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本科 > 教育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教育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发布时间:

教育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教务老师6月13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关于今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公告的要求,原定于4月份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按照以往做法我省省级命题课程同期举行,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据悉,我省确定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6月17日8时至6月23日18时(首次报考考生注册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6月21日18时)进行。自考报名缴费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6月24日18时,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间为7月22日8时至8月2日18时。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避免人员聚集,我省取消首次报考考生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环节,改为网上注册报考(10月自学考试报名也执行此办法)。在籍考生报考办法不变。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注册成功后生成预报名号,考生牢记并保存。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制发,考生凭有效证件根据各市(区)要求按时领取。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考生要对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信息填写或照片上传有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自学考试有关考生:2022年4月广州市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成绩将于8月25日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成绩公布公布时间为8月25日15时,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一)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二)百度小程序查询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成绩。(三)系统查询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四)“广东招考在线”微信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二、网上申请打印课程合格证书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等相关手续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的单科课程合格证书,考试成绩、考籍数据等信息均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记录为准。个别确有需求的,将由考生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8月29日- 9月2日)自行在网上登记申请领取课程合格证书(zikao.gzzk.cn/student/hgzdj.asp),各区考办根据登记记录发放当期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发放地址见附件),过期不予补办,合格证书发放时间为9月28日。三、考试成绩复查(一)考生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8月30日-31日工作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登记查卷申请(申请地址见附件),如不能自行前往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查卷手续。成绩复查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工作人员查核试卷,查核的内容为试卷是否加错分、漏加分、登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二)复查及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人员进行试卷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登录查询,通过“报考”模块中的“查卷结果查询”功能,即可查询复查结果;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省教育考试院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附件: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广州市各区《课程合格证书》领取及查卷申请地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育部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5月23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通知公告,确定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10月22日、23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6月10日-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10月24日、25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6月26日-3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6月26日-3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阅《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教育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务老师6月13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关于今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公告的要求,原定于4月份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按照以往做法我省省级命题课程同期举行,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据悉,我省确定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6月17日8时至6月23日18时(首次报考考生注册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6月21日18时)进行。自考报名缴费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6月24日18时,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间为7月22日8时至8月2日18时。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避免人员聚集,我省取消首次报考考生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环节,改为网上注册报考(10月自学考试报名也执行此办法)。在籍考生报考办法不变。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注册成功后生成预报名号,考生牢记并保存。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制发,考生凭有效证件根据各市(区)要求按时领取。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考生要对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信息填写或照片上传有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院函〔2023〕14号)安排,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学前教育研究方法(03657)”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文化产业与管理(04122)”课程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特此公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5月23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通知公告,确定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10月22日、23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6月10日-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10月24日、25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6月26日-3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6月26日-3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阅《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务老师6月13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关于今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公告的要求,原定于4月份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按照以往做法我省省级命题课程同期举行,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据悉,我省确定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6月17日8时至6月23日18时(首次报考考生注册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6月21日18时)进行。自考报名缴费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6月24日18时,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间为7月22日8时至8月2日18时。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避免人员聚集,我省取消首次报考考生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环节,改为网上注册报考(10月自学考试报名也执行此办法)。在籍考生报考办法不变。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注册成功后生成预报名号,考生牢记并保存。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制发,考生凭有效证件根据各市(区)要求按时领取。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考生要对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信息填写或照片上传有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告按照教育部抗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抗疫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相关考生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推迟调整抗疫期间相关教育考试安排。现通告如下。一.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一) 2020年省内高等学校单考单招原定于3月21-22日举行的省内高等学校单独考试将延期,考试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二) 2020年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招生单独文化课考试定于4月18-19日举行的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目前尚未接到正式延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考生请根据预定的考试时间进行准备。(三)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省级统考(四)艺术类考生参加省外高校艺术类学校考试参加省外大学艺术专科学校考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所报考院校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按时参加艺术类学校考试。二、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接受考试(一)博士研究生考试原定于近期举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延期,具体工作安排详见相关招生单位公告。(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定于4月初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待教育部确定后另行通知。三.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日9:00至3月10日12:00。报名工作具体安排请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查看《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及相关工作安排通告》。(二)自学考试豁免申请、复试、颁发毕业证书自学课程免考申请将推迟至与毕业申请同时处理。3月从考试跳槽、毕业证书的发行被延期,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布。(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四.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原定于3月中旬进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被延期了。具体考试时间和申请认定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五.关于2020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原定于3月28日至30日的2020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新的考试时间公布后,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继续考试。如果你不继续参加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六、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网上申请了工作原定于3月开始的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网上的报名被延期了。具体报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另行通知。广大考生请密切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的微信公众号和报考单位的官方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信息。 我院将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我省招生考试相关信息。考生需要咨询的,电我院各项考试工作受理电话: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工作( );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工作( );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 教师资格证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青海教育招生考试院2020年2月2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延期自学考试通知

广东省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将于7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考时间考生报考时间为6月14日14:00至16日17:00,缴费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17日17:00。点击进入:2022年4月广东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入口:二、报考条件此次报考考生范围为2022年4月自学考试10个延期考试地市(含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茂名、惠州、东莞、肇庆、清远)已报考了该次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考生原则上在原报考地市(考区)重新报考。三、考试课程时间安排本次考试为2022年4月考试的省考课程延期考试,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节点与2022年4月一致。(如:00794保险学原理课程安排在4月16日(周六)上午,延期考试安排在7月16日(周六)上午)。全国统考课程按照全国考办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安排,原定下半年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课程安排不变,增加24、25日两天考试时间,用于安排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全国统考课程(目前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暂未确定,以全国考办下发安排为准),使全国统一考试的年度考试科目达到全覆盖。本次延期考试各门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详细情况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的“公告”中查询。四、报考手续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原报考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五、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1),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2),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3),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地市考办发布的信息。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8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百度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八、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九、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4)。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广东省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2、考生健康上报说明3、广东省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4、广东省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一览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5月23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通知公告,确定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10月22日、23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6月10日-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10月24日、25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6月26日-3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6月26日-3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阅《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索引序列
  • 教育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 教育部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 全国教育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通知
  • 延期自学考试通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