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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自学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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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自学考试介绍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及港、澳、台地区,事业不断发展,报考人数逐年增多,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达9048万多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4.22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6.49万人,专科毕业生227.72万人),中专毕业生39万多人,1999年上半年的报考人数达到645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高等教育形式。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贯彻《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具体体现,为广大的社会青年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继承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中的一些优秀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个创举,也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代替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目前自学考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中专和非学历证书在内的多层次、多规格,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并且还以考试管理严格、科学、公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自学考试的考试功能和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除了承担传统的自学考试外,还承担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国家学历文凭认定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的考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自学考试的作用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自学考试,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是考生通过自学考试方式来提升学历的。自考,即是成人高等教育组成部分,同时也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教育,是国内正规的学历提升途径之一。下面将详细为学历提升者介绍自学考试的相关情况: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每年考前2个月左右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缴费,具体可通过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自学考试报名要求:凡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愿为祖国四个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符合自考规定均可报考。注意,自考本科毕业时,需提交国民教育系列(即学信网注册可查的)大专毕业文凭。自学考试时间:每年4月和10月组织考试,同样具体时间通过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最新报考规定。自考院校:自考报考院校主要是省内具有主考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院校的发展,主考资格的院校以当年开考专业及主考院校公布为准。自考毕业条件:自考毕业须符合参加专业所有科目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等毕业规定,授予国家承认的、学信网注册的,加盖省自考委和主考院校印章的毕业文凭。除了自学考试外,学历提升者亦可通过成人高考、开放大学等途径报考,同样也是正规的成人学历提升途径。虽然对学历提升者来说,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开放大学,都是非全日制的、非在校的学习形式,但都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信网注册可查的毕业文凭,可用于研究生考试、职称评级、出国留学、职业资格考试、公考等方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教育史上的创举,。。。其实完全可以考虑读美国Churchman University的中英双语远程MBA课程,现在国内读这个的人很多,拿美国学位还学到实用技能,学位对在外企就业很管用,学费也不太贵,比出国留学或读国内大学的MBA要务实很多。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根据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为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中学、大学后继续教育而建立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制度形式。它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部分组成,其中以个人自学为基础,社会助学为补充,国家考试为主导,把广泛的个人自学与社会助学和严格的国家考试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各类人才。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从单一的专科学历考试发展成为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多功能的教育考试制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一种社会化的考试制度和教育形式,是向全社会开放的“没有围墙的大学”,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具有最大的开放性。它不受年龄、区域、原有教育程度的限制,不需入学考试,自学者只要具备一定文化程度,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自学,在自学的基础上参加国家考试,学一门报考一门。取得全部合格成绩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国家发给大专或本科毕业文凭 二、自考相对统招有哪些优势? 答: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赵亮宏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工作会上介绍2004年全国自学考试基本情况时说,往年自学考试的发展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自考学历教育规模稳中有升,非学历教育规模快速发展。2004年,全国自学考试学历教育部分共有1235万人次报考,比2003年的1156万人次有所回升,增幅约为7%,报考人数回升的省市有天津、江苏、河北、江西等。全国统一开设的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报考规模达400多万人次,其中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增长27%,英语等级考试(PETS)增长51%。 二,是自考的继续教育性质凸显,在职考生、农村考生成为生源主体。从考生的构成分析,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规模继续扩大,全年共计642万人次,占到考生总数的52%;在职人员和农村考生成为自学考试生源的主体,其中在职人员占到考生总数的60%多,说明继续学习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特点符合社会需要。 三,是本科教育需求旺盛,专科教育略有下降。2004年四次学历教育考试,本科报考为683万人次,比2003年的570万人次增长20%,保持了旺盛增长的势头,专科为552万人次,比2003年的586万人次略有下降,这种状况与考生的成分构成基本一致。 四,是专业设置更加体现针对性,向多品种小规模方向发展。2004年共颁布全国统一的考试计划9个,是2001年以来最多的一年。共受理25个省上报的专业考试计划398个,其中本科专业247个,占62.1%。在上报的专业考试计划中,新设置专业132个,占33.2%。 总的来说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高的高等教育。 三、现在自考生受到社会的认可吗? 答:自考学生毕业以后可以考国家公务员或研究生、硕士生等等,不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持有者还被微软等国际公司录用,而且可以作为出国留学的学历证明。世界上现已有包括英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等国在内的23个国家承认中国的自考学历,一是学历互认、二是学分互认。其中在美国内华达大学、休斯敦大学、洛杉矶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伦敦大学学院;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允许持有自考毕业证书或自考单科合格证的学生进行学习或攻读学位,甚至允许免修、减修部分课程。可见,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社会信用值和认可度是优于其他学历的。而且自考毕业生越来越受到国内、国际的高度认可。 四、学生入学时的需要转户口转档案吗? 答:现今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户口将全面开放不再成为限制人才流动的条件,自考生凭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可在工作所在地直接落户,学生入学时不转户口。 学生入学时原校的档案不迁移,到校后一般都是重新建立电子档案,毕业后将原高中的档案和在大学的档案转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在工作所在地直接落户。 五、什么是自考助学? 答:自学考试是学生自学为主、社会助学为辅的高教形式,特别是各大高校助学则是自考教育的重要形式和组成部分.目前,我国自学考试最佳的教学方式就是利用高校助学,即:利用高校的师资力量、教学环境、办学设备,全日制授课,规范化管理的办学形式。 六、毕业后的各种待遇如何? 答: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通过证书的编号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毕业证的含金量高。 自考毕业生享有国家规定的与统招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毕业待遇(包括编制和工资待遇在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第32条中明文规定:“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七、有人说自考很难通过率很低,针对这有何解释? 答:自考很难通过率低是针对社会自学考试的考生,这部分考生大多数是有家有业的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这一类人的学习时间少、精力有限,而且缺乏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因而通过率很低,大概在20%左右。但是对于各大高校为自考生组织的自学考试是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的。 第一,开设的专业都是通过审批的,学院有命题、评卷、实践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等权利。 第二,自考生同样是由本校资深教授、讲师全日制授课 ,多媒体课件教学,规范化管理,班主任认真负责,学院还定期组织教师研究教学大纲、教学方法、分析难点、知识点、考核点、重点,并准备大量的辅导资料,与统招生具备同等程度的教育资源 第三,严格要求学生正常上课,认真听讲做作业,充分利用自习时间和学校的教学资源,紧跟教师是完全可以通过考试的。还安排考前辅导等提高学习成绩的具体措施。 八、入学后该如何选择专业呢? 答:如何选择专业是个大问题,这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第一: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供不应求或发展前景广阔的专业,以便于今后的求职和就业。第二:选择专业首先要明确目的,就是从今后就业情况这个角度出发,选择适合于自身发展前途的专业;第三:还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学习兴趣、爱好要与所选的专业相一致,学习的最佳动力莫过于兴趣,有了兴趣才能积极、主动、热情的学习,才会更加有利于知识的吸收和掌握;第四:要选择与自己的文化基础难易程度相应的、学习时间长短相宜的专业,结合实际客观的选择确保学习的顺利进行。 总之,要结合自身,考虑方方面面不能盲目选择。 九、学生毕业后分配工作吗? 答:学生毕业后主要采取学院择优推荐和自主择业两种形式。省教育厅明确指出目前高校统招生就业,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就连国内著名高校和师范类高校都已完全取消毕业生分配制度。我们自考生和统招生是一样的,但是成绩优秀的同学学院负责推荐工作。若有学校言明百分之百分配工作,我们建议家长应该认真考察、查证一下。 十、自考生的宽进严出是什么意思? 答:旨在为更多的学生提供继续深造机会的教学平台,自考采取宽进严出的教育形式,这也正是自考毕业生越来越受社会认可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广泛接纳来自各地的高考失意考生,一方面以严格的教育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他们,才使得自考生能更好的适应高速发展的社会就业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十一、是不是每位自考生都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答:不是。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思想上品德恶劣,在工作单位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行政处分,又不悔改表现,鉴定表政审不合格者。 2、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者。 3、第一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十二、申请学士学位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均可申报学土学位。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在65分(包括65分)以上,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外语成绩(英语专业第二外语)及格以上。以英语专业为例,自学考试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其主干课程阅读与写作,翻译,英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美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和英语词汇学(选一门),政治经济学或中国革命史(选一门),语言学概论和教育学或心理学(选一门)等6门课程的成绩必须在65分以上,论文成绩及格以上,第二外语成绩及格以上。非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还要增加英语综合技能、英语听说两门主干课程。 十三、考生有几次申报学士学位资格? 答: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十四、论文答辩只限拿学位的考生,我不要学位,可否不参加论文答辩? 答:不可以。考试计划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实践环节考核,考查考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能力。所以不参加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本科不予毕业,更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十五、申报学士学位有哪些程序? 答: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十六、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在什么时间? 答: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放学士学位时间是审报学位当年的12月份。 十七、双证书是什么意思? 答:自考毕业证书除了有自己本院的盖章外,还有一个学校的盖章证明。这也是自考生毕业之后能为社会所认同的原因。 十八、自考毕业证书和统招生有何区别?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网)(自考毕业证书) (a本科毕业证书) 由于助学班的学生在入校时的录取分数远低于正规的统招生的分数线,所以助学班的学生毕业后的文凭也同正规统招生的文凭有所不同,助学班的学生毕业后的文凭上是在盖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章的基础上加盖的本院主考院校的公章,所以自考助学班也叫双证班,后面的这枚公章就是证明自考毕业的学生同时也是本科毕业生。 高校申办这类“试点班”是必须经过省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同意的,因此高自考委也就负有监督之责,学生在四年学习毕业后,高自委必须了解主办学校是否按照当初申办时要求对学生进行了培养,学生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因此高自考委必须盖这枚公章。 正因为自考生是严格按照规定培养出来的,自考生才会越来越受社会的关注,越来越被社会公认是很有能力的一支队伍。 其他相关资讯:

召开自学考试考务会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现将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公布如下。一、报名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报名报考限制规定:1.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或省级人社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5.“专本衔接”专业只接受试点学校已注册的考生报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二、报名报考(一)时间安排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5日12时。2.网上报名审核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2时。3.网上报考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8时。(二)报名报考办法1.我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报考,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是考生了解自考政策、报名报考等服务考生的官方网站。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在“D数字招考服务大厅”中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相应操作。2.所有首次使用“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包含正面和反面)和符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要求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身份证图像时请认真查看屏幕右上角的“实际照片预览图”,确保上传的图片完整、清晰。考生服务平台将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进行质量检测和身份信息比对验证,请考生上传的照片务必符合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个人照片多次上传不成功或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到考区现场进行照片等信息采集。3.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报考要求考生不跨市州参加考试。请考生在报考时如实填写“考前7天居住地”详细地址,系统将会根据填写结果自动判定考生报考考区。为确保正常参加考试,请考生考前7天内不要跨市州活动,避免因疫情、自然灾害、交通管制等耽误考试。4.在西宁、海东考区同时参加4天考试的考生,10月22日至23日报考考区须与上半年报考考区一致。若没有按规定选报考区造成不能参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5.西宁、海东上半年延考考生,如上半年已报考下半年3个停考专业(汉语言文学(专)和藏语言文学(专、本))课程的,允许下半年正常报考。如下半年考试没有取得至少1门合格成绩,2023年将无法报考停考的3个专业。6.在报考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报考时间截止后不可再修改,以考生报考时间内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最终确认信息。7.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请各位考生履行承诺,诚信应考,不无故缺考或恶意缺考。如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个人《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报名报考流程见附件2,具体操作流程请认真阅读《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参加10月22日至23日课程考试的西宁、海东考生需重新报考,届时系统会优先提示上半年已报考的全国统考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参加10月24日至25日考试的西宁、海东考区上半年延考考生无需再重新报考,以考生上半年报考课程为准并重新编排考场。未延期考生按正常流程报考即可。9.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备注:考区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三、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程安排因疫情延考的西宁、海东考区考试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其他考区10月22日至23日举行。下半年考试课程时间安排以简章公布为准,具体详见附件3和附件4。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44号)精神,以考试课程不重复、覆盖全年度考试课程为原则,安排西宁、海东延考课程。22日至23日考试课程在原公布考试课程安排不变基础上增加与上半年不重复的全国统考课程;24日至25日考试课程依据教育部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涉及我省的统考课程和与我省下半年考试安排不重复的省级命题课程。四、停考专业(一)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计算机应用等11个专业的通知》(青考办〔2020〕3号)规定,自2020年下半年起金融学(020301K)、网络工程(080903)、政治学与行政学(030201)、英语(050201)、旅游管理(120901K)、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小学教育(670103K)、酒店管理(640105)、旅游管理(640101)、护理(620201)11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二)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自学考试有关专业的通知》(青考办〔2022〕13号)规定,自2022年下半年起藏语言文学本(350105)、藏语言文学专(950305)、汉语言文学专(970201)3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全国统一截止到2025年12月。五、关键信息修改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姓名、性别关键信息有变化或有误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在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申请,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户口簿及《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5)到考区现场审核。六、合档审核按照“一人一号”的要求,已取得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的考生,若同一考生有多个准考证号,请按照系统提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若考生身份证号码有误或变更,请在考生服务平台按现有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并生成新的准考证号后,再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合档完成后,一名考生只保留一个身份证号,同一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准考证号。七、转考免考(一)转考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施细则》。转出申请时间与当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致,我省转入申请时间为9月20日-26日(工作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携带所需材料到省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考申请。2.免考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试行)》。申请时间与当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致。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携带所需资料到考区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免考申请。八、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上下半年成绩公布后各组织1次。专业考试计划含实践的课程中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才能报名参加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各主考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并指导论文写作,考生本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合格后才能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主考学校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九、毕业申请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毕业申请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十、报名考试费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要求,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附件: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图3.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10月22日至23日)4.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10月24日至25日)5.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问题一:考务什么意思 考试任务的简称 问题二:什么是 教师考务工作会? 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喝 问题三:什么是考务?做考务工作有提升空间吗? 考务--考试服务人员!平时比较闲在,每年只有 成考 自考 高考的那几天忙一些!一般考务是临时抽调的,也有专职的! 考务的升职空间不大,但是考务有很多机会,每年全国大考,各省的教育主管领导要到各个地方考点做巡查,一般都是由专职的考务人员做接待,陪吃、陪喝、陪玩、陪乐!所以有机会接触省里的领导,能不能升职要看个人发挥了! 问题四:研究生考务会一般在什么时候开 你是监考的老师吗?应该就是说一些考试应该注意的事情吧,考试前半个月左右开吧 问题五:考试违纪会有什么处分? 1、不会记过的,就下次补考。不用担心,您的考试违纪情况,还不至于严重得要记过处分的程度。(处分就是“零分处理”,这就是处分了) 2、以后考试时,手机要关机,最好是不要带在身边。 3、好好复习这门,下次考过就可以了,其他都没影响的,放心好了。 问题六:考务管理人员对考生逐一现场拍照是以后会检查吗 考生在笔试入场时须携带一张六个月内的本人护照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全名及考号。考生在入场时须把该照片交给监考人员。照片的具体要求如下: 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2.肩部以上正面免冠照; 3. 照片尺寸为33mmx48mm。 考生如果不能按要求如期出示照片,将有可能不被允许参加考试,并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 英国文化协会中国办公室(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保留在未通知考生的情况下在考试当天为考生拍照的权利,此照片将用于考生身份确认并打印在考试成绩单上。如果考生拒绝拍照 , 该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并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考生的照片将严格保密,只用于与 IELTS 考试有关的事宜 一定要白底,所谓33,48 只要不小就好,大的话,考试的时候考官会帮你剪小,小了就麻烦了。 问题七:考试大纲是什么意思? 一般教学机构都要依照教育局发布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来执行日常教学工作。有些学校则自己规定考试大纲,得看什么类型的考试。总之考试大纲对应教学大纲规定考试任务(题型、分重以及对考生要求的等级)。对考试大纲揣摸最多的自然就是面临高考的学生和老师了。 所谓理解、识记、应用则是规定学生对知识点要求掌握的程度由低到高,分数比重由轻到重,题型难易程度由易到难等等的三个等级。要求理解的知识点或考或不考,即便考也定多考小题甚至书本里原封不动的知识点;要求识记的就可能考的稍难些,可能涉及到计算、公式变形等(文科可能会考到陷井题);要求应用的知识点肯定就是该科目的重中之重了,一般都是考大题、难题,甚至几个同类知识点混在一题考!实考生没必要整天研究这三类要求要怎么考,老师一般在复习时都会告诉同学们,这些会不会考、考什么题型,不同城市不同学校考试的难易程度也不尽相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分析。 你只要在复习时按照大纲里这些不同的要求等级来规划复习计划就ok!(比如大纲里要求应用的某知识点你还不太会,那你就得多找此类题目的大题来做做。)理科的复习尤为注重做题!祝你考试成功! (注:以上属个人知识经验积累,仅供参考!) 问题八:我替别人考试被发现了 我会怎么样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发布处室[普通高校招生处] 发布时间[2012-05-21 09:48:18] 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秩序,加大对考试安全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对原《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了修订,并以教育部第33号令的形式下发。现将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公布,供我省及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学习。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统一举行,其结果作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 第三条 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 问题九: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要考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要考3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必浮一起考而且分别考60分以上才算及格,如果有一门不及格两门就都不过。这两门考过一年之内《会计电算化》必须考过要不这两门成绩也作废。考过之后发给一个成绩合格单。 《会计电算化》主要是考会计做账实务的,考试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考一些会计和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后半部分就是考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做账实务了,一般用用友软件,《会计电算化》考过之后发一个单独的电算化证。 3门全考过之后拿着成绩合格单和会计电算化证去当地财政局换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问题十:工会考试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了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对中华全国总工会1998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制定了新版《工会会计制度》。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召开自学考试交流会

自考可以完全自学来完成,也可以参加一些助学机构的辅导来完成,这个就根据自身情况来定了。如果你是个人报名,首先要查看你们官方自考网站,了解一下你们当地自考是网报还是现场报,每个省市都不一样的。如果是网报,你直接在网上进行报名就可以了。如果是现场,到当地考办去办理报名手续,戴上你身份证等证件。如果你是参加了助学辅导班,一般那里的老师都会统一为你们报考的,这样也比较省事的。

『壹』 自考市场营销专业需要考哪几门课程

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2 、0002 *** 理论概论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4 、0010 大学语文(专)

5 、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学)

6、 0020 高等数学(一)

7、 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8、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9、 0144 企业管理概论

10 、0041 基础会计学

11、 0058 市场营销学

12、 0178 市场调查与预测

13、 0179 谈判与推销技巧

14、 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15、 0177 消费心理学

16、 0181 广告学(一)

17、 0012 英语(一)

18 、0182 公共关系学

(1)江苏自考市场营销专业性换考扩展阅读:

1、市场营销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 *** 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2、市场营销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市场营销是反映社会的经济活动,其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实现社会目标。微观市场营销是一种企业的经济活动过程,它是根据目标顾客的要求,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从生产者流转到目标顾客,其目的在于满足目标顾客的需要,实现企业的目标。

3、市场营销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企业要从整体的角度和战略的高度来谋划营销方案,在深入的市场分析和准确的市场定位基础上,制定营销方案。营销策略与策略之间要相互匹配,通过营销策略的组合,谋求整体效果的最优。

『贰』 江苏自考市场营销要考哪些

江苏自考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专业课程设置(08版)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6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3+1 7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8 00183 消费经济学 4 9 00055 企业会计学 6 10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5 11 00184 市场营销策划◆ 5 12 00185 商品流通概论 5 13 27040 电子商务(含实践) 4+2 14 00186 国际商务谈判◆ 5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5 27332 当代中国经济运行 4 00152 组织行为学 6 15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叁』 江苏财经大学自考本科市场营销专业跨专业需加考哪些科目

自考本身就是可以跨专业的,跨专业无任何加考的说法,只有不想考英语的则需要多考其它几门进行替换,可以详细看江苏省关于市场营销专业的考试计划安排情况 市场营销(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2017版) 专业代号:2020208 主考学校:南京财经大学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 4 5 10492 销售管理学 4 6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6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7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8 08770 消费者行为学(一) 6 9 00055 企业会计学 6 10 27354 服务营销学 5 11 00184 市场营销策划 5 12 00185 商品流通概论 5 13 27040 电子商务 4 13 11290 电子商务(实践) 2 14 00186 国际商务谈判 5 (27332 当代中国经济运行 4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00152 组织行为学 4 ) 此3门为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15 10211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 0 学分合计 不少于76学分

『肆』 请问我在重庆报的自考,主考院校是西南大学的市场营销专业,已过7门,现想转到江苏徐州,继续考,可以吗

可以,在转考,去重庆自考办办档案学籍转换,在江苏继续续考,南京的优势是1 4 7 10 四个月都可以考专业课,可以加速毕业,前提是能力和安排。 主考院校是转接地主考院校。

『伍』 关于江苏自考市场营销专业

每个专业以后出来它的就业前景都是不能预测的啊!你为什么不上大自考呢?大自考肯定比小自考的文凭硬,同时我也是上自考的哦,呵呵……不知道你是哪人啦?向你推荐一下——徐州科苑学院。徐州科苑学院是江苏省自学考试优秀学校,办学近20年,教学经验丰富,管理严谨,多次受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而且在今年八月20-21日省考试院召开的"省自考优秀学校交流表彰大会"上徐州科苑学院再次受到大会的表彰,徐为民副院长在会上三次对该院具体教学管理工作和事迹提出表彰。 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陆』 自考大专市场营销专业都考哪几门

自考专科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计算机应用基础、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基础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消费心理学

校考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一)、企业管理概论、市场调查与预、谈判与推销技巧、公共关系学、合同法、大学语文

一、市场营销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及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市场营销就业方向

市场毕业生可以从事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市场开发、营销管理、推销服务和教学科研等工作。

(6)江苏自考市场营销专业性换考扩展阅读

1.市场营销的目的是培养具备管理、经济、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人才,能在各大企业或者 *** 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相关的工作。

2. 自考市场营销就业前景好,市场营销人员是各个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不可缺少的人才,但由于培养数量跟不上,所以市场营销人员供不应求。市场营销的就业范围广,可以从事市场调研、广告策划、营销策划、营销管理、市场开发和教学科研等工作。

『柒』 江苏自考 市场营销本科的 应该从哪学起 还有可以不考英语换考别的么 怎么换考

北交大 自考,人力资源专业可以不考英语。一共13科 1年包过。

『捌』 江苏自考市场营销专业,要考哪些科目

到江苏自考网里考试计划里了找。如果你是江苏的

『玖』 江苏财经大学自考本科市场营销专业 专科生跨专业报考的,需加考哪些科目

自考本身就是可以跨专业的哦,不存在跨专业报考需要加考的,可以详情在当地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对应专业考试计划

『拾』 江苏市场营销学专转本考哪些科目

请问你是问的普通专升本考试 还是自考或者成人专升本?

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发文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国发[1981]8号),并指定北京、天津、上海三市进行试点。6月,中央领导要求辽宁也进行试点。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1978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制度,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1980年初,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经教育部批准,北京等省市在全国率先组织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点。试点工作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并逐步在全国推广。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及实施办法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使自学考试得以健康、顺利地发展。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从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介绍自学考试

1、自考一般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 3、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你好,这里是试验用雷达。 如果你想知道考试信息,请关注这里。 为了能尽早获得考试相关信息,今后也请多多关照。 今天介绍自学考试。 全都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征的开放型高等教育制度,是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拥有广泛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具有中国特色的“无围墙大学”,是自学的摇篮。学历层次: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业水平参照与高等职业教育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统称专科,原基础科段专业逐步取消。本科层次参照普通高等院校和专业或相近专业课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要求,面向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背景人员继续学习设置,统称专业课程,原本科、本科段、独立本科段等专业课程逐步取消自考优势(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严相济”。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员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和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报考条件: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严相济”、“分离教育考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人种、受教育程度限制参加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大部分地区一般在每年4月和10月举行考试,而广东、江苏等地的部分地区在1月和7月也举行自考。好了,今天的考试百科到此为止。 带大家了解了自考的几个细节。 如果你有什么想法或疑问,可以在下面留言。 感兴趣的人请关注我们的账号,关注试验用雷达,不要对试验感到迷茫。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是国务院以立法形式颁布的教育考试制服,鼓励公民自学成才。

自学考试介绍

自学考试,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是考生通过自学考试方式来提升学历的。自考,即是成人高等教育组成部分,同时也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教育,是国内正规的学历提升途径之一。下面将详细为学历提升者介绍自学考试的相关情况: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每年考前2个月左右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缴费,具体可通过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自学考试报名要求:凡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愿为祖国四个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符合自考规定均可报考。注意,自考本科毕业时,需提交国民教育系列(即学信网注册可查的)大专毕业文凭。自学考试时间:每年4月和10月组织考试,同样具体时间通过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最新报考规定。自考院校:自考报考院校主要是省内具有主考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院校的发展,主考资格的院校以当年开考专业及主考院校公布为准。自考毕业条件:自考毕业须符合参加专业所有科目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等毕业规定,授予国家承认的、学信网注册的,加盖省自考委和主考院校印章的毕业文凭。除了自学考试外,学历提升者亦可通过成人高考、开放大学等途径报考,同样也是正规的成人学历提升途径。虽然对学历提升者来说,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开放大学,都是非全日制的、非在校的学习形式,但都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信网注册可查的毕业文凭,可用于研究生考试、职称评级、出国留学、职业资格考试、公考等方面。

自考近年来被不少成人学历教育机构“热炒”,被它们说成是一项“不用付出多少努力就可轻松取证 ”的考试,甚至有些机构声称可以保过,这是真的吗?首先明确一下自考的概念。自考,全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是“成人高考”。二者的区别是:自考是在各地招生教育考试院的自考办报名,然后由自考办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生需要自己学(也可报助学班),自己一科一科地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成人高考是在统一报名后参加一个类似于高考的高中文化课考试(难度比高考低),考过后需要到各大学的成教学院定期上课,并参加由成教学院自行组织的考试。作为自考的亲历者(没报任何班,自己出于兴趣去天津招生教育考试院的自考办报的名),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是纯粹的谎言,这是为了私利给自考学历抹黑。我是统招专科毕业,在天津招生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报的名,直接考的本科段(考本科段必须先有专科学历,否则即使考过全部科目也拿不到毕业证),自2012年考起,至2015年才完全考完,用了大概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一年有四次考试机会。每次最多报考一至两个科。如果报多了根本没有足够时间备考,很可能考不过,到头来只会白花报名费。可能有人会想,自考的考场纪律应该很宽松吧,不能作弊吗?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自考都是国家自考办统一命题、统一安排考试,考场由自考办随机安排到市内各中小学。这些中小学的教师就是自考考场的监考老师。每个教室的监考老师都有两人,还装有摄像头。考生凡有作弊的,立刻就会被揪出来,并且会被取消已通过科目的全部考试成绩,两年不得重新报考,同时记入诚信档案。这个规定可不是说说,本人当场见证过好几个被揪出的作弊考生。这个考试在毕业证之外,能否取得学位证呢?可以。全国各地都会指定当地的某一所大学为主考院校。主考院校会在自考生考完全部科目后,为考生安排一位教授指导论文写作。论文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只有论文成绩达到良以上,各科平均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且通过学位外语考试(不考听力,只笔试,难度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才能在拿到毕业证的同时拿到学位证。看完了本人关于自考的介绍,大家还觉得自考学历很容易,很水吗?应该还称得上货真价实吧,应该还称得上考试严格吧。所以,奉劝大家,当再看到某些机构的自考“保过”“轻松取证”的广告宣传后,别再相信了,这都是误导,是谎言。诚然,很多自考生都是高考的失败者,或者不十分成功者。但这并不能说明自考生就比统招生的资质差多远。很多自考生高考后成绩虽不理想,但因为性格、家境等各种原因,再加上天真地以为自考和全日制真的一个待遇,所以没有复习,直接选择了自考。如果这些人不做这样的选择,他们也未必不是全日制统招生。因此,仅仅因为自考是成人学历就歧视自考毕业生,真的不公平。自考毕业生真的水平就差吗?考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后来成为大学老师的郭荣庆以及众多考上公务员的自考生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这不是事实。因为平心而论,即使统招全日制本科生想取得这样的成就也并非易事。当然,我在这里说的自考毕业生是指通过自考办报名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功毕业的大自考考生。至于近年来,出现的小自考、短线自考,在学习方式、考试方式上与全国统考的大自考有本质不同,并不是本文所讨论的自考。(这类考试虽空有个自考的名字,但与大自考没有任何关系。)参加小自考、短线自考者,其水平如何,我并不知道,所以不作讨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试介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大专/本科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考试合格为止等。

想报名最先要考虑的是自考是要先选学校还是选专业呢?选专业又该怎么选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自考或高教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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