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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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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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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学试题 课程代码:00067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各项业务中,能够形成本企业与债务人之间财务关系的是 A.企业赊购产品 B.企业归还所欠货款 C.企业支付银行利息 D.企业购买其他公司发行的债券 2.张先生2010年1月1日存入银行20000元,存期两年,单利计息,年利率为4%, 则到期所得利息额为 A.400元 B.800元 C.1 600元 D.2 000元 3.优先股有固定的股利收入,该收入作为年金来看是 A.预付年金 B.递延年金 C.先付年金 D.永续年金 4.从风险角度看,下列更接近于确定性投资的是 A.投资办厂 B.购买国债 C.购买公司股票 D.开发某地的金矿 5.下列各项中,导致长期借款资本成本低于普通股的主要原因是 A.借款数额有限 B.借款筹资费用低 C.借款限制条件少 D.借款利息可在税前扣除 6.将企业抵押债券分为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抵押债券的依据是 A.有无担保 B.担保品的不同 C.抵押金额的大小 D.抵押品的担保顺序不同 7.假设某企业以“1/10,n/30”的信用条件购进一批材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企业在10天内付款可享受1%的现金折扣 B.企业在30天后付款可享受1%的现金折扣 C.企业在l0至20天内付款可享受1%的现金折扣 D.企业在20至30天内付款可享受1%的现金折扣 8.企业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购买原材料而持有现金的动机属于 A.支付动机 B.投机动机 C.预防动机 D.保险动机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应收账款成本内容的是 A.机会成本 B.管理成本 C.短缺成本 D.坏账成本 10.甲企业以控股为目的购买乙企业的股票,该投资属于 A.债权投资 B.直接投资 C.间接投资 D.短期投资 11.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称为 A.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 B.固定资产的清算价值 C.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 D.固定资产的折旧价值 12.净现值与获利指数的共同之处是 A.都是绝对数指标 B.都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因素 C.都能反映单位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 D.都必须按预定的贴现率计算现金流量的现值 13.使用“5C”评估法评价客户信用时,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是 A.品质 B.能力 C.资本 D.行情 14.与股票投资相比,下列属于债券投资特点的是 A.投资风险较大 B.投资收益相对稳定 C.投资收益率比较高 D.无法事先预知投资收益水平 15.上市公司采用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的主要优点是 A.有利于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 B.股利支付与公司盈利密切相关 C.有利于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D.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与支出 16.下列关于本量利关系的表达式,正确的是 A.利润=销售收入—变动成本 B.利润=边际贡献—变动成本 C.利润=销售收入×边际贡献率—固定成本 D.利润=销售收入×单位边际贡献—变动成本 17.下列各项中,属于制定股利政策时应考虑的法律因素是 A.资本保全约束 B.现金流量约束 C.资本成本约束 D.投资机会约束 18.企业保持较高的现金比率,会带来的不利影响是 A.应收账款的增加 B.坏账损失的增加 C.存货购进的增加 D.机会成本的增加 19.已获利息倍数计算公式的分子是 A.净利润 B.利润总额 C.利息费用 D.息税前利润 20.某企业本年销售收入净额为20000元,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为4次,则本年度应收账 款平均余额为 A.5 000元 B.10 000元 C.20 000元 D.80 000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企业的资金运动包括 A.资金筹集 B.资金投放 C.资金分配 D.资金耗费 E.资金收入 22.计算资本回收额时,可直接使用的系数有 A.复利终值系数 B.年金终值系数 C.资本回收系数 D.年金现值系数的倒数 E.年金终值系数的倒数 23.下列各项中,属于发行普通股筹资方式缺点的有 A.资本成本高 B.财务风险大 C.控制权分散 D.降低公司信誉 E.资金使用时间短 24.下列属于企业之间商业信用形式的有 A.应付账款 B.商业票据 C.融资租赁 D.公司债券 E.预收账款 25.企业流动资产的组成项目有 A.存货 B.货币资金 C.长期投资 D.应收账款 E.机器设备 26.企业固定资产价值周转的特点有 A.固定资产投资具有分散性 B.固定资产投资回收具有集中性 C.固定资产占用形态具有变动性 D.使用中固定资产的价值双重存在 E.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分别进行 27.债券投资的收益率可以表现为 A.票面收益率 B.综合收益率 C.到期收益率 D.持有期收益率 E.最终实际收益率 28.下列属于税后利润分配项目的有 A.支付债务利息 B.提取盈余公积金 C.发放优先股股利 D.发放普通股股利 E.支付企业所得税 29.以下对流动比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不同企业的流动比率有统一的衡量标准 B.流动比率是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 C.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越高,反映企业获利能力越强 D.流动比率高,并不意味着企业就一定具有现金偿债能力 E.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越高,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30.影响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因素有 A.市盈率 B.权益乘数 C.销售净利率 D.资产负债率 E.总资产周转率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1.简述将利润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缺点。 32.简述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决策中现金流量的概念及构成。 33.简述目标成本的概念及其确定方法。 34.简述财务分析的目的。 四、计算题(本大题共4小题,第35、36题每题5分,第37、38题每题10分,共30分)计算题可能用到的复利现值系数和年金现值系数 35.刘女士拟购1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该房屋目前市场价格为1.9万元/平方米。开发商提出了两种付款方案: 方案一:现在一次性付款190万元; 方案二:分期付款,首付57万元,然后分6年每年年末支付27万元。 要求:假设年利率为8%,计算说明哪种付款方案对刘女士较为有利。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36.A公司资产总额为5 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债务平均年利息率为10%,该 企业的息税前利润为1 000万元。 要求:(1)计算该公司债务年利息; (2)计算该公司的财务杠杆系数。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37.B公司于2008年3月1日发行债券,该债券的面值为1 000元,期限5年,票面利 率为7%,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时市场利率为8%。 要求:(1)计算该债券到期本利和; (2)计算该债券发行价格; (3)如果某投资者于2009年3月1日以980元的价格购入该债券,并于2009年12月1日以1 050元的价格卖出,计算该投资者的持有期间收益率; (4)如果某投资者于2012年9月1日以l 300元的价格购入该债券并持有至到期日,计算到期收益率。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38.C公司只生产A产品,2011年产销60 000件,每件售价500元。该产品单位变动 成本占售价的80%,公司年固定成本总额为2 500 000元。 要求:(1)计算A产品的单位变动成本; (2)计算A产品的保本销售量; (3)计算A产品2011年实现的利润; (4)若该公司2012年继续生产A产品,目标利润定为5 500 000元,其他因素不变,计算A产品实现目标利润的销售量。 五、论述题(本题10分) 39.试述企业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

以下内容从宁夏自考网复制,对你应该有用。银川市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 2014-08-27各位自学考试考生、各委考助学单位: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今年秋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8日、19日进行。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现将本次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一、报考流程及办法1.报考流程:①网上报名、签协议、选择报考课程并打印报考信息草表(见附表1);②持报考信息草表在规定时间交考试费、现场照相并确认信息后在信息确认表上签字;③考生11月15日10月10日后自行上网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座位号通知单》;④参加考试; ⑤考生以后自行上网打印本次考试成绩单。2.宁夏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33.219.10(中国电信)或http//222.23.215.170(教育网)。点击考生登陆,方可进行报名。3.新生报名办法:进入“考生登陆”界面,选择“新生注册”,阅读“考生须知”后,进入考生“基本信息”填写,获得准考证号后(并记住准考证号),登陆报考系统进行“报考信息”的填写,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点击“课程报考”,提交后打印报考信息草表(见附表1),按规定的时间持该表到报考专业所属助学单位进行缴费、现场照相并在报考信息单上签字,报考信息方能生效。4.老生报名办法:进入“考生登陆”界面,填写准考证号(12位)、原始证件号码和验证码后,登陆报考系统,点击“课程报考”,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进行课程的选择,提交后打印报考信息草表(见附表1),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该表到报考专业所属的助学单位进行缴费并在报考信息单上签字确认,报考信息方能有效。5.无论新、老考生都需认真选择所属助学单位。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助学单位缴费确认,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缴费确认。6.考生原始数据信息有误的,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到所属助学单位进行信息修改;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信息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并复印),在复印件上注明申请修改内容,并留存复印件备查。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经济学(本)、会计(专)、会计(本)、市场营销(专)、法律(专)、学前教育(专)、汉语言文学(专)、英语(专)等8个专业及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助学单位是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三、报考费用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宁价费发[2003]164号)文件收取。每人每科次报名费10元、考务费25元,不足50人的课程每人每科次考务费标准为50元。报考确认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出台,则按新规定执行。四、报考及信息确认时间1.考生网上报名日期:9月1日—10日。2.考生信息确认日期:9月11—16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确认信息。具体信息确认工作时间:9月11日、12日、15日、16日,每天9:00—11:50,14:00—17:50;9月13日、14日周六周天9:00—13:00。为了方便西夏区报考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考生确认信息,在西夏区设立信息确认点,地址: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与同心北街交叉口学知园558号,众合教育培训学校。工作时间与市教育考试中心相同,电话:3851968,3966877。其他考生到专业所属助学单位确认信息。3.助学单位到银川市考试中心信息确认时间:9月17-18日。五、考试时间、地点10月18—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考点地址见《准考证及座位号通知单》六、特别提醒1.代码999999教育学、心理学是为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有的考试,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条件之一,不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也不是自考的学历考试,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请到我区教育系统的人事部门咨询。102.考生应全面了解报考各步骤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全部步骤。在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后,于月10日以后在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座位号通知单》。3.考生应慎重选择助学单位和考试地点,一旦选定确定后就不能再修改。4.考生按课程报考,可选择报考不同时段的一至四门开考课程。5.根据有关规定,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6.我区自学考试成绩按课程管理,一个考生只能拥有一个准考证号并全区通用,对2003年秋季以后持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要尽快到区考试院自考处将多个准考证号合并到信息完整的一个准考证号上,其他准考证号一律注销。因持有多个准考证号而影响到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责任自负。其他未尽事项请查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信息网自考栏。七、报考咨询电话宁夏教育考试院:;6020322;6020345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2014年8月2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

根据考生的需要,教务老师整理了2022年4月宁夏自考新生注册报考流程的相关步骤,以供考生查看。1、考生进入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在网站首页左侧考生登录入口,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进入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2、单击登录页面右下角的“新生注册”按钮,进入报名须知页面。3、仔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阅读结束以后勾选“我已阅读报名须知”,进入报名报考流程页面。4、仔细阅读考生报名报考流程。阅读结束以后勾选“我已阅读报名报考流程”,进入信息填报页面。5、在信息填报页面如实、仔细地填报个人考籍注册信息,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以后,单击“提交”。6、系统会为新注册的考生分配准考证号码,请考生务必记牢。单击“登录”按钮,进入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7、在报名系统左侧菜单栏中选择“上传头像照片”,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8、在报名系统左侧菜单栏中选择“上传身份证照片”,上传个人身份证件电子照片(头像面)。9、在报名系统左侧菜单栏中选择“报考当次课程”,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结束以后勾选“我已阅读并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进入课程报考页面。10、在课程报考页面,勾选要报考的课程、选择考试地点,单击“提交”,完成课程报考。考生提交课程报考申请以后,助学单位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11、在报名系统左侧菜单栏中选择“查看报考进程”,查询报考情况以及审核进展。当“报名确认状态”和“报考确认进程”均为“已确认”时方可进行在线缴费。12、在报名系统左侧菜单栏中选择“在线缴费”,核对报考金额,确认准确无误以后,单击“缴费”按钮,完成报考费用缴纳。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4月湖南自考报名入口已于2月7日开通,有意报名的小伙伴们快来查看报名注册攻略!一、注意时间申请入籍时间:2月7日9:00至14日12:00,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zikao.hneao.cn/net/)(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注册入籍。修改时间截至:2023年2月14日15:00点击进入:2023年4月湖南自考报名入口:报考时间:2月15日9:00至2月24日17:00,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当次可考的全部课程。二、报名注册详细流程1.首先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2.进入“网上业务办理”→“新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设置登录密码、联系方式等,选择对应注册条件的证件类型并按页面提示要求上传证件原件图片(参加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件须与此身份证件一致)。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建议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上传学信网报告。3.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写、相关图片上传后,即可添加专业、报考课程,且必须在注册时间内完成课程报考。考生需在当日的21:00前缴纳考试费用。报考课程完成后,请查看“新生注册信息审核须知”。3.等待所选择的市县审核,完成注册报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准考证号怎么注册?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自考准考证打印流程:1、考生可进入报名网站登录账号,点击“打印准考证”,会显示打印网页或者可以下载到本地再去打印。(建议各位同学在打印时可以多打印几张,防止丢失)2、准考证信息准考证上有详细考场地点、考试科目安排,进入考场也需要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有些省份还会要求携带考试通知单,所以大家也要注意自己省份的通知。3、注意事项(1)准考证打印信息有误,如果有提示没有考试安排,需要自己去自考办核实信息是否有误。(2)要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区领取准考证或者打印准考证,核实自己的信息(3)没有领取准考证的同学将无法参加考试,所以大家如果丢失了就尽快补办或者及时去打印,以免影响参加考试。(4)考生要认真学习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全面了解考试管理规则,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友情提示:考试作弊已入刑,考生务必诚信参加考试)。自考准考证打印示例(辽宁为例):1.打开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报中心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在服务平台页面下点击 “考试通知单及准考证打印”链接。2.进入考生防疫须知页面,浏览页面后,点击“已同意”进入打印登录页面。3.在打印登录页面中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点击提交,信息验证正确后跳转至“考试通知单及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阅读页面。4.进入打印《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页面,打印承诺书(每考一科填写一张承诺书)。5.关于打印设置的相关说明:在弹出打印页面之后如出现如下图“提示 Internet Explore 已阻止此站点以不安全的方式使用ActiveX 控件因此可能显示不正确。”或者单击 “直接打印”、“打印设置”没有反应请按照如下步骤进行设置。(1)为IE浏览器添加信任站点,以IE8.0为例,首先,复制或者记住你想添加信任的网站,打开IE的Internet选项,浏览器上依次点开工具--Internet选项。(2)在弹出的Internet选项里面依次点击安全-可信站点-站点。(3)在如下图可信站点选项里面红色矩形框位置输入的站点。然后点击添加,点击“关闭”按钮完成可信站点的添加。(4)安全设置 继续如下图点击安全---可信站点---自定义级别。(5)在弹出的如下图所示中按照红色矩形框设置,点击“确定”后重新刷新页面。提示警告信息消失。(6)在打印确认单之前需要进行打印设置可点击“打印设置按钮”,按照下图在下拉列表框中设置页眉和页脚为空。(7)设置完成之后直接点击“直接打印”按钮即可。特别提示:考试通知单及准考证中的信息包括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等,有些考点名称相近,须考生详细了解考点准确位置,切勿走错考点,延误考试。另外,考生应使用普通A4白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尽早打印并妥善保存,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要求,切勿在准考证的正、反面书写其它字迹,并准备好考试所需用品,以免考前匆忙耽误考试。自考准考证号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7年10月自考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20.76KB 2016年04月自考02126应用文写作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24.29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14年安徽省自学考试每年三次网上报名时间分别是:5月16日-6月10日报10月份考试;8月16日-9月10日报次年1月考试;11月16日-12月10日报次年4月考试。2015年始自考一年只安排两次考试省考院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3〕39号)的精神,发布皖招考〔2014〕8号文件,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2015年开始,一年中只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你好河北省2014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结束,因各种原因仍有部分考生未能完成报考。为满足广大考生的报考需求,经研究决定,考生可于2014年3月10日-15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自学考试补报名。

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报名日期和考试日期

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法原理与实务试题课程代码:00921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商业名称选用原则的是A.真实主义原则 B.区别主义原则C.公示主义原则 D.法定主义原则2.根据商事行为的作用和地位,商事行为可以分为基本商事行为与A.附属商事行为 B.单方商事行为C.相对商事行为 D.一般商事行为3.下列原则中,不是传统公司法所确立的资本原则的是A.资本确定原则 B.资本增长原则C.资本维持原则 D.资本不变原则4.下列人员中,具备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是A.14岁的甲 B.担任法官的乙C.某一人公司 D.某上市公司5.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C.普通合伙企业 D.有限合伙企业6.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破产清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列各项中属于管理人职责的是A.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B.选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C.通过重整计划 D.接管甲企业的财产7.下列有价证券中,不属于《证券法》调整的是A.股票 B.债券C.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D.仓单8.王某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急于用钱,拟将其5万元出资变现。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从公司抽回出资B.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C.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D.未通知其他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9.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丙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性质为A.新设合并 B.吸收合并C.公司名称变更 D.公司类型变更10.在某有限责任公司中,甲是执行董事,乙是总经理,丙是财务总监,丁是监事。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甲将公司的部分资金以个人名义开设了一个账户,以备公司不时之需B.乙挪用公司资金做慈善事业,后又归还C.丙擅自用公司资金为另一个公司提供担保D.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公司财务管理问题11.合伙人发生下列哪项事由,其他合伙人可以决议将其开除退伙?A.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丧失个人偿债能力C.死亡D.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12.2011年3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乙公司破产的申请。人民法院通知乙公司的期限为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A.3日内 B.5日内C.7日内 D.15日内13.甲签发一张经付款人戊承兑了的汇票给乙。甲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后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丁对甲、乙、丙、戊都不能主张票据权利B.丁只能对甲主张票据权利C.丁只能对丙主张票据权利D.丁只能对戊主张票据权利14.下列情形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是A.甲为其女友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B.乙为其雇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C.丙为其母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D.丁为其妻投保意外伤害保险15.根据我国《海商法》,船舶优先权应当自该权利产生之日起几年内行使?A.1年 B.2年C.3年 D.6年16.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救济对象是股东的个人利益B.股东依据的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属于公司C.公司是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D.诉讼后果由股东承担17.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分立前尚欠丁公司300万元的债务,但未与丁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则该债务应当由A.乙公司承担 B.丙公司承担C.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8.某银行在一张商业汇票的承兑栏签署的文句是:“如合同有效,同意承兑”。该银行的承兑违反了A.自由承兑原则 B.完全承兑原则C.单纯承兑原则 D.绝对承兑原则19.江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了一份人寿保险合同。合同成立两年后,江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妻发生争执后跳楼自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B.保险公司应拒绝赔偿保险金,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C.保险公司应拒绝赔偿保险金,但全额退还保险费D.保险公司应拒绝赔偿保险金,但部分退还保险费20.下列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股票和公司债券都属于有价证券B.发行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有不同的法律要求C.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公司破产时,优先于股票持有人得到清偿D.公司债券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均与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21.张某是甲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兼任乙家具公司董事长。张某代表乙公司与甲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的老客户签订了一系列的家具销售合同,使得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50万元,张某从中获得酬劳10万元。下列判断正确的有A.张某应当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张某获得的10万元酬劳应归甲公司所有C.张某的行为受甲公司章程的约束D.张某为乙公司所签的销售合同无效E.在甲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拒绝的情况下,甲公司股东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诉讼22.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19日受理了债务人昊天公司的破产申请。下列情形中,不构成个别清偿的有A.昊天公司于2010年7月3日对某一债权人实施的清偿B.担保人甲公司于2010年7月3日对某一债权人实施的清偿C.连带债务人乙公司于2010年7月3日对某一债权人实施的清偿D.昊天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对某一债权人实施的清偿E.担保人甲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对某一债权人实施的清偿23.关于外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有A.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B.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C.在中国境内设立D.是外国法人E.变更企业名称须报审批机关批准24.钱某投保健康保险时,故意隐瞒了突发脑溢血的既往病史。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钱某因脑溢血病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B.保险公司无权解除保险合同C.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D.保险公司应退还保险费E.保险公司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25.下列违法行为中,需要承担证券民事责任的有A.发行人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B.证券投资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操纵证券交易价格C.内幕人员获取尚未公开且对证券交易价格有影响的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证券D.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E.证券监管机构人员在证券监管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非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26.公司合并27.票据追索权28.保险利益29.船舶碰撞30.证券上市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31.简述公司股东权的特征。32.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33.简述支票的特征。34.简述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共31分)35.(本题9分)某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经查明,甲公司尚有价值110万元的财产,并有如下债务和费用:(1)未到期的普通债务20万元;(2)已到期的普通债务80万元;(3)所欠税款20万元;(4)职工工资50万元;(5)破产费用20万元。问:(1)未到期的债务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2)上述债务或费用的清偿顺序如何?为什么?36.(本题9分)秦某和薛某恋爱多年,感情稳定。2010年2月14日,秦某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合同上约定:被保险人是秦某,受益人是薛某。2010年3月5日,秦某驾车与薛某到郊区游玩,汽车失控坠入山崖,秦某和薛某不幸身亡。无法确定秦某和薛莱死亡的先后顺序。问:(1)应当推定秦某和薛某谁死亡在先?为什么?(2)保险公司应当向谁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为什么?37.(本题13分)甲、乙、丙、丁4人约定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5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权作价30万元出资,丙和丁分别以现金10万元出资。甲为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乙为公司的监事兼经理。此后,甲将土地交付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乙、丙、丁按期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领取了营业执照,2006年4月1日正式挂牌经营。问:(1)甲的出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该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是否合法?为什么?(3)该公司于何时成立?为什么?

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考每年考两次,考试时间是每年的4月和10月,部分省份安排4次,考试时间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考不同省份所规定的报名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大家需要关注自己所在省份的自考网。

报考自考的考生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但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要出示国家承认专科文凭,否则无法办理毕业。

自学考试是成人继续教育的方式之一,它的含金量也是其中最高的,国家承认自考的学历证书,自考本科的考生毕业后将享受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一样的待遇,即都能够直接考研、考公务员、参与职称评定、出国留学等。

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2014年吉林成人高考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类型

1.招生学校

我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统称为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历教育。

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

经教育部核准的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招生类型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有三种:

① 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是以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为基础的一种本科层次学历教育。

② 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是以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为基础的一种本科层次学历教育。

③ 高中起点升专科(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起专”):是以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为基础的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在我省招生的学校及其招生类型、招生专业、招生数量、学习形式及学制等情况请阅读“吉林省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

(二)报名和填报志愿

1.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③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④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⑤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这些考生在报名前要到相关部门或网上查验自己的专科毕业证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入学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 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 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原则上要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在地招生办报名。

(4)报考农村干部班的考生由省人才项目办委托各市(州)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生源,经审查合格后,到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

②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③ 在上一年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情节严重,受到处罚的人员。

2. 报名时间和办法

① 报名方式: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②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日至9月13日 。

③ 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9月9日至9月15日 ,(其中9月10日休息一天)。

④ 报名办法: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即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网报时所选择的确认地点即: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照相和交费。

港、澳、台、归侨或外侨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报名结束后,各地将这些考生的原始证件送交省招生办审核确认后,方为报名结束。

二代《居民身份证》消磁或丢失的考生,要及时补办二代《居民身份证》。9月22日,这些考生持办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确认现场再次确认方为报名结束。当日不去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考生进行信息确认时除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必须有公安户籍部门填发的居住证(有效期含2014年)及复印件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证明。

⑤ 考生必须本人到信息确认地点进行信息确认,由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照相并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信息准确后,在确认表上签字并交给招生办公室,方为报名结束。不交考生信息确认表及考生未签字则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严禁用照片进行照相。现场确认照相时要继续使用省里统一制作统一标识的照相用背景布,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对上传的考生照片进行检查比对,发现属于摄录照片的,不仅要取缔考生报名资格,并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⑥ 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节选),同时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书》要求,并在相应项目栏点击“我遵守”方可通过报名。

⑦ 各类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于9月22日至24日送到省招生办公室审批。报审材料包括: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照顾考生名单(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照顾条件、审核人签字、市级招办盖章)

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免试入学。考生所申请入学的院校必须是本省内院校。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网上报名后,在9月15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选派部门服务期满合格证明,到网报时选择的确认地点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同时填写“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和档案袋。报名材料由各市(州)招生办公室统一于9月22日至24日报送省招生办公室。材料内容包括:免考名单(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免考条件、联系电话、审核人签字、市州招办盖章)、免考档案袋、免考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相关服务期满合格证和相关部门证明。具体报名执行办法如下: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持“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到当地市(州)组织部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2)“三支一扶”人员,持“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和省人社厅颁发的“考核期满合格证”,到当地市(州)人社局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选派部门意见栏” 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到团省委审核、盖章。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持“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到当地市(州)民政局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当地市(州)教育局审核盖章。

申请免试的考生经省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予确认免试录取。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免考资格及当年考试资格。申请免试考生如因毕业证书在学历认证部门不能认证进而入学后不能注册学籍,责任自己负责。

⑨ 严禁有组织的大规模外省籍考生集体在我省报考。

⑩ 严禁省内考生跨地区集体报考。

① 填报志愿在“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与报名同时进行。

② 省招生办公室在“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在我省招生的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供考生填报志愿时选择。

③ 报考志愿分两栏。第一栏为本科志愿(高起本和专升本)栏,第二栏为专科志愿栏。考生可按顺序填报两个本科志愿和两个专科志愿。一个学校志愿栏内限报一个专业志愿。

④ 本科志愿栏第一志愿报高起本的考生,其本科志愿栏第二志愿可兼报考试科目相同的院校及专业;不准兼报专升本志愿,专科志愿栏可兼报高起专志愿。

⑤ 本科志愿栏第一志愿报专升本的考生,其本科志愿栏第二志愿必须报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志愿。不准兼报高起本和高起专志愿。

⑥ 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其它志愿可兼报文史类。但第一志愿报文史类或理工类的考生,其它志愿不准兼报艺术类。

⑦ 第一志愿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其它志愿可兼报理工类。但第一志愿报理工类或文史类的考生,其它志愿不准兼报体育类。

⑧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不填或填不同意的考生均不能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⑨ 考试科目不相同的院校专业不能兼报。

4.考试费用标准

考生报名及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3]42号)文件规定收取。即报考专升本的考生180元,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130元。专升本免试生报名费180元。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确认点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试

1.考试日期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考试日期为2014年10月25日、26日、27日。

2.考试科目

① 高中起点本、专科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任选一个语种。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科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②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各专业考试科目:公共课两科,即政治、外语(英、日语任选其一);专业基础课一科。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文史、中医类专业:考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专业:考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教育学专业:考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法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民法。

理工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农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延边大学的朝鲜语言文学专业:考政治、外语、现代朝鲜语。

延边大学的汉语言、日语教育专业:考政治、外语、现代汉语。

延边大学朝鲜语专业:考政治、朝鲜语、现代汉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③ 朝鲜族聚居地区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朝鲜族考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成人高等学校,语文科考试既考汉语文,也考朝语文,汉语文不翻译成朝文,用汉文答卷。汉语文和朝语文考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一般达到70分以上,方能录取。其它各科(不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各科专业课)翻译成朝文,用朝文答卷。不准用朝汉两种文字混答试卷。

④ 用汉语答题的试卷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用朝文答题的试卷全部在常规试卷上作答。

3.考试地点

各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专升本和高起本考试考点必须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查询,考生也可通过拨打联通公司16897755、移动公司12580电话或登录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信息网、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吉林教育电视台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五)录取

1.录取工作安排

①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考试成绩达到该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需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③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当年招生计划数,按层次、考试科类划定,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④ 录取新生名册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加盖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负责发送给考生。

2.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校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申请专科起点本科的应具备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省招生办公室验证合格后,录取时可照顾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

①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一汽集团公司、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石油吉化集团公司、白山电厂、通化钢铁集团公司、吉林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影集团、出版集团、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边林管局、吉林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等企业授予的各类模范(先进)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省级及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⑦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

(5)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所有专业,当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有效证件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凡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1份。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交验县(市、区)以上侨务办公室证件;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考生须交验省人民政府证件。

如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其照顾分数不累计,取其中分。

(六)新生报到

1.录取的新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新生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所录取的学校报到。

2.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或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成人高上阅卷考生条形码粘贴办法及答题卡填涂、书写说明

(一)考生条形码粘贴办法

网上阅卷答题卡的扫描过程中,考生准考证条形码作为扫描中识别考生信息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不要在条形码上面和周围写画,条形码损坏、贴错位置的答题卡按无效卡处理,考生应该对监考员下发的准考证条形码认真核对,避免发错。考生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的红色矩形框内,条形码一律横贴(即条形码准考证号码从左向右方向排列)。

(二)网上阅卷考生答题卡填涂、书写说明

因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前,要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涂、书写。答题前考生需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内用黑色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开始作答时,注意答题用笔,答题卡客观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填涂。

答题卡客观题部分:客观题评卷由计算机完成。如果选择的答案选项填涂方法不正确,计算机将无法识别。因此,考生正确填涂答题卡,是保证计算机评卷质量和减少考生成绩误差的重要前提。正确填涂方法: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所选答案选项对应涂点涂黑。做到“涂黑、涂满、涂匀”;修改信息涂点时,要将原涂点用橡皮擦干净,再涂上新答案;凡用错误填涂方法填涂以致计算机无法识别的答案选项,均不能计入考生成绩。

答题卡主观题部分:只允许用0.5毫米以上的黑色碳素墨水钢笔或0.5毫米以上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因黑色墨水笔书写的答卷被扫描后生成的图像清晰度高容易被识别,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晰,不要写的太细长,字距适当,答题行距不易过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等其他笔书写,如用铅笔、红笔、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答案、作图无效。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描绘清楚。在图像处理过程中,计算机通过扫描软件根据图像定位点的定位将考生答题准确无误的生成特定的图像文件。所以,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框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答题卡的答题区域矩形边框为每道题的答题范围,评卷员根据评卷分工分别对每一题的答案进行评阅,每个答题区域矩形边框外的任何文字,在发给该题的评卷教师评阅时将不被显示。因此,考生应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答题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和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修改答案可使用橡皮擦,但应注意不要使试卷造成破损。禁止使用涂改液、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撤欲修改的内容,保持卡面清洁,答题卡不得折叠,不要破损,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无法评阅卷,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书》的相关内容,同意后签字。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秩序。

(三)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不得入场)。

(四)考场统一准备石英钟和考试所用文具。严禁考生携带各种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对讲机、无线耳机等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信息传输设备以及手表、答题用笔、格尺、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文具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和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接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须认真检查有无漏印、缺损、字迹不清等,如有应及时提出更换,开始答卷后一律不准更换答题卡。

(七)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以交卷并离开考场、考点。

(八)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必须用2B铅笔填涂选择题。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将答卷、答题卡、草纸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收齐答卷、答题卡、草纸,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二)对违反《考生守则》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条款处理。

你好,山西的自考报名(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的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二)我省每年4月和10月举行两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0日至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3日至7日。10月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1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3日至17日。(三)首次报名的考生,要认真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指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台人员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选择本次考试的报考课程、报考确认点,在确认个人信息准确完整后,进行提交;。操作成功后系统自动给定网报序号,考生须牢记此号,以便在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查询、修改和打印。考生在报名期间确定不再修改报考信息时,须下载、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若再次修改,须重新打印),并持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现场缴费、照相,进行最终确认。

每年10月第三周周六、周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成人高考网上报名一般在每年的8月中旬至9月上旬,随后,考生要到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带网报号及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外地考生需要带暂住证。10月中旬的一个双休日参加全国统考。

选报专业

考生可参考各省的考试计划,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专业。

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2、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选择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

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需要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社会需要及行业发展。

4、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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