从模仿自然论,到内部理性和谐论,到移情论 希腊最早, 自然科学的美学观 - 和谐,形式主义(黄金比例) 苏格拉底 - 社会科学看美 柏拉图 - 文艺不能反映真,既理型,服务于政治,还认为文艺与理智对立,所谓迷狂 浪漫主义 -柏拉图,古典主义-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 - 有机整体概念,模仿的本能和和谐结合的美,净化说,逼真说,可信说 古典主义 :人本主义和现世主义 基督:神权主义和来世主义 文艺复兴:归纳打破了演绎的垄断,因果律代替目的论(天意安排) 典型化,理想化 (不是按照实有的而是应有的样子去描述) 普遍性 - 绝对美 - 形式美?比如比例? 新古典主义 - 普遍人性论 法国影响: 笛卡尔,理性,新古典,现实主义,封建阶级 英国影响: 培根,休谟,经验,理性与想象,浪漫,资本主义阶级 - 感官被冲击的两种反应- 认识(感觉),实践性(情感,快或痛感) 博克 - 崇高来自恐惧, 美来自愉悦 ,可以找书读一读  快感 痛感 -- 书名《论审美趣味》 狄德罗 - 自然美 理想美, 内在逻辑,纯粹美,依存美 德国启蒙运动 - 温克尔曼,莱辛 文克尔曼 - 高贵的单纯,静默的伟大 意大利启蒙运动 - 维柯 ,把人类心理功能分为三阶段,感受- 知觉,理智。原始人类抽象思考能力弱,所以人类最初的文化都是形象思维比如神话,诗昌盛。喜欢他说的形象思维两条规律:以己度物的隐喻(移情)和想象性的类概念(典型人物) 艺术品灵魂 - 想象力的一种形象显现,审美意向。逻辑概念是形象思维的对象,抽象思维的对象是审美意象。但最后都是高度概括的 歌德与习勒的分歧: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客观与主管,特性论与类型论 说来说去就是内容与形式的各种看法,客观与主观,经验与理性派,歌德认为结合就是美 席有个很有意思的说法,现代人依恋自然,是因为人和自然分离了不再是整体,内心的理性和感性分裂了,就像病人渴望健康。希腊时代的人不特别看中自然就是因为那个时候自然和他们一体不稀罕。--- 具体到创作者因为心境不同也分为这两种 黑格尔 - 人改变外在事物,然后看到自己的性格在这些外在事物中复现了。劳动的本质在于人在自然中实践自己。美的实践性 黑格尔的神奇唯心主义:绝对精神(理念)上无限制无对立自发展的,自在自为的,理念的发展:先是概念,概念的对立是实在,然后统一成理念。人的心灵也如此。- 从这里引申出艺术美高于自然美 黑格尔三种艺术类型:象征主义,古典主义,浪漫主义 巴希:美感三种因素- 感性,形式,联想

...看不懂你这是啥意思~谁要?。。。。什么意思。。。。我在网上随便查了下复制下来给你看下吧~美] 关於美的涵义的三个形式。 一,它表示感官愉悦的强形式。 二,它是伦理判断的弱形式。 三,专指审美对象。 朱光潜讲,”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态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性质。” 达到主客观在”意识形态”即情感思想上的统一,才能产生美。 这个观点与唯独对为甚麼感觉到美作出客观解释的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 psychology)的同构说可视为统一理论的不同表达:外在世界(物理)与内在世界(心理)的”力”在形式结构上有”同形同构”或者说”异质同构”关系,即它们之间有一种结构上的相互对应。 由於事物的形式结构与人的生理-心理结构的大脑中引起了相同的电脉冲,所以外在对象和内在情感合拍一致,主客协调,物我同一,从而,人在对各种对称、比例、均衡、节奏、韵律、秩序、和谐...中,产生互相映对符合的知觉感受,便产生美感愉快。 人类依照客观世界本身的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以满足主观需要,这个改造了世界的客观现实存在的形式便是美,所以,是按照美的规律来造型。这就是[自然的人化]的过程与结果。 美是真与善的统一,也就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对自然秩序、形式规律,人类逐渐熟悉了、掌握了、运用了,才使这些东西具有了审美性质。 就内容而言,美是现实以自由形式对实践的肯定,就形式而言,美是现实肯定实践的自由形式。 任性和偏见就是自己个人主观意见和志向,是一种自由。 但这种自由还停留在奴隶的处境上。 你想干甚麼就干甚麼,恰恰是奴隶,是不自由的表现,是做了自己动物性的情绪、欲望,以及社会性的偏见、习俗的奴隶。 自由是由於对必然的支配,使人具有普遍形式(规律)的力量。 真正的自由必须是具有客观有效性的伟大行动力量。 这种力量之所以自由,正在於它符合或掌握了客观规律。只有这样,它才是一种”造型”-改造对象的普遍力量。 孔子说”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艺术讲究”无法而法,是为至法”。 有法表现为无法,目的表现为无目的。...於是再也看不出目的与规律、形式与内容、需要与感受的区别、对峙,形成了[有意味的形式],目的成了无目的的目的性,”上下与天地同流”,”大乐与天地同和”。 人类总体的社会历史实践这种本质力量创造了美。 [社会美] 由於与多种多样的自然事物、规律、形式打交道,逐渐把它们抽取、概括、组织起来(均指实践活动),成为能普遍适用、到处可用的性能、规律和形式,这时主体活动就具有了自由,成为合规律性与目的性即真与善的统一体。这个统一在这里表现为主体活动的形式-善的形式。善本身好像就是一种形式,是能改造一切对象、到处适用的形式力量,於是这种实践活动的美的实质,恰恰在於它的合规律性的内容,即真成了善的内容。 因为社会美正是美的本质的直接展现,可以注意几点。 一。从动态过程到静态成果。 首先是呈现在群体或个体的以生产劳动为核心的实践活动的过程之中,然後才表现为静态成果或产品痕迹。 亚里士多德讲悲剧就强调行为和情节,现实生活过程在艺术理论上的反应。其次才呈现在成果或产品上。我们对其欣赏并不只是种形式美的观赏,而是能从中感到社会目的性,感到社会劳动成果、社会巨大前进的内容,善成了真的形式。人们直接看到的是善,是社会合目的性,但它之所以能建成,却又是符合规律性(真)在起作用。 二。历史尺度。 因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越来越广阔、深入,使社会实践的活动过程和产品成果不断发展扩大,在不同的时代,形成不同的社会美的标准、尺度和面貌。 像历史的废墟、传统的古迹等等也都属此范围。因为它记录了实践的艰辛历史,凝冻了过去生活的印痕,使人能得到一种深沈的历史感受。 三。技术工艺和生活规律。 如何在工具本体之上生长出情感本体、心理本体,保存价值理性、田园牧歌和人间情味,这就是我所讲的”天人合一”。不仅有”自然的人化”,而且还有”人的自然化”。这恰好是儒道互补的中国美学精神。 我讲的”天人合一”,首先不是指使个人的心理二首先是使整个社会、人类从而才使社会成员的个体身心与自然发展,处在和谐统一的现实状况里,靠人类的物质实践,靠科技工艺生产力达到极大发展和对这个发展所作的调节、补救和纠正来达到。 形式美及其一般规律或特徵,尽管本身是自然界的规律及现象,却又正是人类通过生产-生活实践把它们从自然中抽离出来的。 ”抽象”表现的是对生命和现实世界的隔离、否定,是为了消灭具体时空以求超越有限,是对永恒的追求,是人与世界关系的紧张、收缩和内在化。 作为真正艺术的原始纹样、装饰,并不是模拟自然的动植物,也不是知性的象徵符号,而是直接与心灵对应的”抽离”。这种”抽离”在於挣脱现实世界及自然事物的变动不已和有死有生的生命,以得到宁静、永恒、幸福的绝对、必然和法则。这就是”抽象”的形式美的根源。 原始陶器的抽象几何纹饰,它实际表现的是一种稳定性、程序性、规范性的要求、实现和成果。 外在自然世界的杂多、变换、混乱、无秩序,通过这种活动,获得了整理、澄清和安顿,使自然界的规律性和程序性日益呈现出来,而且成为人的意识对象。各种形式结构,各种比例、均衡、节奏、秩序,亦即形成规律和所谓形式美,首先是通过人的劳动操作和技术活动去把握、发现、展开和理解的。它乃是人类历史实践所形成的[感性中的结构,感性中的理性]。它们是[有意味的形式]。 人在这形式结构和规律中,获得了生存和延续,这就是人在形式美中获有安全感、家园感的真正根源。 [自然美] 自然美是美学的难题。 只有认为自然美的本质仍然来自客观的社会生活、实践,才是正确的道路。”美的客观性与社会性相统一”,亦即”自然的人化”说。 ”自然的人化”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涵义。 通过劳动、技术去改造自然事物,这是狭义的自然人化。广义的”自然的人化”是一个哲学概念。指的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尺度,指的是整个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改变。 和谐、小巧、光滑、对称是掌握了的规律性。不和谐、巨大、杂乱在这里也是作为一种掌握了的规律性。还有人经常把”自然的人化”解释为比拟性的,将自然对象作为人格的理想等等。这是康德讲的”道德的象徵”。 自然美恰恰相反,真是形式,善是内容。 狭义的”自然的人化”是广义的”自然的人化”的基础。原始人为甚麼不能欣赏山水花鸟,就是因为当时狭义的自然人化水平实即生产力水平,使他跟自然的关系不存在那广义的自然的人化。 ”究竟有没有纯粹的形式美?” 可以说有,因为的确有为全人类共有的形式美,它是超时代、超阶级的;但也可以说没有,因为的确没有脱离整个人类历史的形式美,没有人类社会,形式美是不存在的。 [人的自然化]有三层意思。 一是人与自然界的友好和睦,相互依存,不是去征服、破坏,而是把自然作为自己安居乐业、休养生息的美好环境。 二是把自然景物和景象作为欣赏、欢娱的对象,人的栽花养草、游山玩水、流连景观、投身於大自然中,似乎与它合为一体。 三是人通过某种学习,如呼吸吐纳,使身心节律与自然节律相吻合呼应,而达到”天”(自然)合一的境界状态。 ”人的自然化”是情感(心理)本体的建立,中国古代对上述三层涵义的”人的自然化”及它的”天人合一”观念,对走向後现代的社会,可以有参考借鉴意义。 科学世界与客观世界到底是甚麼关系?是否就是简单化的直接的对应、反映关系?看来不是。 彭加勒(H.Poincare)说,”发明就是选择”,选择不可避免地要受感情的影响以及支配,其中包括科学上的美感。 抽象总是一种简单化的手段,一种新的美则表现为简单化的结果。 ”通向美的问题”和直觉正是他们所发现或引导他们去发现科学的真理,爱因斯坦把这叫”自由的创造”,我们把这叫”以美启真”。 因为世界上的事物有许多相同的结构,他们相互对应、同形同构,有些是不能用语言表达出来的,只能用理知直观,即通过科学美而感受到和发现它。 一、基本概念(识记)1.美和美的东西:(1)美是构成美的东西之所以美的根本性质和普遍规律,也即美的本质,是指凡是美的事物都必须具有的某种质的规定性,是美的东西之所以是美的根本原因和依据。(2)美的东西是指现实世界中存在着的各式各样的美的事物。2.西方美学家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探讨:(1)从事物客观属性中去探求美代表人物有:a.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和亚里士多德。b.古罗马的西塞罗。c.中世纪的塔塔科维兹和阿奎那。d.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e.18-19世纪的荷加斯、博克和费希纳。(2)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a.最早提出理念说的柏拉图。b.罗马时代的普罗提诺。c.黑格尔(3)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寻求美a.休谟。马歇尔的美在愉快说b.弗洛伊德、阿德勒、荣格的美在无意识的欲望说(4)从事物之间的关系中探求美主要的代表人物是狄德罗(5)从人类社会生活本身探求美主要的代表人物是车西尼雪夫斯基。(6)从社会化了的人的审美实践活动中求解美主要的代表人物有马克思。3.人的本质属性:(1)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求解,有赖于对人的本质的哲学把握;对美的逻辑性建构,应奠基在对人的本质属生的逻辑界定上。(2)人的本质属性至少包括:a.自然的属性,也就是物质性和动物性。b.人是一种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精神性和社会性是人的更内在的本质属性。c.无论是自然性和社会性,还是物质性和精神性,它们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地存在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中,所以,历史性和历史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又一重要特性。(3)作为审美关系的主体的人,其本质属性的系统化预设表现为自然-精神、个体-社会、历史-文化这样三个主要逻辑层面或逻辑要素之间的整合。而这三个逻辑层面的系统整合,就在总体上显现出人的本质属性。(4)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思想体系就建立在这种全面的、完整的人的身上,所以,通过对人的本质属性的逻辑性建构,由此而达成对人的本质的系统化理解,就为更高层次上的美的逻辑性建构铺设了哲学基础。4.多层累的突创(1)美的创造是一种多层累的突创,这是有关美的创造问题的一个重要理论。(2)基本含义:a.从美的形成来说,它是空间上的积累与时间上的绵延,相互交错,所造成的时空复合结构;b.从美的产生和出现来说,它具有量变到质变的突然变化,我们还来不及分析和推理,它就突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一下子整个地抓住我们。5.美的形成和创造所依赖的基本层面:(1)自然物质层:审美对象各种物质属性的复合,这是形成和创造美的基础,说明美虽然不是某种固定的物质属性,但又不能离开物质属性。(2)知觉表象层:知觉是感觉的复合,表象是感觉形式的复合。知觉表象是客观事物各种属性、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整体的反映,它把个别与一般、感性的知觉与理性的认识、客观的现实与主观的感情统一起来,使客观的、本来只具有自然物质属性的感觉形象转化成人化了的感觉形象。在知觉表象这个层次,客观已经在向主观转化,物质已经在向精神转化。它是客观与主观、物质与精神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契机。(3)社会历史层:人类的审美感觉既离不开历史的文化传统,又离不开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可以说,社会历史层是制约和影响美的形成和创造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4)心理意识层:意识指的是人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所展开的主观方面的心理活动。人作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既有个人的心理意识,又有社会的心理意识。美的形成和创造都离不开意识和无意识,它们是审美活动中主观方面的构成因素。承载着这些因素的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在特定的条件和时空关系的作用下相互交融和渗透,于是就形成和创造了美。(5)在上述四个层面中,自然物质层决定了美的客观性质和感性形式,知觉表象层决定了美的整体形象和感情色彩,社会历史层决定了美的生活内容和文化深度,而心理意识层则决定了美的主观性质和丰富复杂的心理特征。(6)正是由于美一方面是多层因素的积累,另一方面又是突然的创造,所以美能把复杂归于单纯,把多样归为统一,最后成为一个完整的、充满生命的有机的整体。它既有内容又有形式,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正因为美是各种因素多层次多侧面的积累,所以,我们就不能把美简单化,也不能把美固定化,认为美的永远是美的。与传统美学相反,我们应当把美的形成和创造看成是由多层次的积累所造成的一个开放系统,把美看成是一个在不断的创造过程中的复合体,一个处于恒变恒新的创造之中的开放性系统。二、基本理论1.美和美的东西之间的差异(1)任何美的东西都只能说明它本身的美,却不能说明其他东西的美。如,漂亮小姐只能说明漂亮小姐的美,却不能说明漂亮的母马的美、漂亮的汤罐的美。(2)美的东西都是相对的,随着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如上海东方明珠塔或广西桂林山水的美就会因气候条件和人的心境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美。(3)美的东西不仅是漫无边际的,而且是自相矛盾的。红颜与白发,大海与小溪,都各自有着独特的美。(4)美不是事物的某种物质属性,本来就不是一种东西,因而无法把美当成是某种美的东西。美虽然具有一定的物质条件,但美却不只是某种固定的物质条件,我们不能用某种固定的东西、固定的味或色或声来说明美,因此,美不是美的东西。(5)在现实生活中,美的东西还往往与可欲的东西混淆在一起,而美虽然与可欲有某种联系,但仅仅是可欲绝对不能成为美。2.从事物的客观属性中探求美,其最大的合理性是什么?其片面之处又在哪里?从事物的客观属性中来探求美,其最大的合理性就在于抓住了美具有感性形式这一特点。因为,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是通过感觉器官来建立的,通过感觉器官来感知外物,必然离不开感性的形式。我们感知到一朵花的美,就是通过花的颜色和形状来感知的。这样,美离不开事物的客观属性,也就很自然了。但是,这一求解路径也有其片面性,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脱离了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来谈美的本质。当自然现象还纯粹是自然现象,还没有人化,没有变成人的现实的时候,是谈不上美的。对于人来说,只有人化了的自然方才可能是美的,因此,当事物的客观属性和形象构成美的内容和形式的时候,它们不是从物理学的意义上或生物学的意义上来构成美的内容和形式,而是从它们对人的生活意义上来构成这一内容和形式。例如花,我们欣赏它的美,并不是欣赏它有多少花瓣、它的颜色的化学成分等,而是把它当成一个完整的具体的形象来欣赏它的欣欣向荣,它的颜色娇艳,它的姿态妍媸等等。也就是说,美虽然离不开事物的自然属性,但自然属性本身却不是美,美始终是一种社会现象。(2)客观事物的感性形式是构成美的重要因素,但不能保证符合形式美规律的事物就是美的。因为,同样的形式也可以是构成不美或丑的因素。均衡对称的东西,可以是美的,但不均衡不对称的东西也未必不美。因此,仅仅从事物的自然属性出发不能说它一定美。(3)认为美在事物的形式特性的说法也不适合一切美的事物,尤其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诸多事物的美。比如,人的美和艺术的美,如徒有外表和形式而缺乏内容就不美。3.以黑格尔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命题为例,说明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的本质这一求解路径的基本理论内涵。在西方美学史上,最早提出理念说的是柏拉图。黑格尔继承了柏拉图关于理念的一些讲法,也认为美是理念。但他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理念的性质,而且大大地发展了美是理念的理论,提出了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命题。这一命题的核心内容在于:(1)现实世界是从理念世界派生出来的,或者说是理念的自我显现,因此,只有理念是真实的,理念就是真。美作为一种理念,因此,美也是真。强调符合理念的真实性,这是黑格尔对美的第一个要求。(2)单纯是真实的理念还不美,还要理念直接呈现于客观现实的外在现象中,显现为感性的形象,成为我们感官感知的对象,这时理念才不仅是真的,而且放出光辉,显出外形,变成美的。因此,美一方面是理念,另一方面还必须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例如,勇敢的精神是理念,但仅有关于勇敢的精神的概念还不成其为美,勇敢的精神还必须显现为感性的英雄形象,这时才美。(3)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它虽然分成理念和感怀显现两个方面,但实际上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理念始终占据统治的地位。所谓感性显现,只是理念的自我显现,也就是说,理念为了实现自己,必然要把自己显现出来,理念之所以要把自己显现为感性的形象,完全是由于人们的精神和心灵需要在实践的活动中,在改变外在事物的过程中直接实现自己、认识自己、创造自己和欣赏自己,而美和艺术的根本特征就在于通过感性的形象来满足理念这方面的需要,也就是说,使理念显现为感性的形象。由于包括黑格尔在内的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提出的理念是超乎客观现实之上而独立存在的一种非物质性的精神实体,是现实世界的原型或本原,而现实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摹本或影子,因此,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这一求解路径的基本理论内涵也就是从抽象的精神存在物中寻找美。4.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去寻找美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是什么?与美的本质问题上的客观论相反,坚持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寻求美的美学家,其核心的理论取向就是把美归结为人的某种主观的心意状态,其代表性的学说有美在愉快和美在无意识的欲望等。把美归结为愉快或无意识的欲望等人的心意状态,看到了美与人的主观世界之间的关联,看到了美所具有的令人愉悦、能在情感上感染人的属性,使美的本质问题的探讨深入到了人的主观精神世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这一求解路径也会导致两方面的结果;一是容易混淆美和美感的区别;另一方面,由于各人的心意状态不同,所承载的民族文化心理的不同,以及所处的生存环境和人生经历的不同,所以,各人都会从各自的心意状态出发去衡量美,甚至会出现趣味无可争辩的情形。于是,美也就失去了衡量的标准,而那此限于从人的主观的心意状态中探求美的西方美学家,最终往往会否定美的客观标准。5.中国当代美学家在美的本质问题上形成了哪些学说?其代表人物是谁?在我国当代的美学研究中,关于美的本质问题从20世纪50-60年代起就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从基本的倾向来看,在争论中形成代表性学说可归结为以下几种:(1)主张美是主观的,以吕荧和高尔泰为代表。吕荧曾指称美是人的概念,是人的社会意识,把美看成是主观的,认为美是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高尔泰更是直接宣传美是人的主观感受。由于吕荧和高尔泰的观点错误比较明显,认同的人极少,影响也不大,在讨论中很快就消失了。(2)主张美是客观的,以蔡仪为代表。他坚持美的客观性,认为物的形象的美是不依赖于鉴赏的人而存在的;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凡是典型的东西都是美的,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3)主张美是主客观的统一,以朱光潜为代表。他所谓客观,是指美必须以客观的自然事物作为条件;所谓主观,是说单纯的客观事物还不能成为美,要等客观事物加上主观意识形态的作用,然后使物成为物的形象,这时才有美,而这种物的形象就是艺术形象,因此,只有艺术有美,美只是艺术的特性,不是一般自然事物的特性,所以,研究美就不能脱离艺术来研究。此外,朱光潜还愈来愈重视生产劳动实践,认为艺术不仅是实践,而且就是一种生产实践,这使得他对主观的理解有了新的发展,把主观理解为实践中的主体,理解为主观能动的主体。这样,主客观的关系变成了人与物的关系,发现事物美成了人对世界的一种关系,即审美的关系。在这里,主观与人也差不多成了同义语。(4)主张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以李泽厚为代表。他所谓客观性,不是指物的自然性一或典型性,而是指物的社会性;所谓社会性,不是朱光潜那样的主观的社会意识或社会情趣等,而是客观存在在社会生活之中的属性。由于社会生活本身是客观的,所以作为社会生活属性的美,既是社会的,又是客观的。客观性与社会性,是美的二而为一、一而为二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强调了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生活的定义,认为美离不开人,离不开人类社会的生活。而且,美尽管是人类社会才有的产物,但它却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李泽厚指出,美是蕴藏着真正的社会深度和人生真理的生活形象(包括社会形象和自然形象),美是真理的形象。因此,美有两个特点,从本质、规律和理想等方面来说,美具有客观社会性的特点。从可感形态方面来说,美又具有具体形象性的特点。6.美学界何以会出现否定美的可定义性的观点?(1)现代西方在美和艺术的观念上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现代主义艺术创作行为的兴起和不断更迭,越来越多的人对艺术有了新的认识,在艺术观念上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于现代艺术以更为多元化的面目出现,艺术品与非艺术品之间的界限变得愈来愈模糊,所以,美学家要给艺术下定义就显得异常困难。既然难以给艺术下定义,那么,给美下定义自然也很困难,美学家几乎不可能再用以往那种统一的美或美的艺术的概念来涵盖现代艺术。(2)现代艺术和美学理论的国际性以及不同文化区域和族群之间的文化传统与对话,也促使人们放弃原先那种给美和艺术下单一性定义的做法。由于美和艺术在文化区域、族群和时空条件上有着异常复杂的存活机制,而且越到现代显得越复杂,而且,随着现代美学的国际化交流的日益广泛,随着世界各民族在美的观念上的跨文化传统的不断推进,美的观念上的差异性也将得到充分的显现。这样,要想以某种简单化的原则把诸多差异性融汇在一起,试图在美的本质问题上达成一个统一的定义,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7.对美的定义进行逻辑性建构的必要性。(1)美的问题不仅是学理技术上的分析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整个人类情感和人生价值的问题,因此既需要对此作语义化的阐释和结构性的分析,更需要作哲学性的思悟和领会。(2)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对复杂事物的认识世界人类心灵的客观需要。(3)超越传统美学中那种简单地下定义的方法,扬弃现代西方美学中否定美的可定义性的思潮,在批判和继承相统一的基础上多层次多视角地对美的本质问题进行新的探索,就有望得出更为系统化和更具合理性意味的命题。8.在美的观念上要认识到美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1)西方美学家对美的本质问题所作的一些探讨,表现出明显的形而上学观念,这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求解是不利的。在美的观念上,应该打破传统美学的一些形而上学观点,转而从变化,运动和多层次的结构中对美加以读解。(2)美不客观事物的某种物质属性,也不是人的某种主观的精神属性,美的形成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如客观事物本身的某些品质和条件,人的品质、修养和水平等。是在人与现实之间发生审美关系的过程中,在人品与物品相互感触、交往的过程中,所形成起来的某种具有客观社会性和历史性的价值。这一价值,是人的自我创造,也是人的自我实现。(3)美在本质属性上就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正因为这样,我们在探讨美的本质问题时,要充分考虑到美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多种层次来深究美的形成和创造。我们在探讨美的本质时,也应该牢固树立美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的观念,而这一观念的核心内涵就在于:美不仅由多方面的原因与契机所形成,而且在主体与客体交相作用的过程中,处于永恒的变化和创造的过程中,一句话,美的形成和创造,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

第一章绪论 1.审美:人类对现实世界产生了美的意识的现象和活动。 2.美学学科:是一门关于审美现象的综合性的人文学科。 3.人文学科:研究人的一些非物化的形态的社会现象,如精神、理想、价值等问题的一个科学门类。 4.审美意识:人类在生存实践中萌发出来的有某种不明晰的审美追求的意识。 5.美学:在人类审美意识发展到一定阶段,1750年,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嘉登出版的《美学》一书为标志的,专门研究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的一切审美现象的一种学问。 6.人生实践:人的感性活动,人类自我创化并变革世界的现实活动,包括物质生产活动,精神生产活动以及日常生活活动。 7.审美活动:人由于有了审美需求,有目的而无功利地与客观世界发生审美关系的活动,是人生实践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审美活动的一切特征和规律在艺术活动中得到最集中、面的体现。 8.人生境界:在个人人生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世界相互依存、双向建构、一体圆融的状态。这种人与世界的统一关系着重体现在个体人对自身生存实践的觉解与对宇宙人生意义的体悟的不同程度、层次和水平上。 9.高级人生境界:人对宇宙人生觉解程度的等级,达到跟宇宙天地化为一体的关系。处于这一境界中的人不仅能超个人,而且能超社会,因而他具有更加宽广的胸襟和眼界,“是觉解的进一步提升;自觉的理性已化为人的内在品格,因而遵循规范已无需勉强。”而是把天地万物、自然社会的运行法则化为自己的一种内在需要,化为自己心理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化为自己的一种血肉,于是不知不觉中与天地万物已经融为一体了。 10.审美关系:是植跟于人与世界存在关系的、借助感性形式建构起来的、自由的情感体验关系。 11.美(广义的美):广义的美包括审美意义上的丑,它是指审美活动建构起来的、能激发主体美感的审美对象(客体)及其所呈现出来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它是人与世界一体圆融、有限与无限和谐统一的自由人生境界的对象化和感性显现。 12.审美形态:可理解为人对不同样态的美(广义的美)即审美对象的归类和描述,它是审美活动中当下生成的自由人生境界对象化、感性表现形式和具体存在状态。审美形态既与主体相关,更与客体相涉;既是人类在具体历史条件和环境中,通过长期人生(包括审美)实践活动积淀而成的、能“直观自身”的对象性基本样态,又是对审美活动中被感受的对象存在样态的逻辑归类。 13.审美经验:亦称美感经验,简称美感。是在现实的审美关系、具体的审美活动中,与美(审美对象)同时生成和当下建构起来的、审美主体所呈现出来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是感性的人生经验,不同于理性认识,感性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又不同于感官欲望。 14.艺术:艺术有它自己独特的存在方式,即存在于从艺术创造到艺术作品再到艺术接受三环节循环往复的动态流程中,离开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艺术就不能存在。 15.艺术品:是精神性的人工制品,是艺术家审美创造活动的结晶,也是艺术家对世界审美关系的感性显现和凝定,它一旦进入接受者的审美欣赏活动,与接受者建立起审美关系,便生成、显现为层次的审美对象。 16.艺术活动:是指从艺术创造到艺术作品再到艺术接受三环节的动态流程,是审美活动级的方式、也是最典型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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